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還未崛起的英雄
從戴薇的海邊別墅出來后,羅林就奔向了碼頭邊上的飯館。
現在正是晚餐時間,飯館裏坐滿了人,羅林目光在人群中掃了一圈,最後定在了一個在角落中低頭喝悶酒的年輕人身上。
這個年輕人穿着的衣服已經很破舊了,和普通碼頭工人沒有多大區別,但他的腿側綁帶上卻插着一柄匕首,腰間還掛着一把劍,這與周圍賣苦力的人群格格不入,飯店人滿為患,卻沒人和他合桌吃飯。
霍恩,碼頭遊俠,專門給人打抱不平……這是好聽的說法,難聽點就是專業打手,收錢幹事,偶爾還替人收保護費。這是霍恩現在的身份。但在十年後,他成為了人類聯軍統帥的最信賴的副官之一,幹了五年副官后,就以無可取代的功勛直接成為了聯軍統帥,是真正從草莽中崛起的英雄。
這人有大才,是羅林來這個飯館的主要原因。
他的目光只停留了一會兒,然後就穿過人群到了吧枱,對吧枱侍女道:“翠妮,給我來個烤鹿腿!”
智腦告訴他,想要快速補充能量,改善身體,他要儘可能多吃動物性蛋白,換句話說,他要吃肉,多吃肉。
“鹿腿一枚銀幣。”翠妮抬頭看了下,見是羅林,又低下頭去看手上的賬單,同時報出價格,神態淡淡地,她不認為這個窮小子能付得起這錢。
“拿去!”羅林將一枚銀幣拍在桌上。
翠妮吃了一驚,看了下銀幣,又轉頭看羅林,驚訝道:“你哪來的錢?”
碼頭上,大家都是認識的,對對方的家底背景都是一清二楚。
這個問題不用羅林回答,一個粗豪的聲音就在扎堆吃飯的食客中響了起來:“翠妮,你這就不知道了,羅林也去撈貨了,今天就屬他賺的最多!他還在海里殺里一條鯊魚,那可真是厲害!”
說話的人叫林特,今天也是撈貨人之一。
“哦~~竟殺了一條鯊魚?”
“還在海里殺?真的假的?”
林特是事件目擊者之一,他掌握第一手消息,此時見眾人都關注他,興高采烈地道:“那還有假,整艘戴薇號的人都看到了。瓦爾甘,你當時也在場,你說是不是?”
被喊做瓦爾甘的人是戴薇號上的水手,他性格沉默寡言,但從不說假話,這在碼頭是公認的,他點了點頭道:“是真的。”
飯館裏的人們這才信了,都是倒吸一口涼氣。
“嘶~羅林,你小子狠啊!”
“平時倒沒看出來你這麼厲害。”
羅林見有人替自己解釋了,還給他免費宣揚名聲,他巴不得這樣呢,他爽朗一笑,對滿臉驚訝的翠妮打了個響指:“小姑娘,來來來,給這裏每人端一杯麥酒,今天我請了。”
說著,他又拍出一枚銀幣。
在場的人,除了翠妮外,其他人都是大聲叫好。
“我不是小姑娘……還有,像你這麼大手腳花錢,你一輩子也別想過上好日子。”翠妮冷哼一聲,但還是收起了銀幣,開始給飯館裏每個人送酒。
羅林完全不以為意,等酒都送到了,他端起酒杯道:“來,幹了!”
“干!”
“喝!”
眾人紛紛應和,一時間,飯館裏的氣氛前所未有的熱烈。
“痛快,羅林,你小子是這個!”有人朝羅林豎大拇指。
這正是羅林想要的效果,男人以酒會友,以豪俠義氣聚名,負有盛名,在任何地方都會被人高看一眼,名聲再大一些,甚至會有人投奔追隨。
為了一年後的戰鬥,為了聚集力量,他是不會放過任何提升自己的機會的。
不一會兒,烤鹿腿也上來了,羅林就在霍恩身旁坐下,事實上,這飯館裏也就他身邊有空位,其他地方都坐滿了人。
霍恩看了他一眼,雖然他不喜歡有人和他坐在一塊,但鑒於剛才喝了羅林請的一杯麥酒,所以這時候並沒有冷言趕人,他看也不看烤鹿腿,只是沉默地吃着自己跟前的一大塊燕麥麵包。
羅林自來熟地道:“嘿,霍恩,這麼大一支鹿腿我一個人可吃不完,共享如何?”
霍恩抬起頭直接問:“說吧,你有什麼事要我幫忙?”
他一向信奉天下沒有免費午餐這句話。
“沒什麼事,只是想交個朋友,你不願意就算了。”羅林無所謂地道,他知道霍恩的性格,這人心有大志,內心是極驕傲的,你要是刻意去奉承討好,不會得到他的好感,反倒會被他鄙視討厭。
羅林的回答讓遊俠有些意外,他想了想,點頭道:“你能在海里殺死一條鯊魚,很厲害,你這個朋友我交了。”
“哈哈,那共享吧。”羅林將鹿腿往桌子中間推了推,然後不去管霍恩的動作,自己拿起小刀,一邊割烤肉,一邊喝酒,愜意極了。
霍恩遲疑了一會兒,看這麼大一隻鹿腿,羅林一個人的確吃不光,對方之前也邀請了,便也拔出了匕首,準備割一塊嘗嘗。
他雖然是遊俠,但為人處事始終非常有原則,許多能賺錢的黑心買賣都不屑去干,所以日子過的很拮据,很少能吃到肉,這會兒吃了一口鹿肉,便停不下來了。
一隻十幾斤重的烤鹿腿,不到五分鐘就只剩下了骨架,全進了兩個男人的肚子。
羅林將杯中的麥酒一口喝了個乾淨,然後拍了拍肚子,笑道:“哈哈,飽了。”
霍恩的冰冷神色也緩和了許多,甚至露出了一絲笑意:“謝了,我很久沒吃的這麼痛快了。”
“謝啥?吃的高興就好。”羅林隨手抹了抹嘴邊沾染的油脂,站起身告別:“吃飽喝足,那我就走了。”
“等等,一起吧。”霍恩也站了起來。
“我住在收容所呢,我們走的恐怕不是一個方向。”羅林笑道。
“我知道,但你回去的路上或許需要一個幫手。”說著,霍恩看了看飯館門外閃動的幾個人影。
羅林看過去,認出了這幾個人的身份,是惡棍馬爾福手下的地痞,他們來這裏,准沒好事,很有可能就是來找他的。
“好,一起走。”
兩人一起走出了飯館,走了不到三十米,身後的地痞們就跟了上來,有五個,每個人手上都拿着木棍之類的東西。
“的確是來找我的,我今天賺了點錢,他們看我好欺負,就要來搶了。”羅林冷笑道,所有去撈貨的人中,就他一個人無依無靠。
霍恩笑了笑:“一群小丑而已,你怕不?”
“呵,會比鯊魚厲害嗎?”羅林反問。
霍恩大笑,他覺得這個瘦弱的少年很有意思,很合他的脾性,他們或許能成為至交好友也說不定。
“匕首會用吧?”他將匕首遞給羅林。
“當然。”羅林點頭,接過了匕首。
“那我們就給他們一些顏色瞧瞧,我也早就瞧馬爾福不順眼了。”霍恩冷笑道。
“前面有條小巷,裏面打。”
霍恩也正有此意,聞言一笑,跟着羅林進了小巷,五個地痞也加快腳步跟了進去。
一到巷子,地痞們就發現羅林和霍恩已經在等他們了。
“霍恩,這件事和你沒關係,別自找麻煩!”領頭的地痞道。
“有沒有關係你們說了不算,我喜歡怎麼干就怎麼干!”霍恩揮了下手中的劍。
“哼,隨你。”這人目光轉向羅林:“你……”
“不要廢話!”羅林冷喝一聲,強硬地打斷這地痞的話:“如果你們想嘗嘗我的匕首,那就儘管上!”
他將匕首握在手中,一縷幽冷的月光正照在匕首尖上,反射出了冰冷冰冷的寒光,聯合這他的態度,頓時,一股難以言喻的肅殺之氣向周圍散了開去。
一旁的霍恩清晰地感覺到了身旁羅林的冰冷氣勢,心中暗暗驚訝,這個少年似乎很不簡單。
五個地痞也被羅林的神態給鎮住了,偷偷地對望了一眼,從同伴眼中都看到了一絲猶豫,別看他們人高馬大,但他們從來喜歡欺軟怕硬,要是真的碰上不要命的,立刻就軟了。
這個羅林雖然看起來很瘦弱,但據說他在海中生生乾死一條鯊魚,整個碼頭都在傳這事,現在看起來,這好像是真的。
地痞們都感覺這個羅林變了,和幾天前那個痛哭流涕找老大借錢的小子完全就是兩個人。
“羅林,你別不識好歹啊,留下五…..三枚銀幣,我們就放你過去。”為首的人道,帶着一絲商量的口氣。
羅林冷哼一聲:“廢話連篇!要麼滾!要麼戰!”
“你……”地痞頭目想要說話,但一時卻不知道說什麼好,似乎怎麼說都是在示弱一樣。
他這一遲疑,立刻就被羅林捕捉到了,他抓住這一破綻,口中猛然大喝一聲:“滾開!”
聲音如炸雷一樣在小巷裏響了起來,將本就心生怯意的地痞們震的心驚肉跳,直接蒙了,就連一直站在羅林身邊的霍恩也被嚇了一跳。
就趁着這一刻,羅林猛地衝過去,狠狠地朝最前面的地痞頭目撞過去,口中又是一聲可怕的咆哮:“殺!”
他玩慣了戰士,每當戰鬥的時候就喜歡怒吼,這並不是為了耍帥,而是要藉助聲音的威力打擊對手的心神,這一手對意志不堅定的對手最是好用。
顯然,這些地痞就是這類對手。
攝人心魄的戰吼,殺氣凜然的攻勢,羅林清晰地看到地痞頭目臉上的怯意,他甚至不敢還手,本能地就往後退,手中的木棍也本能地揮舞着。
地痞本能地將手中木棍砸過來,羅林用手臂擋了一下,手臂有些疼,但沒有大礙,對方出手遲疑,木棍上根本就沒多少力道。
羅林成功衝到對手面前,氣勢越盛,就如下山猛虎一樣,口中又是一聲大喝:“去死!”
依舊是如雷霆般的震響,加上小巷的回應,震的這地痞頭目臉色發青,完全無法反擊,只一個勁後退。這一刻,他覺得羅林這小子不是人,他是一頭吃人的猛獸!
羅林趁機發動了刺擊,他不想殺人,因為那會惹出更多的麻煩,所以控制着落點,將匕首捅入了地痞的肩窩,一下將他的肩膀捅了個對穿。
匕首隨即就被拔出,鮮血從地痞頭目的肩膀上噴薄而出,場面一下變得血腥無比。
“……”
“…….”
這些平日裏用木棍打架的地痞們哪裏見過這麼狠決的一幕,這個羅林一下子就變得和殺人魔王一樣,這太可怕了。地痞們都是噤若寒蟬,鬥志全無。
“跑啊!”
也不知道誰喊了一聲,聲音聽起來撕心裂肺地,五個地痞,包括肩膀受傷的頭目全都轉身就跑,一下就跑了個沒影。
羅林也沒去追,不屑地冷哼:“一群小丑!”
直到這時,霍恩才回過神來,他甚至沒來得及動手,對手就全跑了。明明羅林十分瘦弱,但面對五個人高馬大的地痞,卻輕易地讓對手嚇破了膽,尤其是羅林剛才動手時爆發的氣勢,最讓霍恩感到震撼。
“剛才我還以為你真準備殺了他。”他臉上還有震驚之色。
“嚇他的。我知道旺多姆的法令。”羅林呵呵一笑,已經恢復了正常的模樣,仍舊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少年。
“你和以前不一樣了。”霍恩是認識之前的羅林。
羅林淡笑了下:“面對鯊魚的時候,我突然想通了。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以前的我實在是太軟弱了。”
霍恩一怔,隨後點頭:“你說的有道理。”
“匕首還給你,它幫了我大忙。”
“沒想到它在你手裏會有這麼大威力。”霍恩接過了匕首,然後又道:“你今晚也別去收容所了,去我家吧。”
“我沒有意見。”羅林哈哈一笑,他的確不想回那個又臟又臭的豬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