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32)
哥哥提比利烏斯演講時,站在講台上基本不動,用抑揚頓挫的語調平靜地說理。弟弟蓋烏斯則不同,講話時慷慨激昂,不停地從講台的一邊走向另一邊,不知疲勞地持續演說。他也知道音調過高會沖淡說理的效果,於是常常在講台的後面安排一個腦筋靈活的“解放奴隸”,當蓋烏斯過於激動音調太高時,這個人就用手中的樂器發出低聲,以提醒蓋烏斯控制情緒。
沒有演講時的蓋烏斯一直忙於工作,連憎恨他的人都不得不嘆服他的經歷之充沛。他已經提出了很多法案,由於這些法案需要陸續開會表決,年輕的保民官不得不做的工作多如山積。但工作難不倒蓋烏斯,憑藉優異的組織能力,他都能妥善安排,迅速處理。在他的工作場所,承包商、工程技術人員、外國使節、政府官吏、文臣武將等等,從早到晚絡繹不絕。對這些幫助自己推行新政的合作者和其他來訪者,蓋烏斯以其出眾的才能、良好的家世,完備的教育背景傾倒了來訪者。他親自款待來賓而不失品位,充分尊重來訪者具備的各種能力,在該做決斷時又絕不拖泥帶水。一個能力卓越的領袖形象展示在羅馬人面前。
蓋烏斯的外祖父大西庇阿,是羅馬人中第一個與異族努米底亞國王馬西尼薩締結對等的共同作戰關係的領導者,並且憑藉這種同盟關係打敗了漢尼拔。蓋烏斯的父親的重要貢獻則是全力促成了一部重要法律,使家中已有5歲以上孩子、持有價值3萬塞斯特斯以上資產的“解放奴隸”們成為有選舉權的羅馬公民。外祖父和父親在處理外族和奴隸問題上的平等意識,對蓋烏斯有着重要的影響。到他這一代,馬西尼薩的兒子、現任努米底亞國王是他的政治“後援者”,他又在雄心勃勃地準備在迦太基遺址上建設羅馬的殖民城市,把一部分羅馬公民移到迦太基去。元老院議員們陳舊思想中的“國界”,在這個男人心目中根本不存在。
就是這樣一個保民官蓋烏斯·格拉古,提出了《公民權改革法》。羅馬公民權是個敏感的問題,就連像小西庇阿那樣的位高權重的元老院開明派即使碰到也會選擇迴避,蓋烏斯此舉,是真正的“巔峰對決”。
羅馬的公民權分為兩類,具備從選舉權到控告權的公民,為“完整公民權”,未被認可全部權利^H小說的,為“不完整公民權”。前者被稱為“羅馬公民權”,後者被稱為“拉丁公民權”。在具有這兩種公民權的人民之外,還有加盟“羅馬聯合”的各同盟城市國家的人民,這些人被稱為“意大利人”。除這三類人民之外,就是羅馬下屬各行省的人民。羅馬公民、拉丁公民、意大利公民,都無需向羅馬政府繳納直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