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問題
年少的時候常常想能開一輛敞篷車又帶着自己喜歡的人在滿是落葉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現在我發現這是很難的。因為首先開着敞篷車的時候旁邊沒有自己喜歡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歡的姑娘在邊上的時候又沒開敞篷車,有敞篷的車和自己喜歡的姑娘的時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車在城裏。然後隨着時間過去,這樣的衝動也越來越少,不像上學的時候,覺得可以為一個姑娘付出一切——對了,甚至還有生命。
我只是覺得,什麼都變得現實了,無論男女,可能純真的愛情真的只能在學校里發生,我想,也只有在學校里才能不計較交通工具是一輛自行車,並且無鈴。也只能在高中大學裏,可能會不計較男友貧富,好看就行,在寢室的室友面前也顯得很有面子,但是一出大學,看見你昔日的鳥朋友們都是奔馳來接的,或者辦公室微微有姿色的女友們都是名車接送,可能車的牌子不盡相同,但是相同的是車裏的人都很難看,這時候你是否會對你的騎自行車奔馳過來的男朋友依然像以前一樣?
可能戀愛的話很大程度是為了自己的面子,比如學校里覺得長得好看有面子,而辦公室里覺得找個有錢的有面子一樣,其實愛的都是面子。
所以我覺得還是年紀越小的越純潔,越應該珍惜。只有年紀小才能有要比誰的手大然後牽手過馬路的事情。
我以前在自己的書里說過,我實在不能想像當兩個人很相愛的時候,突然會出現一個既不是我爸媽,也不是對方爸媽的人說:不行,你們不能在一起。
那聲音就是由我們的蠟燭發出來的。不管老師出於什麼樣的用心,我覺得這都是很可笑的事情,並且侵犯到人權。最最至少的,你可以不提倡,但是你不能夠打擊。
我覺得只要人能分辨甲學校比乙學校漂亮並且喜歡甲學校或者數學老師人不錯物理老師就是一混蛋的時候,這人就完全具備獨立喜歡人的權利和能力,或許我爸媽或對方爸媽出於道義上的原因能夠出面阻止(往往私奔就是這麼出來的),但是出現一個人民教師摻和在當中實在很說不過去了。可能這事情會被人歸納到思想品德方面,我覺得喜歡一個人和一個人的思想品德完全沒有關係,況且現在的教育已經發展到了一個人在學校里的所謂思想品德和這個人真正的思想品德完全沒有關係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