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女主,以前前女友等關係的原因吧!
關於那個朋友說的ntr嚴重了吧。我寫的不是校園小說類的感情戲,是步入社會複雜的戲份,校園能同社會比嗎?
再說ntr屬於被人帶了綠帽子,我情節沒說蕊兒被人睡了去找的御風分手的吧?
每個人不都是有他們選擇的理由嗎?御風當時沒本事,女朋友被社會腐蝕,分手,正常不過啊。
很鬱悶。
最主要一點的是,蕊兒出場了幾次呢,不是主要戲份啊。他的男朋友不也是很義氣的嗎?我很不明白的是,這樣的情節在電視上演的太多,在小說里出現怎麼會被說成這樣。
電視上演的,他與她分手,然後他找了個女朋友,她找了個男朋友,然後成為朋友,還有他與她離婚,牽扯很多事之後,他與她兩隊夫妻也算是朋友之類的也有啊。
我覺得我敗筆的一點,是呂惠的遭遇,對於把她寫成那樣,我會用以後的文字補償她的。主要是,不為了這樣,御風怎麼樣一步步的起來的呢,人無憤怒,哪有衝勁。
全文的起始點就是呂惠啊,哎,反正覺得說的那三個字母,我受不住,真的。
真的,真的,真的,沒那麼嚴重好吧。
大家沒發現現實中也有很多例子啊。
主要是說都有處之情結,可是現實殘酷不是嗎。
寫到這裏沒發現一個人去可憐那個豆蔻年華失去寶貴的呂惠,有的不是說強,奸,被人玩等等什麼的,這個。。。
我也不知道怎麼說了,如果有讀者看到我寫的這些,可以再評論里說一下你們的想法,
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改下。
那是非常必要的情況下。
哎,何其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