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術:八——(7)
接待他們的是個大胖子巡官,肥得滿臉冒油,他聽完了彭望鄴的報案,又用非常認真的態度花了非常長的時間看完了一千來字的報案材料,然後很乾脆的說道:“我們知道這個案子,它屬於交通事故,已經解決了。”
“這不是交通事故,我們可以找到證人,還有其他證據。”
“已經解決了,當事人的侄子簽了字。”
“現在當事人的侄子要求重新立案。”
“已經解決了。”胖巡官不厭其煩的重複着這一句話,手裏拿一個大瓷缸狠命的喝水。看來他有的是時間,也難怪,他就是專門處理這些難纏的苦主的。早就見怪不怪,不厭其煩了。
“你們解決的不公!”喬峰狠狠道。
“反正已經解決了,你們要翻案,得拿出新證據來。人證不算!”
“憑什麼人證不算?”
“人證不能翻供。以前他們說的要是不算數,現在說的更不能算數;以前他們說的要是算數,現在說的肯定不算數。”
彭望鄴知道這是碰上軟牆了。這幫警察要是碰上沒勢力沒錢的平頭百姓,罵一句“滾你媽的蛋”就算解決了,要是碰上有點來頭的,這位胖巡官就派上用場了,就如一堵軟牆,你撞不疼,也撞不爛。
“那我們要求重新驗屍,這也是你們的職責所在。”
“已經驗過了,再驗……”胖警官後面的話在嘴裏轉了#小說轉,又咽回去,重新吐出來的時候已經變成了另外一句:“再不能驗了。”
“按《中華民國》法律,當事人不服,在一個月之內,可申請重新驗屍,並在場監督。”
兩個人你有來言,我有去語,你來我往,好不熱鬧。到了最後,胖巡官終於敗下陣來,再沒話可以抵擋,只好道:“行,我收下你的報案材料,你就等着吧。”
“請問等多少天可以得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