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看似多情,其實無愛

談戀愛最糟糕的一種結局,不是分手,而是受騙。

這裏所說的受騙,不是一般女孩子掛在口頭上的“你欺騙我的感情”這樣的廣義的上當受騙,而是指真的騙財騙色。

這種故事幾十年前就發生過,每年的社會版總有幾個故事,只是最近的故事更聳人聽聞。不久前一個為財殺女友的案子是這樣的:一個三十歲的女人被殺了,警方傳訊后發現,兇手是她的男友。兩人交往已有數年,女方一直有正當工作,而男方一直是無業游民。女方因為年紀已過三十,實在想有個家,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男方要求結婚;男方不肯,女方就大吵大鬧,言語中常常譏刺男方吃軟飯的事實;男方想要分手,卻又捨不得放棄這隻肥羊,向女方要一大筆錢“周轉”,女方不依,男方就乾脆把她殺了,為了滅跡,還將她毀容。

毛骨悚然,不是嗎?一個人竟然會對枕邊人下這種毒手!我們的第一個反應都是嘆道“慘絕人寰”。如果我問你,你的親密愛人可能喪心病狂到這種地步嗎?馬上搖頭說“不可能”的你是幸福的,但是,請問這個被害人,她生前可想到有這種情況?她難道不知道這個男人可能喪心病狂嗎?

我想,她一定可以嗅出危險的端倪,只是,基於某種理由,她不肯承認也不肯放棄這個男人,甚至還要求和他結婚。

他沒有騙她,從各種行為都可以看出,他是個壞胚子,是她騙了自己。她在欺騙自己,還有希望,只要她對他夠好,她可以改變他,也許結婚後他就變好了……在任何惡劣的狀況下,我們會如此對自己“勵志”。

很多女會計為男友捲款逃跑,很多男人當了火山孝子還不相信她會耍他(這種狀況現在已經比較少了),都是因為自己欺騙自己。自欺,所以不肯覺醒。

但是,怎樣能避免自欺呢?似乎很難,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愛情里本來就含有自欺的成分。

美國心理學家StevenCarter和JuliaSokol曾做出一個有趣的表,她們表示,第一次約會可能可以為你提供他往後十年行為模式的線索,如果你們繼續來往的話。據她們研究,有以下行為的男人,可能不是好男人:

1.任何善於跟女侍者調情的男人。

2.任何遲到十分鐘以上的男人。

3.根本不打算付全部餐費的男人。

4.約你吃晚餐,卻沒錢付賬的男人。

5.改變桌次及菜單超過一次以上的男人。

6.任何困餐巾像圍兜的男人。

7.任何對傳者不客氣的男人。

8.任何一個想操縱你吃什麼的男人。

9.任何一個眼睛只盯着他的食物的男人。

10.任何一個不願意談論自己的男人。

這個表只能做趣味性的參考,因為,陶醉在愛中的女人,很難不自欺。只要不騙自己騙得太厲害就可以。

不願懊惱,寧願心傷

有個朋友年近三十,個性活潑,有一次心血來潮,去參加紅娘之友的活動。我問他可有欣賞對象。

他開玩笑地說,他對這次女孩的“外在美”很失望。好不容易看到一個賞心悅目且氣質一流的女子,他便很現實地趨向前去,才聊幾句話,那女孩即靦腆地對他微笑:“我看你蠻年輕的,你一定還沒三十歲吧?”查證之下,她大他足足六歲。

他好奇地問她:“像你條件這麼好的女孩,怎麼會……”怎麼會淪落到和這些“小朋友”一起?怎麼會到現在名花無主呢?

她笑着說,這也是她第一次來參加這一類活動,也覺得很不好意思,怎麼知道其他的女孩年紀和她都有一段距離?“從前念大學時,也有很多人追我,可是我家裏從小就管得很嚴,我爸我媽一直怕我受到傷害,所以,我竟一次也沒跟男孩子約過會。別人笑我是冷若冰霜,其實,我只是沒有和男性面對面的勇氣而已。以後踏進社會,又在幾乎都是女性的機構服務,平常個性也不夠活潑,所以一直耽誤到現在……說真的,我一直到過了三十五歲,才發現我一次也沒談過戀愛,再不談來不及了,在我母親的強迫下,我才來參加這一類活動……”

這一種類型,是“行為保守,觀念也保守”的乖女孩類型。當乖乖牌沒什麼不好,但若乖到連戀愛都沒談過,那可有點辜負人生。

讓我們來看看這樣的乖女孩是怎麼樣產生的。

從小,我們的社會教女孩子一定要有貞操觀念,最好在結婚前是處女,從孩提時候就故意創造兩性之間的敵對感和授受不親的想法。它使女孩的成長趨向兩極化,真正乖的真的像一張白紙——幾乎大部分高中女校畢業的女孩,在和異性交談時會臉紅,不敢看對方的眼睛;而已經不是白紙的,就必須偽裝自己是一張白紙,因而產生許多罪惡感與內疚感,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拚命設柵欄。

我們告訴女孩“一失足成千古恨”,這樣的恫嚇確實有用,沒失足的害怕異性,失足的含恨千古。這對於兩性關係,可有正面幫助?

保護過之,警告過之,實則害之。一張白紙,通常沒有辦法抵抗任何顏色的侵襲,一個從沒談過戀愛的人,除非先天具免疫能力,否則,在婚姻和戀愛的失敗中往往會失去心理平衡,那才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

還有一個朋友,她的父母不許她在大學時交男朋友,但在她大學畢業后,卻十萬火急地要她趕快嫁掉!這麼做,好象就可以讓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沒有騙她的機會!

我們要很多女孩都當“貞節烈女”,所以也出現不少“觀念保守,行為開放”的現代女性,她們奉獻犧牲,在心理上卻不能說服自己。她們愛,卻無法真正享受隨愛而來的性關係,連上床也覺得自己在犧牲。難怪有不少女人在生了幾個孩子后,還覺得那件事只是義務,越來越像在受罪。

那麼怕受傷,卻會受傷得更嚴重。而且,很難從愛情中得到快樂的感覺。

在愛情中受傷而療傷,勝過懊惱什麼也沒嘗過,空白過一生,不是嗎?且問問你自己,要為空白畫布塗上什麼色彩?

當愛人說再見時

如果你和現在的情人在一切已經就緒后,只準備踏入禮堂時,他忽然說,對不起,我曾經愛你,但現在我已經無法信守承諾……

你會有什麼反應?

愣半晌,然後問“為什麼”是每個女人都會立即有的反應,但接下來,進一步的反應可就大異其趣了。

為什麼?因為他愛上另一個女人,或再也沒辦法和你相處。這時,你問為什麼,已經於事無補,無法挽回,如果他沒有下定決心,不會提起這麼大的勇氣,要結束長久以來的感情。

進一步的反應,一種是無法接受、死纏爛打;一種是追根究底,多方偵測;另一種則是默默承受,平心靜氣離開。

被“三振出局”的情人是很沮喪的。但若你不是當事人,當你是個觀眾時,你則會對最後終於提起勇氣的人鼓掌。

你看過《畢業生》這部老電影嗎?最膾炙人口的情節,當然是這愛情畢業生衝進禮堂,在新娘說“我願意”前,將她帶走。

不久前有一部相當賣座的美國片,叫《你是我今生的新娘》。略帶羞澀的男主角,在說“我願意”前,被他的啞巴弟弟打斷了婚禮的進行,以手語告訴他,叫他娶他確實想娶的人,男主角的愛情良知被喚醒,坦承他並不愛身旁這位新娘,他魂索夢系的對象,其實坐在來賓席中……當了他很久的女朋友的新娘當場昏倒,而有情人終成眷屬。

好感人的一刻!當一個人有勇氣不顧一切承認自己所愛時。

如果你的愛人在最後關頭有勇氣選擇你,固然值得齊放煙火,但,如果你是那個被嚇昏的可憐新娘呢?你可有原諒他的勇氣?可會平靜地接受現實?

理論與實際常是兩回事。現在你sayyes,不代表事到臨頭依然一本初衷。

我認識這樣一個女人,她有近似的遭遇。一番糾纏后,她選擇默默退出。“雖然我很愛你,但我仍祝你幸福。”無可挽回后,只好給自己留個面子。

多年後,她找到一個願意和她天長地久的人,有了美好的家庭,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還有高薪的工作。年逾不惑,她仍然保持良好的身材,每天看到她,她總是衣着光鮮。

不只上班衣着光鮮,連星期日早上出門為全家買豆漿,她也不肯有絲毫馬虎而穿睡衣服拖鞋上街。

為什麼?

“地球是圓的,”她說,“我總覺得某一天,也許就在我家巷口,我會遇到當初拒絕我的人。我希望,當我有機會看見他時,和他頷首、打招呼,他心裏湧起的念頭是:真可惜,我沒有選擇她,而不是‘還好當初沒有和她在一起’。”如今一切美滿,她認為是拜他所賜。

和愛情說再見時,可別和希望說再見、和風度說再見。中國人愛講“緣”字,緣起是五百年修得同船渡,緣滅是有緣無分何必爭!

不如祝福,給他一個面子,給自己一條新路。

有個女孩是過來人,她把她和愛人說再見的心理過程做了簡短記錄,寄給我看。

第一天,我想像屈原一樣綁了石頭跳海自殺。

第二天,我想去跳樓,走到十二樓樓頂上,有點冷,所以沒跳下去。晚上三點還睡不着,一直打電話給他,他沒接,不知道是故意不接,還是在另一個人家裏。

第三天,電話還是沒人接,我好想去殺人,他死有餘辜……最好把“姦夫淫婦”一起殺了。

第四天,我想,還是雇個殺手比較好,免得被殺的人是我。

第五天,還是不要殺他好了,不管找誰當兇手,他一定知道是我乾的。

第六天,希望他走在路上給車子撞死,撞成血肉模糊一團。

第七天,他撞死了,對我也於事無補,搞不好還寄白帖子要我付錢呢。

第八天,其實他一向對我不太好。他不負責任、小氣從來不注意我的感受,自私,長得不怎樣,卻自以為是美男子。想來就不舒服。

第九天,把這麼一個自私鬼讓給別人,未必是我的損失。

第十天,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只希望他把欠我的錢還我……

第二十天,對這麼爛的人,我一點報復的力氣都沒有了。

第三十天,海闊天空,一個人的日子沒什麼不好,今天路上又有男孩對我吹口哨,一切顯得如此愉快……

一年半載后,他的影像在心裏模糊了。還好,當初沒跟他繼續唱下去,否則,現在就沒這麼好的人追我!

當愛情還未降臨,你可以認真地期待它刻骨銘心。

當愛人說再見時,別自己親手將傷心刻骨銘心。那麼,關了一扇門后,就會另外打開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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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玩個愛情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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