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你得有信仰(21)
在這樣的形勢下,你行走在傳教的路上會感到無比艱難和孤獨。危險無處不在。為了保護自己,你會違心地宣稱擁護朱庇特眾神和羅馬元首的權威,儘管如此,你的鄰居和“朋友”仍然可能會把你起訴到法庭,讓你接受審判乃至嚴懲,因為他們知道你內心深處在鄙視這個社會。
法庭上,你會多次被法官(通常由地方總督兼任)明知故問,以驗證你確實是基督徒,避免冤枉無辜人士。
開庭之後,你和幾個同伴被一起帶上@來。
法官問你:“你知道元首陛下的法令嗎?”
你回答:“對不起,我不知道他們的法令,因為我是基督徒。”
法官接著說:“他們命令你們這些人崇拜眾神,而不是基督。”
你從容不迫地應答:“我只崇拜創造了天空、大地和海洋的那位真神。”
法官有些憤怒:“那你知道眾神是存在於世的么?”
“不知道。”
“一會兒你就要知道了。”
你若無其事地在法庭上默念《聖經》,為自己禱告。
法官無奈地把目光轉向你的同伴:“別聽這傢伙的胡言亂語!”
你的同伴也不白給:“我堅強地信仰基督。”
法官的臉變綠了,他再次問你:“你真的要堅持你那該死的信仰嗎?”
你斬釘截鐵地回答:“是的,堅持到底!”
法官再也沒有耐心,給你判了死刑--在斗獸場上眾目睽睽之下喂野獸。
這下涼快了吧?如果你是真心信仰基督,就不會感到畏懼,對你來說,死只不過是通往天國的途徑。如果你沒有達到這個境界,你很容易在審判時否認自己的信仰,從而換取生命。但你從此被基督徒看做叛道者,未來幾百年中都要遭到詛咒和唾罵。
很多人挺不過這一關,因為羅馬朝廷對基督徒的懲罰太殘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