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講 迎春、探春、惜春命運之謎
迎春,有紅迷朋友跟我說,簡直是整出戲裏的一個大龍套,在八十回里戲份兒很少,估計八十回后也無非是寫一下她嫁給“中山狼”孫紹祖以後,被蹂躪至死,不會有更複雜的情節。前八十回里,“懦小姐不問累金鳳”一回,為她立了正傳,黛玉說她是“虎狼屯於階陛尚談因果”,就是來吃人的野獸都蹲在門外台階上了,卻還在屋裏慢條斯理地說些個因果報應的空話,她就是那麼一個濫好人。這位紅迷朋友問我,你以“揭秘”為總題,但是,迎春的命運書里已經寫得很清楚,似乎已無秘可揭,你究竟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的確,籠罩在迎春身上的迷霧較少,我這個講座,盡量把握一個原則,就是大家都已經熟知的,或者是別的專業、業餘的紅學研究者已經寫到過講到過的,就盡量從簡。有的稍微說得詳細點,或者是因為我個人的研究是在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或者我必須與之有所爭鳴駁辯的。我說得最多,展開得比較細的,都是比較獨家的,跟別的研究者不同的一些研究心得。
那麼,對迎春,我個人比較注意的,首先是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涉及到她的時候,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種不同的文字?前面我已經提到過這件事,現在再詳細討論一下。
在通行本里,冷子興說到迎春,是這樣交代的:二小姐乃是赦老爹姨娘所出。那麼,她的出身,就跟探春完全一樣,沒有絲毫區別了。但是從小說故事裏看,她雖然懦弱,卻並沒有因為是庶出而遭遇歧視麻煩,她自身心理上,也沒有因為是姨娘養的而自羞自慚的絲毫陰影。曹雪芹犯不上非寫兩個庶出閨女的故事,這應該不是曹雪芹原來為這個角色所設計的出身。要弄清曹雪芹的原筆原意,還是得細查古本。那麼,幾種主要的古本里,都是怎麼寫的呢?
甲戌本說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俄羅斯聖彼得堡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庚辰本則是: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爺養為己女。
戚蓼生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除了戚序本,因為妾跟姨娘概念相同,跟後來的通行本意思一樣以外,我舉出的另四個古抄本,竟使得迎春的身份又出現了四種不同的說法,加起來,總共有五種之多了。俄藏本的寫法,我之所以不取,那是因為,如果迎春是賈赦的妻子生的,那麼,邢夫人就該是迎春生母,但是在第七十三回中,邢夫人到迎春住的地方數落她——俄藏本也是這麼寫的——邢夫人跟她說,況且你又不是我養的,倒是我一生無兒無女的,一生乾淨,這就前後矛盾了。因此前面說她是赦老爹之妻所出一句,顯然有誤。庚辰本說她是賈政前妻生的,不但跟第七十三回的情節有很大矛盾,而且,還派生出了新問題,那就是,王夫人不是原配,是續弦,這就跟書里的大量描寫都嚴重錯位了。己卯本的說法最耐尋味,那意思就是說賈赦把迎春送給賈政去養了,為什麼要這樣說呢?這些文字不可能都是抄書中的筆誤,把“花魂”錯寫成“死魂”,又聽讀為“詩魂”寫了下來,還有線索可循,關於迎春出身的寫法,有的句子裏的字數和用詞都差別甚大,不可能是看走眼或聽錯音或一時馬虎的結果,那麼,這種版本現象怎麼解釋?
我在前面有一講里已經說過,我認同甲戌本的寫法,就是明確告訴讀者,迎春是賈赦前妻生的。因為這樣定位以後,八十回里所有關於迎春的情節,包括五十五回鳳姐和平兒談論府里的婚嫁之事,說“二姑娘是大老爺那邊的,也不算”等等,就都前後左右、高低上下完全一致,沒有矛盾了。
但是,現存的甲戌本是殘缺的,沒有第七十三回。而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對迎春說的話,現存古本文字有差異,大體而言,是把迎春生母的情況,更加地複雜化了。以庚辰本為例,邢夫人數落迎春時,出現了多層意思:
一層,在責備了璉、鳳二人“竟通共這一個妹子,全不在意”后,說“但凡是我身上吊下來的,又有一話說,只好憑他們罷了,況且你又不是我養的”,這話很明確地表明了迎春是別人所生。那麼,生迎春的是誰呢?
緊接着,邢夫人道出了第二層意思,她以賈璉為本位說,“你雖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聽那口氣,似乎迎春出生時,她還沒有來到賈家。
第三層,點明“你是大老爺跟前人養的,這裏探丫頭也是二老爺跟前人養的,出身一樣”,那麼,這就跟甲戌本第三回所交代的,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出”,衝突了,但正如我前面所引的那樣,庚辰本自己前後矛盾更大,因為這個本子第三回說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第四層,“如今你娘死了,從前看來你兩個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趙姨娘強十倍的,你該比探丫頭強才是,怎麼反不及他一半!誰知竟不然,這可不是異事!”這第四層意思最耐琢磨。如果是完全虛構的小說,把迎春的出身情況寫得這麼複雜幹什麼?邢夫人對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對比,應該不是從其個人品格上去比,而是從其在家族地位上進行對比。迎春生母怎麼就比趙姨娘“強十倍”?
把這四層意思捋一遍,我就覺得,應該是這樣的一種情況:賈赦先娶一正妻,生下賈璉,後來死去;邢夫人嫁過來之前,其“跟前人”,也就是一個妾,生下了迎春,為什麼這個“跟前人”“比趙姨娘強十倍”,而且邢夫人認為根據這個“十倍強”的因素,判定迎春應該比探春腰桿硬,否則就成了“異事”?惟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妾後來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卻又死去了,在這之後,賈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為填房,而邢夫人卻一直沒有生育,所以她說“倒是我一生無兒無女的,一生乾淨”。
形成了這樣一個思路以後,我就對第三回曹雪芹在交代迎春的出身時,為什麼那麼樣地思前想後,換了許多個說法,有了理解。因為這個角色是有原型的,這個原型確實是小老婆所生,說“妾出”沒有錯,但這個妾生她以後被扶了正,又死了,當然也就可以說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雖然出身跟探春原型類似,但她的生母又確實比純粹的小老婆“強十倍”,她雖然懦弱,卻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樣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對《紅樓夢》這部著作的總看法,一再地告訴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帶有自敘性、自傳性、家族史特點的小說。有紅迷朋友問,你說的這三項,似乎概念重疊,能說說它們之間的區別嗎?所謂自敘性,就是從小說敘事學的角度分析它,它雖然總體上是第三人稱的敘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稱的味道。第一回的寫法尤其明顯,設定一塊女媧補天剩餘石,讓它化為通靈寶玉,隨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經歷一番人間的暖冷浮沉,作為可以隨時以第一人稱說話的見證者。這個文本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敘述語言,比如第十五回寫饅頭庵里的故事,有這樣的句子:“寶玉不知與秦鍾算何帳目,未見真切,未曾記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創。”這就是把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極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稱寫成的具有自傳性的作品,都有這樣的敘述策略,這是很難得的,值得特彆強調一下。而自傳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區別:有的自傳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經歷時順便寫到家族;而《紅樓夢》呢,如果說曹雪芹以自己為原型來寫賈寶玉,這個角色的戲份兒非常大,但是也並非每回每段都寫他的事情,有些情節,有些人與事,和他已經沒有直接關係,但卻是他所屬於的那個大家族裏不能不敘述到的,於是加以了展開描寫,比如賈珍負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說《紅樓夢》這部書里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於它的這三個特點。當然,小說里有的藝術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當然不能把話說死,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純粹虛構的了。但也有紅學家就考證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里的鐵拐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賈母原型他們家,有關係,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聽自己覺得不入耳的見解,就斥為胡說八道、奇談怪論。不愛聽,可以不聽,聽幾句,不中聽,發出些批評的聲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氣急敗壞,必欲封其嘴堵其說,那就不對頭了。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對不對?何況我們所涉及的,不過是紅學研究,學術領域裏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氣和地平等討論,好嗎?還是牢記蔡元培,蔡先賢他那句話吧:多歧為貴,不取苟同。
好,我現在就要告訴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實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兒。既然生活里有那麼一個真實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寫出來,不就結了嗎?幹嗎猶豫來猶豫去,一會兒這麼寫,一會兒那麼寫,弄得幾種原稿上的寫法,因為傳抄的途徑不同,都流傳到了今天,讓我們還得討論一番?這就涉及到從生活到藝術的創作方法問題。我前面說了,當生活的真實跟藝術虛構的總框架之間發生難以協調的大困難時,曹雪芹往往是犧牲虛構的合理性,來忠於生活的原生態。像賈赦這個角色的寫法就是如此,前面講得很清楚了,這裏不再重複。有的寫法,比如像對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錯亂,這就不僅是一種藝術處理,也是一種非藝術性的避惹文字獄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應該是在乾隆登基之後,由於賈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內部解決,對外遮掩,就算結案,因為元春原型舉罪不避親,精神行為都堪嘉獎,因此對她在宮中的地位進行了提升,小說里誇張為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這個內在的邏輯雖然存在,但是具體到分章回,曹雪芹卻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寫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寫皇帝登基和賈元春提升。有的聽眾讀者就來問我,應該是把十六回劈成兩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內容鑲嵌進去,寫秦可卿之死什麼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實事件的順序呀,小說里怎麼寫成這個樣子呢?我想,這就是因為曹雪芹處在非常困難的寫作環境裏,他既得有藝術性方面的考慮,也得有非藝術方面的考慮。我們今天來研究《紅樓夢》文本,也就不得不既有純文本的研究,又得有關於他的寫作環境,也就是康、雍、乾這三朝的政治局面的研究。我想這是《紅樓夢》的特殊性所在,也是紅學特殊性的所在,希望大家能理解我這樣的一種思路。
具體到迎春身份的確定,我覺得,因素倒可能比較單純,與政治應該沒有牽扯。我覺得己卯本里那個說法,說她是赦老爹之女政老爺養為己女,應該是生活真實的記錄,迎春原型,就是曹把她打小從哥哥家裏接到自己家養大的那麼一個女兒。生活的真實里,可能曹並沒有元春那麼樣的一個大女兒,元春的原型,是曹氏家族裏曹雪芹的一位大堂姐,卻並非他的親姐姐,因為曹在探春原型出現前,並沒有親女兒,而又喜歡有個女兒,而哥哥那時因為原配亡故,一時尚未續弦,有個女兒,難以照顧,他就從哥哥那裏,把迎春原型抱來代養,但是曹後來在有了曹雪芹之後,又有了個女兒,而哥哥也續娶了,這樣,迎春原型雖然還在他和他夫人身邊住,但也算是歸還他哥哥了。最初曹雪芹寫這個姐姐,打算把這些情況都如實地寫出來,己卯本上的那個句子,就是留下的痕迹。但是,後來可能考慮到把這樣一個過程寫出來,意義不大,而且還會攪亂對元春這個角色的定位設計,於是就改來改去,最後,還是寫她是賈赦前妻所生,既符合生活的真實,也滿足小說的故事需求。
大家一定注意到了,曹雪芹關於迎春的命運,總強調她的不能自主,也放棄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無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寫的燈謎詩,謎底是算盤,但詩里所表達的意蘊並不是精於計算或有條有理,還記得嗎?她寫的四句是:天運人功理不窮,有功無運也難逢;因何鎮日亂紛紛?只因陰陽數不同。賈政雖然猜出來是算盤,但心內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響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盤,是打動亂如麻;探春所作風箏,乃飄飄浮動之物;惜春所作海燈,一發清凈孤獨;今乃上元佳節,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為戲耶?賈政是越想越悶。我們現在只說迎春,她的命運,就像打動亂如麻的算盤,全是別人算計她,她自己絕不想算計別人,只求能過點清凈日子,但是,沒想到最後所面臨的,竟是最殘酷的,被“中山狼”所蹂躪、吞噬的結局。
第三十七回,探春發起組織海棠詩社,迎春擔任副社長,負責限韻,這時候她說了一句話,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沒有?她說:“依我說,也不必隨一人出題限韻,竟是拈鬮公道。”後來她果然採取了拈鬮方式,走到書架前,抽出一本詩來,隨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這就定下來大家都要寫七律,她掩了書,向一個小丫頭道,你隨口說一個字來,那丫頭正倚門立着,就說了個“門”字,迎春就宣佈,大家的七律都必須用門字韻,十三元,跟着又要了韻牌匣子來,抽出十三元那一個小抽屜,讓那小丫頭隨手拿四塊,結果拿出的是“盆”
“魂”“痕”“昏”,於是,就規定大家寫詩都得用這四個字押韻。這段文字,表面上看起來,不過是寫大觀園女兒們結社寫詩的一些具體過程,其實,曹雪芹他是刻畫迎春的性格,像迎春這樣的懦小姐,這種同一社會階層里的弱勢存在,他們的惟一嚮往,只能是在抓鬮的過程里抓到個好鬮——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偶然,這是很危險也是很無奈的。
除了算盤詩謎,在前八十回里,迎春還有一首詩,就是元妃省親時,不得不寫的一首“頌聖詩”,她寫的那首叫《曠性怡情》:“園成景備特精奇,奉命羞題額曠怡;誰信世間有此境,游來寧不暢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單純,就是希望能在安靜中,舒暢一下自己的神思,別無所求;她絕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夠稍微待她好點,她就心曠神怡了。但是,連這樣低的一個要求,命運的大算盤也終於還是沒有賜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總忘記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寫她的那一個句子:迎春又獨在花陰下拿着花針穿茉莉花。歷來的《紅樓夢》仕女畫,似乎都沒有來畫迎春這個行為的,如今畫家們畫迎春,多是畫一隻惡狼撲她。但是,曹雪芹那樣認真地寫了這一句,你閉眼想想,該是怎樣的一個嬌弱的生命,在那個時空的那個瞬間,顯現出了她全部的尊嚴,而宇宙因她的這個瞬間行為,不也顯現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嗎?最好的文學作品,總是飽含哲思,並且總是把讀者的精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紅樓夢》裏,絕不是一個大龍套。曹雪芹通過她的悲劇,依然是重重地扣擊着我們的心扉,他讓我們深思,該怎樣一點一滴地,從尊重弱勢生命做起,來使大地上人們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詩意。那些喜愛《紅樓夢》的現代年輕女性們啊,你們當中有誰,會為悼懷那些像迎春一樣的,歷代的美麗而脆弱的生命,像執行宗教儀式那樣,虔誠地,在柔慢的音樂聲中,用花針,穿起一串茉莉花來呢?
說完迎春,我先說惜春。書里說惜春是寧國府賈珍的胞妹,他們的父親賈敬,故事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住到城外道觀,基本上不再回家了,連家裏人給他過生日,都堅決不回城,只在除夕祭宗祠的時候,短暫地回來一下。書里沒有出現賈敬的夫人,估計是已經過世了,也沒有賈敬的姨娘出現,或許有,但略去不寫,惜春大概是賈敬原配所生,說是賈珍胞妹,應該是他們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書里說賈母愛女孩,把惜春也接到榮國府,放在眼皮下來養,應該是真實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實有的一種情況。書里前面說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結束,她應該也還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為她立正傳,“矢孤介杜絕寧國府”,我們卻發現,她思想早熟,出語犀利,看破一切,義無反顧。
惜春的結局是出家為尼,第五回關於她的冊頁,畫上是一座古廟,判詞裏最後一句是“獨卧青燈古佛旁”;高鶚續書,說賈家後來一切恢復如初,她就在櫳翠庵里取代妙玉——要是真那麼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虛幻境的薄命司冊頁了。我前面已經分析過,櫳翠庵是元春省親時才蓋起來的,非古廟,無古佛。八十回后,應該是在賈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覺,出家為尼。後來雖然可以到古尼庵里去投宿,但每天過的是緇衣乞食的生活,緇衣就是黑顏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緣乞食,孤獨而悲慘。
惜春確實先知先覺。第五回關於她的判詞,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長”;《紅樓夢》十二支曲里,關於她的那一首《虛花悟》,頭一句是:“將那三春看破,桃紅柳綠待如何?”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託夢中的偈語“三春去后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的意思是完全一樣的。“三春”就是指三個美好的年頭。如果非把“三春”作為人來理解,那麼,既然是以惜春為本位,“三春”就該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後會相繼慘死,可以說是“景不長”,探春是遠嫁,雖然別有一種痛苦,卻不能說是“景不長”。“將那三春看破”后緊接一句,“桃紅柳綠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節時間方面的指稱,“桃紅柳綠”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該是“景不長”。
惜春在榮國府自己窩裏鬥,抄檢大觀園后,就徹底地心冷如鐵。她的丫頭入畫,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實後來尤氏過目,無非是些入畫哥哥從賈珍那裏得到的一些可憐的小賞賜,私下託人帶到妹妹這裏來寄存。儘管私自傳送東西有違府規,卻也算不得什麼嚴重的罪過,尤氏的意思是責罵一番也就罷了,惜春卻決意不要入畫,大家要特別注意她的這句話:嫂子來的恰好,快帶了她去,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我初讀《紅樓夢》時,讀到這裏就一愣,入畫那點錯誤,說或打,或罵,或罰,我一概不管,也夠狠心的了,怎麼一個擅長畫寫意花鳥的美女,攆起丫頭來,居然說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為這麼點事情,賣了殺了,你竟然也不管,這是何等冷酷的心腸啊!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來刻畫惜春?是不是他寫這句時,一時隨意,未加推敲,下筆過重?
現在的人們,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會皇帝抄家的厲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資料以後,才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據乾隆時蕭寫的《永憲錄》續編里記載,雍正朝有個學政叫俞鴻圖的被抄家,他妻子聽說抄家的來了,就立即自盡。這倒也罷了,他有一個孩子,還不懂事,抄家的進來並沒有馬上對付他,可是,那孩子見到那景象,就當場活活地給嚇死了。那時被抄家的官員,自己被逮走,家裏的成員,如果皇帝沒有特別的恩准,就一律不被當做人,而是當做“動產”看待。打罵不算回事兒,皇帝或將其賞給他喜歡的官員,一般是就便賞給負責
去查抄的官員,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當商品賣掉,不僅僕人絕對是這樣的命運,就是原來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會一樣地如此處理。那麼,比《永憲錄》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內務府檔案,裏面明確記載,賈母原型李氏,她的親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屬僕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餘口,先在蘇州變賣。有的人因為李煦在當地原來官聲不錯,不忍心買,有的雖然對他無所謂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後還會怎麼樣,就無人願買,無人敢買。那麼,雍正就下令讓把這些人像運貨一樣運到北京來,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婦人、一名幼女,最後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僕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們的官員,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額。這些人員被押送到北京后,先變賣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個人呢,因為李煦當時在獄中,他的案子還沒審完,這八個人是活口,需要先過堂,挨打自不消說,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或殺,或賣。負責賣這些人的官員,是崇文門監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對這樣的名字感到驚訝,那時候滿人里用數字做名字的並不罕見。那時候賣這些朝廷治罪的官員家裏的所謂犯男犯婦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門外。現在人們到了那個地方,會看到很漂亮的商廈,很美麗的花壇綠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就有五十一那樣的官員,在那裏負責把皇帝抄家抄來的活人,作價變賣。這裏講的不是小說,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當然是陰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內務府檔案上所記載的內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是怎麼個情況,再來讀《紅樓夢》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說的那些話,我們就懂得了,那不僅是刻畫一個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寫實的筆墨。因為我們都知道,真實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時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對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後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將曹逮京問罪,當中是有個時間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為賈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個堂孫女兒,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覺更加敏銳,對抄家這類事更感到恐怖的。書里寫到那幾回,已經寫到江南甄家被抄,寫到外頭還沒抄進來,賈家自己就抄檢起大觀園來了。別的人聽見甄家被抄,也許僅僅是不愉快,卻還在糊裏糊塗地尋歡作樂,惜春卻更有悲觀的預見性,她說把入畫帶出去,或打,或殺,或賣,脫口而出,並非誇張矯情,而是這個角色的原型,這位曹家的姑娘,雖然年紀小,卻耳聞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歷史事實。一家老幼奴僕,抄家后被打,被殺,被賣——被殺,之所以可以說在被賣前頭,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內務府檔案,李家不就有三個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嗎?那也是變相的死刑啊,對不對?還有那八個必須過堂的人,他們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殺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監,那就再拿去賣掉,因此,或打、或殺、或賣的排列順序,是有道理的。我原來覺得應該按對生命的嚴重性來排列,被殺應該擱最後,就是因為不懂曹雪芹下筆的歷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這些具體情況。當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當時的官方檔案,但是,崇文門變賣罪家人口是公開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還會用貼出告示一類方式來曉諭天下,讓人們感受到皇帝的威嚴,更小心地來當一個皇權下的順民。
把這樣一個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話就更好懂了。惜春說,善惡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勛助;又說,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夠了,不管你們!她公開地斷絕了與寧國府的關係,估計八十回后,她應該是在賈府第一次因為藏匿甄家罪產,導致被查抄的前夕,就離開榮國府出家當尼姑了。小說前面就一再地點出,惜春很早就有當尼姑的念頭,甚至在賈府局面不錯,並無危機的情況下,她就公開說了要剃髮為尼的玩笑話,所以,當事態發展到必須選擇一種逃避方式的時候,“歧熟焉忘路”,出家當然是首選。她既然在賈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經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體參與家長犯罪的事實,那麼,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殺,被賣。在賈家所經歷的三個春天將盡的時候,她將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見”的“看”,她有預見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會出現恐怖局面,她就實行了自救,儘管那以後她青燈古殿獨處,緇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殺,被賣略好,但也非常凄慘。估計惜春的原型,就是那麼個情況。曹雪芹寫她,又給我們顯示出另一種人生悲劇,一種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絕來延續自己生命的藝術典型。
最後,再來說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設計金陵十二釵冊頁時,把她安排在第四位,這真是很高的規格待遇。有紅迷朋友在聽了我前面關於妙玉排序之謎那一講以後,來問:你既然說曹雪芹他還是有等級觀念的,那麼,按你的考證,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釵等級都高,應該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認為,曹雪芹在排冊子名單的時候,他雖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冊或副冊,不考慮比如說晴雯那樣的他激賞和憐惜的丫頭進入正副冊,確實有等級觀念在裏頭,但是,這只是一個粗線條的框框,並不是說,他只從血統地位上來排序。比如探春,雖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經跟你說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長幼有序,也是那個時代必須遵循的一條等級原則。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認血統出身的等級,那探春絕對應該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後頭。但是,他考慮來考慮去,不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頭,還排在了史湘雲和妙玉的前頭。這就說明,在主子小姐媳婦這個大的等級框架範圍內,他排序就比較靈活,是一種綜合性評估,除了世俗價值觀所確定的那個地位,還要考慮這個角色本身的素質,在書里戲份兒的多少。當然,還有他對這個角色的珍愛程度,以及如何達到一種大體的平衡,等等。應該說,能進入他設計的正冊,哪怕排在最後,都說明是他心中所珍愛,所首先不能割捨的角色,想想薛寶琴那麼一個美麗聰慧,幾乎沒有缺點的女性,到頭來沒排進正冊,就應該懂得,排在正冊後面,甚至排在末一名,應該也是很不錯的。秦可卿排在最後一位,我想,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麼早的一個角色。我的研究,是從秦可卿這個角色入手,通過原型研究,來揭示隱藏在《紅樓夢》顯文本後面的潛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創作的苦衷與追求,之所以稱秦學,本是一句玩笑話,弄假成真,也只是當做一個符碼,以突出我這研究的獨創性。那些認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對書中的清史背景感興趣,只重視皇家血統等等的誤會,聽到這裏,讀到這裏,應該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兩句話:金紫萬千能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通行本刪去了,是不應該的。這兩句很重要,當然是具體針對王熙鳳協理寧國府而說的。秦可卿給王熙鳳託夢,一開頭就說,你是個脂粉隊裏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曹雪芹寫金陵十二釵,絕不是只想寫出一些不同的沉溺於個人情感的女性,關於這些女子的故事也絕不能簡單地概括為愛情和婚姻悲劇,他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寫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絕不局限在文才詩才畫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傑出女性,也就是賽
過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鳳之外,他還花大力氣寫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況那比秦可卿喪事要複雜多了,面對各個利益集團各種積蓄已久的矛盾衝突的一次次大爆發,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難,其管理才幹得到了充分發揮,也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歷來的論家已經做過很詳盡的分析,我不再重複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結論。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一般的男人,去過一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獨特的作為。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一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幹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內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關於探春的冊頁詩畫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從“清明涕泣江邊送”和“一帆風雨路三千”等詞句可知,她出嫁的時間,是在清明節,一個鬼節,一個按說最不適合辦喜事的日子裏;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從江邊出發;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麼,她究竟嫁到了什麼地方,嫁給了誰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冊頁上所畫的內容沒有,說是畫兩個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關於圖畫的說明既然說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見雖然出發的地方不是海邊而是江邊,但駛出江后,還要漂洋過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經過一番起伏顛簸,很長時間才能達到目的地。曹雪芹對太虛幻境薄命司櫥櫃裏冊頁畫面的設計都極簡潔,沒什麼廢筆,但是,關於探春的畫上,是兩個人在放風箏,為什麼要畫兩個人?
曹雪芹在書里提到過一些外國,第十七、十八回,賈政說怡紅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兒棠”,是從女兒國傳過來的種。中國古代一直有關於女兒國的傳說,說那國家全是女的,沒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時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養不到三歲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個茜香國,國王是女的,她給中國皇帝進貢,有種貢品很奇怪,是系內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寫到真真國,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這個國家的女孩子披着黃頭髮,打着聯垂,而且其中一位還能寫中國詩;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專家們有說指法蘭西的,有說指西班牙的;此外還提到過爪哇國、波斯國、暹邏等等。
那麼,探春遠嫁,遠到漂洋過海,究竟是到了什麼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現了以上一些外國的名字,那麼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會不會就是這當中的一個呢?還是曹雪芹另外再設計出一個地方,一個外國,或者不說外國,說番邦,給取另外一個名字呢?我認為,根據曹雪芹慣用無意隨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後來寫探春遠嫁,所去往的地方,就應該在八十回里設下伏筆,那麼,在上面所列舉的名稱里,我覺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國。
茜香國不清楚是以哪國為原型再加以虛化的國家。它當時的國王是女的,但跟出產“女兒棠”的女兒國應該不一樣,不會也是一個沒有男人的國家。那麼這個國家跟中國的關係,就可能很微妙。女國王居然把系內衣的帶子,其實就是內褲的腰帶,作為給中國皇帝的貢品,這或者說明那國家還沒有像中國那樣,出現比較高級的文明,顯得有些野蠻愚昧,或者說明兩國之間有些糾紛,這樣進貢具有某種故意不恭的挑釁性。總之,我覺得曹雪芹設計出這樣的國家這樣的貢品,不會只是僅僅為了用那腰帶——到了中國當時叫汗巾子——來作為蔣玉菡和襲人後來結合的伏筆,可能還有一石數鳥的用意。
我們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時,探春抽到的是寫着“瑤池仙品”的杏花簽,上面的詩句是“日邊紅杏倚雲栽”,簽上說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於是就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這些情節所傳遞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後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後,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節,就是杏花盛開的清明時節。
如果是茜香國和中國發生糾紛,中國皇帝為了緩和矛盾,答應把中國的公主或郡主遠嫁給茜香國的女國王的一個兒子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樣的情節,是不足為奇的。而中國皇帝又哪捨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種相對而言還很不開化的蠻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貨,聲稱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邊去,起到像歷史上王昭君一樣的“和番”的作用。那麼,在書里的賈家,首先是榮國府,因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產被嚴厲追究的關口,賈政獻出探春,以供皇帝當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風度、修養、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們都難匹敵的。茜香國使臣一看,肯定滿意,就是茜香國女王或王子親自來過目面試,也絕對不會失望。這樣,探春遠嫁過去,身份當然也就可以說是王妃。
當一個王妃,那還能算薄命嗎?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跟我討論,我就對他說,如果是在中國,在北京,那時候的一位貴族家庭的小姐當了一個王妃,那當然不僅對她個人來說算得幸福,她的整個家族,也會為她而驕傲。曹雪芹的姑媽,就嫁給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紅樓夢》裏應該是沒把她作為原型,塑造成一個藝術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應該是曹家女兒們開玩笑時說過的一句真話,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書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樣,以那樣高的身份規格送去和
番,也許生活中的真實情況,只不過是皇家賞給了某個遠域部族的中等首領,當然目的還是政治性的考慮,所謂威猛並施,你那部族叛亂我就堅決鎮壓,你如果表示投降歸順,那麼所賞賜的就不僅有物品,還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應該是那樣的一種活人賞賜。因此,這種遠嫁,即使真達到王妃的名分,說穿了也還是充當人質,縱使像探春原型那樣“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後發揮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還是要哀嘆“生於末世運偏消”,不是什麼幸福快樂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紅顏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寫寶玉和眾女兒們放風箏,探春放的是一隻鳳凰,這本來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飄來一個鳳凰風箏,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來了個門扇那麼大的喜字風箏,還發出鐘鳴一般的聲音,這不更錦上添花了嗎?兩隻鳳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徵啊,可是,那三隻風箏最後竟是絞在一起,三下齊收亂頓,結果呢,線全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個局面。我認為,這就喻示着,探春的遠嫁,表面上體面,其實,是雙方政治較量當中的一個互相妥協的產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賈珍說的那個歇後語,叫做“黃柏木作磬槌子——外頭體面裏頭苦”。於是,再想想,第五回冊頁里關於探春那幅畫,為什麼一定要畫兩個人而不是一個人放風箏,船上那個女子為什麼掩面泣涕?就是象徵著,休戰可能是短暫的,兩隻風箏隨時又可能絞成麻花,齊收亂頓,線斷無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燈謎詩,有一句就是“遊絲一斷渾無力”,她遠嫁后,其實也可以說是命若遊絲。
高鶚續書,倒是寫了探春遠嫁,但是嫁出去沒多久,就回家探親來了。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劇性構思的。她是斷線風箏,有去無回。脂硯齋在她的燈迷詩後有條批語說:“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可見,第一,她的遠嫁,不是在賈家遭遇滅頂之災,徹底敗落之後,應該是在榮國府為甄家藏匿罪產的事情剛剛爆發,第一波打擊初來的時候;第二,她遠嫁沒多久,皇帝就把寧榮二府參與“月派”謀反跟當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賬一齊算,那時候應該是幾乎沒有什麼再可以迴旋的餘地了,但是,對她的處世應變能力的激賞,竟使批書人認為在那樣一種近乎絕境的情況下,如果她還沒遠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諸子孫不至離散;第三,這條批語的口氣,讓我們感覺到,“此人”,也就是探春這個角色,在真實生活里是確實存在的,而書里的故事,也是大體都存在的,否則,對一部完全虛構,人物全憑想像捏合的故事書,犯不上去做這樣的設想,去哀哉傷哉地悲嘆。
我還特別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寫賈母慶八十大壽,特別寫到,有一位粵海將軍鄔家,送了一件重禮,是一架玻璃圍屏。那個時代,玻璃是比較難得、非常貴重的材料,賈母的丫頭,有好幾個就用貴重的東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還有玻璃。我前面已經舉過很多例子,告訴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無意之間,寫到一個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無的廢話,其實,那都打着埋伏呢。那麼,我就隱隱約約感覺到,這位送玻璃圍屏的粵海鄔將軍,從名稱上能看出是負責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許就是負責安排探春遠嫁事宜的人物之一。書里說賈母特意叮囑鳳姐,說好生收着那圍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麼,八十回后就應該有這架玻璃圍屏出現,不知究竟派了個什麼用場,在故事發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麼,講到這裏,我把金陵十二釵里的九釵,都分析到了。下一講我會跟你一起討論王熙鳳母女和李紈這三釵。關於王熙鳳判詞裏的“一從二令三人木”究竟是什麼意思?巧姐為什麼要列在正冊里?書里還有一個大姐,跟她是一個人嗎?我要跟你說,李紈不但不是一個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賈府事敗后,她人性的陰暗面暴露得相當充分,令人寒心,你會相信嗎?希望我下一講的內容,仍然能引起你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