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叫木,出生於一個小村子,村子旁有條國道,沿着國道7,8分鐘就可以到縣城,所以這裏還不算很偏僻,村子的四周是稻田,在向外是大山,山上都種滿了茶葉和竹子,所以那些山有的叫茶山,有的叫竹山,而其中有座山上住着人,就象很多地方一樣,這座山也叫後門山。
我在襁褓里的時候,老娘抱着我,看着我烏黑亮澤的大眼睛,當然烏黑亮澤這個詞語是多年以後我從電視上學來的,就對我老爸說,將來我肯定是個聰明絕頂的人,而我也似乎聽懂了她說的,呀呀的笑着,當然這些又是長大后,家人和我說的。
所以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非常聰明的人。到了我再大一點的時候,有些不認識的,穿的挺斯文的人到我們村子裏,每天提了個小桶,裝滿油漆,看見空白的牆壁,他們就拿個小刷,往桶里一沾,直往牆上抹呀抹,老大老大的紅字:少生快富奔小康;一對夫妻只生一個;生一個光榮,生兩可恥,再生不要臉;後來發現不知道是村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不高,還是其他原因,村子裏的小朋友越來越多,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明可恥和不要臉沒啥效果,於是又來了幾次,用白漆把可恥和不要臉兩字塗了,再在原來的地方寫上重罰、往死里罰。
當然他們的工作不僅僅如此,接着他們在我們村小學的操場上開了個大會,說什麼提倡晚婚晚育,說什麼晚婚晚育有這樣那樣的好處,往大了處說能救國救民,說小了能讓家庭富裕,,但是我覺得這次下鄉的幹部是很有水準的,要不怎麼他在台上說了那麼久連口水都不喝,不僅水不喝,而且嘴巴里還飛出了不少唾沫,把身前的桌布都弄濕了一塊,
到了最後,只有一句我聽懂了,越大年紀的夫婦生的孩子越聰明,聽到這一句,我就想他怎麼就知道我是這個村子裏最聰明的呢?因為我爸,我媽生我的時候兩人都已經六十多歲了,早生要罰款,那象我家裏這樣的情況要不要獎勵?
夏天的時候,村子裏會請縣城裏的放映隊,每次到了這個時候,村子裏的曬穀場就會特別熱鬧,每家每戶都早早的吃完飯,帶着小板凳,大人唧唧喳喳的在那說話,小孩子就在場子裏串來串去。
剛開始的時候,放地雷戰,地道戰,於是村子裏多了一群孩子拿着木頭做的槍在那碰碰碰的的對射,過了不久他們開始放武打片,哇,這是我們最喜歡的,特別是那個叫李小龍的,這次滿街多了許多拿着兩截木棍哦哦哦亂叫的小孩子。
這樣我就有了人生第一個目標,以武平天下,不過很快我就放棄了,因為小胖的關係,小胖是我們這群小孩子裏塊頭最大的一個,因為塊頭最大,所以力氣也最大,因為力氣最大,所以我們都打不過他,每次他哦哦哦亂叫的時候,我們都躲的遠遠的,每個人都沒少挨過他的拳頭。
之後街上就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一群小孩在前面哇哇哇的跑,後面有一小胖子在哦哦哦的追。
有一次,小胖把我新買的鉛筆給借走了,說是借走了,還不如說是趁我不注意,從我手中一把抓走,拿走之後甩了一句,借我用幾天。
我很氣憤,所以當時頭腦一熱,我決定象個男人一樣向他把鉛筆拿回來,於是我學着電影裏的姿勢,很男人的向他用手指一比,“把東西還我。”
很快,我就後悔了,我發現自己根本推不動他,而他隨手一推,就可以把我推到地上,而且小胖嘴巴里慢慢的發出怪叫聲,我知道我大禍臨頭了,可是太遲了。
從那以後我從心裏明白了一個道理,不能以卵擊石,這話不是我說的,是小胖在離開的時候說的,但是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
儘管如此,可我還是想要拿回自己的鉛筆,因為我太喜歡那鉛筆了。
小芳是我們這一群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女孩,小胖很喜歡在她邊上轉悠,有的時候,小胖還會把袖子卷的高高的,用勁鼓着手臂上的肌肉,裝做很強壯的樣子,當然,他的手臂上除了白花花的肥肉,還是白花花的肥肉。
每次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景的時候都會笑,小芳也會笑,一看到小芳笑,小胖就更來勁了。
我在幫家人買醬油的時候,小芳也到小賣部,她買了把和我一樣的鉛筆,我覺得我的機會來了,我告訴小芳,小胖想借他的筆記抄抄。小胖自己不敢來,讓我幫他向你借借。
小芳很快就答應了,而且還說小胖真膽小,自己都不敢來。
當時我聽了這話很高興,我認為她是在說小胖壞話。
從小芳那拿到筆記,我急忙跑去找小胖。
小胖問我,“你找我幹什麼?”
我告訴小胖,小芳想要把鉛筆,她說了,如果你送她把鉛筆,就象上次我借你那把,她會把筆記借給你抄,她自己不好意思和你說,讓我來告訴你。
就如我所料的那樣,一聽到小芳的名字,小胖眼睛都大了,很快他把我的那支鉛筆拿給我,讓我交給小芳,然後瞪着我說,“如果你敢騙我,你明天死定了。”
當然,這句話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威脅,所以我把筆記給小胖的時候,我對小胖說:“小芳可不喜歡別人送她東西后還在別人面前提起,她說她最討厭這樣的人了。”
小胖一聽到這話,立馬拍着胸口說,“我怎麼可能是那種人。”
哈,沒想到這麼容易就把鉛筆要回來了,想着剛才小胖歡天喜地的樣子,我拿着我的寶貝鉛筆邊走邊笑。
我從來沒有這麼開心過,心中一種模糊的感覺似乎被我抓住了。若干年後,我把那次經歷叫做藝術的契機。
我再次感覺到自己是個全村最聰明的小孩子,長大了一定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
那一年,我4歲半。
時間過的很快,不久,我們就從幼兒園畢業了,要上小學了。
學校不大,只有兩棟房子,都是磚瓦房,房前是大操場。操場前有個國旗杆,桿頂上飄着紅撲撲的旗子。小芳指着那塊紅紅的布對我們說,以後做衣服也要用那種顏色的,好看。好看嗎?我一點都不覺得,當然我沒在小胖面前說,那是不明智的做法,特別是在小胖抱着旗杆要向上爬的時候,要是在這個時候潑他冷水,我想他又會開始亂叫了。經過長時間的鬥爭,我已經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我們來的時候,操場上長滿了半人高的野草,理所當然的進入學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老師帶我們去拔草。
拔草可是個辛苦活,太陽那麼大,我們一群人都蹲在曬的滾燙的地上。我想老師一定不聰明,為什麼不用工具?比如說鋤頭。
後來我在學習自然的時候才知道我的想法又一次證明了我的正確。智慧生物比低等動物的區別在於是否會製造使用工具。
我們一群人里,小芳是最輕鬆的,她的那塊當然是由小胖包了,當然小胖的那塊,和平常一樣,由我們包了。
這樣我又很高興的理解了一個世界上的真理,使用人比使用工具更加聰明。
才到學校第一天,我就學到很多東西。
可是接下來的課程卻讓我感覺到了無趣。為什麼感到無趣呢?因為老師教的太簡單了,不知道為什麼,無論是語文還是數學,我都覺得,為什麼那麼簡單的東西,老師要講上好幾天?明明看一遍就可以記下來的,為什麼小胖要背上好幾天,而且還丟三落四。
為了消除這種無趣的感覺,我對功課做了些技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