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擺平——社會與民生(4)

4、擺平——社會與民生(4)

拆遷權與房價上升

拆遷是一些悲哀故事的起源,也是一些欣喜夢想的機會,在每一個地方的拆遷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兩類場景。針對《拆遷條例》修改問題而爆發的輿論爭議持續進行中,而且我覺得這個爭議還不會輕易有結論。我個人一向旗幟鮮明地支持弱化政府的拆遷權力,而把拆遷變成以開發商與居民談判為主的模式,我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開設“公共談判技巧”和“利益集團分析”兩門課的時候,就在MPA學生中進行拆遷談判的模擬。在以往的拆遷中,僅僅出於商業開發與公共建設的目的就大量強制拆遷居民與農民住居的方式,既是對民眾權利的粗暴侵犯,也會導致公共權力的不當擴大。難怪世界上不少政府的官員慨嘆,很多人羨慕中國城市日新月異的發展:要是我們也有中國政府官員那麼大的權力與資源進行大拆大建,那麼我們的“日新月異”也未必就輸給中國人多少。我們注意到了社會建設的成就,但是我們對於這種建設成就所付出代價的關注是不夠的,而且因為政務透明不夠,這類關注的廣度與深度也存在嚴重的不足。可以這麼說,沒有現在的拆遷模式就沒有現在城市的快速發展,也就沒有那麼多新房子可住。西方發達國家的城市看起來總是那麼舊,印度的道路建得那麼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沒有拆遷辦,他們也沒權搞拆遷辦,他們也不敢搞拆遷辦。

目前我們的城市發展與房地產發展,一部分是直接在農地上發展,雖然也涉及補償問題,但是拆遷任務沒那麼複雜;另外一部分是在城市改造的基@礎上進行,那麼拆遷任務就相當不簡單了。如果我們現在的拆遷模式朝着弱化政府拆遷權力的方向轉變,那麼結果將是更多開發商樂於朝農地建設方向發展,這樣會導致農地的競價上升;而城區改造的速度將明顯放慢,開發商與原居民談判后的拆遷成本顯著上升。無論在哪種情況下,城市住房的供應速度與供應成本在現在的基礎上可能會有更大幅度的上升。於是,我們將會看到公共管理中經常可能會出現的兩難境地——強拆遷權力,則原居民受損嚴重;弱拆遷權力,則房價會有更顯著的上升。我們一般人可能期待一個完美的答案,但是公共行政中只能給出的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輕重的感覺站在不同的角度還會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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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民時代:袁岳社會管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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