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手錶
一塊手錶
在“文革”十年中,人們不斷地禁慾,鬥爭。英雄被宣傳得個個是素心素麵素什錦,個個都像貞女、太監。人們穿戴“綠色的軍裝”或深“藍色的多瑙河”中山裝,甚至買一些生活日常品時都會覺得奢侈,
擺小資的架子。
二姐在廠里做徒工一年後,準備去買一塊普通的手錶。當時,手錶的價值幾乎是一個月的工資,父親反對她買手錶。既然“英雄”和貧窮的中國人很少這麼做,戴手錶的人就顯得“不合時宜”。為了買表的事,二姐和父親爭執了好幾天。
幾十年後的今天,在互聯網上,我才知道我們學習的榜樣雷鋒也曾戴過手錶。網上說,“雷鋒生前曾經騎過摩托車,穿過皮夾克,戴過手錶……”上世紀60年代的他也知道生活的品位和倫理、道德不是一回事。透過電腦屏幕,彷彿又飄來了那時革命名義下的煙霧。我讀小學時,某天晚飯後,正拿(色色小說出課本,準備用做主語造句。父親點着課本最前面穿着軍裝、拿着紅寶書、和走在一起的照片說:“這次你不要用做主語寫讚揚他的句子,他出事了!”後來,經常能聽到從上到下、從左到右、鄰居熟人誰出事、誰被揪倒的消息。
最後,終於,北京傳來消息:“四人幫”揪出來了!大人們,更不用說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們,從小就和着八億人民在一個迷宮裏轉悠、打糊塗圈。那時,大多數無權無力的中國人彷彿是一群痛苦、茫然的無頭蒼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