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爭搶他的愛(4)

婆媳爭搶他的愛(4)

“王柱,我算看透了。甭管我們賺多少錢,你一天不改媽找你要錢你就給的毛病,咱們就攢不了錢。你說了很多次要改,每次都讓我失望。我真的累了,我們還是離婚吧!”

“不,我絕對不會同意離婚的,要離你就讓法官判我離吧。”

陸然然轉身回到卧室,隱約聽到背後傳來一連串的嘆息。丈夫的眼淚無法打動妻子那顆傷痕纍纍的心,她毅然向法院起訴離婚。

開庭那天,陸然然在法庭上提出:結婚以來,婆婆張美鳳以各種名義索要錢財。丈夫對婆婆的要求有求必應,不僅把他自己的工資給她,有時候還要拿原告的錢給她。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也傷害了原告的夫妻感情。原告現在無法忍受被告的這種行為,要求和被告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被告王柱答辯:自己很愛原告,與原告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只是自己夾在母親與妻子之間,常常覺得為難,不知所措,希望原告再給自己一次機會,一定會珍惜夫妻感情,兩人從頭再來。

張美鳳坐在旁聽席上,看到兒媳這樣說自己,心裏真不是滋味。她的臉色一會紅一會白。

聽完兩人的陳述,法院認為兩人的感情沒有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於是組織原告與被告調解。

陸然然問王柱:“你能保證再也不給你媽錢嗎?”

王柱遲疑了片刻,為難地說道:“她是我媽,我得孝順她。我可以發誓以後我老婆的錢都歸她,我再也不拿她的錢給我媽了。”

張美鳳插嘴道:“他是我兒子,我花他的錢天經地義。你這孩子怎麼還不讓兒子孝順母親呢?”

陸然然搖搖頭,“婆婆,我不是不讓王柱孝順你。不僅王柱要孝順你,我也會孝順你。但是孝順是有尺度的,不是把錢全交給你、什麼事都聽你的才是孝順。你老找王柱要錢,他把錢給了你,讓我們連買房的錢都攢不下來。婆婆,你自己算算,這幾年,我給你們家貼了多少錢進去?這樣你還不滿足嗎?”

王柱打斷陸然然的質問,說道:“都是我的錯,你別怪媽。媽沒有壞心眼。”

陸然然很失望,看來根本不可能改變過去的格局,即使回到婚姻里,丈夫和婆婆還是原來的樣子。陸然然表示,自己不可能和一個永遠長不大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她在這個家庭中,對家庭共有財產都沒有決定權,這樣生活一輩子很累。

調解不成,法院繼續審理。看到妻子打定主意要離,王柱覺得自己確實對不起妻子,他終於同意離婚,而且把大部分夫妻共同財產都給了陸然然,並表示離婚後三個月內再給陸然然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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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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