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68 【花火】
真不知道香港的空氣這麼污濁,為什麼要叫香港。
也許這句話只有香港人才寫的出來吧。
花火在無盡的城市上空不停地飛馳着,感受着一天裏難得的空閑時光和沒有那麼多尾氣的空氣。
也只有在這個時候,他才能盡量放空自己,全力奔跑着,只是飛馳,而不去想別的事。
是的,他現在就是在飛馳。
或者說飛翔。
在一座又一座的高樓間變換着身形,純粹靠着自己無比強健的足部肌肉和彈跳力,像是蜘蛛俠,又或者是九把刀故事裏的不死先生。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也許是自己某天早上醒來呼吸了第一口空氣以後,或者是某天晚上對着電腦里的島國女優拚命打飛機一泄如注以後。
又或者是在街角的那家小食店吃下一碗車仔面以後。
他的身體開始發生某種奇異的改變,他的足部開始朝着某種獸類的足部異化,直至形成像是反曲弓的末端那樣的奇異景象。
花火自己把這個稱之為反曲獸足。
算是老天爺在虧待了自己全部的人生以後,忽然又大發慈悲地賜予的一點可憐獎賞吧。
算是獎賞吧。
總之,還不錯,這一對反曲獸足擁有驚人的彈跳力,以及可怕的速度。
至少可以讓自己在無聊的黑夜裏,可以肆無忌憚地穿梭在城市上空。
而不用去管什麼別的什麼規則,什麼不可以。
自由。
自由就好了。
所以花火也從來沒有去探究過,為什麼自己身上會出現這些變化。
他只是享受着這難得的恩賜,並深深地沉醉其中。
每一次從這座城市的上空劃過,都可以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天上燈火閃爍的午夜航班,大樓間不同人們的悲歡離合,空氣,大雨。
還有自由。
自由最重要。
他甚至想自己是不是也該去找個刺青師,在身上刺滿各種不同文字的自由。
可是他不是殺手,對殺人也沒什麼興趣,也實在,沒什麼殺人的膽子。
他只是一個普通的業務推銷員,收入微薄,整天卻忙的像是一條狗,所以也實在沒有什麼閑錢和時間去刺青,可能,他還會有點怕痛。
所以他也只能在這裏飛翔,聊以**了。
只是近些日子,情況出現了一些偏差。
花火隱約覺得,這座城市哪裏有些不對勁。
起初,這還只是種心理預感一樣的不靠譜的東西。
但後來,卻是真正發生為了一些真實可見的東西。
比如說前幾天,在他飛躍旺角的兩座大廈的時候,他看到一班人正在殺人。
其實殺人他也不是第一次見,雖然香港號稱全球治安最好的地方,但越繁華的地方,恩怨情仇總是越多,死個把人,也就實在平常。
可那天的情況並不普通,當時他雖然躲得遠遠的並不敢靠近,但是他直覺那班人不普通。
這是種很奇怪的直覺,但花火認定絕對沒有沒有錯,那班人身上隱隱散發出來的氣息。
居然和自己有些相同?
而後來那幫人身體上出現的某些奇異的,絕對會引起普通人惶恐的變化,也佐證了自己的直覺。
看起來發生自己身體上的異變,不是個例?
花火總以為超級英雄都是孤獨的,雖然他不是超級英雄,但也覺得自己總算有些與眾不同了。
現在,上天把那點與眾不同也收回去了。
直到殺戮結束,花火都沒敢絲毫靠過去,因為他雖然有點與眾不同,但到底也只是普通人。
他也怕死的。
所以最後,他也只是遠遠看了一會,最終沒有選擇上去查看。
你可以說他膽小,說他怕事。
可是誰又不是呢?
生在這個平庸的年代,勇氣是種廉價的奢侈品。
可是上天註定就是喜歡捉弄平庸之輩。
又或者說,是命里早定。
就在這個夜晚,當花火再次劃過尖沙咀的夜空的時候。
他和命運劈面相逢。
那一刻他不知道是福是禍。
只知道那一把刀子很快。
在落地的瞬間,一個單手異化成刀子的男人朝着他一刀劈來。
也幸好他反應極限,堪堪在那把刀割破自己喉嚨前,躲了過去。
他側身,彈跳,退居到了一個安全的位置。
知道此時,他才發現,這個天台正在進行着,一場恰似幾天之前的殺戮。
“味,瓦說,雷門這些城裏人,折磨不講規矩的,明明說好惹是來講數的,居然偷襲。”場中大部分的人已經倒下,只剩下一個眼睛出奇大的光頭少年,正氣呼呼地看着其他圍攻他的人,愣頭愣腦地說著口音極怪的普通話。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大眼光頭少年雖然看起來傻乎乎的,卻是毫髮無傷。
他穿着一件廉價的大號襯衣,內里的肌肉卻是鼓漲漲的把整件襯衣都頂了起來,散發著一股莫名的氣勢。
這種氣勢,讓花火明白了,他是不同的,或者說,他和自己是相同的。
再或者說,這個天台上還活着的人,都是相同的。
他們都散發著和自己一樣的氣息。
看到花火的這個闖入者,那些正在圍攻大眼少年的人也是有些莫名。
“小子,你是誰?”其中的一個類似於領頭的傢伙,對着花火惡聲惡氣地說道。
“味,新來的旁友,你不要嗨啪,他們要先殺瓦的,你虧跑。”大眼光頭少年倒是義氣,被人圍攻還有心思關心別人。
“殺了再說吧。”另一個顯得沉默一點的傢伙,冷冷地看了一眼花火,“反正都看見了,留不得。”
聽到這句話,花火下意識地就要彈跳着朝另一幢大樓飛躍而去。
但就在這時,槍聲響了起來。
無比密集的槍聲。
砰砰砰砰的就像是一片森林。
緊接着就看到一群風衣如火的男人從不知道各個地方驟然出現,瞬間將那群圍攻大眼光頭少年的人給放到在地。
唯一一個逃過一劫的,是最開始惡聲惡氣對自己說話的那個領頭的傢伙,他似乎身上被人瞬間刺了無數刀,到處都在噴血。
可是他頑強地退到了花火的位置,無比艱難地對他說:“帶我走。”
他大概是看到了花火之前飛躍而來的能力。
死馬當活馬醫。
也不知道為什麼。
鬼使神差的。
花火本來絕對不會那麼做的。
他抓起了那個人,瞬間朝着另外一座大樓飛躍了過去。
在他起跳的瞬間,他看到了那些風衣如火的男人的墨鏡,在香港迷離的夜色下,反射着深沉的光。
他總覺得,那一刻,他的命運,開始走上岔道。
“味,新來的旁友,雷走錯路惹。”遠遠的,大眼光頭少年還在喊他。
走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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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整個人崩潰,沮喪,真的是快死了。
今天一更。
不能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