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禁忌
相比家用型靈腦,便攜型靈腦則要小巧的多了。
最小的便攜型靈腦,甚至可以製造成一枚戒指,隨身攜帶十分方便。
當然,家用型靈腦也是可以隨身攜帶的,畢竟它的體積只有四分之一個飯盒那麼大。
在洛爾瓦,靈腦這種東西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使用的。縱使洛爾瓦已經從九環勢力提升至七環勢力,也依舊沒有能力將靈能普及到每家每戶當中。
在這個大陸,只有五環之內的勢力才有能力讓每一位居民都用上靈能,即便如此,每戶分到的靈能也像阿宏前世的手機流量一樣,是存在限制的。
也只有一環地區和環宇上都,才真正做到了靈能的無限制使用,每家每戶都可以像使用電能一般,毫無顧忌的使用靈能。
這種現象時可以理解的,畢竟,百分之九十的靈晶,都是出身一環的強者獲得的,五環之外的勢力能分配到靈晶,已經足以稱得上恩賜。
不過,嘉兒倒是可以像一環地區的居民那般毫無顧忌的使用靈能,畢竟,洛爾瓦能從九環勢力升級成為如今的七環勢力,她絕對功不可沒。
不要看不起兩個環數的提升,要知道就算是最強的九環勢力,所能分配到的靈晶額度也比不上最弱的八環勢力。從九環升級到七環,單論靈晶的分配量,洛爾瓦便比以前多了百倍有餘!
湊到嘉兒身旁,阿宏好奇的看了一眼靈腦顯示的畫面,險些一跤栽倒。
“我說,你怎麼還在查驅鬼的方法啊?!”
嘉兒不語。
她並沒有屏蔽阿宏的聲音,只是單純的不想回答阿宏的問題。
因為她明白,她所做的一切,只是不甘心失敗的掙扎。
即便已經明白自己並不是被鬼纏身,而是被“衰神”附體,可心中的不甘,卻依舊促使她做出一些不太理性的舉措。哪怕是網上查來的道聽途說的法子,她也想儘可能的多去了解一些,儘可能的嘗試幾次。否則,她很難就此接受這個現實。
“妹子,我不會打擾你的生活的,真的。”阿宏湊到嘉兒面前:“不信你瞧,我已經下定決心改變形象,做一個合格的守護神了!”
“滾遠點啦,衰神!”
阿宏完美的運用了自己厚臉皮的特長,他梳了梳自己新換的大背頭,笑道:“帥神什麼的,人家也沒有那麼帥啦。”
嘉兒的眼皮耷拉下來,投給他一個鄙視的目光。
“好吧。”他攤開雙手,正色道:“我真的洗心革面了啊。而且‘變態流氓加無賴’的初印象其實都是你的誤解來着。就像你說的,我好歹也是一個神靈,就算你不相信我的人格,怎麼也應該相信我的神格吧?”
“神格不等於神品。”嘉兒輕飄飄的回了一句,順便又添上一句附帶暴擊效果的話:“就算換了外表,也無法掩蓋你的本質。你這個賴皮神!”
“姑娘,你對我的誤解太深了……”
嘉兒翻了一個白眼,沒理這廝。
阿宏嘴角一抽——這姑娘心情明顯不好,還是別在這時候觸她的霉頭比較好。
他默默的退開,決定換個時間再跟這姑娘好好談談。
因此,他發現自己似乎沒事兒做了。
19年來,他一直都是在極度的孤獨與無聊中度過的,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跟自己說話的人,才知道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是多麼的得之不易。
因此,無論嘉兒如何對他冷嘲熱諷,他都不會計較,只會笑顏以對。
‘現在又該做些什麼呢?出去收幾個新信徒?’
可以使用神通的他,倒是有辦法給自己添幾個新信徒的,不過想到一萬個普通人才可以增加一個單位的信仰,他就提不起勁兒來了。
一個嘉兒就頂的上720萬人,他犯得着費心費力的去裝神棍嗎?
就裝神棍,也該找好對象,比方說嘉兒的那個干姐姐,也就是艾菲兒國主。
說起艾菲兒,這姑娘的名氣比嘉兒大多了,她生來具備70個靈竅和兩條靈脈,靈根也十分出眾,修鍊速度自是飛快。年僅23歲的她,已經具備強將豪俠同修的修為,在整個七環地區,也是數一數二的大高手。並且,很有可能在40歲之前排入地榜前500!
地榜,便是環宇聯賽個人賽的排名榜單,取前1000者入榜,每年都會重置榜單。因為只有40歲以下的武者才可以參加聯賽,因此,地榜也是大陸所有年輕強者的實力排行榜。進入地榜,就代表着在大陸所有的年輕一輩的武人中擠入前一千,要知道,這個大陸可是有着兩千六百多億的巨量人口!
可以說,地榜當中的每一人,都是天之驕子,是大陸未來的希望之星。
九環地區已經有足足500多年沒有人進入過地榜了,更別提地榜前500。艾菲兒的資質,縱使放進三環地區也堪稱天才,她出生在九環,只能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奇迹。
艾菲兒名聲在外,可阿宏卻沒有見過她的樣子。與大多數名人不同,艾菲兒似乎很反感自己的照片被堂而皇之的掛在大街上。
作為一國之主,艾菲兒不想讓自己的照片掛上大街,又有誰敢因為這種小事和她唱反調?
‘聽說那艾菲兒號稱才貌雙全,是洛爾瓦史上最美的國主。也不知她和嘉兒比起來,到底誰更美一些。’
‘哎,想這些做什麼,就算生得再美,那也跟我這個神靈沒有任何干係。’
‘與人相戀,對神靈來說是最大的禁忌,我這腦子,還是不要胡思亂想比較好。’
對人類來說,神靈是沒有實體的,看不見,摸不着,單純的精神戀愛,只會毀掉那個人的後半生。
對神靈來說,人類那不足百年的生命實在是太過短暫,可是這段時間,又足以留下刻骨銘心的記憶。因此,對沒有壽命概念的神靈來說,最為殘忍的事情,莫過於另一半的逝去。
除非……
總之,人神之戀,對雙方來說都不是好事,儘可能的避免,才是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