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削藩其事

二、削藩其事

我們知道,秦漢是中國國家制度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轉折時期。秦始皇兼并六國,則是一場深刻的革命。因為它徹底顛覆了舊制度,建立了一種新制度。這箇舊制度,就是“邦國制”,歷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給諸侯,建立各自為政的“邦國”。這個新制度,就是“帝國制”,歷史上叫“郡縣制”,也就是把原來的“許多國家”變成“一個國家”,把原來各自為政的“邦國”變成中央統一管理的“郡縣”。這也是秦漢以後、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實行着的制度。不過,剛開始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贊成“郡縣制”,很多人主張繼續實行“封建制”,還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歸結為沒有“封建”(分封諸侯)。迫於無奈,劉邦在建國初期,只好實行“一個王朝,兩種制度”的方針:京畿地區,實行“郡縣制”,由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外圍地區,實行“封建制”,封了許多王國,由王國的君主自行治理。當時的意思,是要讓他們充當中央政權的屏障,也就是“藩”。藩,就是籬笆(藩籬)的意思。所以這些國家就叫“藩國”,這些國家的君主就叫“藩王”,他們到自己的封地去則叫“之國”或“歸藩”。這樣一種郡縣與封建並存的制度,就叫“郡國制”。

不過,劉邦在實行“一朝兩制”時,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準異姓封王。為此,還殺了一匹白馬來做盟誓,叫“白馬之盟”。後來,呂后破壞這個規矩,封姓呂的做王,就被視為“亂政”,最後被武力平定。平定諸呂的功臣,就是後來平定七國之亂的將領——太尉周亞夫的父親周勃。

其實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這回帶頭造反的吳王劉濞,就靠不住。劉濞是劉邦哥哥劉仲的兒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劉邦出身平民,家裏沒什麼文化,就用這“伯仲叔季”來做名字。劉邦叫劉季,其實就是“劉小”。他哥劉仲則其實就是“劉二”。劉二是個沒有用的,他兒子劉濞卻能幹,為劉邦立下汗馬功勞。那時劉邦正發愁吳越一帶沒有一個得力的王侯去鎮守,就封劉濞做吳王。不過劉邦馬上就後悔了,因為他覺得劉濞的樣子似乎有“反相”。但是君無戲言,覆水難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過來,只好摸着劉濞的背說:五十年以後東南有人作亂,不會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萬別造反。劉濞立馬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說侄臣哪敢呀!

這當然只能作為故事來聽。劉濞造反並不因為他身上有“反骨”,晁錯削藩也並不因為劉濞要造反。晁錯大講特講削藩時,劉濞還沒造反吶!事實上,削藩不是針對哪一個諸侯的,而是針對“郡國制”的。按照這種制度,藩王們是有實權的。他們有自己的領土、政府、軍隊和財政收入,儼然“獨立王國”。如果地盤大,人口多,資源豐富,其實力便很可能超過中央政府,比如劉濞的吳國就是。吳國地處長江中下游,富饒之國,魚米之鄉。吳王煎礦得錢,煮水得鹽,富甲一方,勢可敵國。長此以往,勢必尾大不掉,成為中央政權的心腹之患。這就要鉗制,要打擊,要削弱其勢力。這就得“削藩”——先裁減其領地再說。

但是這有風險。因為沒有哪個藩王是願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奪了去,就連阿貓阿狗都不會願意,何況鳳子龍孫財大氣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們狗急跳牆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擔心,我們削藩,他們會不會造反?晁錯卻不以為然。晁錯說:“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也就是說,削藩,他們造反;不削藩,他們也會造反。現在削藩,他們馬上就反,但是為害尚小。暫不削藩,他們反得遲一些,但是後患無窮。因為那時他們已羽翼豐滿,存心造反,你可怎麼收拾?所以得“先下手為強”。

可見,削藩,是建立在藩國必反的前提下的。那麼,吳王他們果真要反嗎?

這當然也不是一點依據都沒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鄧公,就說過“吳王為反數十年矣”的話。吳王自己,也說他“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穀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但這也只是一說,而且都是事後說的。事實上,吳王造反,事前並無證據。“七國之亂”平定后,政府軍在他們那裏也沒找到什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反,《史記》、《漢書》都說“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事”,或者“吳王恐削地無已,因欲發謀舉事”,即都認為吳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來的,也可以說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至於晁錯彈劾楚王和膠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喪期亂搞女人,膠西王賣了官爵,也都不能說是“罪大惡極”。當然,晁錯是御史大夫(副總理兼監察部長),彈劾這些諸侯是他分內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岔子了。

不過,吳王不反,不等於別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於將來不反;劉濞本人不反,不等於他的兒子孫子不反。曹操沒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號也是“清君側”。當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後來的事,我們不能據此反推劉濞或他的兒子孫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諸侯坐大,對於皇權確實是威脅,曹丕和朱棣就是證明。所以,站在帝國的立場,削藩確實是對的。如果任由諸侯擁兵自重,造反的事就遲早會要發生。我們不能不佩服晁錯的深謀遠慮。

何況,正如黃仁宇先生所言:“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只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何況劉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跡,比如靠着財大氣粗,廣散錢財,招兵買馬,籠絡人心,而且專門招募那些亡命之徒。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麼呢?漢景帝也說,吳王大力發展鑄銅和煮鹽產業(吳王即山鑄錢,煮海為鹽),用這些收入來吸引人才(誘天下豪傑),一大把年紀了還公然造反(白頭舉事),如果沒有萬無一失的準備,會跳出來嗎(此計不百全,豈發乎)?所以,滅吳,也不算冤。

00其實,就算吳王劉濞是冤枉的,這個冤大頭也只好由他來當。因為削減藩國領地,削弱諸侯勢力,最終取消封建制的藩國,將“半封建半郡縣”的“郡國制”變成徹底的“郡縣制”,是歷史的必然趨勢;而郡縣與封國并行的“郡國制”,則是新舊兩種制度討價還價和政治妥協的結果,是漢代統治集團在建國之初的權宜之計。而且,這種不倫不類的制度給西漢統治集團帶來了不小的麻煩,不是異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亂。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論》裏就說了這個問題。柳宗元說,公元前201年,韓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嗚呼。這是“病流矢”。此後,惠帝劉盈,文帝劉恆,景帝劉啟,“陵遲(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卻充分地體現出它的優越性。秦末天下大亂,然而“有叛人而無叛吏”(有起來叛逆的民眾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官員)。漢初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國而無叛郡”(有起來叛逆的封國卻沒有起來叛逆的郡縣)。中唐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將而無叛州”(有起來叛逆的將領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州府)。歷史證明,郡縣制是有利於帝國之長治久安的。

既然遲早要削藩,那麼“長痛不如短痛”。既然決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專揀軟的捏”。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吳王都首當其衝。只有把吳楚這兩個最強最大最牛的王國壓下去,其他諸侯才會就範。所以,晁錯的話——“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總之是要拿他開刀,沒什麼冤不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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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的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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