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怒放的自由靈魂之花(2)
靈魂的自由是人性的自由通達,圓融無礙。擁有者不再會有“怨憎會——不喜歡憎恨的人不得不在一起”、“愛別離——親密喜愛的人不得不離別之苦”,和任何人在一起的時候,都自然和諧,如空氣與人,春風化雨,月光入室,沒有一絲一毫的勉強不悅之處,施捨億萬身家也不覺任何榮耀,接受別人施捨也沒有絲毫悲切。
人身自由、思想自由、靈魂自由,三個自由皆達最大化極致者,便是“佛”了,即福、慧、德皆滿足;其次分別為菩薩,辟支佛,阿羅漢,無色界天人、色界天人,欲界天人,阿修羅,人,畜生,惡鬼,地獄。這一切在人間都會有折射,人身、思想和靈魂最不自由的人就是在“地獄”之中。
世人都嚮往自由,都想獲得自在。可是,在追求的過程中,卻往往缺乏足夠的智慧,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自由,對自由+激情小說的追求過於偏頗,乃至選擇逃避的自由,墮落的自由,放縱的自由,甚至被困在一個叫做“自由”的地獄中。
人追求自由最容易誤入的迷途——為了追求人身自由(財務自由)而漠視枉顧思想自由和靈魂自由,他們往往信仰“寧願在寶馬里哭,而不願在自行車上笑”,乃至犧牲后兩者的自由獲得前者,即在獲得物質自由的同時,思想和靈魂卻被囚禁了起來。
這裏往往有兩種典型的情形。
一位才子,為了眼前的金錢,為了快快出人頭地,違心地取悅於強權富貴者,成為其犬馬和鸚鵡,思想被強者定製,成為蒙蔽掠奪弱者的利器,雖然其可能很快財務自由,然其思想已經被關進了囚籠,已經奴化;靈魂已經被繩索縛牽,心智已被豢養,從此不得自由。這何嘗不是一種人高貴的自由思想和靈魂的“畜生”化呢?可悲的是,人身自由只有短短几十年,而思想和靈魂的牢獄卻可能永無休止……除非真心發起大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