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5:這些觀念,孩子懂了爸媽會更輕鬆(1..
而且媽媽繼續上班,她們就可以陪着媽咪去上班,認識更多有趣的叔叔阿姨,知道她們在上學的時候,媽媽在做什麼,怎麼賺錢;老闆怎麼發薪水給媽媽,媽媽又怎麼把錢從提款機領出來,帶姐妹玩好玩的、吃好吃的、買喜歡的書看、穿漂亮的衣服,而且還有能力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最後,當姐姐七歲多,妹妹三歲多,媽媽又“無聊”地把問題丟出來,想玩“如果媽媽不上班……”的遊戲時,姐妹只會露出一張“吼,你又來了……”的臉,然後,曉以大義地跟媽媽說:“媽媽,你去上班啦!這樣我們才能努力存錢買小金龜,一起到天涯海角流浪……”
是啊,認真#小說的媽媽一直在努力着,想要和兩個女孩一起到天涯海角流浪,但媽咪更想和兩個女孩分享的是,不論上班或不上班,都要讓自己變成一個有實力賺錢,贏得人身自由的女人;都要擁有隨時可以讓自己開心、隨時可以自己陪伴着自己到天涯海角流浪的信心和自在;無論到時候媽媽人在哪裏,姐妹都可以把自己照顧得很好,都有能力讓自己持續地開心快樂,擁有自由自在的幸福感……這是,平凡媽媽對平凡姐妹倆幸福人生的唯一期待。
有關發零用錢,其他家長怎麼做
Q給零用錢時,哪些話爸媽一定不能說?A平凡媽發零用錢的時候,只有一個態度,就是“你們做好分內的事,所以得到應該的薪水”。沒有施捨,更不是施恩。所以媽媽從來不會用零用錢“利誘”姐妹,也不會用零用錢“恐嚇”她們,這有點像,父母對孩子的“愛”是基礎中的基礎,不會受到任何事情影響或干擾,因此父母不會用愛來利誘孩子,跟孩子說:“你做……我就愛你!”也不會用愛來恐嚇孩子,跟孩子說:“你不做什麼,我就不愛你!”
更具體地說,媽媽是利用零用錢來鼓勵姐妹的好表現,導正她們還有很大進步空間的行為。鼓勵和利誘,有什麼不同呢?導正和恐嚇,又要怎麼切割呢?簡單一個原則,就是把遊戲規則事先說清楚、說明白。而且,盡量不要聯結動機,直接聯結結果。
舉例來說,平凡媽希望平平姐姐養成天天練鋼琴的習慣,卻不會跟姐姐說:“你只要練好鋼琴,媽媽就多給你10塊錢!”也不會說:“你不練好鋼琴,就不給你零用錢了……”平凡媽會做的是,把練鋼琴變成生活常規的一環,就像每天簽聯絡簿,每天晚上九點上床一樣,是平平姐姐必須完成的責任之一,所以沒有做到,就代表沒有完成一天的工作,自然而然領不到當天的零用錢。由於媽媽每天給錢規則都一致,不是隨興所至,因此對姐妹來說,自然就把練鋼琴變成分內該完成的工作,而不是因為媽媽多給10塊錢,或者恐嚇不給零用錢,因為錢才去完成“練鋼琴”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