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我續《紅樓夢》(10)

附:我續《紅樓夢》(10)

曹雪芹筆下的賈寶玉排拒仕途經濟,痛恨國賊祿蠹,把科舉考試畏為毒藥,將功名利祿視作糞土,他從不進入主流話語,有自己一套獨特的具有叛逆性的思維和語言,有着博大的“情不情”的胸襟。“情不情”是曹雪芹在八十回后的《情榜》裏對賈寶玉的考語,在前八十回的古抄本里,脂硯齋在批語裏不止一次加以引用,“情不情”的第一個“情”字是動詞,第二個“情”字是名詞,意思是寶玉他以愛心對待天地萬物,連對他無情的存在,他也能以真情相待。可是在高鶚續書里,寶玉奉嚴詞兩番入家塾,從不喜歡八股文到認真地接受塾師、父親指導,一股股地認真往下作;他又給侄女兒開講《列女傳》,連“曹婦割鼻”那樣的血淋淋的“守節楷模”也推薦給巧姐兒;他最後還進入考場,不負家族重望,中了舉人,這才去出家,出了家還要找到父親乘坐的客船,跪下與父親和解告別,並給家族留下後代,使賈氏最後“蘭桂齊芳”。有人說,不管怎樣,高鶚對前八十回里所寫的寶、黛愛情這條情節線索還是延續得不錯的,畢竟也保持了一個悲劇的結局,令人扼腕唏噓,這固然是他續書的一個優點,但他偏要寫出不僅寶玉自己接受了八股文,連黛玉也支持寶玉去寫八股文,這就把前八十回里曹雪芹所寫出的寶、黛愛情的思想基礎給釜底抽薪了,這樣的寶玉,還是曹雪芹筆下的那個寶玉嗎?這樣的黛玉,還是前八十回里的那個獨不勸寶玉去立身揚名的黛玉嗎?寶、黛沒有了共同的具有叛逆性價值觀的愛情,縱使寫來也頗纏綿悱惻,還是“斷臂維納斯”所呈現的那種富有深刻內涵的愛情嗎?

我續《紅樓夢》,一個大志向,就是要將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所塑造的賈寶玉這一藝術形象,不僅要正確地延續下去,還要力爭能夠將其人格光輝加以弘揚。曹雪芹筆下的寶玉“五毒不識”,他不懂得什麼叫做害人,賈環故意推倒滾燙的蠟燭想燙瞎他的眼睛,他真誠地以為那不過是大意失手,我在續書里安排了寶玉離家遇到強盜的情節,他不懂何為搶劫,主動把銀子交給搶劫者;後來家府敗落,寶玉與賈環、賈琮軟禁在一處,環琮欺侮他,他卻以德報怨;及至入了監獄,同獄有個殺人犯,刑訊后渾身血跡,他小心翼翼地給那“不情”者揩血,同監的要喂那人涼水,他知失血過多猛飲涼水會導致死亡,加以阻止。曹雪芹筆下的寶玉永葆赤子之心,我在續書里就寫他如何以童真待人,他總是時時檢討自己,而去努力理解、關愛別人,他在流浪中遇到墜兒,墜兒是因為偷了平兒的蝦須鐲,敗露后被攆出賈府的,當時寶玉還為墜兒的“醜事”而生氣,但當與他邂逅的墜兒道出當年做那事的動機,是為自己將來被拉出去配小子,多獲得一點自主權時,他心內就後悔當年錯鄙了這個小小的生命……曹雪芹筆下的寶玉特別看重社會邊緣人,我續書里寫他和湘雲與花子們共處,在極端貧寒中亦享受到人生的快樂。我延續了前八十回里寶玉、寶釵之間在相互愛慕時難免因價值觀不同產生齟齬的寫法,寫到他與寶釵從對“和光同塵”的理解上展開的辯駁,我把他第一次出家的原因解釋為寶釵瞞着他為他謀得了國子監生員資格,又逼他去國子監就範,實在是忍無可忍,才棄家前往五台山。最後他已“王孫瘦損骨嶙峋”,在雪天裏與北靜王邂逅,後來引發出他對湘雲就“世法平等”的闡釋……凡此種種,都凝聚着我的苦心+激情小說,就是要去除高鶚對八十回后寶玉的歪曲,力圖還曹雪芹八十回后寶玉形象的清白。我的續書也許確實很拙,但如果能喚起讀者對曹雪芹前八十回里關於寶玉形象的再研讀、再思考,不再讓高續四十回里的寶玉形象敗壞讀者對曹雪芹的寶玉形象的欣賞,則心滿意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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