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快刀斬亂麻
“我爸和張伯伯是出生入死的戰友,我們兩人早就指腹為婚了,我是張陽的妻子!”孫雅裙理直氣壯地宣示自己對張陽的佔有權。
張陽厭惡地看了孫雅裙一眼,憤怒地道:“指腹為婚又怎麼樣,結婚當天你不是反悔了,根本不願當我老婆嗎?”
“因海濱別墅的事反悔?”
李超有心化解糾紛,因此追問道。
“咦,你怎麼知道。”張陽和孫雅裙同時驚呼出聲,一臉震驚地望着李超,就連受了傷的兔兔也是不解地看着李超。
李超看着三人敬服的目光,臉上帶着一股成竹在胸的笑容,淡淡地道:“說!”,心底卻樂不可滋,律師有讀心術那還有什麼案件辦不了啊。
李超接連道破他們之間的事情,這讓三人又敬又畏,張陽有點狐疑,但看李超的做派,不像是有歹心,因此袒露心扉道:“那天我剛從部隊退役回家舉行婚禮,去迎娶的時候她非嚷着買別墅才嫁,無奈,我家就近買了棟別墅,可她依然死活不肯出門,說我家買的是千海區的,她非要達鵬區小美沙的海濱別墅。吉時快到了,最後岳父母要我接兔兔先去拜堂成親。”
說完,李超還從張陽的眼睛中看到他還未說完的后一句話,“那晚,我媽竟然將酒醉的我和兔兔安排在一個房間,兔兔是個好女孩,我要對她負責。”
了解到這麼一幕,李超頓時明了,原來結婚當天有這樣的故事,怪不得張陽對兔兔這麼呵護,而兔兔雖然畏懼姐姐,不想傷害姐姐,可又捨不得姐夫。
孫雅裙一聽,一張嫵媚的俏臉帶着火氣,急沖沖地辯解道:“兔兔這個小賤人只是代我去拜堂。我現在不要海濱別墅了,我願意跟你走,老公,我跟你去過日子。”
張陽聽了憤怒地搖搖頭,堅決說道:“不,我不是你老公。”
張陽厭惡孫雅裙,喜歡兔兔,兔兔也對張陽有好感,孫雅裙堅持自己是妻子,要解決三人的問題,首先是張陽和孫雅裙要解除婚姻關係。
李超理順思路后,當即問道,“你們倆登記結婚了?”
孫雅裙好像快溺死的人抓到了稻草,連忙雞啄米地點頭,激動道:“對,對,對。我和張陽登記結婚了,李律師按照法律來說,我和張陽是合法夫妻,兔兔這個小賤貨就是第三者。”
孫雅裙玉手叉腰,盛氣凌人地指着兔兔呸道。兔兔畏懼地縮了縮身子。
張陽緊了緊懷中的兔兔,對着孫雅裙斷然道:“就算和你打了結婚證,我也不想和你生活,我要和你離婚!李律師我請你做代理人,幫我把婚離成。”
“張陽,我這樣嬌滴滴的美人哪裏配不上你啊,你還要和我離婚。你以為婚姻是兒戲嗎,你想離就能離啊?你是我老公,我不准你再接觸這小賤人!”
孫雅裙頤指氣使,儼然感覺自己佔了法理。
李超從孫雅裙得意的眼睛中看透心思,“哈哈,想和我離婚,沒門!張陽,你就是我男人,我就是不要,也不能給兔兔這個小賤貨。”
李超淡淡一哼,凌厲地掃了孫雅裙一眼。孫雅裙不由自主地收斂起臉上那股得意耍潑的笑容。
“你以為你不同意就離不了婚嗎?告訴你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之規定,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共同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你們兩指腹為婚,婚前缺乏了解。而且結婚當天,孫雅裙你拒不參加婚禮,婚後又沒有共同生活,完全符合上述規定,只要張陽起訴離婚,法院准判離。”
李超盯着她,慢條斯理地說道。
張陽聞言,隨即點頭不迭,“對,李律師你說得太好了,我們根本沒有共同生活,沒有建立夫妻感情,我堅決要求離婚。”
孫雅裙聽了卻是一張嫵媚的俏臉變得煞白,激動地道:“李律師,你……你……別騙我,婚姻不是兒戲,國家會輕易讓人離婚?”
李超看着窘迫的孫雅裙微微一笑,質問道:“你也知道婚姻不是兒戲,那為何非要別墅不去參加婚禮?現在說不能兒戲,早幹啥去了。”
孫雅裙當即跳了起來,指着兔兔大罵道:“都是這個小賤貨,勾*引我家張陽,我那天只是說要棟海濱別墅,現在我不要,我們有和好的可能。這小賤貨自己眼巴巴跟着張陽去參加婚禮,連自己姐夫都勾*引,破壞我們婚姻,真是不要臉!”
滿臉傷痕的兔兔正心裏矛盾地聽着兩人談離婚的事情,不想孫雅裙又指着她罵,當即又羞又氣,淚水像玉珠似的滾落下來,哽咽道:“姐……我沒有……我不想……”
“別叫我姐,我可不敢有你這樣的賤貨妹妹。”
兔兔真是個善良的孩子,一方面不想傷害姐姐,一方面又對張陽暗生情愫,就是為了這可愛善良的妹子,李超都要幫他們解決好這件事情。
“兔兔,你不要多說了。你姐和張陽原本沒有感情,強綁在一起只會是悲劇,離婚才是對各自的人生負責。”李超先是溫和地對着兔兔安慰一番,再轉過頭來威嚴地道,“孫雅裙,不要惡語中傷他人了,自欺欺人有意思嗎?直面現實吧,你家既然和張家交好,鬧上了法庭大家面子都不好過。再加上要是法院判你們離婚的話,那就鬧得天下皆知。”
“孫雅裙你今後怎麼嫁人呢?”
李超又打又拉,對着孫雅裙做思想工作,同時明亮的眼睛盯着孫雅裙的媚眼,以便洞察其內心。
孫雅裙柳眉蹙起,媚眼裏盛滿寒煙,上面漂浮着一行字,“該死,結婚證阻攔不了這個小賤人,我得不到的,他也休想得到,我要拖時間,我要鬧事讓他們不得安寧!”
李超對着還在沉默的孫雅裙直接點破道,“孫雅裙,如果你想走程序拖時間的話,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按照第161條之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你們這起離婚案件,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明確,一定是簡易程序,走程序最多三個月,你拖不了時間。”
“而且你如果想在離婚中大吵大鬧的話,只會讓法官反感,加快判決離婚的進度。”
“啊”孫雅裙再次感覺自己的心思完全暴露在李超的眼睛之下。現在孫雅裙都怕面對李超了,自己在他面前就彷彿是個透明人,什麼心思都藏不住。
另一方面,孫雅裙又感覺十分不甘,她從心底都不願讓步成全兔兔和張陽。
孫雅裙咬着紅紅的嘴唇,飽滿的胸脯因為氣急而劇烈地起伏,思考了一番,才倔強地道:“好,我同意離婚,但是結婚時買的那棟前海區海濱別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張陽不想和我過日子,那別墅應該歸我,還有張陽要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費500萬元。”
這女人倒是聰明,眼見着留不住校向陽,就直接獅子大張口要錢要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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