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女人總向男人要浪漫
浪漫之舉要牛刀小試才迷人,絕不地誇張,在這個講來實際的年代,太過浪漫的人常常會使人得“心靈糖尿病”。
我想,浪漫大概是男人和女人之間最難達成共識的一件事。
大部分的女人總像嗜食浪漫的獸,可憐巴巴地看着她的男人,說,求求你多給我一點浪漫吧,否則我會在無聊的人生中枯萎死亡。
男人覺得所謂浪漫真是重大負擔。他們搞不懂女人,為什麼要他們像壞掉的唱針一樣無意義的重複:啊……我愛你……愛你……愛你也不懂為什麼情人節送花得送到辦公室,而不是送到沒人看見的家裏;更不懂女人為什麼把一起看電影叫作浪漫,而看錄影帶則不是。還有,為什麼花大錢買華而不實的東西,如鑽石珠寶送給她們叫浪漫,吃不飽的法國菜叫浪漫,而寫情書(明明可以用電話講得很清楚嘛)才浪漫?不聽她們嗜嚕囌蘇講些小事叫作不浪漫?
“正常”男人認為,初戀最浪漫;婚前比婚後浪漫;對情婦比對老婆浪漫;當然他們對待老婆,也比對自己的老媽浪漫——由這個邏輯可以推出以下結論:男人對越容易跑掉、越新鮮的東西越浪漫。
女人希望浪漫是天長地久的,男人則覺得浪漫相當耗力氣,到手之後怎麼可能不喊停,計他休息一下?
“怎麼可能每天都過年!”——這是一般成年男子對浪漫的想法。
我無意對男人大聲撻伐,批評他們對浪漫的惰性(事實上,女人對情夫也比對先生浪漫吧!?)因為絕大多數男人並不了解,他的女人需要的浪漫是有什麼構成要素?
女人最大的浪漫“病”,就是過分期待“心有靈犀一點通”,以為男人一定要變成她肚子裏的蛔蟲,知道她的願望、她的需要。殊不知大多數的男人,如果不是身經百戰的花花公子,通常他們都不知道身邊人或枕邊人到底在想什麼,因為他們從小沒練習過察言觀色:女人如果希望男人(已經跑不太掉的男人)溫柔一點,應該學會溫柔的開口說,讓獃頭鵝有些線索可尋。他們才會豁然開朗。他們才不會像十八相送的梁山伯一樣,走了一輩子還不知道你為什麼葉他不滿意,有何大事值得悶悶不樂。
說話的句型絕不可以是:“你都不怎樣,像×××的×××都怎樣……”(男人恨透這種比較,尤其當×××的×××確實讓他自卑的話,他很容易翻臉)。最有技巧的要求是,訓練自己帶着微笑溫言軟語池說出:“如果你能夠像×××的話,我會覺得很快樂(或:那就太好了)!”(當然,這個×××要不逾越他的能力範圍,否則他們會視為諷刺)
女人向男人要浪漫,滿辛苦的,可是如果能達成目的,稍委屈一點有何關係?趾高氣昂的人是要不到浪漫的。
但不要期待他時時刻刻都浪漫,浪漫之舉要牛刀小試才迷人,絕不能誇張,在這個講求精確的時代,太過浪漫的人常使人得了“心靈上的糖尿病”有些女人要的未必是驚天動地的浪漫,只是關心,希望她的男人讓她明白,她在他心中很重要,也還是愛她的男人其實應該知道,給身邊的女人一點浪漫感覺,是“小投資、零風險、獲利無窮”,沒有比此事投資報酬率更大的。
浪漫需要男女妥協一下,也需要自我溝通。我心存疑惑的是:女人,你知道你要的浪漫是什麼嗎?(尚未想清楚前,別責怪男人不懂浪漫)還有,為什麼你不能給自己浪漫?不對自己浪漫一點?每個人要的浪漫不一樣,像電影《木材一家人》(或譯《搶錢家族》)中的夫妻,他們的浪漫就是錢,沒錢賺,連做愛都提不起勁。
據我觀察,浪漫是錦上添花,絕非雪中送炭。只有浪漫的女人,才會引發更多的浪漫,沒有人會拿珍珠餵豬的,不是嗎?
有些男人只適合一夜風流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遠的美感是浪漫劇,但若苦苦相隨生命就會變成悲劇。
確實有些男人適合女人和他一夜風流,我的直覺:基努李維比湯姆克魯斯適合一夜風流。
布萊德彼特又比墓努李維適合一夜風流。
伍迪艾倫一點也不適合一夜風流。
為什麼?標準很難說清,但適合一夜風流的男人大抵必須具備如下特質:一、女人和他天長地久是自找麻煩;二、完全放過他又終生遺憾;三、和他有點關係會讓人芳心竊喜;四、他不會大嘴巴到處亂說;五、他不太乖巧但懂事又可愛;六、表面很純潔,骨子裏壞得有點瀟洒;七、他的外形上必須有讓其他女人覬覦的地方;八、他不會死纏爛打;九、他肯在很快的時間中“不由自主”地說出甜言蜜語;十、彼此的好感在初相見時電光石火地發生,還有自然而然的場景搭配;十、就是被女人“霸王硬上弓”也不會介意的。
以上特質最好全部具備。
所以《麥迪遜之橋》裏的梅莉史翠普和克林伊斯威特只適合一夜風流(雖然他們共同擁有了三夜,那也算,這兒的一夜風流指的是天數不多的戀情)。
把握生命中可能永遠的美感是浪漫劇,但若苦苦相隨生命就會變成悲劇兩個只適合曾經擁有的人堅持天長地久,有時很像一鍋被煮得太久的苘蒿菜——美味不見了,只剩下令人作惡的腐朽。
我對愛情不悲觀,但我知道,相愛的人未必都能朝夕相隨。有些人酷愛安全感,有些人註定要流浪;有些人像身經百戰的刺謂,再聰明的狐狸都會被扎傷;有些愛人像你的兩隻手掌,指爪相符,但只有在猛然相遇的那一剎,才會發出“啪”的激烈響聲,不拍不響,一直拍卻痛累了手掌。
這一種理論很容易被“從一而終道德重整的愛的純潔運動委員會”批判。但老實說,剛談戀愛的女人都是盲目的,她們不自覺地Fallin愛之中,萬一愛上的只是一個適合一夜風流的男人,而她們又痴情死賴着向他要天長地久的話,悲劇就發生了。
對那些不想因一夜風流就終生定下來的男人來說,愛情不過是一時心情,他愛你是真的,至少他說他愛你的那一分鐘是真的;他永遠愛你也是真的,但不保證他不會愛別人。他的一時心情,你不要太早生死相許。
對不值得期望的男人期望太多,可能是你對自己期望太少。
女人對自己常期望的太少。
以為薄薄的一片處女膜,可以決定自己的終生幸福。
以為有男人在乎自己的生命才有意義。
以為自己不可能再面對沒有他的孤獨,不管他曾帶來多少痛苦。
為自己愛了一次全身都是創傷,不再純潔可愛,不會有好男人在意你。
所以你想一直擁有歡樂時光,雖然心知不可能,心知他是一隻隨時會飛走的烏,除非你剪斷他的翅膀,不然不可能將他留在身邊。
如果你的男人只適合一夜風流,不適合長期擁有,為什麼不看開點?
我不是在鼓勵女人勇於嘗試一夜風流。只是,如果你愛上的男人是以上“只適合一夜風流”者,得自己學會,不要因為掌握不住愛情而自責,不要像狗血連續劇那樣,恨得咬牙切齒說你欺騙我的感情,誤我一生,或許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朱莉蝶兒和男主角那種美麗的一夜風流可做借鏡(但你得確定對方是否有愛滋病)因為愛情總會隨相聚的時光變長而變老,所以,再捨不得,每年只要相約一次,因為那個男人只適合一夜風流。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在愛情上,可能有些道理,雖然在面對婚姻時,女性會發揮她們天生的“巢穴本能”,反過來要求一個有責任感、靠得住的男人。
可是在愛情中,無可置疑的,有點“壞”——這裏的意思應該解釋為捉摸不定的男人。
特別有吸引力,對很多人都有吸引力。對某些男子而言,一個捉摸不定的女人,也特別能讓人領略霧裏看花、雲中望月的美感,一個每根肋骨都讓你摸得清楚的情人,可以提供你安全感,但不大有這樣的美感。
現代人,在無聊的都會生活中,喜歡新鮮的遊戲。因此,一個不那麼容易被“擺平”的情人,令人好奇。
很多女人明知對方是有一大疊前科的花花公子,還是義不容辭地栽進去,這真應了一位文豪所說的話:“女人,總是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後一個情人。”當然這後面還跟着一句對照的名言:“男人,總是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個情人。”
這一點,男女大不同,愛上花花公子,被他深情的眼眸一注視,虛榮感升起了,競賽感也加速了,女人開始鼓勵自己征服。
但能征服多久呢?
花花公子不一定英俊,也未必一直很溫柔,但有個共通點是:他們對愛情並不死忠,當一個關係變得太固定,他們就開始厭倦了。
他們喜歡的是愛情遊戲以及愛情的感覺,但不是一個永恆的戀人,而他們也太容易跟有某種優點的女人一見鍾情。
愛上花花公子,未必倒霉,這些愛情高手說不定會為你製造一生最值得回憶的經驗,可是對待這樣的情人,能捨得一定得舍,死纏爛打喚不回他的愛。在他們不夠老、不覺倦之前,他們追逐的腳步不會停下來。多老他們會覺得倦?恐怕你得等到他六十五歲退休那年。
只有玩得起的女人能面對花花分子。當花花公子不再愛你,別以為是你不好。只是他對這樣的愛情感厭倦了,你只能“心懷不軌”祝福他的下一位戀人“永浴愛河”——天知道!
愛上根本不會愛你的人
很多問題,比面子問題來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愛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廂情願重要。
有一位護上,愛上和她一起工作的醫生。他常在上班時對她噓寒問暖,下班后也會帶她回家,讓她跟他的寡母聊聊天。當小護士己無法自拔地愛上這個男醫生時,男醫生忽有一次不告而別,跟一位“男性友人”到日本度假。小護士知道他帶的不是女人,轉憂為喜。沒想到,她正想做進一步表白時,發現了醫生的秘密。
她發現他在發一封E-MAIL,收信人為一位男子,信末,他署名愛你的×××。信是簡單的日文寫的,醫生以為沒人看懂,可惜小護士修過幾年日文。
小護士終於明白,她愛的男人已“名草有主”,和她交往只是為了告訴自己的母親,他的“性”向是“正常”的。
可是,“感情的事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抹殺”的,年輕的護士說,同時陷入痛苦的深淵。
我相信,世界上迷人的人很多,我們總有不少機會,會“不由自主”地愛上一個人。
可是,那叫單戀。單戀對你而言,沒錯,是最純潔的心事,但也是幻想中的愛情。我必須說,那只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愛。幻想中的愛情不是真愛,由於我們的腦袋可以無限制地為它增加各種燦爛的色澤,所以它的美麗可能誇張得近乎悲壯。
愛上一個不會愛你的人,一定是個悲劇。你付出再多的愛,他還是不會感受到你熱切的訊息。你自覺犧牲再多也沒用,因為他絲毫不覺得受益。
愛上一個不會愛上女人的人,則等於是跟上帝宣戰,跟藏在他心中的本性宣戰,你會贏嗎?
感情的事雖然不是一句對不起可以抹殺,但你只能稍稍收拾你的傷心,讓時間使你慢慢寬心。一個不能繼續愛下去的人,最好收進記憶的名片簿中,偶爾拿出來發出會心微笑就可以了。
這個故事,是一個還沒開始就結束的故事。
這樣的故事我聽過一些,因為多年來有很多同性戀者,會在社會壓力下壓抑自己的同勝戀傾向,甚至還會在結婚生子后才看見自己的本性。他們只能和愛過他們的女人(或男人)說聲對不起。他們也需要曾是親密伴侶街或自己親人的體諒,才能喘息。
愛上根本不會愛上你的人,只能當機立斷,如果真愛他,就當普通朋友吧!
最近美國名影星麗莎明妮珊,曾向一本美國的同性戀雜誌表示,她的亡夫彼德艾倫是個“除了我之外,大家都知道”的同性戀者,直到她在婚後三周,當場逮到老公和另一個光溜溜的男人,她不知道他的習性。後來“為了了解我要嫁的男人,我一定和他在婚前同居兩年,才能了解他。”
後來彼德艾倫死於愛滋病。麗莎應該慶幸的是,她至少沒有因為一個婚姻送掉一條命。一夜風流愛上不會愛你的人,越早知道,越好。
選擇所愛,多少需要一點傻勁和勇氣。
懂得在該撒手不愛時掉過頭,是明智的抉擇。
很多問題,比面子問題來得重要。
你的幸福,比你的愛情幻想重要,也比一廂情願重要。
在施與受之間
施與愛,別忘了別人的感受與需要,同時亦不能忘記自己的退路。
一個朋友最近和她母親大吵一架。
因為有天母親上菜市場時,忽然發現女兒好友阿珍的母親,穿着她數年前“所費不貲”、忍痛買高貴衣料、請裁縫做給女兒的衣服。母親當下氣急攻心,打電話質問女兒:“我自己都捨不得穿這麼貴的衣服,你竟然拿去送給別人?”
女兒淡淡地說:“變胖了,穿不下了,放着可惜,送給阿珍免得浪費。”其實,那件衣服自放進衣櫃后,她從來沒穿過,樣式太舊了,一穿上身老了十歲。放了幾年,索性送給好友。
“你知不知道她送給她媽,今天她媽穿去買菜,正好給我看到。你知道我心裏有什麼感覺嗎?”
想法與母親迥異:“我送給阿珍,管她送給誰?她媽能穿,再好不過。”
這場爭執最後換來母親的感嘆:“我白養了你,因為你根本不重視我!”而女兒的EQ也因一時火大而降低,“你平常老給我一些用不着的東西,我不好意思不收,如果你真想給我東西,不如折現給我算了!”
兩人行都義正詞嚴。似乎都沒錯,其實也都有錯。在我們的習性上,常會覺得“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最捨不得自己用的東西送給親愛的人”,是無上的美德。事實上,你愛的可能是他恨的一廂情願的給予,常使他人礙於情面不得不領受,嫌個出口,但心裏確實不開心。
理論上,每個人都知道“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對信仰每種宗教的人來說,似乎都是真理,可是,也有深究的必要。錯誤的施予吃力不討好。比如有個太太在母親節收到一個吸塵器(其實她想要的是玫瑰花或小鑽戒),大發雷霆,先生卻不懂,平時她說人是得買,為什麼我送她她還生氣。太太心裏想的完全不一樣:“你想叫我每天做抹地的老媽子,還是嫌我掃得不幹凈?”
《男女大不同》這本書說,每個人都把自己想要的給心愛的人,常常一廂情願地製造溝通上的謬誤。比如先生失業時,太太拚命幫他寄履歷表,只使他壓力更大(男人失意時,無言的信任對他來說最重要);剛當社會新鮮人的女孩在公司中遭遇挫折,向男友傾吐鬱悶,男友則絞盡有腦汁想辦法“糾正”女孩的問題,告訴她一大堆HowTO,一片好心最後只換得女友翻臉的下場(有時女人只是需要關愛)。
在施與受間,我們常像拿胃腸樂來治頭痛,或像拿指甲油當口紅,或讓性喜陰濕的蕨類大曬太陽一樣,哎!
你還想養兒防老嗎?在施與受之間,“技巧”上還是得多斟酌。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觀點,也有點“勢利”,但它卻是事實。
有一位近七十歲的歐巴桑對我說,他至今能夠享受“天倫之樂”的理由如下:一是身體健康,不需人照顧;二是精神獨立,不與兒孫同住一屋簾下;三是理財得體,除非進棺村,否則絕不分家財。
“我不是以小人之心來對待兒女,我只是順着人之常情啊!”
老先生有一位表弟,與他正是“對照組”。老表弟身體不壞,具備第一原則,但心情可壞透了。因為老表弟在六十大壽時提早把家產分給四個兒子,每人分一間大房子,然後在四個兒子家輪流住,剛開始大家還挺熱絡,過沒幾年,老人處處感覺到寄人籬下的辛酸,好像不時得被人掃地出門。老人脾氣也不好。四個兒子和媳婦都與他慪過氣,老人不想住兒子家,卻無路可去。雖然還有兩個女兒,可是因為當初重男輕女,財產都沒分她們,心虛的他也不好開口要求女兒支援。
“來進棺材,不分家財”,聽來現實,但就人情世故來說,不無幾分道理。尤其在台灣社會,失去老伴的未亡人常常以為自己沒有財產繼承權,自動把家產在老伴一走後就散給兒子,自己沒留分毫,住在兒子家受了氣,根本無力“離家出走”。
雖然連續劇里演的都是轟轟烈烈的婆媳問題,可是現代生活中,婆媳問題恐怕還不是老人受虐中最重大的問題。根據台北市老人基金會“受虐老人防護專案”統計顯示,在老人投訴的受虐問題中,遭兒子施虐的高達百分之六十三,女兒佔百分之九,媳婦和配偶各佔百分之五,女婿佔百分之三。其中有百分之十四的老人真正的問題是“自虐”,以厭世和自我封閉的方式,來對待夕陽餘暉之後的人生。
看來,最需要謹慎做生涯規劃的,是老人。養兒防老並不是最好的生涯規劃方式——從現存數據看來,這一點是百分之百可以確定的。
施與受,別忘了別人的感受與需要,同時亦不能完全忘記自己的後路,這是人生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