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一親芳澤
林縈若跌在我的懷裏,抱着美少女,我心在狂跳。
那張絕美的容顏就離着我不到十厘米,只要我動一動,便可以一親芳澤。
林縈若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很好看,我能嗅到她身上傳來的香氣,像是奶油一樣美味。
在我的注視之下,林縈若白嫩的臉一點點的變紅了,露出了嬌羞的神情。
我跟小魔女接觸的時間算起來很長,她什麼話都說,是比較大大咧咧的性格,現在這種樣子還真是少見。
這一刻,時間彷彿靜止了。
林縈若把眼睛閉上,呼吸也有些紊亂,小臉向著我這個方向揚起。
這是在索吻嗎?
我又面臨了兩難的境地,親還是不親。
心裏面有個聲音在說,親吧,怕什麼,屌絲有這個機會不容易啊,日後再說啊!
還有另外一個聲音說,不行,這是不對的。
說實話,我心裏偏向於第一個聲音,正當我下定決心,吻下去的時候,屋子裏響起了音樂聲。
林縈若有些慌亂的坐了起來,她從包裏面掏出了手機,看了一眼屏幕臉色變了。
她示意我別說話,然後接起了電話。
“媽,我陪同學呢,馬上就回去了。”林縈若講着電話,我在一旁有些後悔,剛剛明明有機會一親芳澤,現在傻逼了吧。
不過看着林縈若那像是小蘋果一樣的紅臉蛋,我覺得慢慢來也不錯,循序漸進這樣才有感覺,那些一夜情都不懂得什麼是愛,只剩下身體本能在交配而已。
抱歉,其實我是眼紅別人能啪啪啪。
林縈若放下了電話,說,“大叔,我回去了。”
說實話,我不喜歡大叔這個稱呼,好像我有多老似的,不過我知道自己是夠屌絲的。
“我去送你。”都快九點了,林縈若一個人走我不放心。
林縈若點了點頭。
我換了衣服,跟林縈若下了樓,走到了小區外邊,林縈若攔住了一輛出租車,我掏出了手機,照下了車牌號。
“到家了告訴我。”我說道。
林縈若笑笑,說道:“沒想到你還挺細心的。”
說完,她在我臉頰輕輕吻了一下,轉身上了車。
車開走了,我還依依不捨的站在原地,臉頰殘留着一絲香氣,讓人迷醉。
直到過了好幾分鐘,我才返身回了家。
回到了家,我看了看網頁,我的書多出來了幾條評論。
其中便有小魔女留的言。
“作者大大生病了,在床上躺了一天,你們還罵他到底是什麼心理,就不能體諒一下嗎?”
有小魔女這句話,其他人的留言變了。
“抱歉,彌撒,才知道你生病了,好好養病。”
“作者不要太拼啦,今天補完更了,就早點睡吧,玉佩一枚奉上,加油。”
“我錯了,我不該咒你的,作者大大不要生氣。”
看到這些留言,我心裏暖暖的,寫書不光是一份職業,也是尋求認同的一個過程。
我是屌絲,我很自卑,這沒有錯,不過就算是這樣卑微的我,也有渴望被喜歡的權利。
我心裏發誓,就算我中了五百萬,我也要寫下去,為了那群可愛的讀者。
打開了一個新的文檔,我繼續開始工作,今天靈感迸發,寫得停不下來,我覺得這跟林縈若有關係,畢竟我是寫都市曖昧小說的,大概就是男女之間那些事情,但是之前我寫的都很空洞,是紙上談兵,沒有經驗,與林縈若的短短相處,讓我知道了原來男與女的交往可以這個樣子。
“大叔,睡沒睡呢。”QQ彈出來信息,是小魔女的消息。
“沒睡呢,你到家了嗎?”我問道。
“我到家了,別擔心。”
“那我就放心了,早點睡覺吧,明天還上課吧。”我說道。
“都說了,人家上課很自由的。”小魔女回得很快。
“你上的是什麼學校?”
我有些好奇,什麼學校會這麼自由。
“就是藝術學校啦。”林縈若沒有好好回答我的問題。
“噢!”
“噢什麼噢,你在幹什麼?”林縈若問道。
“我在碼字啦!”我一邊跟小魔女聊天,手指一邊飛快的敲擊在鍵盤上,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這種感覺很爽,有一種掌控一切的感覺。
“你今天要早點睡覺。”林縈若口氣強硬的說道,還發過來一個威脅的表情,是一把血淋淋的菜刀。
我突然玩心大起,在對話框中打到,“你是想謀殺親夫嗎?”
林縈若很快就回道:“哈哈哈,你終於承認我的地位了。”
這小調情讓我心跳加快,我回道:“早點睡吧。”
“哼,我早晚讓你承認的,我先去洗澡去。”林縈若回道,隨後又發過來一張照片。
我點了開來,是她穿着粉色胸罩的照片,很火辣。
我的腦袋一熱,心說,這小妮子,還真是大膽呢,這熱情讓人有些招架不住啊。
我以為還會有後續,結果等了半天,林縈若沒再發過來照片,我氣得回了一句,我褲子都脫了,你就給我看這個。
回完之後,我繼續開始碼字,十多分鐘,林縈若給我回了。
“大叔,你真色,不跟你說了,我睡覺覺去了,不過,嘻嘻,你要想看的話,以後有很多機會的。”
說完之後,林縈若的QQ頭像迅速暗了下去。
我吐出一口氣,把腦海之中的綺念驅散,然後繼續工作,一直寫到了十一點半,我才想起來,雙色球已經開獎了。
我興緻勃勃的點開了網頁,進入我的彩票。
竟然沒有中獎!
我感覺整個人一下子就不好了。
為什麼,不是寫下來就變成現實嗎?
張馨如此,林縈若如此,為什麼五百萬就不行,難道說這種能力只能作用於女人?
也不對啊,打賞一千元那次,我心裏想的可不是女人啊!
這裏面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想着,又下了五注體彩,看看明天有沒有戲。
又碼了一會字,我實在是不行了,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我起來很早,簡單的洗漱了一下,我坐在了電腦前,開始新一天的工作。
藉著昨天的春風,我今天的工作狀態不錯,兩個小時我就碼完了兩章,先發佈了一章,另外一章當做存稿,下午再發。
我站了起來,伸了個懶腰,這時電話響了。
我拿過來一看,是一個陌生的號碼。
“喂,你好?”
“是李輝嗎?”
“是,請問你是...”
“我楊萬福啊!”電話里傳來了爽朗的笑聲。
楊萬福是我的大學同學,一個宿舍的,關係不錯,我這個人比較內向,跟誰也算不得太親近,楊萬福是個異類,是我為數不多朋友中之一,或許不是之一,而是唯一。
“是你啊!”我感嘆的說道。
這一別二三年,感情都有些生疏了,還記得畢業的時候,我們喝個爛醉,只是此時,早已物是人非。
“你小子在哪裏發財呢。”楊萬福笑着說。
“我就瞎混。”不知道為什麼,我並不想說我在網上寫小說,可能是怕被人鄙視吧。
“咱們有日子沒見了,找到你的號碼可真不容易。”
我嘿嘿一笑。
“出來聚聚吧。”楊萬福說道。
“好啊。”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那正好,今天是同學聚會,班裏人大部分都通知了,你是比較難找的那一個。”
“同學聚會?”我嘴裏面念叨着。
“是啊,同學聚會,你要是不來,我去抓你過來。”楊萬福威脅的說道。
“我去。”我答應了。
其實我不想去,混成我這個樣子也算得上是奇葩了,同學會是什麼地方,就是秀優越感的地方,尤其像是我這種失敗者,去了只能受刺激。
楊萬福沒有聽出我的猶豫,他說道:“那就說定了,時間地點給你發短訊過去,不見不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