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在法庭宣佈暫時休庭的當天下午,我從周月口中得知,檢察院已將此案發回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做出補充偵查。當天晚上周月依我請求,帶上梅肖英一起,與凌信誠見了一面。因為需要迴避本案的控方證人——凌信誠的保姆和司機老楊,所以見面不便安排在凌家進行。又因為涉及優優及乖乖的生死之事,話題沉重也不宜到酒吧餐館這類地方被周圍的熱鬧干擾。所以凌信誠依我的建議,在長城飯店租下一間套房,作為此次會晤的地點。
這次會晤在我心中的感覺難免有種宿命的味道,令人感嘆命運真大而天下太小。優優生活中兩個最重要的男人,竟不知不覺,走進同一個房間,促膝於同一個夜晚。一個是優優深愛的人,一個是深愛優優的人,為了優優的真相與生死,坐在同一盞燈下,經歷同一種心情。儘管,他們誰也不解優優對他們的真情實感。
會晤的主談者並不是這兩個男人,而優優的辯護律師,這個晚上惟一的女性小梅。她向凌信誠大意敘述了庭審的過程,包括檢察官的發言和她的發言,包括在法庭上出示的種種物證、宣讀的鑒定和證詞,以及證人現場的證言。這些在法庭上激烈交鋒質證了整整一上午的紛繁內容,在梅肖英的口中,被梳理得井井有條簡明扼要,既無羅嗦重複,也無半點遺漏。庭審各方的觀點以及最後的結果,說得清晰瞭然。在凌信誠的要求下,她連續兩次完整複述了優優的“最後陳述”,我又做了少許補充和形容。我們的介紹讓凌情誠雙目含淚,呼吸起伏,但不知他的難以自持,有多少是為了兒子,有幾分是為了優優。
我說:“信誠,情況就是這樣了。今天梅律師的辯護非常成功,也非常客觀。既沒有肯定優優並未犯罪,也指出公訴方的證據並不足以認定犯罪。按法律規定,證據不足就不能憑分析猜測定人罪名。所以檢察院主動建議補充偵查延期審理,無論對死去的孩子還是對活着的優優,這樣安排都是好事。為了孩子不致死不瞑目,也為了優優不致蒙受不白之冤,這事由公安機關重新慎重調查一下,是件好事。”
凌信誠低頭不語,默默聽着。良久他才抬頭,目視小梅。他問:“梅律師,你能如實告訴我嗎,按你的判斷,殺我兒子的,到底是不是優優。”
梅肖英面有難色,猶疑片刻,似是無法確言。她說:“作為她的律師,我希望不是優優。”
凌信誠說:“我想知道的,不光是你的希望……”
梅肖英善解其意地接著說道:“以我主觀的感覺,不象是優優。可我不能拿主觀感覺當作客觀的判斷。既然目前的證據不能認定優優,那麼按照法律的原則,不能認定的罪名,應以無罪對待。”
我看到了,梅肖英的“無罪”二字,讓凌信誠聆聽的目光,投射出瞬間的希望。但梅肖英接著說道:“當然,目前的證據也遠遠不能斷定丁優無罪。”這一句客觀的分析,又令他的雙眼,蒙上一層迷茫。他茫然地聽完了梅肖英完整的解釋:“我們要求判定丁優無罪,只是要求法庭尊重疑罪從無和無罪推定的法理原則,如此而已。”
凌信誠的表情,似懂未懂,他繼續問道:“那,我該怎麼辦呢?”見我們誰也回答不出,他不由喃喃自語:“如果優優真的殺了我的乖乖,真的和我有滅子之仇,那就是命運在罰我,是上帝不想讓我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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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肖英看看坐在身邊的周月,又看了看我,目光最後落到凌信誠臉上。她用律師特有的理智,循循善誘地勸道:“如果公訴方找不到確鑿的證據,那麼法院只能判她無罪。如果法院判她無罪,你就應該相信法律,相信丁優。”
那天晚上的會晤,就在這樣的結論中結束。在送走周月和小梅之後,凌信誠向我問道:“這位律師為優優辯護,費用是由誰出的?她和優優是早就認識的嗎?”
我做了簡單解釋:“她是周月幫優優請的。優優以前在醫院照顧周月,他們又是仙泉同鄉,所以周月自願幫忙。”
凌信誠疑問:“那就是說,律師費是那個周月出的?他只是一個民警,會有那麼多錢嗎?”
我攤開兩手,表示對這場官司的費用收付,不甚清楚,“也許吧,也許梅肖英是看在周月的面上,免費對優優提供法律援助。錢的事我沒問太多。”
凌信誠馬上表示:“那你去告訴律師,讓她多用點心思,她的辯護費用,全部由我來出。多少都行,由我來出。”
我略想一下,婉言勸道:“我看,既然小梅已經承擔了辯護,錢的事索性以後再說。因為這個案子的被害人是你兒子,你是原告,如果為被告出錢,恐怕會遭人議論。不如等優優被判無罪以後,你再給小梅周月一點補償,這樣對外比較好講。”
凌信試聽了,不再堅持出錢。在這最後的話題談完之後,我們也互相告別分手。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次會晤,有了梅肖英的那些話語,才使得後面事態的進程,有了不同的走向。在我和凌信誠於長城飯店門口各奔東西的時候,凌信誠並不知道他家客廳的燈下,有人正在等他。
凌信誠那天回到家已近晚上十點,保姆幫他開門時他就看到客廳里的燈全都開着。還沒容保姆輕聲稟報他已經看到依然是一身喪服的仇慧敏,從正對大門的一隻沙發上站起來。
仇慧敏的來意他早就料到,上次她已經流露出明顯意向,要與信誠重修舊好。因為在仇慧敏看來,她和凌信誠擁有共同的悲傷,共同的仇人,這使兩人的感情,有可能重新找到支點和共鳴。
所以,凌信誠剛一走進客廳仇慧敏就主動上前將他抱住。她在他懷裏悲拗失聲。她哭着說孩子死得這樣悲慘,而兇手卻未遭報應,我們是孩子的父母,應當讓孩子死得瞑目!
凌信誠那一刻想到了孩子,想到孩子在這屋裏的哭聲笑聲,他的雙目也和孩子的母親一樣,淚如泉湧。但他很快擦掉臉上的眼淚,很快推開懷中的女人。他讓她別哭,他讓她坐下,然後,他也坐下。他沒再談論孩子的事情。
他說:“你最近還好嗎,還在你舅舅那裏幫忙?”
仇慧敏也止了眼淚,但鼻子還有些噥噥,她說:“我舅舅的廠子倒了,想幫也無忙可幫。”
凌信誠說:“我欠你的三百萬元,已經付了,能管點用嗎?”
仇慧敏從皮包里取出一張支票,正是那三百萬元現金。她把那張現金支票放在凌信誠面前,然後輕輕長嘆一聲,聲音黯然失神:“幸虧這錢你給得晚了,不然當初投了進去,也是杯水車薪,·白白扔了。現在他那公司既然已經沒救,我也用不着這筆錢了。本來還想能不能找你換回孩子,可現在你就是同意也已經晚了。”
凌信誠沉默半晌,看着茶几上那張薄薄的支票,那支票就像是兒子的身契。他的鼻子不由有些發酸,視線不由有些朦朧。他把支票推了回去,他說:“這錢你把它收好,咱們也算好過一段,不管怎麼說,咱們曾經有過一個共同的小孩。所以,你有困難我也應該幫你,更何況這筆錢咱們早有協定。而且我還得向你道歉,我沒把咱們的兒子……沒把他養好……”
凌信誠放慢聲音,用以遮掩胸中的嗚咽。但他的話卻把仇慧敏的淚水,再次決放出來。她撲在凌信誠的膝下,抱住他的雙腿。她說信誠,你別這麼說了,你這麼說我心裏受不了的。我是心疼孩子,可我也心疼你啊。你父母已經不在了,你沒有一個親人了,以後誰來關心你照顧你啊?
仇慧敏說這話時,眼淚已經止住,她的聲音因而變得客觀冷靜。但凌信誠卻悲從中來,雙目濕潤。他說:“我,我這輩子這輩子該怎麼過下去呢,他也說不清楚。
仇慧敏說:“信誠,你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來照顧你吧,我一直真心愛你,和姜帆那是以前的事了。如果你還能原諒我一次,那就讓我們重新開始,我們一定會再有一個兒子!現在我來照顧你,以後讓兒子照顧你,你一定會得到最幸福的生活,你願意的話我們現在就重新開始!”
凌信誠的眼淚終於沒有流下,他搖頭說:“小敏,我謝謝你。你說的對,我真的想再有一個孩子的,無論他是男是女。我真的想有人能愛我,陪我,因為我……我太孤單了。可我已經愛上一個人了。如果法律最後能夠證明她無辜,證明她沒做對不起孩子的事,那我還是要和她一起生活下去的,這是我已經發過的誓。我發過誓要和她永遠在一起,一直到老,一直到死。”
凌信誠的話讓仇慧敏咬牙切齒:“小誠,你到底是愛咱們的兒子,還是愛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殺了你的兒子,你還要原諒她嗎?你連我的那一點陳年舊帳都不肯原諒,卻能原諒一個殺人的兇手,難道你真的中了魔嗎?”
凌信誠也咬牙切齒:“她是不是兇手,要由法律來定。我相信法律,我相信證據!”
凌信誠把證據二字,抬高了聲音。仇慧敏也隨之對抗地抬高了聲音。她幾乎是在嘶聲怒喊:“如果一時找不到證據,難道就讓孩子這樣白死?難道你就能和殺你兒子的兇手一起尋歡作樂!難道你就聽不見咱們的兒子,在地底下哭嗎!你看不見他在滿身流血地哭嗎!你聽不到他在叫你爸爸,讓你為他報仇嗎!”
仇慧敏說到一半凌信誠就站了起來,就離開沙發不知想要躲往哪裏。當仇慧敏聲嘶力竭的話音剛落,他也突然哭喊着爆發出來:“我是要為他報仇的!你別再提我的兒子!我的兒子在我的心裏,我不會讓他哭的,我不會讓他流血的!我愛我的兒子!”
仇慧敏從地上渾身發抖地站起,她從沙發上揀起她的皮包,離開了凌家的客廳。也許是凌信誠慘白的面龐,嘶聲的喊叫,預示着他的心臟已到了危險的臨界,她不敢再與他爭吵。但她在離開凌家時流着淚說:“信誠,我知道你愛兒子。我也愛。但我和你不一樣,我不會僅僅把兒子放在心裏,我還要讓他指揮我,出去為他報仇!我絕對要讓害死他的兇手,到地獄去為他償命!”
仇慧敏沒等信誠回答什麼,就轉身出了屋門。她把她的毒誓留在了這間空曠的客廳,留在了這幢寂靜的公寓。一同留下來的,還有茶几上那張三百萬元的現金支票。
幸虧仇慧敏走了,凌信誠的心率確實發生了危險動蕩,吃了葯也壓不住整個晚上心痛心慌。他捱到第二天早上叫保姆和司機扶他去了醫院,並且在醫院裏住了整整一周。
這一周不知是讓他享受了清靜之福,還是煎熬了孤單之苦。他讓自己的私人秘書將支票送還到仇慧敏處,他想把他和仇慧敏的關係,就這樣一筆了清。往事不堪回首,前途迷茫無定。他的生活興趣,和對未來的信心,似乎都在一個糾纏不清的關節,被鬱悶的心情鎖住。他的胸口,不知是心臟本體原有的毛病,還是被這心情壓抑了功能,總是被什麼東西死死地堵着,透不出半口長足的氣息。
這一周對優優的生死存亡,也是最為關鍵的一個時期。在這一周結束之後,法院發出公告,通知再次開庭。我和梅肖英及時通了電話,探問她對這次開庭的前景展望。根據梅肖英的分析,或者公訴方拿出新的證據被法庭確認,或者沒有新的證據法庭宣告丁優無罪,總之這可能是丁優案一審的最後一次開庭。梅肖英大概從周月那邊打聽到一些消息,說公安局三天前拘留了優優的姐夫,但在拘留的當天又將他釋放出去,具體詳情周月也不太清楚,也許他完全清楚但礙於紀律不肯透露。梅肖英說,法庭這麼快就重新開庭,肯定是公訴方拿到了新的證據,不然何不再拖些時光,犯不上這樣匆匆忙忙。
我從梅肖英的話中隱隱猜到,這個新的證據,八成與優優的姐夫有關。
開庭那天凌信誠還未出院,我和小梅經過商量,沒有將開庭一事告之於他。我又和周月約好一同前往法庭旁聽,彼此都預感到此役凶多吉少。
開庭后發生的事情和我們猜想的完全一樣,和梅肖英暗示的也完全一樣。公訴人在二次開庭時並未重複上次那些被梅肖英刁難過的原有證據,他們掣出的殺手銅,正是優優的姐夫錢志富。錢志富在檢察機關的安排下現身法庭,充當控方拋出的最大王牌。
錢志富當庭作證:案發當天中午丁優匆匆來到已被查封的志富網吧,求錢志富開車帶她去買離京外逃的車票。兩人行至城東三元橋附近,丁優突然讓他開車拐向橋西,橋西有一家汽車維修中心,丁優讓汽車在那裏停靠。她下車進去買了一桶汽車防凍液,出來后讓錢志富打開汽車的後備箱蓋,將新買的防凍液當即啟封,從中倒出少量,裝進一隻倒空的礦泉水瓶。餘下的大部分防凍液連同那隻原裝桶,就留在了錢志富汽車的後備箱中,說是送給姐夫隨便使用。而那隻盛了少量防凍液的礦泉水瓶,則放進她自己的挎包中,然後就讓錢志富驅車帶她直接去了凌信誠家。
錢志富提供的這段情況在控方迄今為止的全部證據當中,是最有力量的一項舉證。它幾乎直接說明了被害人體內的乙二醇毒素,來源何處;直接證實了丁優購毒並攜毒在案發前進入現場的完整過程。
除了錢志富的證詞之外,公訴人還請出公安機關主持此案偵辦的刑警隊長出庭作證。陳述了他們在取得錢志富的如上證詞之後,對三元橋西的那家汽車維修中心的調查結果。結果證明:在案發當天,該汽車維修中心確實對外出售過汽車防凍液。而錢志富的那輛由凌信誠借其使用的奧拓轎車,在公安機關對錢志富實施拘留措施之後的搜查中,確實從後備箱中搜出一桶已經開封的防凍液來。
證據的條線漸漸收攏,漸漸形成一片清晰的網絡,將丁優網在其中,將她投毒殺人的事實,勾勒得條塊清楚。這場審判讓我幾乎失去呼吸地經歷着整個繁複而又殘酷的舉證進程,它的殘酷不是由各種證據鏈條牽引起來的罪惡之輪,不是由這些人證物證臨摹出來的犯罪實景,而是,這個進程讓一個美麗純潔的女孩子,在人們的腦海中,一點一點地,幻化成一個食人血肉的白骨精;而是,它讓我們確認了這不是一個不實的誤會,不是一場假設的遊戲,而是一個能夠讓人相信,卻不能讓人理喻的既成事實。
儘管,梅肖英出於律師的義務,在質證和辯論中做了最大的努力。她義正辭嚴地追問錢志富是出於什麼原因,事隔多日才說出丁優購買防凍液這樣一個關鍵情節,隱隱道出對公安機關有逼供行為的懷疑。但錢志富的回答基本合理,至少連我都這麼認為:他說丁優是他妻子的妹妹,是親情關係使他當初三緘其口。但在公安機關將他拘留並在他車中搜出那桶防凍液之後,他再不交待便自身難保,再不交待便會被警察指控同謀,至少要被指控包庇。包庇也是犯罪,也要判刑。既然妻子的妹妹如此不仁向小孩投毒,也就怪不得他大義滅親揭發檢舉。梅肖英對錢志富的解釋無力反潔,但在法庭的最後辯論中她還是質疑了丁優投毒的現實可能——被告人根本接近不了孩子她是怎麼將難喝的防凍液喂孩子吃下?就算有證據顯示那桶防凍液是被告人買的,卻沒有證據能直接證明防凍液就是被告人親手喂孩子吃的。但梅肖英的質疑我相信在絕大多數旁聽者的感覺中,都不免有些強詞奪理。
法庭確認了我的感覺,在讓優優再次進行最後陳述之後,就用果斷的口氣宣佈休庭合議。優優似乎沒有信心再為自己辯護,她幾乎是自動放棄了最後陳述的機會。她只是‘嘎咽着斷斷續續說了兩句:“我沒想到……我沒想到……他們是我的親人,我那麼愛他們……”之後,便泣不成聲。場面十分沉重,大廳寂靜無聲,誰都聽得出來,她在詛咒她的姐夫!
法庭很快恢復開庭,至高無上的法官重新歸位,審判長起立宣判:被告人丁優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旁聽席上響起了歡呼聲,那是陪同仇慧敏來的那些旁聽者,他們簇擁着這位不幸的母親,慶祝着他們最終獲勝。仇慧敏和她身邊的一位女友抱在一起,為她的孩子喜極而泣,同時也能看出她無比感傷。這時我注意到被告席上的優優,她滿臉淚痕被法警帶走,在走出審判大廳的一瞬摹然回頭,目光向我身邊的周月,投來無盡遺憾的一瞥。
優優的大姐那天沒來法庭旁聽,聽阿菊說她根本不知道法庭今天開庭。這一天她和往常一樣在家煮葯服藥,還上街買了些新鮮菜果,給丈夫做了一頓常規的午飯。大約就在她買菜做飯的時候,她的丈夫錢志富把她親愛的小妹,送上了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