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獄(4)

第一章 出獄(4)

哪知道,她一過去顏人傑就藉機動手動腳,還強行留她作陪,不讓她走。一邊的李志豪忍不住了,就過去很不客氣地把楊洋拉走。

於是顏人傑的幾個手下就出手教訓他,結果都被他打了個落花流水,他甚至忍不住想把顏人傑也狠狠地教訓一頓,但被楊洋給勸住了。

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但顏人傑怎會甘心服氣,於是派人查到了@李志豪的底細,然後親自帶着一大群人到他上班的地方興師問罪。

當時,顏人傑很囂張地給李志豪開了一個條件,給他一個活命的機會--他得主動認錯,然後把他的女朋友給讓出來,承認自己是牛糞,不配插在鮮花上。

李志豪本來是個硬骨頭的人,怎會接受這樣屈辱的條件。結果自不用說,顏人傑下令動手廢他,但是,他反抗了,而且非常強悍地反抗。

他是誰,特種兵中的尖兵!

但有一點對李志豪很不公平,對方除了人數多以外,還都拖刀拿棍的,他只是赤手空拳,讓他處於極度劣勢。於是他想到了擒賊先擒王的道理,冒險在包圍里衝出一條路,直撲顏人傑,在兩人距離還有兩米的時候,他騰身而起,給了顏人傑一腳。

顏人傑讓不開,更接不下,被蹬了個正中,摔了個四腳朝天。那一腳,蹬到了顏人傑的大手臂上,後果是骨折。

李志豪趁機控制住顏人傑,藉以要挾他的手下,然後帶着楊洋上了一輛的士,安全離開。

而顏人傑的父親直接下令抓了他,這是讓他做夢都想不到的。他只是出於正當防衛,所以出事以後他只想換個地方工作,以避開顏人傑的糾纏,沒想過逃,因為他清楚自己根本沒有犯罪。

但他還是被強行抓了進去,警察要他認罪,他拒不認罪。後來,警察不知道在哪裏找來些所謂的目擊者,扭曲了事件真相,在法庭上作了偽證,說他在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使用了極端暴力,他作為一名受過特種訓練的人,力量非比尋常,出手應該有分寸,所以被判防衛過當,判刑三年。

對於李志豪的入獄,獄友們有佩服的,但更多的是說他傻,為了一個女人來坐牢,值得嗎?

他覺得值,因為他愛楊洋,他一直都覺得作為一個男人應該有保護自己心愛女人的責任,他可以用生命來保護自己心愛的女人。

所以,即使他被判刑三年,但絕對沒有過後悔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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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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