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四
原則四:做父母的不可常常用命令式的語氣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
椿壽一日正在吃早飯時,聽見外面有鑼鼓聲,就放下飯碗往外跑出去了。他母親看見他出去的時候,就喊着說:“椿壽!你跑到哪裏去?快點回來!”說完,看見他跑得愈遠了,就自言自語地說:“這個小孩子,野心這樣重,飯都不要吃了。”歇了一歇,椿壽回來了,他母親也不說什麼。不過叫他趕快把飯吃好。
吃好了早飯,天下雨了,椿壽拿了書包正要上學去,他母親看看天已下雨,就喊叫他說:“椿壽!你回來,穿了雨鞋去!”椿壽恐怕時候太遲,不願意穿,就頭也不回,一直上學校里去了。他母親看他不回頭,也隨他去了。
到了日中,椿壽回家了。看見他母親叫了一聲“媽媽”。他母親笑嘻嘻地回答說:“你回來了。”稍息,午飯燒好了,他母親指揮他說:“椿壽!你把凳子擺擺好,我們要吃飯了!”椿壽響也不響,儘管獨自在書房間遊玩。後來他母親搬了飯菜出來,只得自己擺好凳子。午飯吃過之後,他母親叫他去睡中覺,他也不去睡,獨自在草地玩耍,他母親也就隨他去了。
我們看了上邊幾個例子,就可以知道做父母的不要隨隨便便去指揮他們的小孩子。椿壽的母親不應當禁止他跑出去看鑼鼓,因為小孩子是很好奇的,聽見外面有鑼鼓聲,自然要跑出去看的。
不過她既然命他回來,那他不回來,她應設法定要迫他回來的。否則做母親的一次“令出不行”,以後就難以教訓他了。
天下雨的時候,小孩子到學堂里去,做母親的必定要叫他穿雨鞋,如果他不肯穿,那隻好強迫他穿了。
至於他回來以後,做母親的如果要叫他擺凳子,那麼也應當和和氣氣地去問他,如對他說:“請你把凳子擺擺好不好?”這樣去問他,他高興去擺,固然是好,如果他不高興去擺,那也沒有什麼要緊,因為問話的語氣是活動的,原來不是一定要他去做的。至於命令式的語氣不是這樣的,“一令既出”,必定要他去做的;如果他不去做,那他下次更加可以不聽你的話了。但是這個母親沒有想到這層道理,競用命令式的語氣,叫他擺凳子。後來他竟不肯擺凳子而反要出去玩耍,我想這個母親,到了這個時候,就“難為情”了。
如果她的兒子吃了中飯以後,應當去睡覺的。只要好好地對他說“你覺得倦嗎?你要去睡一下子嗎?”罷了。用不到以命令式的語氣叫他去睡的。若已經命他去睡,倘使他不肯去睡,她只得強迫他了。
所以做父母的,平日不宜多用命令式的語氣來指揮小孩子;如果必定要命令小孩子的時候,那麼一定要叫小孩子服從。
榮生某日在學校里玩皮球,下午回家時,已經覺得很疲倦。他父親看見他回來了,叫他到街上去買東西說:“榮生!你去買點信紙信封來!”榮生的身體已經疲倦不堪實在不願意去買,但父命不敢違逆,只得去買,他一路走一路嘴裏吱咕吱咕地說不高興的話。
小孩子大概不願意聽命令式的話。所以做父母的,非有充分的理由,不必用命令式的口氣來指揮小孩子。你看榮生的父親不管他身體疲倦不疲倦,不問他願意不願意,只一味地命他去買,無怪榮生要怨恨他的父親了。若有時小孩子應當做的事情,你一定要叫他去做的,不要因為他不肯去做,就不叫他去做了;至於命令一出,那+激情小說是無論如何要小孩子服從的,不過我們要鄭重我們的命令,我們不要隨隨便便亂出的,而且最好要使小孩子明白我們的命意。這樣,小孩子就變得優美馴良,不至於無故違反父母的意思,而父母也不至於無故受累受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