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戀名表的金融大鱷
200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的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收受巨額賄賂案作出一審判決:1993年至2001年期間,王雪冰在擔任中國銀行紐約分行總經理、中國銀行行長和中國建設銀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款物達一百餘萬元,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王雪冰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後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如今,坐“寶馬”、開“奔馳”,大把大把地花錢,不僅成了那些熱衷追逐權力滿足私慾、不惜一切往上爬和拚命撈錢的人的原動力,而且擁有名車和出手一擲千金更被一些人視為社會地位和身份高貴的象徵。
但,也有人劍走偏鋒與眾不同,偏愛離群索居,不喜歡有名車相隨美女相伴的。
趣味高雅與眾不同
“我喜歡收藏名表,不喜歡名車。”王雪冰,這位曾經握有億萬資金、位高權重的金融高官曾狂言,玩車那是窮人的愛好,而富人應該去玩表。曾幾何時,窮人玩車富人玩表成了京城盛行一時的時髦話題。當然,這表,絕非平民百姓用來避免誤時、催醒做事、維持生計的必備計時工具。王雪冰所說的表,都是價格昂貴、馳名中外的世界名表。
圈裏的人都知道王雪冰有這個嗜好,喜歡收藏世界頂級品牌的珍貴名表。這個習慣剛開始只有王身邊的人知道,但有求於他的人,會四處打聽投其所好,嘗到甜頭的人便會免費教那些想入道的人。求者日眾,久而久之,他的這個愛好也不再是少數人知道的秘密了。
權力可以成為創造和尋求財富的稀缺資源。有時,掌握權力者的個人愛好,就是別人可以乘機打開的缺口。王雪冰擁有炙手可熱的職位,手中握有數億資產的經濟調配權。這,足以令無數做着發財美夢的商人艷羨。手中握有權力,就不用發愁沒有人去滿足自己的愛好。愛好是需要培養的,沒有被扼殺的愛好會慢慢生長成特別的嗜好。由於王雪冰從1988年起就一直擔任經濟金融部門的副經理、經理、副總經理、副董事長、董事長、行長等要職,所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給別人辦事的同時,別人都會樂意奉送一塊名表,而王多是欣然接受。這些名表,單價大都在10萬元以上,幾年下來,名表品牌達幾十種,涉及“勞力士”(ROLEX)、“名士”(BAUMEMERCIERO)、“伯爵”(PIAGET)、“時計”(CHRONOSWISS)、“富蘭克·穆勒”(FRANCKMULLER)、“百達翡麗”、“愛彼”(AUDEMARSPIGUET)、“卡地亞”(CARTIER)、“寶璣”(BREGUET)等多款世界名表。
王雪冰在接受他人奉送名表的同時,還喜歡使用公款購買名貴手錶。1991年5月至1998年3月,王雪冰在擔任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指使他人用公司公款購買瑞士產名貴手錶十多塊,據為己有。
那是2001年前後,最高檢察機關在偵查另一名正部級央行金融高官時,其中一樁犯罪事實牽涉到了王雪冰,使王案浮出水面,王雪冰喜歡名表的習慣和不法收受他人所贈名表的相關事實也為偵查人員所掌握。在中央紀檢和監察部門對其立案審查期間,王主動將存在中國民生銀行保險箱中的幾十塊名表上繳給調查部門。最後經法庭查證屬實,與犯罪直接有關的名表有10餘塊之多。
權柄在手趨之若鶩
權力的核心是對資源的控制力和強制力,權力的運行和實現意味着對資源的控制和再分配。人們關注權力,是因為有權力的地方就有利益。沒有人不關心權力,因為權力能帶來利益。隨着職務升遷、權柄在手,王雪冰的周圍,請託者趨之若鶩。
隨着“仰融事件”、“周正毅事件”、“楊斌事件”等民營企業家觸犯法律事件的相繼出現,引發了國內經濟學界與法學界有關“富人原罪”問題的討論。有媒體稱,企業家群體需要懺悔,因為在中國“問題富豪”太多。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仰融,就是利用潛規則從事“金融遊戲”而迅速發家的民營企業家。1993年,王雪冰在擔任中行紐約分行總經理期間,應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仰融的請求,經央行批准,同意由央行紐約分行向華晨公司提供2950萬美元的貸款以及向該公司控股的瀋陽金杯客車製造有限公司提供2000萬美元的貸款額度。1993年9、10月間,王雪冰在香港參加國際金融會議期間,收受仰融贈予的價值21萬元港幣的“百達翡麗”手錶一塊。而仰融曾經向紀委調查人員的陳述,並沒有涉及王雪冰給華晨公司貸款的情節,而只是證實因為事先得知王雪冰意志消沉,為安慰王雪冰才買一塊表送給他的。王雪冰則在審查起訴階段,向檢察官供述自己與仰融之間是禮品互贈,否認是單方面受賄行為。但由於目前仰融在境外,啟動司法程序存在障礙,就這一起事實無法認定王的行為為犯罪,也不能追究仰融行賄的犯罪事實。但仰融所在的華晨集團因企業權益問題與政府發生糾紛,卻可以在美國起訴中國政府,而且已有跡象表明仰融很有可能勝訴。
1996年,王雪冰在擔任中行行長期間,由中國銀行向南方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放貸款7800萬美元,用於支持組建媒體。該筆貸款到期后,因用戶要求,王雪冰審批同意對該筆貸款擴大使用範圍、延長還款期限。1998年後,王雪冰又同意將宣傳中國銀行的廣告片在某媒體播放,並為此支付大筆廣告費。基於對王的支持的回報,某媒體負責人先後幾次在北京送給王雪冰“積家”台鐘一座、“勞力士”、“名士”、“伯爵”、“時計”、“富蘭克·穆勒”手錶各一塊。對這些價值累萬的“贈品”,王則欣然接受。
1998年下半年,王雪冰女兒因病在上海住院,北京再東方廣告有限公司王彥軍總經理以其女兒看病需要醫藥費為由,在上海送給王雪冰現金3萬元。而對這項事實,王雪冰卻否認是收受賄賂。他辯解說,王彥軍是看着他女兒長大的,女兒做手術費用大,為表示點心意,他送錢既是自願又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北京再東方廣告有限公司王彥軍也稱,他與王雪冰是很小就認識的朋友,的確是看着王雪冰的女兒長大的,出於關心給一些醫藥費也在情理之中,否認是賄賂行為。但是,送錢的真正動因,是出於情誼,還是出於為了日後的權錢交易而進行的感情投資?只有送錢和收錢的雙方心知肚明。然而,以後發生的許多事情,足以表明王彥軍送錢送表並非是私交很深的情分所致,而是對利用金融大權換取利益的追求。
與人“方便”笑納錢物
在王雪冰的腐敗案中,王彥軍是不能不提的關鍵人物。王彥軍是北京再東方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再東方廣告公司)的董事長,王雪冰的妻子就在再東方廣告公司上班。正是有了這層關係,他才能夠多次從中國銀行的有關業務中謀取利益,當然獲利的同時,他也不會忘記給王雪冰送錢送物。
1996年王雪冰的妻子從國外歸來,到王彥軍任職的再東方廣告公司工作。1997年初,王彥軍從英國奧美廣告公司取得一盤該公司為中國銀行新加坡分行拍攝的廣告樣片,請王妻向正在擔任中國銀行行長的王雪冰推薦。王雪冰看后很感興趣,將該片拿到中國銀行黨組會上播放,同時決定將該片作為中國銀行的形象廣告,並指示銀行辦公室找王彥軍與奧美廣告公司取得聯繫,以獲取該廣告片在大陸的播放權。后王彥軍與英國奧美廣告公司取得了聯繫,奧美廣告公司提出要直接與中國銀行談。經中國銀行與奧美廣告公司協商,中國銀行無償取得了該廣告片在新加坡以外地區播放的權力。1997年底,王彥軍的再東方廣告公司與香港某廣告有限公司簽訂了《聯合代理協議》,雙方議定由某廣告公司作為直接代理,與中國銀行簽訂代理合同,並負責以最優惠的價格和最好的時段將廣告片在電視上播出;再東方廣告公司代表某廣告公司負責與英國奧美廣告公司洽談中國銀行廣告可以在新加坡以外地區播出事宜。中國銀行將該片拿到南方某新聞媒體播出和歐洲台插播。為此,中國銀行先後十次支付代理費約205萬元。
1999年,在奧美廣告播放期間,王雪冰提出要為中國銀行再製作一版新廣告,並將製作新片的業務交給王彥軍的再東方廣告公司。因此,王彥軍獲得了中國銀行支付的76萬元製作費。1998年到2000年,王雪冰在擔任中國銀行行長期間,因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新樓啟用及參加三峽公司紀念活動等原因,中國銀行同意購買王彥軍的再東方廣告公司的雕塑藝術品3件(套)作為贈禮,共支付給該公司人民幣40萬元。
王彥軍為表示對王雪冰的感謝,1998年下半年到2001年間,以王雪冰購房、搬家為名,先後在北京、上海分三次送給王雪冰價值人民幣10萬餘元的“RVEOX”組合音響一套以及人民幣現金40萬元。
融資招標不忘收表
利用為某航空公司境外融資之機,謀取不當的物質利益。1998年,王雪冰在擔任中國銀行行長期間,審批同意由紐約分行牽頭,向南方某航空公司發放銀行貸款4720萬美元,用於該公司海外購買飛機的費用。2001年4月18日,中國建設銀行決定為南方某航空公司購買飛機提供貸款8600餘萬美元作為預付貨款,並提供3.4億餘美元的擔保。但到年底,南方某航空公司董事長陳某和副董事長王某找到王雪冰,向其反映建行已將為南方某航空公司提供的備付信用證從美洲公司北京辦事處撤回,從而給航空公司的信譽造成了惡劣影響,並因此可能直接導致無法購買飛機的後果。為此,王雪冰在行長辦公會上對此事表示不滿,在聽取彙報后責成副行長張某等人立即組織工作組查清此事,並要求外管局提供書面證明。工作組調查后在寫給王雪冰的報告中指出:航空公司由於擴張過快,現金流量存在困難,故此筆大額貸款存在風險;航空公司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政策風險,如果政策沒有變化,建議在公司落實建設銀行提出的相關條件后,為其提供擔保。張某在向王雪冰請示時,王雪冰指示“按程序辦理”,但張某等人迫於壓力,最終採取了折中的方法,將原擔保額的3.4億美元減少為1.95億美元簽出。為感謝王雪冰對航空公司貸款方面的支持,航空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在北京先後送給王一塊價值10萬元的“伯爵”手錶和一塊價值20萬元的“百達翡麗”手錶。一年後王擔心航空公司擔保函事件對自己有不良影響,曾經有退還手錶之意。
違反招投標規定,接受競標單位給予的名表。2001年上半年,福建實達電腦公司參加了建設銀行公開招標的“路由器”等網絡設備的項目競標活動。由於測評結果直到2001年下半年還沒有出來,實達公司董事長景某找到王雪冰,請王雪冰幫助打聽建設銀行“路由器”的招標結果。王雪冰指示秘書過問后,將結果反饋給景某。其後正式公佈的名單中,該公司排名第一位。期間,福建實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景某在北京貴賓樓飯店贈予王雪冰價值15萬元的“卡地亞”手錶一塊。
利用職權中飽私囊
即便是職權內應該辦的事,王雪冰也不放過收受賄賂的機會。1993年間,王雪冰擔任中行紐約分行總經理期間,鼓勵職工利用業餘時間攻讀學位,如果讀下來的可以公款報銷。吳小安作為紐約分行工作人員,利用業餘時間讀完了MBA。后華晨公司董事長仰融找到王雪冰,請王雪冰幫助物色一些金融、財務領域的專業人員到該公司工作,王雪冰將吳小安推薦給仰融。1993年吳小安離開中行紐約分行到華晨公司工作后,王雪冰讓人從自己經營管理的公司賬上匯給吳小安私人賬號10萬美元作為工作調動的安置費。四年後,王雪冰出差到香港,時任華晨公司副董事長的吳小安為感謝王雪冰對他的關心、支持和幫助,到王雪冰住的酒店送給王雪冰價值25萬元的“寶璣”手錶一塊。
王雪冰並不滿足於收受別人奉送的錢物,他還中飽私囊,侵吞公款。王所在的南方地區某公司所用資金,是利用王擔任銀行行長、總經理等職務的便利,通過期權交易等商務經營活動中籌措來的公共財物。從1996年3月至1997年9月,在從事管理和經營活動期間,王雪冰利用其擔任公司實際負責人的職務之便,指使有關人員用公司的資金,先後為自己購買瑞士產名貴手錶10塊,王雪冰將這10塊手錶據為己有,並通過其妻弟存入銀行保險箱中。
(文/辛懷)
點評:
法律制度建設是非常重要的。西方先哲亞里士多德早就有過精明過人的論斷,他認為法律“是最優良的統治者”,“是衡量事物是否合乎正義的尺度”。鄧小平生前曾多次強調經濟發展過程中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並做出了“還是法制靠得住些”的深刻判斷。
王雪冰受賄案再次呈現出了近年來一些腐敗案的共同特點:一旦握有權力之柄,便等於擁有了資源配置的大權。這種權力的運作如果沒有嚴格的程序性規範作保障和缺乏必要的監督與制約機制,加上掌握這種權力的人不能正確看待與使用手中的權力,放鬆自我管理,讓私慾恣意泛濫,便極容易產生用權力換取金錢的權力尋租現象。
預防和根治腐敗,應當以法製為先。我們期盼着公共權力在社會的運作中逐漸走向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