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自尊自愛自力更生(3)

② 自尊自愛自力更生(3)

現在,I小姐和丈夫雙雙月收入過萬,有房有車,一家三口幸福和美,讓人羨慕。J小姐繼續由L先生養活,有點零花錢就到網上買些便宜的衣服穿。L先生一直以在外地工作不方便為借口不和J小姐結婚,在身邊網羅了眾多紅顏知己。有同事問L先生J小姐有沒有意見,L先生撇着嘴說,她天天白吃白喝白住白玩,怎麼會有意見……不久前新鮮出爐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關於房產歸屬問題的說明在萬千女同胞中引起了軒然大波。其中爭議最大的部分莫過於“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條第3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和“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兩處。對很多女人來說,這兩條規定不公平,讓她們的婚姻失去了物質保障;可這兩條規定不光保護着男人的房產,對女人的房產也起着同樣的保護作用啊!想要保障在婚前買房不就行了嗎?她們又說了,現在的房價高不可攀,在婚前買房談何容易——女人婚前買房不容易,男人也同樣不容易;大家都是拿自己辛苦工作多年加上父母辛苦工作一輩子攢出來的積蓄買房,就都別惦記對方的房子了。這些女人還要繼續說,如果丈夫出軌了,離婚了,房子沒有了,自己就人財兩空了。看看,還是沒學會自尊自愛自力更生——男人不是也可以說這話嗎?

經濟獨立既是對自己尊重也是對對方的尊重。從母系社會的興起到父系社會的頂峰,女性從生殖崇拜的對象淪為傳宗接代的工具,人身權利受到嚴重侵害,說到底就是因為不得不依靠男人,物質上的不獨立讓女性徹底淪為了男人的附屬品。在社會風氣與封建社會相比有了巨大進步的今天,電的應用讓體能處於劣勢的女性終於有了養活自己的能力,這正是女性尋回尊嚴的重要契機。長久的愛情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營和努力,需要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的付出。把男方定性為長期飯票是不公平的,因為這樣一來男方就比女方多付出了物質。生活就是找平衡的過程,天平兩端的重量不對等,平衡的狀態就很難出現。當雙方的精神和物質都融合在一起,想分開就很難了;即使分手了,也互不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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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女人戀愛不敗的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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