64.64許笙番外:我愛的那個人(求首訂)
我遇到他那年,十六歲。
他長的很帥氣,是一種偏向運動型的俊美。微微一笑,很是動人心魄,是個小白臉的存在。但談起打架的話,我的小弟中竟然沒有一個勝的過他。於是這廝就心安理得地挑戰我這“霸南之虎許笙”的威名,還公然在我小弟臉上踩鞋印。
這樣囂張的行徑使得我勃然大怒,沈歡拉住我,她皺眉,有些擔憂,“你再打架,可要被勸退學了。”
怯,不過是我剛認識的朋友,還來勸我?
我聳聳肩,嬉皮笑臉地回答,“怕什麼,等老子揍完那混蛋再說。”母親好賭,父親懼內,這樣糟糕的家庭我還有什麼好怕的?早就養成了我無法無天的壞性子。
她卻不依不撓,規勸我別去。我不受其煩,險些說出“你一婦道人家,懂什麼!”這樣的話。最後我忍無可忍,也不率小弟,直接一人前去會會那混蛋讎。
對的,那傢伙在我心中——至少在那時候,是個混蛋。
卻沒想到就是這樣一個人,害的我此生錯亂。
而且是整整一輩子。
“你就是‘霸南之虎’?“那穿着黑衣服的少年疑惑地瞅着我,搖了搖頭,嘆氣,“不像啊,竟然是個女人!”
我氣的渾身發顫,厲聲道,“姑奶奶就是!女人怎麼了,你歧視啊?”
我本是反擊回去,卻沒想到這廝還真點了點頭,認真地道,“我歧視啊。”我氣不打一處來,恨不得現在就把他那張漂亮的臉揍爛。
然而這畢竟是在大街上,他把我約到這裏,估計就是想讓我不好下手。但我許笙何等聰明,腦子一轉,便立刻拉住了他,慘凄凄地放聲大哭,“你怎麼能找那個女人?我、我都懷了你的孩子了!”
說完我挺了挺略為平坦的肚子,又抹了抹淚,大聲嚎哭,直到吸引了一大群人前來圍觀。我見事情已成,奸笑了幾聲,又上前狠狠地揍了他的下巴幾下,哽咽着說,“你這樣對我,是要遭報應的!”
說實在的,看起來還真像是那麼一回事兒。
緊接着一溜煙的跑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他。
活該,誰讓你歧視女人的!我在心裏暗暗地呸了他一口,真是瞎了那副好相貌!
這當是我最快活的一天。
“大姐,那人又來找你了!”在我悠閑地啃着蘋果的時候,小弟慌張來報。
我拿着簽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滿地別人打擾我吃東西,“慌什麼,臨危不亂懂不懂?”覺得小弟這樣子有點煞威風,我就低下頭去專心地啃蘋果,再也不理會旁人。也不知過了多久,一雙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現在我的眼睛裏。
第一反應,撓撓頭,想想。
第二反應,想不到算了,繼續吃。
第三反應——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誰你知道嗎?”
他眯了眯眸,“你是誰小爺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蘋果砸了過去,正中他額頭。只聽得“碰”的一聲,那蘋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補充了句,“第二次!”
我這個人吧,什麼都行,就是腦子不大好使。
就像現在我很不明白,這個被我揍了兩次的男人為什麼還要來找我。鑒於之前的經歷,我很果斷地再給了他幾拳。之後的每天,這混蛋都死皮賴臉地過來挨揍。
小弟說這是受虐症,很無聊。其實接受每天揍他的那個人,對,就是我,更無聊。
生活中突然出現了這麼一個人還真是蠻驚奇的。他明明有張好面孔,卻不惜挨我揍,我逐漸覺得不忍,於是我改踹他屁股。他總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樂的樣子,就這麼陪了我一個學期。
沈歡聽說了這種狀況,擔憂地說,“快趕他走,否則……後果難料啊!”
我笑她婦人之見,嚴肅地說,有個人每天讓我練拳,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嗎?她一言不發,緊緊地盯着我。
我說,你又沒見到他,怎麼知道他危險啊?這時候的沈歡還年輕,負氣,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無人監管,逐漸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歡上他,是十七歲的事情。
十七歲,本就是青春戀愛的時期。這麼一個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卻比你會打人,這樣的溫柔讓人無法拒絕。
我毫無顧慮地喜歡上了他,而這個混蛋的回應是:“既然你喜歡了我這麼久,雖然很兇,還很醜,那我就勉為其難的收下吧。”
勉為其難……
我一個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樣子,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
戀愛該做的事是什麼?無非是吃飯,逛街,看電影,和
男友撒撒嬌之類的事情。
然而我並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練武。說是練武,還不如是打架。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暢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個威風凜凜的大姐大!
意氣風發的時候,我會轉過頭看身邊男人的臉。
他是與我並肩的人,那張臉上毫無驚慌。我以為那是包容,實際上不是。
也許在那一刻,他就開始厭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後,了無音訊。
我尋他,哭啞了嗓子,他怎麼會拋棄我呢?他是與我並肩作戰的人啊!
然而他一閃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尋不到一絲蹤跡。
小弟說,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來找我,不過是嘗嘗鮮,換個口味。
剎那我的心尖兒很疼。
也許是今晚的辣子雞太夠味兒了。
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報紙上。
他和一美艷女郎的親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標題寫的是“趙家公子夜間私會”,我看不下去,揉碎了報紙,臉色不大好看。
現在我二十,尋了他三年。這三年本該是我青春正好的時期,我卻為他傷心了三年。
而且還敢給老娘戴綠帽子!不想活了!
內心的憤怒幾乎將我吞噬,然而轉身看見沈歡那擔憂的神色,我咽下了這口氣。我不再那麼年輕了,意氣用事只會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當自己瞎了眼,別再見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過誰,但我現在對天祈禱:希望我能與他再不相見,守護好身邊的人。
日久見人心,身旁的沈歡,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所謂事發突然。
我和他相處一年,只喚他十二。這是個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麼掙扎也不能逃脫這個名字。
我以為他會在我手心裏,就像孫悟空鬥不過如來佛。
然而這算什麼?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間最愛的模樣。
他是來和沈歡相親的……
我悶聲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乾澀,笑着對沈歡說,“來,幹了!”
事實證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霉的很,連借酒消愁都會誤中yao……
他將我抱在懷中,那懷抱有着該死的溫暖。我哭叫着,理不清自己在說什麼,隱隱約約聽到自己低聲喃喃,我愛你啊,十二。
愛的發狂,夠卑賤。
他抱着我,一路奔走,有淚水滴落在我的臉龐上。許是半路上有什麼問題,他耽擱了會兒,將我放在一旁。
就是這麼致命的一會兒,我被一群流︶氓拖進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聽着這些男人的調笑聲,還有在自己身上遊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於是我在二江大橋上,縱身一躍,滿心輕鬆。
風吹過啊,雲兒飄。
死對我來說也許是另一種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該放下的都放下了。
歡歡……好好活着吧,我挂念着的除了你和許幼,也就應該沒其他了。
只是,臨死的時候——
為什麼還會記起十二的臉呢……這是為什麼?
我微笑着將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沒了其他的言語。因為什麼都抵不過這幾個字——
我愛你。
哦,這個對象的名字叫做趙默。趙家的趙,沉默的默。
趙默。
如果下一世還能遇見你……哪怕靠近你荊棘叢生,我也想,大膽而放肆地擁抱你。
你願意嗎?
可惜……我聽不到了。
---題外話---我愛的那個人,是埋葬在二江大橋下永不熄滅的靈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