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詐屍案》(3)
“定彗在寺中可有什麼仇人,和人起過爭端么?”
“定彗不怎麼愛說話,但為人還算是比較平和的。一向也未聽說他與誰有過衝突。”
寺中既無仇家,而寺外又行蹤詭密,不知與何人來往。楊重民一時還理不出頭緒來,他自言自語道:“既是換了衣服,這線索也應當從此衣服查起。”遂命人將定彗的衣服鞋子剝下,細細查看。只見這鞋較新,兩隻鞋的左邊卻磨損嚴重。只有常常推磨的人才會將鞋穿成這樣。於是傳命身邊人,立刻將此衣拿去與陽曲各磨坊、豆腐坊等用磨做生計的人家辨認,並貼出三十兩銀子的賞格,找出這夾袍布鞋的主人。又叫人傳命各家當鋪押店,凡有當抵和尚衣服的人立刻報官;有見過和尚行蹤的,一經查實,賞銀五兩。
楊重民是道光十八年(1838年)二甲進士,以知縣簽分山西某縣,因其處事幹練,為官尚屬清正,有些政績,官聲不錯,不過兩年便選為太原府首縣的知縣。楊重民本人很是自負,常常自比近朝的彭施二臣,唐宋的狄包二相。(彭施二臣指康熙名臣彭定求和施不全;狄包二相指狄仁傑和包拯)。看人時,也是腦袋常常朝上,眼睛常常往下的,有些恃才傲物。楊重民將事情安排下去,料定此案不難審清,便打轎回衙。
到了下午(色色小說申時左右,派出的捕快將三個平素所穿與定慧身上衣服相似的人帶到二堂來。一個三十七八歲的中年人是開磨坊的;一個是二十歲左右的長工,是在富家專管推磨的;還有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是豆腐店的小老闆。楊重民問道:“你們辨認一下,這和尚身上的衣服可是你們的?是便是,不是便不是,莫要欺騙本官。如是不慎所丟之衣物,本官決不怪責。”
三個人看了看,都說不是。
楊重民大怒道:“你們三人中必有一個說謊,此時不說,待老爺我查出來,必是輕饒不了的。”
三人仍說不是。
楊重民命將夾袍和布鞋給三人試穿。那中年人和青年長工一個穿着大些,一個穿着小些,只有那老頭兒衣服正好合身,布鞋正好合腳。
楊重民將其他二人放走,只留那老頭問道:“你姓什麼?叫什麼?哪裏人?做什麼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