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崙時代的歐洲軍隊
18世紀早期歐洲的軍隊規模不大。儘管一個大國可能會保持一支20萬人規模的軍隊,可是具體到單獨的一支軍團,人數很少超過5萬人。腓特列大帝在霍亨弗里德堡(Hohenfriedberg)戰役中曾經指揮過77000人,在布拉格指揮過64000人,可是在餘下的戰役中他指揮的人數均不超過5萬人。相比之下,拿破崙先後7次指揮過10萬人以上的軍隊——分別是:斯摩棱斯克175000人;萊比錫175000人;包岑(BAUTZEN)167000人;瓦格拉姆167000人;格羅斯戈森(GrossGoschen)160000人;波羅底諾133000;德累斯頓100000人。耶拿會戰的時候,儘管分兵,可是其親自指揮的軍隊仍有96000人。反法聯盟方面也是旗鼓相當,查理大公在瓦格拉姆指揮過13萬人;在阿斯彭(Aspen)99000人。庫圖佐夫在波羅底諾指揮12萬人;惠靈頓在西班牙曾指揮過9萬人。而且聯軍經常是合兵共進,萊比錫會戰,聯軍共集中32萬5千人對付拿破崙。
參戰人數如此眾多,戰場範圍卻礙於武器射程而局限在一個相對較小的空間裏。波羅底諾戰場只有3.5英里(5.6km)見方。滑鐵盧之戰,雙方14萬人,400多門火炮全都擠在和波羅底諾差不多大小的地方。惠靈頓的英軍在MontSaintJean山脊完全展開,正面才3500碼(3200米)。因此,指揮官在制高點就可以完全掌握敵我雙方的全部動向,經由下級參謀人員騎馬傳達命令,從而控制己方行動。
不過,即使騎馬,命令仍然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到達。一個在指揮者看來恰當的攻擊時機,經過“傳達”;“部隊調動”等一系列時間間隔,往往會錯過那個最佳的機會。所以良好的“時間感”(senseoftiming)是一個優秀的指揮者必備的素質。
戰場能見度的問題會使情況進一步複雜。最初幾次射擊過後,黑火yao發出的煙霧,夾雜着成千上萬的騎兵和步兵揚起的塵土,便形成了所謂的“戰爭迷霧”(fogofbattle)。英軍的來複槍兵Harris回憶到:“打了幾槍之後,我就被自己製造的煙霧籠罩了,接着我的夥伴們會進一步加強這種效果。到最後,我就只能看到我自己槍口的閃光了。”
指揮更大規模部隊的軍官們在如此環境中,甚至會失去耐性。當惠靈頓命令HarrySmith爵士(英軍來複槍部隊的指揮官)前進的時候,他不耐煩地回道:“朝哪個方向呢?閣下”。(Inwhichdirection,mylord)
步兵
步兵是拿破崙時期軍隊的主體。相較於其他兵種,步兵往往承受最大的傷亡,但又往往是決定勝負的關鍵。步兵通常分為三類:普通步兵(theinfantryofline,又叫燧發槍兵Fusilier);擲彈兵(Grenadier);輕步兵(lightinfantry)。擲彈兵會由最為“英勇”“健壯”的士兵組成。(個人認為,“擲彈兵”就是重步兵,Grenadier只是名稱而已,並不會真的“擲彈”)。輕步兵則由“身材較小”“身行敏捷”的士兵組成。各國對輕步兵有不同的叫法:法國叫獵兵(chasseurs)英國的叫輕步兵或來複槍兵(rifleman)。前兩類步兵通常排成較緊密的隊形,從而發揚火力。輕步兵則會形成“散兵線”(skirmishing),己方進攻時,用來動搖敵人防禦陣線;己方防禦時,用以打亂敵人進攻節奏。
當時的步兵大多數裝備的都是大口徑滑膛槍,各國滑膛槍的原理構造都沒有太大差別。1740年英國推出的標準步槍(LandPatternMusket),身管長46英寸(117cm),口徑0.75英寸(19mm)。七年戰爭之後,身管縮短到42英寸(107cm),口徑不變。與法國的戰爭爆發后,英國由於缺少穩定的原料供應來源,轉而責承東印度公司製造了大量的“印度款”步槍(IndiaPattern)。到1797年,這種39英寸(99cm)身管的滑膛槍已經成為英軍的制式裝備。巨大的產量不僅滿足了英軍的需要,更裝備到反法同盟各國。1802年,英國軍火部門又推出了新款步槍,但是只有少量裝備部隊。儘管準確性不佳,英國滑膛槍系仍然大受部隊的歡迎,被士兵們稱作“褐貝絲”(BrownBess)。
法軍主要裝備的“1777款”滑膛槍身管長44英寸(112cm),口徑0.69英寸(17.5mm)。全槍長59.5英寸(151cm),比英國槍略輕(重約10磅=4.54kg)。強化了扳機,採用黃銅材質的擊發槽(primingpan),槍管用扣環固定以便於更換。法國革命期間,對1777款滑膛槍只進行了輕微的改動(成為“九年款”YearIXModel)。除了步兵型,此款滑膛槍還有多種變型,用來裝備騎兵。這些變型在長度和裝飾上區別於步兵型,但是口徑和擊發部分均保持不變。
下圖:A法軍1777型滑膛槍BIXYear改進型C英軍42英寸滑膛槍注意法國槍上有固定槍管的扣環,便於更換。槍管下面那根是裝填桿。
其他參戰國的滑膛槍包括:普魯士1782款,Nothardt滑膛槍(1805),普魯士新款(1809),但是實際上1806年普魯士戰敗后,基本上依靠英國援助和繳獲過日子。奧軍使用的1770款在1798年對擊發裝置作了些許改進。俄國滑膛槍裝備較為混亂,先後裝備了不下12種滑膛槍。其中當數圖拉兵工廠的1810款性能最好。
上一部分我們已經講到了當時火器的種種局限,正是這些缺點使得當時的軍隊在很大程度上依賴隊形來提高滑膛槍的射擊效果。法國革命初期,由於缺乏訓練、紀律渙散的志願兵為數眾多,防禦時尚能形成傳統的三列橫隊,進攻時則根本無法形成有效的隊形作戰,指揮官們只好增加散兵線的規模,有時甚至整營的士兵都成了“散兵”。同時期的歐洲大陸各國,無論是進攻還是防禦,卻還都保持着18世紀流行的線性橫隊。這些國家沒有改革是因為法國的“散兵”戰術對他們的隊形不能構成威脅。奧軍將領認為:“散兵的零星射擊根本無法動搖一個訓練有素的步兵陣列”。隨着法軍訓練水平的不斷提高,隊形的作用也逐漸受到重視,通常會有一個營縱隊跟在散兵線後面給予支持,這種戰術當時收效很好。拿破崙上台後,歐洲各國軍隊也都引入了散兵線戰術,法國的散兵線的干擾效果大打折扣,動搖敵方陣線的任務更多的由炮兵來完成。因此,散兵線被適當削弱了,攻擊縱隊則被大大強化,拿破崙後期的戰役甚至動用整師的兵力形成攻擊縱隊衝擊敵方防禦陣地(滑鐵盧就用過)。相比較,其他國家的三列線性隊形就有點單薄了。1806年,奧軍採用了類似法軍的攻擊縱隊。1807年的普軍、1810年的俄軍也相繼進行了類似的改革。唯一保持橫隊的是英國(攻防通用),英國的條例規定的是三列橫隊,可是惠靈頓等英國將領常常採用的是兩列橫隊。他們的理由也很簡單:保持較寬正面,更好地發揮火力。
“營”是當時軍隊的基本戰術單位,由於手頭缺乏其他國家的資料,只好以法、英兩國的情況為例了。早期法軍一個營建制內有8個連,1808年依照拿破崙的訓令,改為6個連,但是全營的人數並沒有太大變化,只是連的規模增大而已。無論是6個連還是8個連,均包括一個擲彈兵連和一個獵兵連,其餘為燧發槍連。按照訓令,法軍一個營應該有800人左右,不過多數部隊達不到這個人數。通常法軍一個營約有600~700人。滑鐵盧戰役時,法軍平均每營560人左右。下圖是一個6連營的行進、攻擊縱隊(8個連的類似),後面兩個是擲彈兵和獵兵連。如果需要形成散兵線,獵兵連會被抽走,後面僅留一個連。擲彈連並不總在後面,當士氣較低時,較精銳的擲彈連在後面押陣,穩定軍心,防止前面的部隊崩潰。當士氣較高時,擲彈連通常在縱隊的右前方引導攻擊。連保持三列橫隊,列與列之間間隔約1米。連與連之間的間隔約為8~10米,整個縱隊的縱深為25米左右,行進時可能拉得更開一些。軍官和軍士的位置已在圖上標出。(用Photoshop加的中文,那個“營參謀”大概相當於營副,但是法軍將其歸為參謀軍官。最後一個也是軍士,但不知怎麼譯。大家幫忙看看!)有時,缺獵兵連的營縱隊會採用一個連為正面,五個連依次排開,不過這種縱隊並不多見。
英軍一個營由10個連組成,包括一個擲彈連和一個獵兵連,軍官士兵共計640人左右。下圖為英軍營防禦進攻通用隊形——兩列橫隊。正面寬約200米。軍官的圖例與法軍基本一致,黑色圓點為鼓手。英軍的行軍隊形也是縱隊,每連兩列,10個連前後依次排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