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需要正確的表達(1)
愛,需要正確的表達
愛的殘疾者
愛是一種情感,愛也是一種能力。人與人之間,這種情感是要表達出來的。當我們愛一個人時,當我們被別人愛時,我們能否給予或者索取?
案例
我有一個朋友,從外地來北京打拚十幾年,在北京買了第二套房,並將父母接來,還雇了保姆照顧他們。後來父母覺得與保姆住在一起不方便,又改雇小時工。每周六他只要沒有出差,都會去看望父母,但往往是買來吃的、喝的放進冰箱,問問飲食起居,就借故走掉,不與父母一起吃飯。他說,他盡量避免與父母交談。父母從不關心他是否累了,情緒是好是壞,只會問他工作如何?賺了多少錢?何時結婚?要不就說他們這不舒服、那不舒服,於是他(色色小說就安排父母去最好的醫院檢查。他說:我對得起他們了,我做到孝順了。可是他語氣中的無奈、憤懣和哀怨告訴我,孝順並沒有讓他和他的父母滿意。
中國傳統的孝順,講的都是應該為父母做什麼,讓父母有什麼,很少講到與父母之間應有什麼樣的情感交流。而父母教育子女,也只是在要求孩子做什麼、怎麼做,很少提到父母應該做什麼。於是,家長關注的只是孩子的外在狀態、成就、表現,對孩子的拳拳之心都壓在心底。最終,孩子對父母也只是做到該做的事,不願、不敢、不會向父母表達情緒和情感。雙方其實要的都不是、至少不只是這些外顯的行為和結果,他們要的是對方的愛與親情。可是看起來雙方都沒有給,於是互相抱怨對方冷漠、自私、無情。
案例
我有一個街坊,在最小的女兒11歲時她的丈夫去世了。她含辛茹苦,嚴格要求,獨自將三個女兒撫養大。大女兒現在是某著名大學的博導,二女兒在新西蘭,小女兒碩士畢業在一家科研機構做行政管理工作。在外人看來,她的三個女兒全都成就斐然、出類拔萃。提起這位街坊,知道的人都敬佩有加。可是老太太反倒越來越不精神、不快樂、不自豪。她有許多不開心的事:大女兒離婚自己帶着孩子,過得並不如意;二女兒很少回國探親,回來了也更喜歡去丈夫家;小女兒已年過35,還沒有男朋友。她還有更不開心的事:當大女兒和小女兒回來看望她時,她希望她們能一起開開心心地嘮嘮家常;希望她們對自己這些年的付出說一兩句感謝、報答的話,雖然她並不想要她們的任何感謝和報答;她希望她們對自己能夠上心,能夠知冷知熱。可是不知為什麼,女兒們回來了談的大多是工作或者社會上的事情,或者吃什麼、補什麼、營養和保健。她知道她們是關心自己的,但是,她只覺得隔膜和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