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只要你
“你還沒為我道賀呢!”他舉起杯子。
“恭喜。”如栩與他碰杯,口氣盡量不那麼冷淡。
“法官當庭宣判后,我好像看到你鼓掌了?那是在為我高興和驕傲嗎?”房間裏有音樂聲,他說的話只有她一個人可以聽到。懶
聞言,如栩的酒含在嘴裏,頓了頓,吞咽下去。“你這種人尾巴隨時翹得老高,惟恐別人不知道你是誰,還需要我為你驕傲?”言下之意,您老眼花看錯了,本小姐才沒那閑工夫為誰驕傲,只是大家鼓掌,我才鼓掌,順便起身準備離開而已。
譚少傑心中暗笑,不承認算了,他明白就好。
“說真的,我今天庭上的表現很帥氣吧?”
她涼涼地斜他一眼:“是,譚大少爺英俊瀟洒,風流倜儻,玉樹臨風,帥到人見人愛,車見爆胎,鳥見鳥呆,啤酒見到都開蓋,真乃風靡萬千的律界殺手新人王!”
她說得流暢,滔滔不絕,譚少傑(色色小說**聽得震驚,瞠目結舌盯着她,然後拍着膝頭大笑不止。“汪如栩,我真是服了你,這些話從哪學來的?哈哈……”
正在k歌喝酒的同事們被笑聲引得轉過頭,好奇極了。
如栩臉色如常,喜怒不驚,並不認為自己講的是冷笑話。她不溫不火道:“不用太感動,你若還想聽再多,我把百度詞條copy下來讀給你聽,夠滿足譚大少爺的虛榮心了吧?”蟲
譚少傑立刻挺起胸膛,半真半假道:“不必不必,這其中只要有一句發自汪大律師的肺腑真言,在下就感動到痛哭流涕了。”
如栩嘲弄地揚揚唇,繼續喝自己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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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小時下來,如栩發現同事們真的很會玩,十點半了,他們不但沒有疲累,反而興緻正高,絲毫沒有要走的意思。
如栩上洗手間,回來發現譚少傑等在過道上,他伸臂擋住她。
“有件事你似乎忘記了。”
“沒忘記。”
“真的?本人表示高度懷疑。”他挑高眉毛。
她環起手臂,學他那樣挑高眉毛:“不就是答應過你,如果贏了今天這場官司,我要無條件陪你慶祝嗎?”
他立刻眉開眼笑地打了個響指:“算你講信用,那我們現在就走!”
“走?去哪?我們不是正在給你慶祝嗎?”她拍開他的手,往房間走去。
“不行,我要的是你單獨為我慶祝。”一群人算什麼?雖然高興,但跟她說個話都不方便,他早就想拉她走人了。熱鬧氣氛中,再多的人為他道賀都不在乎,他所要的從來只有她。“這可是你親口答應我的,當律師最重要一條是什麼?要講信用,做人也要講信用,你答應我就不能反悔抵賴……”
“譚少傑!”如栩停住腳步瞪住他,“你好啰嗦,我又沒說不兌現!走就走,我總要回去拿包吧?你難道不跟他們打個招呼?”她不大習慣太過熱鬧的氣氛,交際應酬從來能推則推,正想找機會離開。
“你不怕我們一起離開,又招人誤會?”
“只要你別胡說八道,他們就不會誤會!”
“呵呵,你不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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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晴空有陽光,夜晚的空氣彷彿也隨之變暖。
譚少傑開着車,直接將車開到她家樓下。如栩不解道:“不是要去慶祝?怎麼到我家來了?”
他把車停好,為她打開車門。
“這麼晚能去的地方不多,難道你剛才還覺得不夠熱鬧,想再去酒吧?”那次在酒吧,他親眼目睹她被人下藥,對方因為輸了官司而尋仇。幸好他及時將她帶走,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從那以後,他格外謹慎,盡量避免她再去那種龍蛇混雜的場所。接case也一樣,他會先私下悄悄幫她把案件過濾一遍,免得再惹來麻煩。
如栩想了想,皺眉:“清靜的地方,不如去咖啡廳。”
“不要!咖啡廳哪有家裏自在?想喝就喝,想笑就笑,想大聲就大聲。現在啰嗦的是你,快點上樓,冷死了!”他把她拖下車,擁在臂彎里半推半拉地走進電梯間。
她在俱樂部喝了不少酒,渾身正微微發熱,一點也不冷……
對這套房子的每件擺設,每樣傢具,乃至每塊地板磚都已熟悉,譚少傑脫下厚重的西裝外套,隨手搭在沙發上。
“汪如栩,你這裏缺一樣很重要的東西。”他審視全屋,托着下巴沉思狀。
“我感覺啥都不缺,生活方便。”
“no,no,no!方便是方便,但少了一點情調,如果有tannoy就好了。”
“那是什麼東西,沒聽過!”她敢肯定,有沒有那玩意兒,對自己的生活毫無影響。
“王逸辰肯定聽過,它是英國很有名的一款音響,最適合聽交響樂曲。汪同學,你確定你了解王逸辰的一切?”
如栩怔了怔,“誰說相愛的人一定要了解對方的一切?我就算沒聽過tannoy,也不代表我不了解逸辰。”
譚少傑咀嚼她的話,反問:“這麼說來,你們已經相愛了?”
她懊惱:“快了……至少我們已經很努力在相愛。誒!你不是什麼都知道嗎?幹嘛還問這麼多!”
他笑着眨眨眼:“快了就是還沒有啦!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這會,他是打心底笑了出來,到房間把她的電腦搬出來,好不容易找到兩個小音箱,無奈地嘆息:“嘖嘖,小是小了點,湊合著吧!”
如栩好奇他忙來忙去,她正拿着紅酒過來。
“你要做什麼?”
“放音樂。”
“幹嘛?”
“跳舞!”否則他好端端地找音響幹嘛?
(ps:第二更。忽然發現番外的部分里,如栩和譚少的戲份都好清水喲,嘻嘻!譚少這個人物一直在被慢慢地挖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