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官職系統

東漢官職系統

太傅:一人,位在三公之上,負責教導天子,無日常職事。從前,光武帝任命卓茂為太傅,卓茂去世后,省去不設。后從此制,每有皇帝登基,皆設太傅錄尚書事,其人死後,省去不設。屬員:東漢初,太傅下有長史一人,掾屬十人,御屬一人,后全部裁撤。太師:殷商時已有,東漢不置。獻帝初,董卓自任太師,至董卓被誅,廢太師職。三老、五更(“更”為“叟”之誤寫):無品秩。“三老”就是國家榮養的有德育的老者,“五更”就是國家任命的有賢明的壯年。天子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這是表示天子以禮治國,尊老敬賢。丞相及三公:西漢初以丞相、御史中丞、太尉為“三公”。東漢時,則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因三公月俸三百五十石,俗語云:“三公一歲食萬石”,所以號“萬石”。東漢制度:拜任三公時,天子以及六百石以上的官員都要參加,諸卿要自報官職、名號向受任人下拜,由侍御史向其授予印綬。其人要禮讓三次,才能接受。到安帝時,三公權利、地位減弱,選舉、賞罰,全由尚書。靈帝時,遣使在長安拜張溫為太尉,在外拜任三公,自此而始。朝臣見三公時皆拜,天子見三公,如果坐着則需要起身,如果乘車時要下車相見。三公領兵朝見天子時,要由虎賁執戟,交與頸前,方可覲見。漢舊制,如果發生如日食、冰雹等天災,則免除太尉。安帝時,因天災,同時免太尉徐防等三公,發生天災則三公全免,自此而始。丞相以及宰相機構:古官名,秦、西漢時皆置,與御史大夫、太尉並稱“三公”。東漢裁撤“丞相”、“御史大夫”,以太尉、司空、司徒總理事務。到了東漢中後期,事歸台閣,尚書台則成為實際的宰相機構。建安十三年,獻帝撤銷三公,復西漢舊制,以曹操為丞相。東漢丞相官署:左、右長史:各一人。徵事:東漢末年,曹操初置徵事二人。東、西曹掾:本各一人,及曹操大軍還鄴,省西曹,僅保留東曹。其他屬員:諸曹掾屬三十人,御屬一人。武衛將軍:曹操為丞相時,立武衛營,設武衛將軍統領。中領軍:曹操為丞相時設置,與護軍一同管理禁兵。護軍:御史大夫:西漢時,御史大夫為副丞相,東漢時裁撤。建安十三年,復置御史大夫。長史:建安年間,御史大夫不領御史中丞,僅置長史一人。太尉府:太尉公:簡稱“太尉”,一人,三公之一,主天。秦官,漢初承襲。元狩四年,改為“大司馬”,至建武二十七年,改回“太尉”。每帝新即位,太尉多於太傅共錄尚書事。因大司馬王莽曾篡奪皇位,故太尉府無闕。職權:1,執掌全國軍事及考核官員政績,歲末奏報加以賞罰。2,國家每有郊祭大典時,負責主持“亞獻”禮。3,國家有大喪,則負責到南郊向上天祭告死者的謚號。4,國家將有重大的舉措和疑難時,與司空、司徒共同商議對策。5,皇帝有過失時,則要與司空、司馬共同勸諫。長史:一人,千石,負責管理諸曹事物。掾史屬員二十四名,東、西曹掾,比四百石;其他各曹掾比三百石。曹掾屬官,比二百石。西曹掾:比四百石,地位略高於東曹。掌管公府令史的任用。東曹掾:比四百石,掌管二千石長吏的升遷任命以及軍吏。戶曹掾:比三百石,掌管百姓戶籍、寺廟祭祀以及農耕事物奏曹掾:掌管上書陳奏。辭曹掾:掌管訴訟法曹掾:掌管郵遞傳送、驛站以及測定里程尉曹掾:主管士卒刑徒的轉運賊曹掾:掌管捕捉盜賊決曹掾:主管刑罰審判兵曹掾:主管軍事金曹掾:主管鑄造錢幣、鹽鐵官營倉曹掾:主管糧食倉儲的事物。3樓

黃閣主簿:負責記錄、審查諸事。令史及御屬二十三名:御屬:負責太尉的車駕。閣下令史:掌管府內禮儀事物。記室令史:掌管各種文書以及陳奏的表章。門令史:掌管府門。其他各令史分別掌管諸曹文書。司徒府司徒公:簡稱“司徒”,一人,三公之一,主“人”。光武帝即位時稱“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稱“司徒”。建安末,改司徒為“相國”。職權:1,執掌百姓事物,凡有關百姓孝悌、恭順、生老病死的事情,皆要商議並建立制度。2,負責督導百姓致力與本業,歲末上奏優劣並加以賞罰。3,國家舉行祭祀大典時,負責監察祭祀用的犧牲和清洗祭器。4,國家大喪時,負責安葬相關的事物。5,國家有大事時,司空、太尉共同商議對策。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名,令史、御屬三十六名。辭曹:掌天下獄訟。司空府司空公:簡稱“司空”,一人,三公之一,主“地”。古官名,秦不置,設御史大夫,漢承秦制。至成帝時,改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改回“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又改回“大司空”。東漢建武二十七年,去“大”稱“司空”。獻帝建安十三年,罷司空,改回“御史大夫”。后御史大夫郗慮被免職,御史大夫從此不設。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名,令史、御屬四十二名。軍師祭酒:建安三年,曹操在許縣設置,后避司馬師諱,稱“司空軍祭酒”。選通曉法律者擔任,負責典察軍中刑獄。后,廢司空,改屬丞相府,稱“丞相軍祭酒”。大司馬:古官名,漢武帝元狩四年,罷太尉,置“大司馬”,用來作為將軍的“加官”。安帝地節三年,設置大司馬,不用做加官,無印綬,也無官署。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金印紫綬,設置官屬,祿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又除去大司馬印綬、官屬,仍用來作為將軍的加官。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東漢建武二十七年,罷“大司馬”復置“太尉”。“大司馬”本不與“太尉”並置,至靈帝末,以劉虞為大司馬,太尉不變,自此,太尉與大司馬同時設置。儀同三司:又為“儀比三司”。後漢章帝建初三年,使車騎將軍馬防班同三司。同三司之名,自此始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自此始也。4樓

九卿分屬三公管轄:其中,太尉負責太常、衛尉、光祿勛。太常寺:太常: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助祭時戴平冕七旒。以忠敬孝慎者居之。獻帝建安年間,改為“奉常”。職權:1,主管禮儀、祭祀。祭祀之前負責上奏祭祀的禮儀章程。2,舉行大典時,引導皇帝行禮。3,考選博士時,上奏其才能高下。4,每月月終,巡視各處陵墓宗廟。太常寺丞:一人,比千石。多用議郎、博士擔任。負責掌管小規模的典禮與祭祀;領導各曹事務,並負責檢舉廟中非法之事。戴兩梁進賢冠,銅印墨綬。太常主簿: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掌管天文曆法。年終時,上奏新年的年曆;國家舉行各種祭祀大典時,負責上奏吉日以及時節禁忌之類的事情;當國家有吉祥的徵兆、自然災害或異常的徵兆時,負責記錄。配銅印墨綬,戴進賢一梁冠,身着絳色朝服。太史丞:一人。明堂丞:一人,比二百石,負責守護“明堂”。靈台丞:一人,比二百石,負責守護“靈台”;並負責觀測日月星辰。協律都尉:國子監: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原稱“僕射”,東漢時改稱“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執掌教育博士弟子,國家有疑難時,負責答疑解惑。易博士:四名,負責教授“施氏”、“孟氏”、“梁丘氏”、“京氏”四種《易經》。尚書博士:三名,負責教授“歐陽氏”、“大夏侯氏”、“小夏侯氏”三種《尚書》。詩博士:三名,負責教授“魯”、“齊”、“韓氏”三種《詩經》。禮博士:二名,負責教授“大戴氏”、“小戴氏”兩種《禮經》。春秋博士:二名,負責教授“嚴氏”、“顏氏”兩種《公羊春秋》。太祝令:一人,六百石。舉行祭祀大典時,負責宣讀祝文,並負責迎神送神。太祝丞:一人,負責小規模祭祀時的祝神。太予樂令:一人,六百石。本名“太樂令”,東漢永平三年改“太予樂令”。掌管樂伎、樂器。國家舉行大典時,負責與奏樂的相關事宜。漢太樂律:身份卑微的人,不得給宗廟祭祀時的伴舞。舞者要選取官秩二千石到六百石間,以及爵位是關內侯到五大夫的後代,取身高五尺以上,年齡十二到三十,外表和順,身體循理者。大予樂丞:一人。高廟令:一人,六百石。負責守護漢高祖廟的巡邏清掃。世祖廟令:一人,六百石。負責守護漢世祖(劉秀)廟的巡邏清掃。先帝陵園令:每個陵園設一名,六百石。負責守護陵園,巡邏清掃。長陵令:二千石,因為是是漢高祖劉邦的陵墓,故增其秩。陵園丞:一人。陵園校長:一人。掌管守護陵園的兵卒,負責捕捉盜賊之類的事物。食官令:每個陵園設一名,六百石。掌管每月十五、月終以及各時節的祭祀。秘書監秘書令:桓帝延熙二年,設置秘書令一人,負責管理圖書、校對內容。后省。秘書郎:負責掌管校對圖書。秘書校書郎:蘭台、東觀為東漢藏書、著書之所,文學之士,在其中校對圖書,故名“校書郎”。校書郎中:以郎中的身份任“校書郎”的,稱“校書郎中”。著作東觀:此非官職,東漢以名儒學者入值東觀,撰述國史,稱為“著作東觀”。5樓

光祿寺:光祿勛: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本為郎中令,東漢時改為光祿勛。建安年間,又改為郎中令。職權:1,值宿禁中,負責掌管宮殿門戶內的警衛。2,安排郎官輪班守衛,考察其道德品行並加以升降。3,郊祭時,負責主持“三獻”禮。光祿寺丞:一人,比千石。多以議郎、博士擔任,銅印黃綬。光祿主簿:諸郎官:除“議郎”外,所有的郎官都要參與“守衛宮門”、“皇帝外出時的隨行護駕”的任務。南、北庭主事,三署主事:負責在郎官中察舉茂才高第者。五官郎署:郎官中,年齡在五十以上者,屬五官署。五官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負責管理“五官郎”。五官中郎:比六百石,無定員。五官侍郎:比四百石,無定員。五官郎中:比三百石,無定員。左、右郎署:左中郎將:比二千石。負責管理“左署郎”。部署與“五官郎”同。右中郎將:比二千石。負責管理“右署郎”。部署與“五官郎”同。虎賁左、右署:虎賁中郎將:比二千石。負責管理“虎賁郎”。僕射:左、右各一名,六百石。負責管理虎賁郎的射擊訓練。陛長:左、右各一名,六百石。負責虎賁郎的輪值宿衛;朝會大典時要守衛殿中。虎賁中郎:比六百石,無定員。虎賁侍郎:比四百石,無定員。虎賁郎中:比三百石,無定員。節從虎賁:比二百石,無定員。羽林左、右署:本為漢武帝設立的“建章營騎”,后更名為“羽林騎”。羽林中郎將:比二千石。負責管理“羽林郎”。騎都尉:比二千石,無定員。與駙馬、奉車,並稱“三都尉”,監護羽林騎。羽林郎:又稱“岩郎”,比三百石,無定員(百人左右)。負責宿衛侍從。照慣例挑選“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擅長弓馬的良家子弟補任。羽林監:左、右監各一人,比六百石。負責分別管理“羽林左、右騎”。羽林丞:左、右丞各一人。漢陽牧師苑令:管理設在漢陽郡馬苑,由羽林郎監管。式道:一人,不常設,以郎官兼任。皇帝出行時,負責清掃道路。返回時,負責持旌旗回到宮門。四中郎將:東、南、西、北四中郎將,後漢時設置。司金中郎將:建安年間設置。武衛中郎將:建安年間設置,由許褚擔任,掌武衛營,后改為武衛將軍。二都尉:奉車都尉:比二千石,無定員。負責管理皇帝乘坐的車駕。駙馬都尉:比二千石,無定員。負責管理副車之馬。奉朝請:既“獲准參加朝會”,非官職,無定員。以外戚、皇室、諸侯擔任。光祿大夫:比二千石,無定員。屬國嗣君有喪禮時,光祿大夫主持弔唁。凡是大夫、議郎都沒有日常職務,隨時準備受皇帝的垂詢顧問、派遣。太中大夫:千石,無定員。中散大夫:六百石,無定員。諫議大夫:六百石,無定員。議郎:六百石,無定員。謁者台:也稱“外台”。與御史“憲台”,尚書“中台”,並稱“三台”。謁者僕射:一名,比千石。統領謁者台,管理謁者;皇帝出行時,負責引導車駕。常侍謁者:五人,比六百石。主持宮殿中各時節的禮儀。謁者:三十人或三十五人。灌謁者郎中:三十人,比三百石。負責接待賓客、主持典禮,以及通報奏章。將、大夫身份以下的人有喪禮時,負責遣使弔唁。給事謁者:四百石,灌謁者任職滿一年,轉為“給事謁者”。灌謁者:見習謁者。黎陽謁者:後漢光武帝以幽、燕騎兵平定天下,故在黎陽立營,由黎陽謁者負責監管。營內有騎兵千人,權責甚重,謁者位輕,故從順帝開始,改用府掾中有清名威重者擔任。車郎將、戶郎將、騎郎將:並稱三將,東漢時裁撤。6樓

衛尉寺:衛尉:一名,九卿之一,中二千石。負責宮門、宮中的巡查守衛。衛尉寺丞:比千石。公車司馬署公車司馬令:或稱“公車令”,六百石。負責管理南闕門,接待官吏百姓的上書、四方貢品以及被徵召至公車府者。公車司馬丞:一人(《通典》說二人),選擇通曉各種禁忌的人擔任,負責處理不法之事。公車司馬尉:一人,主管闕門守軍禁令,防備突然事變。南、北宮衛士令:南、北宮各一人,六百石,負責分別掌管南、北宮衛士。南、北宮衛士丞:南、北衛士令下各一人。左、右都侯:各一人,六百石。主管劍戟士,負責巡查宮廷以及皇帝要求拒捕拷問的人。左、右都侯丞:左右都侯下各一人。宮門司馬:宮中所有旁門,每門設司馬一人,共七人,比千石。南宮南屯司馬:主管平城門。蒼龍司馬:主管東門。玄武司馬:主管玄武門。北屯司馬:主管北門。北宮朱爵司馬:主管南掖門。東明司馬:主管東門。朔平司馬:主管北門。7樓

司徒負責太僕、廷尉、鴻臚。太僕寺:太僕: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掌管車馬。皇帝出行,奏請車駕扈從儀仗;皇帝乘大駕則親自駕車。太僕屬員:太僕寺丞:一人,比千石。考工令:一人,六百石。主管刀劍、弓弩等兵器的製造,成品由執金吾存入武庫。並管理織造綬帶的工匠。考工左、右丞:各一人。車府令:一人,六百石。主管皇帝的各種車輛。車府丞:一人。未央廄令:一人,六百石。主管車駕和宮中馬匹。長樂廄丞:一人。廷尉寺:廷尉: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獻帝建安年間,改稱“大理”。負責審理案件,奏請應叛之罪;凡郡國中有疑難的案件,都要給予適當的判決。廷尉正、左監:各一名。左平:一名,六百石。負責審理皇帝下詔的案件。洛陽詔獄令:負責管理設在洛陽的詔獄。

鴻臚寺:大鴻臚:一名,九卿之一,中二千石。管理於諸侯以及四方歸附的蠻夷相關的事務;舉行祭祀大典時,負責接待引導賓客,奏請行禮,得到許可后,傳命各司;諸侯王入朝,負責到郊外迎接,主持接待的儀式;上計時,接待各郡國的使者;皇子封王,協助授予印綬;拜授諸侯、諸侯嗣子以及四方夷狄受封者時,由台下的鴻臚召請拜任;諸侯王去世時,遣使弔唁,並拜授嗣王。鴻臚寺丞:一人,比千石。大行令:一人,六百石。主管諸郎官。大行丞:一人。治禮郎:或稱“治禮員”、“理禮郎”,四十七人。公室、主調中都:秩斗食。鴻臚:三十六人。

司空負責宗正、司農、少府。宗正寺:宗正:一名,九卿之一,中二千石。兩漢時,均用皇族擔任。主管登錄各王、各諸侯國嫡庶族譜及各宗室親屬間的遠近關係,以及各郡國隨着計簿上報的宗室名冊;宗室中,若犯有處罰在剃髮之刑以上的,先上報宗正,宗正上報皇帝后,方可執行。宗正寺丞:一人,比千石。只能以皇族擔任。公主家令:各個公主,每個公主設有家令一名,六百石。公主家丞:公主家令下設丞一名,三百石。其他屬員增減沒有常規。

司農寺:大司農: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建安中,改為“大農”。掌管錢、谷金帛及各類貨幣;各郡國每季度上報月初一時現存錢穀的賬簿,尚未繳齊的賦稅,另立賬簿以區別;有邊郡各官請求調度錢穀者,都予以調濟,取多補少,互相補足。司農寺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國庫。太倉令:一人,六百石。負責接納各地運到京城的糧谷。太倉丞:一人。平準令:一人,六百石。負責平抑物價,管理漂染絲帛。平準丞:一人。導官令:或稱“東京令”,一人,六百石。負責舂制御米,以製作乾糧。導官丞:一人。廩牲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祭祀所用的牲畜。司竹監:司竹長:負責種植竹園。司竹丞:常滿署:東漢明帝時,設置常滿倉,負責調控米價。

中尉寺: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負責預防宮廷周圍的意外事變和火災,每月繞行宮廷周圍三周,兵負責管理武庫。出入時,有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生滿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中尉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無官秩,與吏員食俸相同。武庫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兵器。武庫丞:一人。

13樓

中宮:大長秋:一人,二千石,東漢時由宦官擔任。本稱“將行”,景帝時,改稱“大長秋”。負責傳達皇后的命令。凡皇后賞賜宗室,以及宗室覲見皇后之事,皆由其負責通報。皇后出行時,則為隨從。中宮丞:一人,六百石,宦官擔任。中宮仆:一人,千石,由宦官擔任,負責駕車。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通報中宮的奏章。中宮尚書:五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文書。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庫存的重要財物。並管理裁製衣被、縫補、浣洗的人。中宮私府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宮女。中宮永巷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中宮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中宮黃門冗從。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主管中宮提請天子居留的次數。女騎:六人。中宮署丞:一人,由宦官擔任。復道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主管中宮閣道。中宮葯長: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起居:由女官擔任,負責撰寫《帝王起居錄》。長信宮:太皇太后居所。長樂宮:皇太后居所長信、長樂少府:本稱“詹事”,漢景帝六年更名為“少府”。各一人,職權同大長秋,地位則在大長秋之上。長樂衛尉:二千石。長樂太僕:二千石。“長樂宮仆”稱長樂太僕。兩宮屬員皆由宦官擔任。其他的屬員都和中宮相同。如太皇太后、皇太後去世,則裁撤相應的屬官。后妃:太皇太后:皇帝祖母皇太后:皇帝嫡母皇后:皇帝正室貴人:金印紫綬美人、宮人、采女,皆無祿秩,四時賞賜而已。14樓

將作寺: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漢初襲秦制,稱“將作少府”,景帝時,改為“將作大匠”。後漢時,地位低於河南尹,中元二年省,以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掌管修建廟宇、皇帝宮殿、陵園等土木工程。將作丞:一人,六百石。左、右校令:各一人,六百石。掌管左、右工徒。左、右校丞:各一人,分別從屬左、右校令。前、后、中甄官令:各一人,負責管理磚瓦。前、后、中甄官丞:各一人,分屬三令。城門校尉: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負責洛陽的十二座城門。出入則有一百二十名緹騎隨從。城門司馬:一人,千石。主管兵器。城門丞:一人。門侯:六百石。洛陽十二座城門,除正南“平城門(北宮城門)”屬衛尉管轄外,其餘“上西門”、“雍門”、“廣陽門”、“津門”、“小苑門”、“開陽門”、“秏門”、“中東門”、“上東門”、“谷門”、“廈門”十一門,各設門侯一人。北軍五校:北軍中侯:一人,六百石。負責監管北軍五校。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騎士。後漢初,改為“驍騎校尉”,建武十五年改回。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上林苑宮門屯兵。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越人內附為騎兵,統歸越騎校尉管轄。後漢初,改為“青巾左校尉”,建武十五年改回。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掌管待詔射聲士以及輕車。東漢時,將虎賁校尉部,併入射聲校尉。以上四部:每部七百人。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負責舊時長水校尉部,以及烏丸騎兵。共掌士兵七百三十六人。屯騎、越騎、步兵、射聲、長水司馬:各一人,千石。分屬五部校尉。胡騎司馬:一人,千石。屬長水校尉。15樓

西園八校尉:漢靈帝中平五年八月,漢廷在西園組織起一支新軍,名曰西園宿衛禁軍,其統率合稱西園八校尉。上軍校尉:小黃門蹇碩。負責典護諸軍,大將軍以下皆受其統屬。中軍校尉:袁紹下軍校尉:鮑鴻典軍校尉:曹操助軍左校尉:趙融助軍右校尉:馮芳左校尉:夏牟右校尉:淳于瓊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負責監視南匈奴單于。從事:二人,可根據情況增加。其他掾屬,根據情況設置。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持節,負責監視西羌。官署如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持節,負責監視烏桓以及鮮卑胡。官署如使匈奴中郎將。戊己校尉:置於西域,安撫西域國。16樓

司隸校尉部: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漢武帝時開始設置,持節,監察百官(三公以下)以及京城附近各郡的違法者。元帝時,去持節。成帝時,裁撤該職。光武帝建武年間重新設置,監管一州(河南、河內、河東、三輔、弘農)。廷議時,位九卿之上。朝賀時,位公卿之下。司隸從事使:十二人。分為都官、功曹等。官秩一律“百石”。都官從事:負責糾察百官公卿中的違法者。功曹從事:主管州內官員的選用及其他事物。別駕從事:總領各事;司隸校尉巡視轄區時,負責在前引導。簿曹從事:主管錢糧賬簿。兵曹從事:如有軍情時,設置兵曹從事,主管軍事。部郡國從事:簡稱“部從事”,每郡一人,負責督導文書,糾察非法,由各州自行任用。假佐:二十五人。主簿:總管官府事務,省理文書檔案。為長官親信,權崇位卑。門亭長:主管州內政事。門功曹書佐:負責選拔任用屬官。《孝經》師:負責監考《孝經》。《月令》師:負責按時節舉行祭祀。律令師:負責法律事務。簿曹書佐:負責管理文書檔案。都官書佐:典郡書佐:每郡設一人,各自負責本郡文書。由郡吏補任,任期滿一年後,改任。司直:一人,比二千石。西漢時屬丞相府,東漢裁撤丞相,司直改屬於司徒府,負責協助督察、記錄諸州事務,建武十八年時裁撤。獻帝建安八年,復置司直,不屬司徒,負責督察京城諸官,不再督察諸州。九年,詔司直皆比司隸校尉,坐同席,位在司隸校尉之上,假傳置也,后無。17樓

將軍:不常設。地位相當於“三公”的有四個:最高為“大將軍”,其次為“驃騎將軍”,再次為“車騎將軍”,再次為“衛將軍”。在他們之下,還有前、后、左、右等將軍。大將軍:大將軍本在三公之下,置官署,隸屬於太尉。漢和帝時,竇憲為大將軍,權傾朝野,大將軍的地位升至太傅之下,三公之上。大將軍本也非常設,自安帝政理衰缺,開始以舅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後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大將軍自此成為常設職位,如同三公。驃騎將軍:光武帝建武二十年,重新設置。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明帝以東平王劉蒼為驃騎將軍,故位在公上。車騎將軍:位次三司。金印紫綬,武冠絳朝服,佩水蒼玉。左、右、前、后將軍:位上卿,金印紫綬,位次上卿。負責率兵鎮守京師。光武建武七年,省。四征將軍:征東、南、西、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魏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鎮將軍:鎮東、西、南、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魏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安將軍:安東、西、南、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晉置,其他三種為漢置)四平將軍:平東、西、南、北四將軍的統稱。(北為漢置,其他三種為晉置)度遼將軍:漢武帝初以范明友為度遼將軍。明帝永平八年重置,二千石,銀印青綬。駐軍五原。監軍使者:監察諸將。諸曹掾:大將軍掾屬二十九名,令史及御屬三十一名。另有“官騎”三十人以及“儀仗隊”。因軍事任務而臨時設置的將軍的無固定掾屬,由各部召集一人來管理營中事物。兵曹掾:掌管兵器。稟假掾史:掌管稟假禁司。刺奸:掌管刑罰。將軍長史、將軍司馬各一人,千石。司馬負責管理軍隊;大將軍長史、大將軍司馬:各一人,中二千石。度遼將軍長史:六百石。度遼將軍司馬:六百石,二人。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負責參與軍議。校尉:大將軍軍營分五部,每部設“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每部設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也可能不設校尉,僅設軍司馬一人。軍假司馬:軍司馬的副職。軍侯:“部”下設“曲”,沒曲設“軍侯”一人,比六百石。假侯:軍侯的副職。屯長:“曲”下設“屯”,設“屯長”一名。別部司馬:單獨設營、領兵的稱“別部司馬”。門侯:軍營營門設有“門侯”。中護軍:本為“護軍”,建安十二期改中護軍。大將軍出征時,置中護軍一人,比二千石。左、右持旗都尉:各一人,為輔佐最高軍事長官指揮並顯現王朝威儀。軍事行動中持大旗,左一面旗為王朝標誌旗,右一面為軍事統領標誌旗,並以軍事統領之標誌旗為指揮作戰的標識。只要持旗都尉不倒,“戰事毋結”。督軍御史:後漢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置督軍御史,負責都督諸軍,事完則罷。建安中,曹操、袁紹手下,皆置都督。參軍事:靈帝時,以陶謙參張溫軍事。18樓

諸州刺史:十二州刺史:除司隸校尉外,分為十二州,每州設刺史一人,六百石,后提升為二千石。秦時設置監御史,監察各州。漢初時不設,僅有丞相分別遣使,監察各州。武帝時設刺史十三人。成帝時,改稱“州牧”(二千石)。東漢建武十八年,改回“刺史”。各“刺史”每年八月時,巡視所轄各郡國,審理囚犯,考核官員政績。最初需刺史親自入朝奏事,東漢時改由“計吏”入朝。交州刺史:持節。因交州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故“持節”以重其權。州牧:靈帝中平五年,同意劉焉的建議,改刺史為州牧。各州設從事、假佐,不設“都官從事”;“功曹從事”改稱“治中從事”,其他官署如“司隸校尉”。西域:西域都護:漢宣帝地節二年,初置,為加官。使遷移大夫、騎都尉,都護西域三十六國,后廢除。東漢永平十七年,復置。西域校尉:都護的副職。19樓

縣:令、長、侯國國相:凡縣、邑、道,萬戶以上的設置“令”一人,千石;萬戶以下的設“長“,四百石;其次,設“長”,三百石;侯國國相,地位與之相同。負責治理百姓、表彰善行,獎勵義舉、懲奸除惡、審理訴訟、平息盜賊、徵收賦稅,前往所屬郡國呈上計簿等。道:主管蠻夷的縣。湯沐邑:皇太后、公主的食邑。縣丞:一人。負責管理文書賬簿、以及糧倉監獄。主簿:縣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主管偵查、緝拿盜賊。縣屬員:各縣掾屬自行任命,曹掾史定員大致與郡吏相同。五官掾:稱為廷掾,監督各鄉五部,春夏獎勵農耕,秋冬考察刑罰。塞尉:邊境之縣,設置塞尉。負責警戒羌夷等侵犯邊界。鹽、鐵、工、都水等官:各郡根據情況,設置“令”、“長”、“丞”。各縣派遣官吏輪流任職,不屬本縣定員。鹽官:產鹽的地方,設置“鹽官”負責徵收鹽稅。鐵官:產鐵的地方,設置“鐵官”,負責鑄造。工官:工匠都的地方,設置“工官”,負責工匠的稅收,製造器物。都水官:有湖泊、及漁業發達的地方,設置“都水官”,徵收“漁稅”。鄉:有秩、嗇夫:大鄉為“有秩”,小鄉為“嗇夫”,百石。由郡吏選用,管理全鄉百姓。負責了解鄉民情況。安排服役的先後。調查民戶的貧富,確定其繳納賦稅的多少,並評定其等級差別。鄉有戶口五千以上,設置“有秩”。三老:負責教化民風。凡有孝子賢孫、貞女烈婦、舍財救難、以及作為百姓楷模的學士,都要在其門上掛匾額進行表彰,以勉勵其善行。游徼:負責巡行鄉里,查禁姦邪、非法。鄉佐:負責徵收賦稅。亭:亭長:受都尉指揮,負責緝捕盜賊。里、什、伍:里魁:百姓有什伍編製,里魁負責管理百家,若有姦邪之事,負責上報。什長:管理十家。伍長:管理五家。

21樓

王國:皇子封爵,以其封地為王國。傅:一人,二千石。負責勸道諸王,禮遇如同老師,不能以臣禮對待。相:一人,二千石。地位如太守,長史:官秩、地位如郡丞。王國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責如同郡都尉。負責緝捕盜賊。王國郎中令:一人,千石。掌管王大夫、郎官的輪值宿衛,如光祿勛。仆:一人,千石。主管車駕。治書:六百石。原稱尚書,后改“治書”。大夫:六百石,無定員。負責奉王命入朝,獻禮慶賀,並出使他國。謁者:本十六人,后裁減,四百石。掌管“冠長冠”。禮樂長:四百石。主管樂人。衛士長:四百石。主管衛士。醫工長:四百石。主管醫藥。永巷長:四百石。由宦官擔任,主管宮中侍婢使女。祭祀長:四百石。負責祭祀。郎中:二百石,無定員。衛、宋公國:衛公:建武二年,封周朝後裔姬常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衛公”,為漢朝國賓,位在三公之上。宋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後裔孔安為“殷昭嘉公”。十三年,改封“宋公”,為漢朝國賓,位在三公之上。列侯侯國:列侯為第二十等爵位,本為“徹侯”,避武帝諱,改稱“列侯”。列侯的食邑的縣改稱“侯國”。有封地的、特進、朝侯等,每年要向朝廷進獻“玉臂”一塊,慶賀正月。特進:列侯留居京城的,有功賜特進者,地位在車騎將軍之下。朝侯:有功賜朝侯者,地位在五校尉之下。侍祠侯:有功賜侍祠侯者,地位在大夫之下。其他因親戚關係而留居京城者,地位在博士、議郎之下。列侯國相:地位、官秩、職權如同縣官,對列侯不稱臣。僅根據法律,向列侯繳納租稅。列侯家丞、庶子:食邑在千戶以上的,各設置一人;食邑在千戶以下的,不設置家丞。為列侯家臣,侍奉列侯,管理家事。關內侯:第十九等爵位,無封地,寄食所在的縣,所食的租稅多少,各有戶數限制。四夷國:其國王、率眾王、歸義侯、邑君、邑長,其下設丞,如同郡縣。百官俸祿:大將軍、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奉,月百斛。千石奉,月八十斛。六百石奉,月七十斛。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三百石奉,月四十斛。比三百石奉,月三十七斛。二百石奉,月三十斛。比二百石奉,月二十七斛。一百石奉,月十六斛。斗食奉,月十一斛。佐史奉,月八斛。所有俸祿皆半錢半谷。凡官秩“中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比千石”;官秩“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長史為“六百石”;官秩為“比二千石”的官員,其丞為“比六百”。縣令、國相,官秩“比千石”者,其丞、尉官秩為“四百”;官秩為“六百石”者,其丞為“三百石”。縣長、侯國相為“四百石”或“三百石”者,其丞、尉為“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官秩“比百石”。各邊境要塞的尉官、各陵墓的校尉長,官秩為“二百石”。

23樓

太**:新帝即位,未立太子時,不設太子屬官,只保留舍人,隸屬少府。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負責輔導太子,不設屬官。太子少傅:一人,二千石。負責協助教導太子,並管理太子官署。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負責安排太子庶子、太子舍人輪流宿衛,職權如同光祿勛。太子中庶子:五人,六百石,職責如侍中。太子中允:地位在中庶子之下,洗馬之上。漢制,太子五日一朝見,其非朝日,即使仆及中允朝見,朝請問起居。太子庶子:四百石,無定員。職責如郎官。太子舍人:二百石,無定員。職責如郎官,選良家子孫擔任。太子家令:一人,千石。主管糧倉、飲食。職權如大司農、少府。典倉署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主管糧食、糧倉。食官署: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主管飲食。太子仆:一人,千石。主管車馬,職權如同太僕。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主管車馬。太子門大夫:六百石。職責如郎將。太子洗馬:又稱“先馬”,十六人,六百石。職責如謁者。太子出行,輪值者,在馬車前引導儀仗。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負責在四周宿衛巡查。太子衛率:一人,四百石。統領門衛士。24樓

中尉寺: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負責預防宮廷周圍的意外事變和火災,每月繞行宮廷周圍三周,兵負責管理武庫。出入時,有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生滿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中尉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無官秩,與吏員食俸相同。武庫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兵器。武庫丞:一人。太**:新帝即位,未立太子時,不設太子屬官,只保留舍人,隸屬少府。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負責輔導太子,不設屬官。太子少傅:一人,二千石。負責協助教導太子,並管理太子官署。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負責安排太子庶子、太子舍人輪流宿衛,職權如同光祿勛。太子中庶子:五人,六百石,職責如侍中。太子中允:地位在中庶子之下,洗馬之上。漢制,太子五日一朝見,其非朝日,即使仆及中允朝見,朝請問起居。太子庶子:四百石,無定員。職責如郎官。太子舍人:二百石,無定員。職責如郎官,選良家子孫擔任。太子家令:一人,千石。主管糧倉、飲食。職權如大司農、少府。典倉署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主管糧食、糧倉。食官署: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主管飲食。太子仆:一人,千石。主管車馬,職權如同太僕。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主管車馬。太子門大夫:六百石。職責如郎將。太子洗馬:又稱“先馬”,十六人,六百石。職責如謁者。太子出行,輪值者,在馬車前引導儀仗。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負責在四周宿衛巡查。太子衛率:一人,四百石。統領門衛士。

25樓

少府寺:少府:一人,九卿之一,中二千石。負責管理宮中使用的各種物品,如服飾、珍寶、美味佳肴之類。少府寺丞:一人,比千石。太醫署:太醫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御醫。太醫藥丞:一人,負責管理藥材。太醫方丞:一人,負責管理藥方。醫工長:太官令:一人,六百石。負責掌管御用飲食。太官左丞:一人,負責管理飲食。甘丞:一人,負責管理用膳器具。湯官丞:一人,負責管理酒類。果丞:一人,負責管理果品。守宮署:守宮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御用的筆墨紙硯,以及尚書所用的封泥與各種物品。守宮丞:一人。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主管上林苑園中的各種禽獸,園中居民也有其管理。如捕獲禽獸,則送交太官令。上林苑丞、尉:各一人。中常侍:四人,延平年間增至十人,千石,由宦官充任。后增至比二千石。負責隨侍皇帝左右,出入內宮,輔佐指導內宮中的各種的各種事務,並以備諮詢顧問。侍中:比二千石,無定員。隨侍皇帝左右、以備諮詢顧問;皇帝乘法駕出行,則擇一名學識廣博者掌玉璽,持斬蛇劍陪乘,其他侍中則騎馬在後隨行。並與黃門侍郎共同管理殿內、門下之事。侍中本能出入禁中,但武帝時侍中馬何羅懷刃行刺,於是侍中被逐出禁中,有事時召入禁中,事畢則出。王莽時,又允許侍中出入禁中。章帝元和年間,郭舉與後宮通,拔刀驚駕,后郭舉服誅,侍中又被遣出禁外。舊制:侍中位在尚書令、僕射之下,尚書之上。司隸校尉見之,需持笏板揖禮。侍中祭酒:一名,裁撤不定。本為“僕射”,光武帝時改為“祭酒”。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定員。本有“黃門侍郎”、“給事黃門”二官,東漢時,合二為一,故稱“給事黃門侍郎”。獻帝時,改“侍中侍郎”,不得出入宮禁、不負責接引賓客。職權:1,負責隨侍左右,供職宮中,聯絡宮廷內外。2,諸王在宮殿中朝見皇帝時,負責引導諸王就坐。3,日暮時,入青瑣門請示、參拜,故謂之“夕郎”。4,並與侍中共同執掌殿內、門下之事。5,郊祭時,一人持蓋;臨軒朝會,則一人持麾。小黃門:十人,延平年間增至二十人,六百石,由宦官充任。負責隨侍皇帝左右,接受尚書奏事,皇帝在內宮時,聯絡宮廷內外,以及管理皇后所居宮中以下的各種事務;各公主及王太妃有疾苦時,則派小黃門問候。黃門令:一名,六百石。由宦官充任,主管省中的宦官。黃門丞:一名,由宦官擔任。黃門從丞:一名,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出入隨行。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丙署長:丙署長七人,其他各一人,由宦官擔任,四百石,佩黃色綬帶。分別負責管理中宮宮室。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由宦官擔任,主管黃門冗從。皇帝在宮中時,則輪值宿衛,守護門戶;皇帝出宮時,騎馬隨行,護衛車駕兩側。中黃門:百石,無定員。由宦官充任,負責在宮中供職。鼓吹署:承華令:典黃門鼓吹。樂府署:樂府令:秦漢有少府屬下有樂府令。樂府丞:掖庭署:掖庭令:一人,由宦官擔任,六百石。負責管理後宮貴人、采女的事務。掖庭左、右丞:各一人,由宦官充任。暴室丞:一人,由宦官擔任。主管“暴室”。(宮中婦女患病者在此醫治;皇后、貴人犯罪,也關押在此。)永巷令:一人,由宦官充任,六百石。負責官婢侍奉驅使。永巷丞:一人,由宦官擔任。御府令:一人,由宦官擔任,六百石。負責官婢製作的後宮衣衫服侍的縫補浣洗等事情。御府丞、織室丞:各一人,由宦官擔任。26樓

祭祀令:一人,由宦官擔任,六百石。負責內宮中的各種小祭祀。祭祀丞:一人,由宦官擔任。鉤盾令:一人,由宦官擔任,六百石。負責管理附近各池塘、園林等遊覽之地。鉤盾丞:一人,三百石,由宦官擔任。永安丞:一人,三百石,由宦官擔任。負責管理北宮東北處的“永安宮”周圍的園林。苑中丞:一人,二百石,主管苑囿中的離宮。果丞:一人,二百石,主管果園。鴻池丞:一人,二百石,主管“鴻池”。(鴻池位於洛陽以東二十里)南園丞:一人,二百石,主管“南園”。(南園在雒水以南)濯龍監:一人,四百石,主管“濯龍苑”(濯龍苑,在北宮附近)直里監:一人,四百石,主管“直里苑”(直里苑,在洛陽西南角)鴻德令:一人,六百石,主管“鴻德苑”(桓帝延熙三年設置“鴻德苑)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負責掌管宮中財帛金銀等物。中藏府丞:一人。內者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宮中宮中陳設及各類洗沐用具。內者左、右丞:各一人。尚方令:一人,六百石。負責管理御用刀劍等玩好之物。尚方丞:一人。尚書台:也稱“中台”,三台之一。本為掌管圖書、記錄、參奏之事的秘書機關。東漢時,因為其地位接近皇帝,又因其出納王命、為天子喉舌,所以權利日益擴大,財政、選舉等大權皆由其管理,總領綱紀、無所不統。逐漸取代“三公”,成為東漢的真正的“宰相機構”。錄尚書事:此非官職,而是種差遣、權利。“錄”為“總領、負責”的意思,“錄尚書事”即為“負責主管尚書台全部事務”的意思。本為“領尚書事”。西漢大將軍霍光柄政,與金日磾、上官桀共領尚書事,是為此官之始。東漢永平十八年,章帝初即位,以太傅趙熹、太尉牟融並錄尚書事,用“錄”代“領”始此。后東漢每帝即位,常置太傅、錄尚書事。尚書令:一人,千石,若以公卿位置,則秩二千石。本秦官,漢襲秦置,漢武帝時改稱“中書謁者令”由宦官充任。漢成帝時,改回尚書,重用士人擔任。掌管選用官吏,以及陳奏並下達尚書各曹文書等事情。天子封禪時,尚書令奉玉牒檢兼藏封之禮。朝會時,與司隸校尉、御史中丞皆有專席,號稱“三獨座”。東漢時,以“尚書令”、“尚書僕射”、“六尚書”共稱“八座”。守尚書令:既“見習尚書令”。“守”為見習、試用的意思。按漢制,初任職一年內為“試守”,滿一年,轉為“真”。尚書僕射:一人,后改二人,六百石。代理尚書台事務,尚書令不在時,則陳奏並下達命令。獻帝建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邵為左僕射,衛臻為右僕射。僕射分置左右,蓋自此始。尚書左丞:一人,四百石。主管官吏、百姓的奏章以及騶伯史。並與右丞共同掌管記錄文書期限的事情。尚書右丞:一人,四百石。與僕射共同掌管授廩假錢,代理印綬並管理紙筆等用品的庫存。漢儀,御屬中丞與侍御史在復道中與尚書丞、郎相遇,要避車持笏板揖禮。丞、郎在車中舉手還禮,車去,才能離開。尚書:六人,六百石。有三種說法:說法變化,應該跟尚書台的職權範圍擴大,機構變化有關。1,《後漢書百官志》:常侍曹尚書:負責管理公卿事務。二千石曹尚書:負責管理各郡國守、相相關事務。光武帝時,將其分成二曹。民曹尚書:主管有關官吏、百姓上書的事務。客曹尚書:主管外國夷狄相關事務。光武帝時,將其分成南、北主客二曹。2,《晉志》:三公曹尚書:二人。負責年底時,天下州郡上計的事務。吏曹尚書:又稱“常侍曹”、“選部”。負責選舉官吏以及祭祀。二千石曹尚書:又稱“賊曹”。負責管理京都中的司法、水火災害、盜賊等事務。

27樓

中都官曹尚書:負責管理京都官員。本屬“二千石曹”管轄,東漢時獨立為一曹。民曹尚書:負責建造、修繕、鹽池、園囿等事務。客曹:負責管理外國夷狄相關的事務。皇帝出巡時,負責護駕。東漢光武帝時,分二千石曹和客曹為“南主客、北主客二曹”。3,《通典》為“五曹六尚書”:同《晉志》,無“中都官曹”。尚書郎:四百石,負責起草文書。人數不明,《晉志》稱三十四人,《漢官儀》稱三十五人,《後漢志》稱每曹六人,共三十六人。選孝廉中,年不滿五十,筆試合格者擔任。守尚書郎中:初入尚書台者,稱“守尚書郎中”。尚書令史任滿一年,也可補為尚書郎。尚書郎:任職滿一年者,改成尚書郎。尚書侍郎:任職滿三年者,改稱“尚書侍郎”漢儀,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稱曰“左、右君”。、郎見諸曹尚書時,執版揖,稱曰“明時”。郎見尚書令、僕射時,執版拜,朝賀對揖。尚書侍郎任滿五年,可補為大縣縣令。尚書令史:每曹三人,公十八人,二百石。負責抄寫文書。后增加“劇曹”三人,公計二十一人。從蘭台令史中選取有能力者擔任。蘭台令史任滿一年,可補為尚書令史。此官地位低下,舉孝廉者,羞於任此職。令史任期滿着,可補為縣丞、尉。蘭台:與“東觀”同為東漢的國家圖書館,蘭台屬御史中丞管轄。蘭台令:一人,六百石。管理奏疏及印工文書。蘭台令史:十八人,百石。負責文書工作,並校對書籍。符節台:符節令:一人,六百石。主管符節台,管理與符節相關的事務;派遣使者時,有符節令授予符節。尚符璽郎中:四人。原設兩人在宮中,主管皇帝玉璽以及虎符、竹符的一半。符節令史:二百石。負責刻寫符節。御史台:也稱“蘭台寺”,又稱“憲台”,“三台”之一。御史中丞:一人,千石。也稱“御史中執法”,負責檢舉非法。頭戴兩梁冠,銅印青綬。治書侍御史:也稱“持書侍御史”,二人,六百石(一說“千石”)。選擇通曉法律者擔任,凡各地上報有疑難案件的,負責根據法律審判。自桓帝之後,無所事事,苟充其位罷了。侍御史:共四十五人,六百石。其中十五人,穿絳色官服,給事殿中,為侍御史,宿廬在石渠門外,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領。負責監察、檢舉違法之事;接受公卿百官奏事,如有過失,則列舉罪證加以檢舉彈劾;在舉行郊廟祭祀、盛大朝會、封王拜爵典禮時,置侍御史二人,負責監察儀式,如有過失,則加以檢舉彈劾。三十人留守留守尚書台,處理百官事務。以公府掾屬高第者補之,或以牧、守、議郎、郎中為之。初入尚書台者,為“守侍御史”。滿一年,改任侍御史。出御史台,則為刺史、二千石官員。平遷時,補為縣令。漢儀:督軍糧侍御史、護漕都尉:負責督運軍糧,建武七年省。御史台五曹:令曹:掌管律令。印曹:掌管刻印。供曹:負責祭祀。尉馬曹:負責馬廄。乘曹:負責車駕。水衡都尉:不常設,每逢立秋祭獸出獵之日時臨時設置。負責管理上林苑中設置的離宮等皇帝休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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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聽風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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