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兩個小時之後,保良由涪水刑警陪着,又回到了姐姐家中。

他右臂虎頭肌的上方,被子彈犁出廠一道深溝,好在子彈並未留在體內,醫生對傷口進行敷藥包紮,一共用廠不到二十分鐘。比較麻煩的地方倒在左邊的耳際,耳朵周圍的皮膚被五斗櫃的碎木渣濺得血肉模糊。醫生用小鑷子一點點夾出殘留在肉里的木屑,處理了很久才敷上藥物。在包紮前醫生取下保良左耳的耳環,拿在手裏玩味良久。

“這是銀的?這上面是玻璃,還是水晶?”

這耳環讓醫生說得這低賤,保良心裏有點不滿,他伸手拿過耳環,放在剛剛換上的一件警服襯衣的口袋裏面,他說:“這是白金的,上面是鑽!不是水晶,更不是玻璃!”

醫生驚詫:“鑽!那很值錢吧?你一個男孩子,怎麼戴耳環?”

旁邊的一個護士插嘴解釋,現在男孩子戴耳環也不稀罕啦,那些搞藝術的唱搖滾的都戴。顯得有個性嘛,你是搞藝術的嗎?

護士問保良,保良不語。身邊的刑警替他回答:“不是,他是省城來的。”

之後,刑警們給保良端來開水,讓他服了消炎藥物,還打了預防破傷風的針,還讓他吃了點東西。但保良不能嚼,一嚼被包紮好的耳根子就疼得厲害。

再之後,無色漸暗,刑警們又用車子把他送回了姐姐家裏。保良走進客廳時看到姐姐已經回來了。但,屋裏屋外都是警察和便衣,涪水公安局的局長電親自趕到這裏坐鎮指揮。夏萱和牛隊正在做姐姐的工作,勸她識時務明大義協助警察抓獲權虎,阻止他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姐姐哭泣不止,眼睛腫得像個桃子。她看見幾個民警陪着保良進來,看見保良的頭上纏着紗布、她哭得頭部抖動,口中的氣息,也抖得話不成句。

“他們……他們,是不是你帶來……來的?”

保良眼裏滾出淚水,無言以對。

姐姐淚眼怒視保良:“你……你不是我的弟弟,你們……你們陸家的人還在……還在害我們!”

牛隊正面教育:“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罪犯,是每一個公民的法定義務,你弟弟要不是合理自衛,早就被罪犯幹掉了。罪犯不是也拿着刀子要殺你嗎,要不是我們這位女同志及時解救,你恐怕也要遭他們毒手。這道理你自己應該明白。你協助我們找到你的丈夫,實際是對他的一個挽救。”

警察把保良帶到這裏的目的,在路上已向他作了說明,是要他協助警方做通姐姐的思想工作,讓她配合警方抓獲權虎。根據馮伍的交待,他們這次乘船駛往下游,目的就是接應潛藏在玉泉的權三槍,幫助他流竄到北方去,路線和交通工具以及在北方落腳的城市,都已做了周密的安排。權虎也要放棄涪水一起北上,今後的船務生意就交給馮伍打理。他們一行人今天下午由陸路返回了涪水,準備接上保良的姐姐一起轉移。但行至他家巷外,忽然發現疑似便衣,於是不敢貿然進巷。經過反覆商量,權虎堅決不肯採納權三槍和馮伍的建議,將其妻棄之此地,堅持要帶上她一同離開。於是權三槍便自告奮勇帶馮伍和他的一個死黨冒險過來接人,而權虎則開車帶着孩子在涪水城外等候。約好接到其妻后打手機聯絡,再約見面的具體地點。警察們經突擊審訊攻克馮伍后,已讓他給權虎的手機打了電話。與預料相同,權虎一接電話就要與其妻通話,馮伍便按警察預先交待的說法,告訴他妻子不在家,聽鄰居說是去醫院看病,權三槍已到醫院接她去了,馬上就會回來。權虎也就沒有說出他此時所在的地點,只說等他老婆回來再電話聯繫。看來,權虎對馮伍並不完全信賴,沒有聽到權三槍與他老姿的聲音,他似乎產生?一點疑心。警察們希望保良動員他的姐姐,在馮伍再次撥通權虎電話時,她必須保持冷靜,只須問問孩子怎麼樣了,說她已經跟隨馮伍和權三槍出發上路,就算深明大義。

但保良此時面對姐姐,卻沒能像他在路上應允的那樣,對姐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他面對姐姐的質問,眼裏含淚,呆若木雞,全然沒有了兩小時前帶傷擊斃頑凶權三槍的那份鎮定和勇氣。

所以還是換上牛隊和夏萱上去,對姐姐繼續苦口婆心,講明道理,講明政策,講明法律。保良看到,這時的姐姐不再流淚。她臉上的表情凝固起來,不知是在思索,還是下了決心。牛隊問:“我們說了這麼半天,把形勢和出路都講透了,你想通了沒有?”

姐姐顯然已經安靜下來,她說:“我想通了。”

牛隊欣喜點頭:“好,想通了好。”他又把剛才希望姐姐與權虎通話的內容重複了一遍,然後盯問姐姐:“你能按這個要求說嗎,你能心平氣和地說嗎?”

姐姐說:“能。”

這回,一直在側旁聽的局長親自表示了滿意,他說了句:“好!”時間已經刻不容緩,局長命令:“把馮伍帶過來!”

馮伍被從客房裏帶出來了,雙手銬在一起。牛隊用客廳里的座機電話,撥了權虎的手機號碼,電話接通后,牛隊把聽筒放在馮伍耳側,同時把自己的耳朵貼近聽筒,監聽馮伍通話的內容。

屋裏屋外,不少人用手勢示意安靜,裡外頓時靜得鴉雀無聲。

牛隊聽到的內容是:馮伍問:“小虎嗎?”權虎答:“啊,你們接到我老婆了嗎?”馮伍說:“接到了,我們馬上出發了,你在哪兒?”權虎答:“你讓我老婆聽電話。”

權虎果然再次要求與保良的姐姐通話,牛隊將聽筒交給姐姐,又示意夏萱靠近監聽。姐姐的雙手抓住電話的聽筒,無論牛隊怎樣用手勢安撫,她的氣息還是變得起伏難平。

夏萱聽到的內容是:姐姐說:“喂……”權虎應:“保珍,你跟他們過來,你把我床頭櫃裏的那瓶安眠藥給我帶來,再帶你自己要換的兩件衣服,給雷雷再帶一件厚的外套,其他什麼都不用帶,聽見沒有?’’姐姐答:“哦……”權虎頓了一下:“你別忘了帶上你媽給你的那隻耳環,你放在衣櫃裏了吧。”

姐姐乾涸的雙眼,忽然?目如雨下,不僅夏萱,不僅站在她對面的牛隊,這幢房子裏的所有人都清楚地聽到了她突然進發的叫喊:

“權虎,你快跑,警察要抓你!警察馬上就過去抓你啦,你快跑……”

夏萱劈手奪過電話,牛隊迅速接了過來,衝著電話厲聲喝道:“喂,你是權虎嗎,我是涪水公安局的牛奮鬥,涪水的各條公路都已經被我們封鎖了,希望你主動自首,爭取寬大……”

電話咔噠一聲,被權虎掛斷了。

姐姐還想搶奪電話,但被夏萱按在沙發上,她還掙扎着沖牛隊手裏的話筒徒勞地大喊:“你快跑!你快跑!你快帶着孩子跑得遠遠的……”

保良也同時大喊起來:“姐!你瘋了嗎!你瘋了嗎!你這樣害了他也害了你自己啦……”

他們的喊聲也是他們的哭聲,內容不同,聲調卻如此相近。據說,曾有一項遺傳學的研究成果,證實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哭笑都是同樣的聲音。

權虎是第二天中午在一條高速公路上被公安抓獲的。抓獲他的那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已經出了省境,距離涪水已有八百公里之遙。

保良再見到姐姐,是在一個月後的省城看守所里。權三槍殺人案由省城古陵區公安分局主辦偵破,除主犯權三槍已死外,其餘一干嫌犯,全部解押省城預審,等候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未決犯在受審期間一般是不允許親屬會見的,但公安方面為保良做了例外安排。保良隔着會見室的玻璃隔斷見到的姐姐,神情獃滯,雙目無光,言語木訥,氣息虛弱得如斷絲一樣,臉色枯黃得無可形容。

保良是由分局的民警夏萱帶到看守所去的,分局是想讓保良親口告訴姐姐,她的兒子,現在已由保良撫養。分局還幫保良找了工作,現在雷雷和他住在一起,生活起居已經漸漸正常。保良希望姐姐放心安心,專心配合政府搞清案情,爭取寬大處理,爭取早日出來,與雷雷母子團聚。

這場破例的會見一共持續了十來分鐘,幾乎全是保良娓娓訴說,姐姐則始終不言不語,牛垂面孑L,木然呆坐,似聽未聽。

在抓獲權虎的時候,六歲的雷雷,正在車裏熟睡。

那時保良和金探長及夏萱等人,都還在涪水。關於孩子的安排,涪水市局的一個頭頭和金探長及夏萱一道,徵求保良的意見,保良說:雷雷是我姐的親生兒子,我姐的事沒完以前,這孩子我養。

是的,這個六歲的孩子,除去他身陷囹圄的父母之外,他的這個舅舅,是他惟一的骨肉血親。

當然,還有孩子的外公,保良的父親。

保良是在回到省城后才見到這個孩子的,當他隨着夏萱和她的一位同事走進分局的接待室時,看見雷雷拘謹地坐在一張長椅上,目光恐懼,壓抑無聲,保良的心裏,怎能不生出愛之同源的情感與悲憫。

他走過去,在雷雷面前蹲下,他問:“雷雷,你認識我嗎?”

雷雷呆看保良,不敢搖頭。

保良抬手想摸雷雷的頭髮,就像小時候姐姐摸他一樣,誰料他一抬手雷雷就嚇得激靈了一下,保良也不由不把手縮了回來。

“雷雷,你媽媽叫陸保珍對嗎?我叫陸保良,我是你媽媽的弟弟,也是你的舅舅。你媽媽和你爸爸都出遠門去了,讓你跟我一起生活。雷雷是聽話的孩子,這個舅舅早就知道。媽媽過去跟雷雷說起過舅舅嗎?”

雷雷終於搖了一下頭,他始終含在眼裏的眼淚,終於滴落下來。

“我要爸爸,我要媽媽,他們是不是不要我了?我以後一定聽話,我再也不調皮了,我以後一定聽話。”

保良的眼淚在眼窩裏打轉,夏萱的眼淚倒先掉下來了。在場的民警原先還有說有笑,但此時整個屋子肅然無聲!

從涪水回來后,保良跟隨省公安廳老乾處和市公安局的一個頭頭,——起去武警訓練基地看望了一次父親。

看望父親的事由是向他通報權三槍殺人案全案破獲的喜訊。聽到這個消息時父親眼裏含了淚水,扶在椅背上的雙手顫個不停。對於父親來說,這喜訊就意味着冤有頭債有主,他的殺妻之仇,終於報仇雪恨了。而親手除掉殺人惡魔的就是他的兒子,以前對這個血案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的陸保良。

一同前往訓練基地向父親通報情況的金探長繪聲繪色地講述了保良擊斃權三槍的過程細節,大家對保良的英勇無畏交口讚揚,可謂老子英雄兒好漢,保良不愧為公安世家的後代,也不愧上了幾天公安學院!市公安局已決定為保良記功,省公安廳和省見義勇為基金會也要授予保良“見義勇為好市民”的光榮稱號c保良雖然沒能子承父業,但英雄的膽略一脈相傳,值得驕傲,可喜可賀。

在眾人的讚揚聲中,父親的臉上終於露出了笑容。他把保良叫到面前,用手輕撫着他頭上被紗布包紮的傷處,他說:“好,保良,你總算給爸爸爭了口氣,總算給咱們陸家爭了點光,我養你這個兒子,總算沒給公安機關丟臉,好,好,爸爸很高興!”

父親老了,長期沉默寡言,以致他說出這段並不冗長的話語,還是有點磕絆。保良也是個敏於行而訥於言的性格,逢此場面,話也跟不上的。他只是用笑意表達了對父親的感謝,感謝父親終於對他正眼相看了。

後來,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確實授予了保良榮譽稱號並給他記功受獎,不僅發給他一萬元獎金,還派人到東富大酒店去,向店方說明保良超假曠工是為了協助公安機關破案,希望店方收回除名的成命,恢復保良的工作,如果讓見義勇為的英雄處境尷尬,則是社會的悲哀和不義。

東富大酒店雖是外資企業,但也有黨組織的,也有工會共青團的,這大道理一壓下來,思想當然會通。何況保良在酒店的直接領導都反映這小孩不錯,形象及工作態度都是一流的,只是外語水平稍低,對他回來工作都沒意見。酒店的總經理是個法國人,對見義勇為這種事的支持居然超過了中國同事,不僅同意保良回來上班,而且還表示飯店將專門為他開個歡迎會,授予他一枚金色的勤奮獎章。勤奮獎章是東富大酒店對職工的最高獎賞。於是,保良就這樣衣錦還鄉般地回到了“東富”,除歡迎會外,還有勤奮獎章;除獎章外,還有三千元獎金。加上公安局先給的一萬,這一萬三千元獎金保良轉手就花得精光,因為他要開始撫養雷雷。

首先,他就算被東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職工宿舍了,他必須在外面租一間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擇鄰而居”的典故,所以這房子周邊的環境,還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來他和李臣劉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種巷子,那裏的人口五方雜處,做“雞”做“鴨”倒賣黃碟假證的比比皆是,對雷雷的成長肯定影響不好。

所以,保良最後選擇的那個居住社區,是一個省直機關的宿舍,離東富大酒店很近,離雷雷要上的小學也不算太遠。房子雖然舊了,但住戶大多為機關幹部或他們的親屬,行為言語,都比較正經。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個過廳,且在頂樓的加層。加層冬冷夏熱,舊樓又無電梯,每天進出都要從八樓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確實不貴。但房東堅持一年一租,租費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兩筆獎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給雷雷買衣服買被褥買鍋碗瓢盆買各種生活用品,那一萬三千塊錢很快所剩無幾,還要給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還要湊齊雷雷上學的學費。雷雷馬上快到七歲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學了。保良聯繫的學校屬於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學,但一個學期也要交納一千五百元整,還不包括書本文具。

上學的日子並非迫在眉睫,錢的問題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頓下來以後,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齊齊,牆上貼了雷雷喜歡的畫片,地上鋪了彩色的塑料地氈,舊傢具全都擦得千乾淨凈,擺上新買的茶壺茶杯。保良心裏忽然對這裏有了一種歸屬感,那種幸福的滋味讓他夜不能寐。

那種感覺真的難以言表,他終於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他是家長,是長輩。他在這裏不是為了得到愛,而是為了付出愛,他有責任讓依附於他的那個孩子,得到家庭的溫暖和充分的庇護。

他和雷雷此前並無接觸,但他不知為什麼對雷雷的感情彷彿歷久彌深。僅僅因為他是他舅舅嗎?好像並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麼?是錢,是事業,是兄弟義氣,還是忠貞的愛情?他生活在這個城市裏,他究竟得到了什麼?是什麼東西讓他心嚮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許這個世界上人人都愛錢。但愛錢的痛苦在於,錢並不力能。而且錢這東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爭取就能爭取到的。所以愛錢的結果,大多是終日的焦灼和最終的失落。

事業呢?事業在保良眼裏,好像越來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種過程的快樂。他在東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鐘,都希望自己得心應手,被上級、同伴及客戶所欣賞;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個動作,每句語言甚至每個表情,都顯示出職業的魅力,那種過程的快樂幾乎有點自戀的傾向。因為保良發覺,人生的過程如果快樂,也許就等於實現了人生的價值和人生的目標。

說到兄弟義氣,這是讓保良嘆息最多的一個字眼。他和父親一樣,十歲結拜,金蘭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長大成人,反而彼此疏離,齟齬多於情誼,交易多於忠義。義氣在金錢面前瓦解得那麼容易,看上去有點不堪一擊!

如果說,父親與權力的兄弟反目是為了國家利益,那麼李臣和劉存亮呢,全是因為各自的私利。

至於愛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過自己,他確認自己是一個愛情至上的人,是一個追求浪漫的人,是一個對愛專一的人。但他同樣確認,他是一個愛情失敗的人。無論因為自己本身的弱點和不慎,還是愛情本身的難測陰晴,他總歸一敗塗地,一蹶不振。直到現在他一想起張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i匕陰,他還會在心裏萬般不舍,還會在心裏出聲地哭泣。他也知道,這一頁人生縱然美麗,卻被歷史的老人面無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徹底地翻過去了。

剩下來的,他惟一還能渴望的,惟一還能讓他感到可靠的,便是他的親人,是親情的包容與互慰。

也許正因為母親過早地死去,造就了保良的這種心理。母親在的時候,天天給他做飯、洗衣,幫他收拾床鋪,和他在廚房裏悄聲細語。但,保良印象中的母親,並不只是這些。也許因為父子反目,姐弟分離,使他腦海中的母親,永遠掛着寬容的微笑。保良想,這就是親人!兄弟、朋友、同事和愛人,都可能因為你的一個錯誤棄你而去,但母親不會。無論你犯了什麼天條,惹了多

大災禍,無論你是否身敗名裂,眾叛親離,無論母親怎樣跟隨眾口聲討和唾罵你,但你只管相信,她是你的母親,她在悄悄為你哭泣,她的內心深處,永遠有你,她的靈魂深處,永遠愛你。

這就是親人!

就像母親當初悄悄讓保良把那隻耳環帶給叛逆出走的姐姐一樣,在那場家庭危機中,母親表面遵從了父親的意志,但內心裏卻始終同情和祝福着姐姐。

這就是親人!保良總是猜想,也許在父親的內心,也有一塊從未被他人窺見的地方。父親有時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悄悄走進那裏,那裏也許只有一盞孤燈,父親會在燈下想念棄他而走的姐姐,也想念被他趕出家門的保良。他們畢竟由他所生,是他-一粥一粟養大的兒女。愛情的失敗和友情的破滅,可以讓保良懂得放棄,但對親人,保良選擇的態度,是不棄不離。血緣不會因事而異,因情而變,這就是親情的本質和根基。

保良愛雷雷,因為雷雷是他的血親。在他的所有親人當中,現在只有雷雷可以,而且必須,和他相依為命,住在一起。所以雷雷對保良來說,是家的象徵,是他實現親情感受的惟一載體。

雷雷很聽話,保良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讓他把碗裏的飯吃完,他再不想吃也會吃完,讓他躺下睡覺,他再不困也會躺下。早上起床也是一樣,保良只須叫一聲“雷雷起床”,雷雷就會馬上歪歪歪斜斜地坐起身子,也許那時他還在夢裏。

其實,雷雷聽話,不是因為他懂事,而是因為他害怕。保良開始沒有注意這些,他只是以為雷雷特別懂事而已。雷雷的樣子白白胖胖,很招人喜歡,又這樣聽話,保良那一陣的心思,全在照顧雷雷的衣食和安全方面,而未顧及其它。

他沒有過多細想,雷雷對父母的突然失蹤,會有什麼想法,他也不知道警察抓捕權虎時是怎樣的場面,雷雷是否看到。警察曾經告訴保良,雷雷當時在車上睡覺,醒來後父親已不在身旁。他被警察帶到當地的公安局住了幾天,才被送到省城與保良見面。雷雷從小到大,從未和父母分離,他其實不能承受這個巨變。他不認識保良,也從未聽父母說起過這個舅舅。每天保良出去上班就把他鎖在家裏,讓他看小畫書或玩兒一些玩具,他就看小畫書和玩兒玩具,但更多的時候,是壓着聲音叫着爸爸媽媽,自己悄悄哭泣。

很久以後,保良問過雷雷,雷雷說,他那時的想法非常恐懼:如果不是爸爸媽媽把他扔了,就是他們已經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個六歲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強,他能夠把成人都難以承受的恐懼和悲傷,統統壓在心裏!

那一陣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給雷雷做好早飯,然後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褲,洗臉刷牙吃早飯的時候,他還要給雷雷做午飯。做好午飯就放在廚房裏,他在廚房的門上加了一把鎖,主要是為了防止雷雷撥弄煤氣開關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兒的東西都放在床頭。那是一張標準的雙人床,靠牆擺放,保良讓雷雷睡在裏邊,他睡在外邊。到中午,保良有一小時的吃飯時間,他會跑步回家,跑步上樓,打開家門給雷雷熱飯。熱好飯讓雷雷吃上,他再鎖好廚房和大門,再從八樓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來氣喘吁吁地將一盒午飯快速地扒進嘴裏。來不及的時候,餓一頓也在所難免。

在保良看來,這樣的辛苦不算什麼,重要的是,雷雷是個懂事的孩子,給他做什麼他就吃什麼,從不挑食。從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買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當他是為了節儉,心裏不由感動萬分。

晚上,晚飯之後,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認字念書。這時他完全理解了父親當初對他那種望子成龍的心理。他現在對雷雷也是同樣,希望他優秀,希望將來姐姐出來的時候,能看到雷雷好學上進,成績驕人。他教雷雷認字,他教什麼雷雷學什麼,表情被動。幾天以後他才發現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認得,但雷雷沒說。雷雷主動問他的字只有三個,一個是涪水的涪字,一個是帶領的帶字,還有一個,是叔叔的叔字。

保良在他給雷雷買的本子上,寫了一個叔字。寫完他問:“你想知道舅舅的舅字怎麼寫嗎?”

雷雷看他,沒有表示。

保良在本子上邊寫邊說:“上邊一個臼,臼,就是舂米做飯的意思,下邊再加一個男,就是舅。舅舅,就是給雷雷掙錢做飯的男人,懂嗎?”

雷雷點頭,目光卻在看那個叔字。

從這一刻起,保良才猛然意識到,雷雷固然懂事,但好像從沒開心地笑過;他固然聽話,甚至總在看保良臉色,但他心裏似乎並不快樂。

雷雷並不快樂。

保良有了這樣的意識,於是婉轉地詢問雷雷:“雷雷,你是不是覺得認字沒勁,那你想玩兒什麼?”看雷雷不知怎樣回答的樣子,保良主動提議:“是不是整天呆在家裏很悶?等周末舅舅放假,帶你到郊外去玩好嗎?到郊外的山裏去玩兒,好嗎?”

雷雷點頭。

周六,保良休息,他帶雷雷去了郊外山裡,那個武警的訓練基地。

他沒有告訴雷雷他們要去的那座山裡,住着他的親外公,他甚至沒有向雷雷解釋外公與他算是什麼關係,沒有解釋外公就是他母親的父親,或者說,就是媽媽的爸爸,就是爸爸的岳父。他想,姐姐和權虎連他這個舅舅都不願讓雷雷知道,更不會說起他們視之為敵的這個外公。

他們乘坐郊區的長途汽車,在層疊的梯田中慢慢盤旋。也許是在那個狹小的屋裏呆得久了,雷雷這一天的情緒比平時明顯好些,眼睛神往地看着窗外,窗外滿目碧綠的山水,還有沿途耕作的農人。

保良沒有告訴雷雷他們此行的目的,是因為他並不知道父親是否願意認下這個外孫。他無法估量血緣的紐帶和父女多年的怨恨,哪一方更能主導今天的父親。更何況這個孩子的身上,也還流着權家的血液。

這座基地保良已來過多次,門口的警衛都已面熟,象徵性地登記之後,便被允許自行進入。他們沿着樹林向父親居住的菜園那邊走去,天氣很熱,雷雷走了一會兒便走不動了。他有點胖,圓圓的臉蛋被汗水漬紅。

保良站下來等他,問要不要背他。雷雷搖頭表示不要,抬步又走。他們在菜園邊上看到了父親的小屋。父親的小屋還是原先的樣子,床頭的小桌上,楊阿姨與嘟嘟在合影中的微笑,依然觸目。保良和雷雷在屋裏沒有見到父親,只看見一個武警戰士正在隔壁,正在修理衛生間的一隻馬桶。

那戰士也認識保良,指指屋后說:“老頭兒在暖房澆花呢。”

保良領雷雷去了屋后的暖房,暖房很大,好像還有空調,一走進門便能感覺涼氣撲面。暖房裏種着各種蔬菜,還種着各種

鮮花,門口還建了一排鴿籠。雷雷一進暖房就被那群鴿子吸引住了,保良就讓他站在這裏先看鴿子,自己則走向正給鮮花澆水的父親。父親也看見他了,放下噴壺擦着兩手,還主動開口對保良問道:“你今天休息?”保良應了一聲,不知該怎麼說出今天的來意,順口先問:“您澆花哪。”好在父親已經看見了雷雷,朝門口張望着問道:“這是誰的孩子,跟你一塊兒來的?”

保良回頭看看雷雷,雷雷正專情於那群美麗的鴿子,好像特別渴望與它們親近似的。保良回過頭再看父親,父親已經重新拎起澆水的噴壺,又專情於那些花朵去了。

保良說:“爸,他叫雷雷,是我姐的兒子。”

父親澆水的動作戛然而止;他的肢體幾乎在原位凝固。他轉身抬頭的神態,因為緩慢異常,所以顯得蒼老萬分。

“你姐的兒子?”

“對,他應該,應該叫您外公。”

外公這個字眼,讓父親的眼裏溫情忽現,雖然只是倏地一閃,但沒有逃過保良的敏感。父親放下手上的噴壺,蹣跚着向雷雷走去。保良沒再說話,跟着父親的脊背,一直走到暖房的門前。父親的脊背已不再寬闊,因為瘦削和微駝,已失去了原有的偉岸。

雷雷看見有人向他走來,他的目光不得不暫時離開那些可愛的生靈,投向迎面而來的這位跛腳的老人。

父親迎着雷雷的目光,微笑相問:“你喜歡嗎,要不要放開它們,要不要看看他們飛的樣子?”

雷雷點頭,說:“要。”

父親儼然是暖房的主人,對這裏的一切都已諳熟,他拉開鴿籠門板的機關,設在暖房外牆的籠門剎時打開,百餘只鴿子一齊振翅飛出,鴿籠頃刻空寂下來。雷雷透過暖房的玻璃,興奮地望着自由遠翔的鴿群,不禁主動開口詢問:

“它們飛到哪裏去了,它們還會飛回來嗎?”

“當然會飛回來的。”父親和雷雷一樣,極目遠望,他大聲說道:“鴿子是最認家的一種鳥類,不管人把它們帶到多遠,也不論他們遇到多大困難,它們一定會飛回來的。它們飛得再遠,也知道自己的老窩在什麼地方。”

保良聽着祖孫二人的對話,心裏無比欣慰。他甚至想到,雷雷一定會得到父親的喜愛,喜歡孩子是老年人特有的天性,何況雷雷是父親血脈相通的外孫。說不定雷雷還會成為保良和父親之間的情感橋樑,說不定父親會因為雷雷而進一步密切與保良的關係,甚至願意離開這座與世隔絕的大山,和他們一起回到城裏,一起建立一個三世同堂的幸福家庭,那是保良一直夢寐以求的生活理想。

藉著這份遲來的興奮,保良站在父親身後高興地開口:“雷雷,你知道誰是你的外公嗎,你知道什麼是外公嗎?”

雷雷忽然面色僵硬,也許外公這個字眼,於他太過陌生。他仰頭望着面前高大的老人,整個身體緊張起來,一動不動。

父親面色溫和,在保良看來,這種溫和已然久違,這種溫和於父親來說,幾乎等於愛與慈祥。

父親蹲了下來,和雷雷目光平視,他問:“你知道什麼叫外公嗎?”

雷雷的身體依舊僵硬,目光依然驚恐。但出乎保良的意料,雷雷鼓鼓的嘴唇,居然吐出兩個清晰的字來:“知道。”

保良也好奇地蹲了下來,笑着問道:“雷雷,你知道外公?是你媽媽跟你說過外公嗎,你媽媽都說什麼?”

雷雷的目光移向保良,他呆板的回答,也是衝著保良:“媽媽說,外公不好。外公害了我們,害了爺爺,外公是個大壞蛋!”

保良的笑僵在臉上,他幾乎不敢側目去看父親的反應,只能從父親的聲音中判斷,父親的心尖在抖,父親聲調中的嚴肅,幾乎不像是在與一個孩子對話:

“除了你媽,你爸爸……是怎麼說的?”

“爸爸讓我長大變成一顆大地雷,讓我藏到外公身邊,讓外公一碰上我,我就會爆炸!”

童言無忌!

雷雷的聲音稚嫩,聽來卻驚心動魄!保良的神經幾乎錯亂,他本來應該說幾句什麼,糾正雷雷或者向父親解釋。哪怕是用一種調笑的口吻,也該緩解此刻的窘迫。但保良自己亂了,他心裏亂到了失語的狀態。

父親似乎沒有亂,他把扶在孩子肩上的那隻大手緩緩收回,顫巍巍地站了起來。保良看見那雙穿着布鞋的大腳,從雷雷身邊慢慢移開,向暖房的深處一瘸一拐地走回去了,他這才想起自己應當追上父親,替雷雷圓場。但他不知道什麼樣的語言才能讓父親息怒,才能讓父親嚴峻的面容,重新慈祥起來。

父親臉上,其實沒有任何錶情,他從地上撿起噴壺,繼續給那些美麗的花朵澆水。保良站在他的身後,口齒不清地說道:“爸,雷雷還太小,什麼都不懂呢,您沒真生氣吧?您沒……”

父親收住了手裏的水霧,慢慢轉過身來,他面無表情地看着保良,他的聲音也沒有任何怨怒,反而呈現着從未有過的鎮定和從容:“保良,我現在老了,只想平靜地生活,你如果還是我的兒子,就去把他還給他的父母。你告訴他,等他長大的時候,我早就死了!他如果還想藏在我的身邊,那絕不是在這裏,而是要去另一個世界!他們誰想找我戰鬥,都不在這裏,而在另一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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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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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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