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倍勝增資至一億元(2)

第五節 倍勝增資至一億元(2)

姜董解釋,堅持要採取回購的辦法而非二級市場直接減持,不僅僅是考慮到避稅因素,還因為他非常看好延美股票的未來,正在想方設法讓延美成為明星個股、卓越企業以及新興產業的龍頭。至於銀行抵押貸款,延美集團早就做過了,抵押率很低。“小非”,也就是中小股東的抵押率估計會更低,5000萬市值的股票在銀行能貸到2000~2500萬元就算不錯了。眼下銀行正在收緊信貸。況且,抵押后股票不能出售,無法通過過橋代持來合法避稅。

李遷說:“姜董,我們有一個方案,供您參考。您讓小非以7元的價格把股票轉讓給倍勝。由於股價低於市價20%多,小非套現5000萬元可以省下一兩百萬元的個稅。同時,倍勝也獲得了較高的安全邊際,不用擔心回購流產的問題。小非看好延美股份後市,未來想要買回股票,可以找個非關聯關係的第三方跟倍勝簽一份股票轉讓合同。合同約定,半年內,若第三方有要求,倍勝須以7.6元的價格出售股票給第三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投資者,第7個月起,每延後一個月,轉讓價格提高2%,最多只可后延6個月;第三方可以無條件放棄購買權;倍勝公司有權通過支付500萬元補償金來解除合同。”

在李遷的方案中,保證倍勝公司利益的關鍵是較低的轉讓價格,而不是合同,因為小非找來的第三方回購者不一定會履約,也不一定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甚至可能就是一家隨時人間蒸發的皮包公司。該合同保障的是小非的利益。它相當於獲得一份12個月內有權以約定價格買回股票的看漲期權。

由於倍勝公司手中起碼有幾千萬元的股票資產,小非不怕它違約。如果未來二級市級上股價大漲,倍勝公司解除合同,小非可以拿到500萬元,相當於在半年間賺了10%。屆時,倍勝在二級市場上減持,只要平均售價高於8.36元,扣除補償金后,綜合收益仍會提高,半年間的利潤率超過8%。這是一個雙贏的大結局。

姜董聽着李遷解釋了兩遍,笑道:“李總這個方案很不錯啊!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能想出辦法,我們延美很缺少你這樣的人才,回頭我跟王總商量,把你借到延美來。”李遷說:“過獎了,這個方案其實沒什麼創新之處,跟您最初的設想非常相似,仍然是一個回購的思路。”

新方案其實是舊瓶裝新酒,表面上還@是一個回購協議,卻變約束第三方回購者為約束倍勝公司。倍勝以退為進,謀求更低的股票轉讓價格。李遷知道姜董不會馬上給答覆,說:“姜董,如果您沒有什麼意見的話,咱們就按這個思路來做交易。方案中的具體價格、金額,由您與王總直接商定。我把這個方案的文檔電郵給您。”

當天下午,葉董秘沒有安排蔡心蘿、關琴等人調研延美集團的儲備項目,只是安排了大家在河東市郊旅遊。李遷很認同這種做法。延美的新能源、物聯網項目八字還沒有一撇,拿不出手,還是保持“朦朧美”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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