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呵呵噠014

第14章 呵呵噠014

86_86637秦芳晨有些好奇地看了看牆面上的音樂觸控板,在她原來的世界,音樂觸控板這種東西不僅聽着高大上,實際上也十分的高大上。而在這個世界中,華夏的經濟科技已經發達到了一定程度,在國際的地位上更是數一數二。物質生活需求上去了,精神需求就開始加大,而藝術的地位也是開始逐步提升,擁有五千年悠久歷史的華夏也是逐步展露頭角。

在這個世界中,藝術家的地位雖然沒有到達和領導人、科學家平起平坐的地步,但也是相當於全民明星的存在,卻又比娛樂大眾的明星的地位要高上不少。

而在華夏全面流行起來的音樂觸控板就是經濟科技高度發達的產物之一,現在不同於五十幾年前那個動蕩的年代,現在生個小孩都要計算着時間來。這期間的合理飲食、健康鍛煉、戒煙戒酒都是必不可少,而胎教更是重中之重。就是嬰兒階段的素質培訓也是大大的重視,就是秦芳晨的房間裏,也有這麼一個東西。不過……

以秦芳晨的說法,那便是聽着這些軟綿綿的音樂,她……想要睡覺!

為此,在秦芳晨能跑能跳,能夠正確表達自己意見以後,秦芳晨就強烈要求莫明蘭將她房間裏音樂觸控板的控制權交給她。莫明蘭被秦芳晨給鬧得沒辦法,也就答應了。

而在答應了一周后的某個晚上,莫明蘭忙完工作以後,去給秦芳晨蓋被子,一進房間就聽見了震撼的爵士樂、hip-hop。莫明蘭額角青筋直跳,果然……牛拉到北京還是牛,熊孩子無論做出什麼樣的保證……都還是熊孩子!

第二天,莫明蘭就無視了秦芳晨的,直接將音樂觸控板的控制權給奪了過來。而莫明蘭奪過控制權以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清除了裏面的所有聲嘶力竭的聲樂,小孩子的聽覺神經、耳蝸、耳膜什麼的還脆弱的很,哪裏能夠聽這種……被莫爺爺、莫明瑞和莫明蘭評為垃圾的東西。

當然,莫爺爺等人並不是完全排斥爵士樂和hip-hop。畢竟每一個事物的產生都是順應時代潮流的,只是有人將一些充斥着負面情緒的東西聽過咆哮、嘶吼給表達出來,這個“有人”的數量還不少!其中一些還被聽眾給捧上了神壇,那場景看得莫爺爺等人直皺眉。也不是說沒有以爵士樂和hip-hop成就神位的,那位已逝的音樂天王就是了。雖然他的一些為人處世並不被莫爺爺認可,但他的音樂卻是難得的讓莫爺爺讚不絕口。

再次被換上“催眠曲”的秦芳晨再如何反抗,都被莫明蘭一手了。就是秦芳晨再大吼着“獨--裁”、“專治”,也是被莫明蘭一臉的冷笑給嚇了回來。秦芳晨灰溜溜地離開,還想着,莫明蘭不是應該是溫柔似水的江南女子型人物嗎?怎麼變得這麼霸王了?

要是讓莫明蘭知道秦芳晨的想法,絕對會冷笑道,要是她不化身女霸王,這家還不給秦芳晨給掀翻了?

被莫明蘭定義為熊孩子的秦芳晨伸手點了點音樂觸控板,一陣輕柔舒緩的音樂流瀉而出,迅速盈滿了卧室。

秦芳晨轉頭問莫雨笙,“表哥,為什麼會是《搖籃曲》?”秦芳晨雖然不怎麼喜歡器樂,但自家表哥就是搞這個的。無論如何,秦芳晨也是會了解了解,但也僅限於十分出名的曲子。而這首搖籃曲……更是出名到全世界都知道。百分之九十的嬰幼兒都是聽這首曲子長大,而百分之九十的母親會選擇這首曲子來唱給自己孩子聽。

莫雨笙說:“為什麼不能是?”

《搖籃曲》最初是由舒伯特所做,雖然有人傳聞這首曲子不過是舒伯特為了換取一頓食物所做,但這其中所透露出來的溫馨和愛意讓這首曲子迅速普及開來。由於母親撫慰小兒入睡的歌曲,通常都很簡短。旋律輕柔甜美,伴奏的節奏型則帶搖籃的動蕩感。描寫搖籃擺動的節奏,近似船歌,以中等速度的拍最為常見。而曲子簡單,適用於各種樂器,其中勃拉姆斯的小提琴獨奏《搖籃曲》是流傳最為廣泛的一版。

小提琴的音色與人聲相似,加上多樣的弓法以及撥奏、泛音等技術,有着豐富的色彩變化及表現力。這正好和抒情和緩的《搖籃曲》相符合,甚至可以說,小提琴是最能表現《搖籃曲》精神的樂器。

而他房間的音樂觸控板中的《搖籃曲》……

莫雨笙聽着越發柔和細膩的樂聲,眼神越發柔和。就算余綺嵐沒有說,莫雨笙也能夠猜得到這首曲子是誰拉的……他從這首曲子裏感受到了濃濃的愛意和滿腔的祝福,每次他因為降臨在他身上的事情而感到迷茫恍惚的時候,這首曲子就像是余綺嵐那溫柔撫摸着他的手一樣拂過他的心靈,讓他安靜下來……

秦芳晨看了看莫雨笙的表情,歪着頭猜到:“難道演奏者是大嬸娘?”

莫雨笙點頭,除了余綺嵐,莫雨笙實在想不到會有誰會透過這曲子表達出這般濃烈的母愛。而且,莫雨笙也從這首曲子上感覺到了余綺嵐的氣息,這麼說可能會有些抽象,但通過聲音捕捉氣息卻是每一個修習音樂的人所必須會的。

《搖籃曲》過後便是莫扎特的《花仙子的花籃》,莫雨笙回過神就問:“你是不是也融入了這個世界了?”莫雨笙用的是“也”字,這也側面表達了……他已經融入了這個世界,承認自己是這個世界的莫雨笙,承認自己是莫明瑞、余綺嵐兩人的小九。

可是秦芳晨終究和莫雨笙不一樣,秦芳晨還有姑姑、姑父在,而姑姑、姑父又只有秦芳晨這麼一個女兒。若是秦芳晨回不去了,那他們不是……

秦芳晨臉上的大大咧咧褪去些許,取而代之的是三分憂鬱、兩分惆悵。“表哥,在我來這個世界前,你陷入毫無緣故的昏睡,直到我來這個世界時,你都沒有醒。”

莫雨笙心中一緊,他和秦芳晨心中都有一個極深極深的疑惑,他們還能回去嗎?隨後,便是他們捨得回去嗎?

莫雨笙不知道這個世界的“前身”是一本書,但秦芳晨知道啊!可在秦芳晨知道之前,秦芳晨就接納了有往霸王龍發展趨勢的莫明蘭和一直暗度陳倉地寵着她的秦慕楓。所以,在知道這個世界是一本她構造出來的小說以後,秦芳晨沒辦法把他們當做npc。明明……明明……他們也是和她一樣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

他和秦芳晨兩人在兩個世界中都有着不可割捨的牽絆……

秦芳晨又嘆了一口氣,說:“表哥,順其自然吧!能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並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只要在這個世界一天,我們便做一天這個世界的莫雨笙和秦芳晨,如何?”

秦芳晨剛說完,就被莫雨笙敲了一下腦門。莫雨笙收回手,說道:“這還用你說?我可是你表哥,不需要你來教訓我!”

秦芳晨捂住腦門,什麼猶豫、什麼惆悵統統褪去。秦芳晨板著臉說:“表哥,你不要老是敲我的頭,要是我變笨了怎麼辦?”

莫雨笙“噗——”地笑倒在床鋪上,說:“你什麼時候聰明過了?”

秦芳晨頓時就怒了,一下子撲了上去,就開始撓莫雨笙的癢處。莫雨笙十分得意地抓住秦芳晨的手,說道:“現在的我可是不怕癢哦!”上輩子的他腋窩下是個癢穴,每次秦芳晨被他欺壓得抬不起頭的時候,就奮而雄起地撓他痒痒。而這輩子……他不怕癢!

秦芳晨眼睛一轉,不怕癢?那其他的地方呢?話說回來,表哥現在可是她筆下的主角受,,從某個角度來說,表哥也算是她的兒子吧?!要說作為小黃文中的主角受最大的敏--感點應該是——腰!

秦芳晨奸--笑地將手伸向莫雨笙的腰部,摸了一把,有些憤懣地想,這截小腰怎麼可以這麼細,這麼柔、這麼滑?這讓身為女人的她情何以堪?

這麼想着的秦芳晨卻是忍不住再摸了一把,這麼好的福利不趁機多摸幾把,下一次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呢!

現在這個主角受的內芯是表哥,以表哥的性子,他攤上這幅身體的話,他應該會選擇孤老終生吧?

不過……

咦?表哥怎麼沒有反抗?

秦芳晨一低頭,就看見了面色發紅,全身癱軟的表哥。秦芳晨略心虛地收回手,沒想到這身體的敏--感程度竟然在這麼小的時候就表達出來了……

秦芳晨立刻從莫雨笙身上爬起來,整理了一下莫雨笙身上的睡衣。在剛才的打鬧中,莫雨笙的小睡衣早就敞開了,露出一小片白白嫩嫩的小胸膛。兩個粉粉嫩嫩的小紅點是那麼的突兀顯眼,雪地梅花開……簡直就是秀色可餐!

秦芳晨心裏留着口水,面上卻是十分正直地幫莫雨笙整理衣服。

整理完睡衣以後,秦芳晨就翻身躺在了莫雨笙身邊。

她和表哥已經許久沒有這麼親近打鬧過了……算一算時間,有五年九個月了吧?

秦芳晨覺得現在是一個很好的機會,現在表哥心情不錯,而且也知道他們共同身處一個世界,那要是表哥知道這世界是一本書……

那也沒什麼的吧?

於是,秦芳晨一鼓作氣說:“表哥,這個世界是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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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書]呵呵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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