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水”近“紅”

遠“水”近“紅”

我不喜歡《水滸傳》。隨着年齡的增長,這種不喜歡有增無減。當然,《水滸傳》作為一部古典名著,我對它是尊重的。《水滸傳》從藝術上說,結構嚴謹,語言生猛,主要人物性格鮮明,白描處出神入化,渲染處酣暢淋漓,光是記誦一百單八將的綽號,便能獲得極大的樂趣。但是,總的來說,《水滸傳》讓我產生一種雖敬之寧遠之的閱讀心理。

說《水滸傳》只反貪官污吏,不反皇帝,宋江是投降派,梁山好漢不該為朝廷去征方臘

,這些政治家的評說,我在聽到之前,簡直不曾從那角度有過一絲半點的思緒。我讀《水滸傳》,只感覺到這本書跟《紅樓夢》太不一樣。《水滸傳》只承認那一百零八個英雄好漢(他們本是天上星宿,所謂“天罡”與“地煞”)的生存價值,他們所反對的大官,或大地主,似乎也還有些個價值,起碼是負面的價值,可是一般的個體生命,也就是占社會總人口中絕大多數的芸芸眾生,平凡的人,過小日子的小人物,在這本書里常常是一錢不值的,無價值的,忽略不計的。梁山好漢開店,是隨便殺人剁成肉餡包子賣的,除非他們動手殺人以前,及時發現你是江湖上大名流傳的好漢,那才會給你解縛,甚或倒頭便拜,隨之稱兄道弟;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客商旅人,那就一定會被不眨眼地剁成肉泥,即便碰巧他們不缺人肉,不把你麻翻殺死,那他們也會若無其事地把人肉包子賣給你吃,讓你成為“人吃人”的一員!至於梁山好漢為了私刑解決一己恩仇,或為了某一具體苦主抱打不平,或為了其哥兒們劫法場,他們除了殺壞人,殺貪官污吏,也會很隨意地連帶殺掉一些普通的人、無辜的人,像李逵就常常一時興起,揮動一對板斧,不分青紅皂白地一路砍去,那被砍下的頭中,恐怕是無辜者的比壞人的要多得多。《水滸傳》毫不尊重、憐惜普通的個體生命,讀來令我心中悶悶。我從來自知屬庸常之輩,是芸芸眾生中一員,雖竭力願好,卻不可能成為英雄豪傑,所以設身處地一想,便不禁冷汗淋漓——作為一名老百姓,落在貪官污吏或惡霸地痞手裏固然是慘事,但旅行投宿落在梁山好漢所開的店裏,豈不也萬分恐怖?《水滸傳》不反“當今皇帝”,這是無可辯駁的;但《水滸傳》中的好漢們征方臘,究竟有多大的“不對”?方臘究竟好在哪裏?其所作所為究竟給當地的黎民百姓帶來了多少好處?恐怕是一個可以討論(而不是不容討論)的學術問題。方臘取勝,不也就是一個“當今皇帝”?他若任命一個太尉,也一定要從一己的好惡出發,未必就比高俅輩強。宋江等征滅方臘,也無非是撲滅了一個潛在的新皇帝罷了。

“紅學”前輩周汝昌先生有個觀點,認為曹雪芹在藝術構思上受了《水滸傳》很大的影響,《石頭記》(即《紅樓夢》)最後也是要為“脂粉英雄”立榜的,不過那是“情榜”,也是十二人一組,先三十六,再七十二,整個兒也是一百零八之數,只可惜現在這部分草稿已然失傳。這有一定道理。雖然藝術上有這種承繼關係,思想內涵上,《紅樓夢》卻與《水滸傳》大相逕庭,《紅樓夢》不僅蔑視皇帝、痛詆“國賊祿蠹”,而且不以成敗,也不以出身地位的尊卑貴賤論英雄,在曹雪芹筆下,個體生命,尤其是女奴的個體生命,閃爍着生命的尊嚴,並且通過主人公賈寶玉之口,公開發出了“世法平等”的呼籲,讀來令人深思,使人振奮。當然,《水滸傳》比《紅樓夢》要早四百多年,時代不同,我們不好硬比,更不能苛求。《紅樓夢》之所以有“人本位”(個體生命本位)的思想萌芽,之所以連劉姥姥的外孫子板兒,以及偶一閃現的農村紡線女“二丫頭”,筆下都充滿着呵護愛憐、尊重祝福之情,那是因為時代已經發展到了那一步,而作者曹雪芹又自覺地站到了時代思潮(或者說是潛思潮)的前列。

我經常翻閱《紅樓夢》,一再反芻,好比是終身好友,與之親密無間,而對於《水滸傳》,我懂得那是一本必讀書,是一種不能不知曉的常識,好比是隨時可去求教的嚴師,就我這個體生命而言,遠“水”近“紅”是一種性格的必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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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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