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天清晨,碎石鎮的人們又開始了一天的忙碌。對於一些行腳商人來說,清晨是最輝煌的時刻,因為大多數的獵人或者獸人交易者,都會選擇這個時候來到滾石鎮。再交易完后,利用一點點時間購買自己所需的物品后,趁黑夜降臨之前離開碎石鎮。

所以對於大多數的碎石鎮商人來說,清晨是一個充滿金幣光芒的清晨。雖然這裏很寒冷,但是只要能看到那金光閃閃的錢幣,聽到金幣在口袋裏碰撞的聲音。冷一些又有什麼關係呢。

老管家尼采已經早早的就起身,安排今天上路的事宜了。此刻他正在喊旅館夥計給亞龍獸餵食食物,由於就要進入雪地,原來眾人的馬匹已經不太適合這裏的環境,所以老管家就把那些馬匹處理了,換成三百多條亞龍獸。作為代步和馱貨的工具。

這種亞龍獸,顧名思義就是一種像龍一樣的魔獸。但是性情溫和。略通人性。對於嚴寒和酷熱都有良好的抵抗能力。最主要的是這種魔獸還有一點點的戰鬥能力,如果在被動荒原遇到B級以下的魔獸攻擊,它們根本不會像馬匹或者別的魔獸一樣慌亂。

亞龍獸雖然帶有一個龍字,長的也很想龍。但它們並不屬於龍族。它們頂多算是一個進化的有些類似於龍族的傢伙。相比於帶有龍族血脈的地行龍,飛龍等龍族的旁系來說,它們根本就不入流。

不過也不能因為這樣就小看他們,因為這種亞龍獸天生就帶有一種“鋼鐵肌膚”的魔法。可以完全無視B級魔獸一下的任何攻擊。完美的防禦溫和的性情,這就使得它們成為了很多種族認可的交通工具之一。

能在這樣的鎮子上買到亞龍獸,老管家是相當的開心。不過那也是在於老管家付出了相當於內陸省份相比十倍的價格,才把這幾百條亞龍獸從哪個商人的手中買了過來。

尤里斯家族自從拍賣會後,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錢!哪個神格賣出了二百萬億晶幣的價格,出去一成的傭金外。自己到手了一百八十萬億晶幣。

那可是一百八十萬億晶幣啊!按照兌換比例一比一千,兌換成金幣是多少!老管家尼采現在完全可以用財大氣粗來形容!

在付出了三十枚晶幣后,老管家可是看着那位奸商。毫不猶豫的立刻簽訂了交易合同,把這些龍獸賣給了自己。

在老管家的金錢攻勢面前,一個下午的採買活動。就把二百多人的需要完全備好了。其實主要還是奧丁少爺的物品。

就連給奧丁少爺準備禦寒的魔獸皮衣,那個裁縫在老管家的金錢攻勢下,都發揮除了超常的水平。只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在傍晚的時候,就做出了三件套的衣服鬆了過來。當然為此老管家也沒有小氣,給他那個裁縫整整兩枚晶幣。

老尼採在滾石鎮上大把的撒錢,當然會有一些有心人注意到。不過在鎮上這些人是不會對老尼采怎麼樣的。當得知老尼采一行是要路過冰凍荒原的時候,很多人都打上了主意。不過他們可都不知道自己的這個注意有多麼的錯誤。

此刻的奧丁在安琪的幫助下,穿上一套魔獸皮縫製的小皮衣皮褲皮靴。皮衣皮褲皮靴的表面上還鑲嵌着薄薄的護甲。為了保暖皮衣皮褲皮靴里都貼身縫了一整張的魔熊的皮毛,這種毛柔軟保暖還不會扎肉,很是適合作為禦寒衣物的里襯。

老管家為了不凍壞少爺,還為奧丁準備了一件黑色的毛外套。此時的奧丁被“全副武裝”后,儼然一個小貴族的樣子。畢竟奧丁的這身衣物,識貨的來看就知道了。那魔獸的皮毛可都是A級別魔獸才能有的,再加上手工。沒有個幾千金幣可是買不到。

要知道奧丁的爺爺父親還活着的時候,兩個人一個月也不過就是賺六枚金幣左右的。

奧丁一身的衣服就幾千金幣,最起碼也有了一個中等貴族的派頭。雖然他現在還掛着個獸人帝國男爵的名頭,不過那個男爵還不能作數呢。

但不管怎麼說,就那二百重裝女僕+安琪的七十二個重裝護衛騎士一個說話辦事體面的管家,這樣的的班底。在碎石鎮人的眼裏,奧丁就是某個大貴族家的孩子了。雖然奧丁他們是水貨,但人們就是這麼想,你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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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凍荒原,某不知名的雪山深處。

查爾斯大哥!聽滾石鎮的兄弟傳來一個消息,有一個大貴族的小孩在那裏落腳。身邊只有二百來個看起來嬌滴滴的小娘們護衛者。兄弟消息上說,這些人有錢的很。買東西用的都是用晶幣付賬啊!探子估計他們帶着最少最少也有一萬枚晶幣!他們可能這幾天要路過荒原,咱們是不是做他一票!

問話的是一個狼族的獸人。

被稱呼為查爾斯大哥的,是一位面部猙獰,眼角到嘴角有一條長長的疤痕的光頭人類。

人類和獸人在一起和平相處,這點在冰凍荒原上並不奇怪。這些人都是在本國境內的狠辣人物,在邊境遇到一起,臭味相投就組成了強盜團伙。一起截殺獸人或者人類的交易團和商人。

這位查爾斯的團伙雪狼團,在冰凍荒原上赫赫有名。以血腥殘忍而著稱。凡是被他們光顧過的商團,無論獸人或人類基本不留活口。

而且他們還經常去截殺一些小的團伙,通過吞併整合。查爾斯他們的雪狼團已然是冰凍荒原上的十大強盜團之一了。

對於手下的提議,查爾斯很動心。在聽到奧丁他們交易的時候只用晶幣,而且攜帶着最少有一萬枚晶幣的時候。眼睛更是發亮。那可是晶幣啊,如果奧丁這些人能帶有個一萬枚晶幣查爾斯可就發財了。

要知道雖然查爾斯盤踞在冰凍荒原上十多年,但是團里並沒有多少盈餘,因為每次與別的團伙火拚,需要錢!吃穿需要錢。為了保持地位,那也需要錢。

與小說傳記不一樣,如果查爾斯像守財奴一樣,把所有的財產都據為己有,就算他實力高強,也會眾叛親離。只有把所有人都圍在自己的身邊,那才是真正的強大。查爾斯不是傻子,他知道的。

所以他把錢財都用在了,結交手下,與購買武器提高實力,建設自己的基地上面。真正屬於自己的錢並不多。

但是如果這次成功的話,查爾斯就可獨吞這些錢。退出冰凍荒原,自己一個人找個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地方,就憑這一萬枚晶幣,過上奢華的日子。

做強盜為了什麼,不是好玩,也不是為了開心!是為了能讓自己過上奢華的生活,是為了讓自己擁有更多的錢!

想到這裏,查爾斯對着浪人點了點頭。“好!咱們就做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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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自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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