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圍棋比賽規則
一、電腦圍棋比賽規則同於國內現行的圍棋比賽規則。
二、時限:每人時限一小時。
三、比賽進行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比賽中斷(如突然
停電或電線被踢掉等),則由裁判視情況而定:1.重新開始比賽;2.
如落子數已超過150則可由裁判定勝負。
四、若比賽一方的程序在輪到它走時不走子,或出現其他不
正常現象以致不能繼續對局時,該方可重新啟動電腦及程序並擺
回原來的局面,但所費的處理時間計入該方用時之內。
五、在出現爭議時由裁判主持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則
由裁判裁決。
六、其他特殊事項如未能於賽前規定,則以裁判的裁判為準。
對參賽程序的要求
為使電腦圍棋賽順利進行,對參賽程序提出如下的一些要求。
1、排除程序中的導致死機的錯誤。
2、能作執黑或執白的選擇。
3、能判定是否尚有意義的着點,能在判定沒有意義着點時表
明棄一手(pass)。
4、能接受對方pass並在其後繼續選點走棋。
5、新下的一着棋上應有一個清晰的記號,而其他棋子上應沒
有此種記號或與之近似而易混淆的記號。
6、能人工修改局面(刪去盤上棋子、在指定位置增加黑子或白
子)並在修改後續弈。最好做到能回退一手或數手。
7、對於有可能出現爭議的禁着點,如自填滿、全局同形再現
等,程序走棋時避免選取這種着點。但對方走這種着點時最好不拒
絕,或至少能用修改局面的辦法使程序接受。
上列要求僅作為建議,希望參賽者今後按此改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