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有效期一年,你敢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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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抽出了一張合同紙遞給步格。
“沈亦晨,二十歲,大二,剛從看守所關了半個月出來,突然想找個人結婚了,只需要一張結婚證而已,婚後無需姓行為,有效期一年,你敢接嗎?”(防被和諧,姓=性。)
小賣血說的話,正是那和紙上所寫的東西。
這果然是個大單。
起初步格還以為眼前的這個叫小賣血的就是自己的真正的客人,原來不是,而是資料上那叫沈亦晨的男孩。
“二十歲,十八歲,似乎我們都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吧?”步格輕笑的說道。
這樣的單,她還是處一次遇到,不過這單,似乎有毛病。結婚的法定年齡,男二十二,女二十。而這叫沈亦晨的才二十歲,自己也才十八歲,都沒有達到。
“年齡不是問題,你只需要接或是不接就可以了,價錢,你開,我們一定滿足你。”小賣血一臉的得瑟,對於步格所提出的這些問題,在他看來都不是問題。
接,或是不接?
步格微微蹙起了眉頭。
這單很大,大到連她的婚姻都買了。
很狗血的感覺。
“你可以先看下這些合同的內容,如果你覺得你能接受的話,簽個字就ok了,我可是很看好你哦。”小賣血把手上的其他的合同也給了步格。
步格看了一下合同,上面大概就是說,兩人只是協議上的夫妻,平日大家各歸各家,各過各的生活。除了一些晚宴或是聚會她要陪沈亦晨出場之外,平時,他們完全可以像兩個陌生人。
步格還在猶豫。
以往她所接的單都有前提****,就是限期不得過一個月,而現在這單,卻是一年期限,是否有些長了?
“呵呵,步格,雖然有句話我很不想對你說,但是,沈亦晨那傢伙有交代,一定要說的,所以……呵呵,我還是說說吧。”小賣血突然想起了什麼,臉上的笑容變得有些不好意思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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