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300歲的女孩續

愛上300歲的女孩續

我是銜着銀湯匙出生的。

奶媽這麽對我說。

“我的嘴裏真的銜了一根湯匙嗎?”五歲的我獃獃的問奶媽。我不知道那只是一個比方。

“是呀!我的寶貝鳳兒,”奶媽一邊幫我梳頭一邊笑,“你是叄輩子修來的福,你的命是全北京城裏最好的,你生在王家,王家是首富,你爹爹又是個大官,你又是爹爹唯一的女兒,你的命太好了。”

奶媽在笑,笑了不久嘴角便僵掉,我在鏡中看見她的臉,眯眯眼中忽然塞滿了淚。

“你怎麽哭了?”

“沒有,沒有。”奶媽忙拭淚。

“你一定要告訴我,否則我就跟娘說,你傷心得掉淚了。”

“我的小祖宗,千萬別這樣。”

“那你就得說。”全王家上下一百多個僕人,沒人敢拂逆我這個千金小姐。

他們愈疼我,我愈有霸氣,以為我連天上的星星也摘得到。

“我是想起自己的小女兒,我也給她取名叫鳳兒,你叫王金鳳,她叫崔玉鳳,可惜她的命沒你值錢。”

奶媽淚如泉湧。

“你不準哭,”我說,“我要崔玉鳳來王府同我一起玩,我沒有伴,我也討厭哥哥們。”

“她要在就好了,我一定跪下來求你娘讓她來陪你來玩,”奶媽說,“我一千一百個願意!”

“她去哪裏?”

“去蘇州揀鴨蛋。”

“五歲就可以到蘇州揀鴨蛋?”記得奶媽說,崔玉鳳跟我幾乎同時出生。

後來才知道,那是表示她死了。奶媽為了把豐盛的奶水拿來養我,只得把可憐的崔玉鳳送人。那個人家只給崔玉鳳喝米漿,不到一歲她就夭折了。

我不知道奶媽心底會不會因此而恨我,我間接殺了一個人。但奶媽對我好是真的,比我親娘還好些。

記憶中我的親娘是個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每天打扮得光鮮潔亮,身旁圍繞着大批侍女,每天她來抱我的時間絕不超過一盞茶功夫。

她疼大哥二哥,她對我說:“女人要靠男人才能站得直,從前我靠父親,現在我靠你爹,將來我得靠你哥哥。你是遲早要出嫁的。你有個好爹爹,我將來再替你選個好丈夫--你的命註定會好。”

爹爹忙得很。他再寵我也沒太多時間和我說話。他後來被封了官,到江南當轉運使,我們便舉家遷江南,住在一個上好的庭院裏,那年我十二歲了。

奶媽沒跟,她有家人在北京。跟她揮手的剎那我感到無比的孤寂,彷佛我是孤伶伶一個人。

“我託人捎信給你!”我在馬車上大喊。

“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識字,我丈夫也不識字。”

我識的字也有限,娘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我從哥哥們的私塾老師那兒讀了兩年書,便跟一個婆婆學女紅。

我可喜歡金陵。沒有北方大刺刺的風吹沙,只有楊柳夾岸。雜花生樹,群鶯亂飛,我將一切織進了綉布里,還有我的青春與寂寞,也成了綉布中的風景。

十四歲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最難忘的日子。

我將自己繡的白色夾襖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頭髮梳成兩根油亮亮的辮子。

那是第一次獲准看花燈。還是爹爹的特許。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畫艇。讓我們全家在畫艇上,沿着秦淮河畔看熱鬧,他說市集中人太多太雜,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氣味--爹爹世代在朝為官,眼中只有權貴。

我們是漢人,當時再有才幹,要在朝廷討個一官半職也並不容易。因此爹爹總是兢兢業業,一臉嚴肅。

小時候我問奶媽:“爹爹怎麽不來陪我玩?”奶媽就告訴我:“爹爹很忙,他得為皇上做事,做不好,滿門抄斬,連你的小命兒都沒有。”

“我又沒有錯,人家怎麽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記得阮荷珠家?”

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兒。五六歲時,她的奶媽常把她帶到我們家玩,後來便沒了消息。有幾次我吵着奶媽,要找阮荷珠,奶媽總說他們搬走了。

其實不是。

逼不得已時奶媽也會說真話:“她爹爹沒替皇上把事情辦好,給皇上砍了頭,真慘哪,阮荷珠現在已經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里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上元夜我沒上那條畫艇。

轎子行到市集中時,人潮如蜂,把我們家的轎子隊伍衝散,我掀開幕一角,看不見前頭的轎子,也看不見後面的,人潮繼續如潮水般湧來。

我不覺得慌,反而覺得有趣。十歲後足不出戶的我,頭一次看到這麽多人。

街上鑼鼓喧天,震耳欲聾,和寂靜的大院落相較,簡直是極樂世界。

還有賣糖葫蘆的!一支一支紅澄澄的糖葫蘆,還冒着騰騰熱氣,比娘頭上價值連城的血瑪瑙釵子還好看。

“停,停,”反正家裏沒人看見我,我就下去買一支吧!我身上懷有一錠銀子,是哥哥給我玩的。

轎夫聽命停了下來。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擠過去。在你來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溫暖!初春的寒氣全給人與人摩肩擦踵的熱氣趕得蕩然無存。

好不容易擠到賣糖葫蘆的攤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販子遞出一兩銀:“買糖葫蘆!”

販子看了那錠銀傻了眼:“姑娘,我們做小買賣的可沒錢找你,你這不是跟我開玩笑嗎?”

原來還有得找。

沒錢找有什麽關係,糖葫蘆比那錠銀子叫我愛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部買好了。”

“我的財神爺來了!”

一支,兩支,叄支……他讓我抱滿了糖葫蘆……紅衣的糖汁惹得我的白綉襖一片暈紅。

“還有呢!我幫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趕緊轉身往回走,這時的我,看起來像是個賣糖葫蘆的小販。我如獲珍寶般的抱着,怕有人搶走。

人潮像浪潮打來,我踮起腳尖,哇!遠近十里全是黑鴉鴉的人頭!然後我就幾乎沒有再踏上地面,彷佛坐在轎子上一般,不由自主的向前涌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斷與我擦身……我感到暈眩、無助,好想哭喊,但仍緊緊抱着我的糖葫蘆……

不知過了多久,我的腳才觸到地面。

在一處不知名的地方:狹窄破舊的巷弄之中,人潮依舊在巷口流動,像一條奔騰的河流。

那河流阻斷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畫艇,還有我的上元夜花燈。

平常足不出戶的我,哪裏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一雙小腳,怕在這夜已走過比過去十四年還多的路。

可是我什麽都沒有了,我這個好命的王金鳳,只剩一把糖葫蘆。

我跌坐地上,邊舔糖汁邊掉淚。

“你在哭呀!你哭什麽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個男人擠進巷口來。他發現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與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說話。看見他,我一直考慮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頭,才像大家閨秀。

他是個年輕人,約莫比我大兩叄歲,穿着尋常的藍布衣服,身材瘦弱,褲管卷得老高,腳上一雙鞋也沒有。

看起來是個粗人。奶媽管這種穿着的人叫窮光蛋,她曾經說,他們會窮得娶不起老婆。

我沒有低頭,好奇的打量他,一時忘了掉眼淚。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親這件事。彷佛他就是我的親人。

“不要哭,人這麽多,還怕糖葫蘆賣不完嗎?沒問題,看我的,我幫你賣個精光,你爹你娘就不會罵你!喂,給我--”

他誤會我的意思了。但我還是把一大把糖葫蘆塞給他。他笑起來一口整齊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張雁,是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來賣,沒多久就賣個精光!”他搖着口袋,噹噹,“你看,全是錢!喂,你叫什麽名字。”

“王金鳳。”我羞澀的說。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對我問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帶我從巷子另一頭繞出去,到了一處空地,揚着糖葫蘆大叫:“一文錢一個,一文錢一個!”

果然有人抱了孩兒喜孜孜的買糖葫蘆。他把銅錢放在我掌心裏:“喂,你要收好,人多手雜,別給扒了。”

遠處有盞盞燈火,在夜色中開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給燈火迷住,也給他興緻高昂的臉迷住。

“別發獃,學我賣,將來你就會了!”

他分給我兩支:“學我叫,一文錢一個!”

“一--文--錢一個!”

如果爹娘打此地經過,他們一定不認我是他們的女兒,但我從未如此開心過!

“一文錢一個,大聲點!”他的聲音是江南腔,高昂處有轉折,轉折中有餘韻,可比爹的樂師拉的琴好聽。

“一文錢一個!”

我們邊走邊笑,不久,只剩一隻糖葫蘆。

“這支我們一人分一半吧!”我飢腸轆轆--一把糖葫蘆全給他賣掉了,我只舔到些許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們分吃了一支糖葫蘆,他才看見我的白綉襖:“哇,你穿得這樣做什麽?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則生意沒做成,人就給搶了,這種節慶日子,壞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還沒想要回家。如果這個上元夜沒完沒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痴痴笑。

“王金鳳,你住哪裏,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裏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說,“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親叫王瑞。”

“姓王的有好幾百家……你說什麽?你爹叫王端,那不是和轉運使同名?”

這時已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媽媽的隨身丫頭,後頭跟着四個灰頭土臉的轎夫。

“小姐,你還好吧?”丫頭打量張雁:“你沒對我們家小姐怎樣吧?”

“別誤會,是他幫我的。”我說。

張雁在一旁緊張得說不出話來。

“那就好,我們走!你爹和你娘差點剝了他們的皮!”丫頭指指轎夫,“上轎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轉頭對張雁說話:“你的錢!”我把銅錢從口袋中掏出來。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幫忙而已--”他想不出這事的因由--賣糖葫蘆的女孩為何坐轎子。

一推一卻,銅錢散了滿地……

叮咚叮咚叮咚……

我沒能好好跟他說再見。那叮咚叮咚的聲音從此在我腦海中每日響起千百回。

叮咚叮咚……

銅錢的聲音多美妙呀!我不斷向哥哥們討銅錢玩。

哥哥們疑我有病:“你不愛銀子,不愛珠花,只愛銅錢,世上哪有你這麽笨的丫頭--”

終其一生,終其一生,惟我知曉這個秘密……

我只愛一人靜靜玩着銅錢,在叮叮咚咚的聲音中想起他的臉……

別墅的室內裝潢工程已經開始動工。

林祖寧發燒後恢復上班,即接到別墅女主人的道謝電話。賀雅對林祖寧的設計稿滿意至極,說范弘恩已找了幾個熟練的工人來實現他的設計圖。

這可是林祖寧接的頭一樁非公司內部的案子。業主滿意,他當然高興,於是外加售後服務:“賀小姐你放心,我會找一天上監工!”

賀雅推說不好意思,但還是與他約好時間,派車來接他。

由於賀雅還住在房子裏,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卧房有叄個,她不愁沒地方睡。

頭一次到賀雅家監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兩點到,工人已經走了。

林祖寧對有無酬勞不太關心--他還是很審慎的檢查每一個細節。對工作,他或許不是個積極上進的人,但對工作要求完美。

賀雅這次穿了成套休閑服,輕鬆活潑,比他上次見她看來年歲又小了許多。

她像只快樂的小雲雀,給他倒茶送毛巾,又慰問他的腿傷。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過要重新學走路。”

門鈴大響。

賀雅蹦蹦跳跳的開門:“啊,是你!”

“不請自來!”那個快樂的聲音屬於范弘恩。

“叫你來之前給我打個電話,你都……”

“不能來嗎?”范弘恩說:“今天是我的二十八歲生日!”

“甜心……誰說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寧聽了對話,終於明白兩人的關係。哈!好個范弘恩,連朋友都瞞住!

“Surprise!”

林祖寧為怕誤會先聲奪人:“我夠敬業吧!我來監工。”

范弘恩倒不是個會猜疑的傢伙,只是看見好友現身,有點事出突然,驚愕地說:“哇!真巧!”

他以為林祖寧什麽都不知道,還想瞞:“我……我……我……我找賀雅談點事……”

林祖寧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裏,只得裝糊塗:“嘿!真巧,我該走啦!”

“不,不……”賀雅這個主人當得為難,“林先生你才坐一會兒,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幹嘛在這兒當電燈泡?他若在此處破壞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會暗暗恨他一輩子。

“我的司機還沒回來!這樣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賀小姐到隔壁書房談一下事情好嗎?”他們正在二樓的客廳。因為已經開始施工的關係,一片狼籍。

賀雅和范弘恩進了書房,留林祖寧在客廳里發獃。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個熱戀中的男人。

兩年前剛認識曠雨蘭時,他也是那樣,既大膽又害羞--以為別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悅,其實每個人都看得出來。

他們在圖書館認識,曠雨蘭坐在他對面,很認真的讀書。他其實沒什麽事,剛服完兵役不久,剛找到工作,回學校圖書館惡補過去學的建架構理論。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個小時書,中午時問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飯。

“我請客。”他很有禮貌的提出邀請。

“為什麽要你請客?”曠雨蘭並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請她客是一種恥辱而非尊榮。

“我剛剛找到工作,沒有人可以一起慶祝。”

“哦?”那張美麗的臉驕傲的抬台起來看看天空,盤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慶祝,但是我們各付各的,無功不受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幫你找的。”

兩個人走到校門外的台菜餐廳,曠雨蘭點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沒意見。

那一餐他破紀錄吃了鳳爪和苦瓜--林祖寧從來不碰這兩種東西,儘管林張瓊子的手藝是如何精湛--但他為曬雨蘭破了例,還得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個晚上從圖書館一同出來的時候。

他的初吻獻給那個天邊有彩霞的黃昏。

唉--林祖寧不由得嘆口氣。戀愛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戀愛中的女人也是,他們兩人當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種不同正如太平洋與大西洋,愛情是那一道狹窄的巴拿馬海峽,竟然可以讓他們有如膠似漆的親密。

賀雅和范弘恩還沒出來。

根本不是談事情,是談戀愛。戀愛還未必是用談的。

正在發獃時,門鈴又響。

他迅速的沿樓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開門。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願意壞了范弘恩的約會。

“請問找誰?”

門一開,來客與他同時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來哪裏見過!

“你是……”兩人同時說出口。

鼻樑上架着黑色細框眼鏡的女孩打量他兩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嗎?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誰。她一定是賀雅的妹妹,輪廓有些相似。賀雅麗,這女孩清秀,很有書卷氣。

“我也覺得你很面熟。”

林祖寧可不會對每個女孩都這樣說。

“我是賀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幫賀雅做室內設計的朋友。”

“啊!我想起來了,”賀湄盯着他的斷腿瞧:“你是我上個月救起來的那個人,你出了車禍,在草叢中,臉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這樣嗎……”

雖然當時他在昏迷狀態,還睜過眼睛,大概就在那時候記住這張臉--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醫院!”

“對……那麽,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剛好在清晨開車經過那條公路,稍微停下來看一眼那棵欖仁樹,然後就看到你。我以為你死了。”賀湄笑道。

誰說人間沒有巧合。有緣分就有巧合。

賀雅和范弘恩這才下了樓梯。賀雅聽見了妹妹和林祖寧說的話,拍手說:“你們兩人真有緣分。”

賀湄撇嘴笑笑,不否認,也沒附和,“巧合。”

“你來找我有事嗎?”賀雅問:“家裏可還好?爸媽呢?”

“很好;我只是開車路過,來看看你。”

“缺不缺錢用?”賀雅似乎很關心妹妹的經濟狀況。

“不,不,餓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辭了。”

“別急着走--”賀雅是個熱情留客的人,何況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還得教兩小時水彩課。”賀湄說:“林先生,幸會。噢!還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臉相迎,自我介紹。

“幸會。我走了,有緣再見!”

“我這個寶貝妹妹是個百分之百的藝術家氣質,除了教畫就是畫畫,不擔心男朋友,不擔心沒錢吃飯……”

“氣質很好。”林祖寧下了評論。

“每天開車晃來湯去,結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賠償別人和罰款上,天生腦袋少條筋!我真後悔我把舊車子給了她……”賀雅說。

多麽奇妙,這個弱不禁風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寧又把施工狀況從頭巡邏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報還一報。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從王金鳳變為陳氏,十六歲時父親將我許配給同是地方首富的陳家子弟。

我一直說不,在心中,不斷的說不。他們怎麽會知道,我心頭只有一個人--那個男人,曾經陪我賣了一夜糖葫蘆。我的梳妝枱放了一整層的銅錢,那件沾了糖漬的白綉襖,洗也沒洗,被我細細收藏起來。我記得他問我姓名的自在樣子,也記得他那口整齊的白牙。

沒再見過他。我偷偷讀那些千金小姐隨流浪漢私奔的坊間小說,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樣。母親給我的新婢女叫阿蠻,她總有本領幫我弄那些書來。

可是阿蠻再有叄頭六臂,也沒法替我把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張雁弄來。因為連阿蠻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張雁是我一個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銅錢知道,沾上糖漬的白綉襖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寶貝女兒外,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不特別美,不特別聰明,不特別叫人記得。

二十五歲上元夜,在金陵。我懷中已有一個孩子,是個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製的大畫艇上,船內歌舞曼妙。我帶着孩兒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陳元繼承祖業,又得到我父親的大力幫助,算來是金陵數一數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還娶了兩名妾。

我沒做聲。不嫉妒的女人被當做賢德淑女,我不在乎賢不賢德,我不愛他。

我佩服他的聰明,他的手腕,他的氣魄,但我一點也不愛他。

因為這個理由,我還勸他納妾,儘管他物色來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視同仁。娘對我說:“看開一點,你爹還不是那樣,他有了叄門妾還偶爾到酒巷歌戴,榮華富貴到死。陳元是個好面子的人,他不會虧待你。”

她說得有理,我心頭卻寒如冰霜:

王金鳳一生,只能有榮華富貴嗎?為何我不能像陳元一樣還有其他的愛人。我只要一個人,那個賣糖葫蘆的少年,一面之緣終身不忘。

坐在我身邊有一位年輕婦人。約莫十八歲,一身大紅新棉襖,模樣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錦衣玉裳,反而壞了她的美麗。

“夫人,她是金陵本屆舉人的新婦。”阿蠻挨過來對我說:“那棉襖太傖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樣。”

“你少批評人家。”

阿蠻是個丫頭,但也養於富貴家,年久便自視甚高,看誰都比她低下。

“新舉人是誰?”

“是個賣豆腐的兒子,叫張雁,據說是十年寒窗苦讀熬出頭的!”

“張雁--”

這名字在我心中念過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邊的女人來。我的心中竟有無限酸楚,萬種醋意。

她比我年輕,比我好看,比我惹人愛憐。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愛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見張雁一面,而她憑什麽,夜夜能與他同床共寢!

歌舞燈花醇酒美食,一樣也進不了我的眼,我只是痴痴看着這個年輕婦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對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說了幾句話,我聽見了。

“那是金陵富商陳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兒。”

她客氣的與我頷首,介紹自己:“我是張雁的妻子,久聞貴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話,聽得我如針刺心肝。我的神色無異,因為我極力鎮住自己泉涌的悲傷。

曲終人散。

我看見她隨一個官人走了。

沒錯!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兒,傻傻看着一對賢伉儷離開。

“張雁張雁張雁--”像念經一樣默頌千百次,希望他回頭髮現我,則我今生無憾。

他果然回過頭來。他果然看見我,遲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過頭,彷佛在對他說,我是陳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邊人多口雜,眼波才動被人猜。

他也不敢對我笑。在那一剎那間我卻知道:他認識我,我認識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鳳!

孩兒被我鬆軟的手丟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懷中有個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麽!”阿蠻搶過來。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麽都不要--

卻只能啞口無言,如痴如呆的看他們走遠。

依然與我的銅錢為伴,叮叮咚咚,度過流金歲月。好不容易等到兩鬢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總盛裝赴畫艇官宴,不見伊人來。

阿蠻說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沒與他再說一句話,於是我深謀遠慮,勤於教導我的兒。

叫他赴京讀書,叫他秘密打聽我的恩人,一個叫張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師!”

兒子返鄉時告訴我。

“他可知道我是誰?”我焦急的間。

“他說他從不記得於任何人有恩。”

“這是謙沖,你要學他。”我硬生生的轉了語氣。

逾年,我的兒子又捎來消息。恩師有意將女兒許配給他。那女孩他見過一眼,模樣甚為中意。

“娘你說如何?爹已答應!”

“好,好。”

好,好--這一世不能結良緣,退而求其次做兒女親家。那麽,我終於能再見他一面了。

夫婿與我盛妝赴京,替兒備好重禮。陳元在京城物色一處華麗宅第,給兒做新房。

紅燭高懸,叄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孫!”賀客盈門,如同蟻群,來來去去。

我彷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無人聽見,終於覓得一個窄巷,邊舔糖汁邊落淚。忽有人朗朗對我說:“哭什麽?糖葫蘆賣不完我幫你賣!”

我見到張雁和他夫人。夫人熱絡與我招呼。我作揖回禮,對她說:“我們陳家高攀這門親事。”

“哪兒的話。女兒嫁入本籍我們都很歡喜,京城少年輕浮,沒有你的兒子淳厚。出身富貴而宅心仁厚,不矜不誇,最是難得。”

張雁忙與賀客寒喧。啊!他也老了,皺紋多了,背駝了。

一口白牙竟還在,是當初那個少年。

不知他可記得我?

我一生只要這個答案,老天爺!我甚至想直趨他面前問他:“你記得王金鳳嗎?幾十年前在金陵與你賣一夜糖葫蘆的女孩子?”

在賀客群中轉呀轉,終於,來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邊。

在他身旁我竟還會顫抖。喜不自勝。

“親家母。”

他終於對我說話。不,我不要這句話。

又一波人潮密密湧進來。愛面子的陳元開了流水席,分為叄等,上等待貴賓親友--誰知貴賓親友多如螞蟻。

我的手心觸到一枚冰涼的東西。

差點驚叫出聲。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別驚擾他人。

一枚銅錢。

啊!一枚銅錢--

我握緊了銅錢,神色鎮定再隨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沒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給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無憾--真的無憾……

夢中也會笑,直到我下最後一口氣。

福祿壽,我都有了。但我這一生算悲劇還是喜劇?

你說,是悲劇還是喜劇?

人人都說,我的命夠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個穩當傑出。

是悲劇還是喜劇?

“再見。”

這一次,天使守約跟他好好道別。

無論以什麽方式道別,他還是無限悵然。

“再見!”

他對着飛舞的窗紗說話。

電燈啪一聲扭開了。不用說,是林張瓊子。

“我來看看你有沒有蓋好棉被,你對我說再見做什麽?你要那個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個,沒心沒肺……”

林祖寧裝睡。

“又來這套!你跟你爸爸一樣,跟我玩一二叄木頭人?哼--”

“祖寧,我要跟你談談。”

曠雨蘭意外的撥空陪林祖寧到醫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來是有話想跟他說,林張瓊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醫生說復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醫院,林祖寧的心情並未比較輕鬆,因為曠雨蘭有話要跟他談。

好久沒跟曠雨蘭談過太有目標的事。兩人生活在同一個屋檐,雙方都知道是錯誤。

有什麽好談?曠雨蘭口舌辯給比他好,邏輯推理比他強,主觀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曠雨蘭“談”,比小學生聽校長訓話還慘,說錯話和不說話都有罪。林祖寧心想:曠雨蘭還好沒當法官,否則重刑犯難逃一死,輕刑犯則難見天日。

“到哪兒去?”

他徵詢她的意見。怪事,他認識她後越來越像專制體制下的小奴僕,生怕動輒得咎,乾脆聽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見吧?”

“鴻霖?”那是他請她吃第一頓大餐的法國牛排館。

“天哪!早就關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對不起。那--麥當勞?”

從前他每天都在麥當勞吃早餐。他想,麥當勞總不會倒吧?

“我可以請你,用不着小氣。”

“昨日情懷?”

“室內光線太暗。”

“溫莎小鎮?”

“太遠,我四點鐘一定要和客戶見面!”

“IR?”

“你幾歲了?還跟青少年混後現代?”曠雨蘭挑剔的習慣沒改:“算了算了,你從來沒說對過地方!”

她喜歡玩這種猜謎遊戲。然後說,罷罷,眾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還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凈素雅。她熟練的把跑車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寧出來。

“你打算怎麽樣,我們之間?”

她替自己點了愛爾蘭咖啡,讓林祖寧喝柳橙汁。她說咖啡因對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別逃避問題,是我先間你。”

“LadyFirst!”林祖寧無奈笑笑。

“好吧!”看樣子曠雨蘭的無奈也不比他少幾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來?”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來?”

叄折肱之後,林祖寧變成詭辯學派,因為他永遠答不出正確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這樣!”曠雨蘭氣得站起來,想轉身離去,又按捺性子坐下來。心中暗罵:這男人簡直是只蛞榆,走得慢吞吞,還連殼都沒有!“你說出你心中的話,我們能重新開始嗎?如果你認為可以:第一,請你那位名廚媽媽搬走:第二,請你積極進取一點;第叄,請你堅強果決一點!第四:……”她以為他會接受所有條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

林祖寧很堅決的點了頭。

曠雨蘭難以相信眼前景象:這個一向沒太大意見的男人投了否決票!

“你說……不可以?”

“是的,”林祖寧覺得好輕鬆,“我們個性不台,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誤你青春。對你而言,我永遠是朽木不可雕。也許吧!但是我喜歡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隻烏龜,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沒辦法訓練成一隻兔子!雨蘭,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隻兔子,不是我這樣的烏龜!”

“你的比喻,真多--”曠雨蘭失神的搖搖頭,她從沒聽過林祖寧在她面前說話如此流利。

“你是不願意你媽走?”她試探地問。

“我求她走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邊唱詠嘆調!”

“那是什麽原因?你總不會有新女友吧?”在曠雨蘭想來,斷了腿的林祖寧幾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麽機會?

“面對問題吧!雨蘭,我們不適合。”林祖寧愈說愈堅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較登樣的一對!”

“他?你以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還沒發生其他關係?”

“雨蘭,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認識你,林祖寧!”曠雨蘭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復鎮定,她的職業素養不容她有太大失態:“這時候我真會欣賞你的堅決!如果你不是正在對我說再見的話。”

“你很好,雨蘭,”他此話出自真心,確實,大台北才貌雙全如曠雨蘭的年輕女子,登報一年也未必找得到一個,“你真的很好,你美麗、年輕、聰明、能幹--”

“你嫌我不溫柔!是不是?”

曠雨蘭不知不覺紅了眼眶。

“不是。你問問自己,你不是那麽愛我,我對於你只成一種習慣,你早已不愛我了。”

“謝謝你替我找台階下,”曠雨蘭吸了一下鼻子,企圖穩住不爭氣的淚水,“也許你說得對。”

“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對象。我欣賞你,我說真的,非常欣賞你。”

“只是欣賞,”曠雨蘭苦笑,“而我們同居只是一種習慣?唉!我確實不該再搬回來,沒錯,只是一種回家的習慣。對於我的急驚風而言,你的慢郎中作風一直是很好的平衡,因為過去我們可以在一起。”

“那不是愛。”林祖寧說。

“你在尋找嗎?”

“我只是在思考,我也很困惑。”

“我不知道你也會用『困惑』這個字眼形容自己。”

“我常常很困惑,只是不習慣這樣說,因為說出來無益。”林祖寧看着舊情人,“我們平時近在咫尺,可是隔得很遠,對不對?”

“還是朋友?”

曠雨蘭再一大口喝完咖啡。

兩個人第一次達成共識。

“我恐怕不能太常來看你。”

天使說。一顆晶瑩的淚水從她靈秀的眼睛中掉下來,慢慢慢慢,化成一顆珍珠。落在地板上,輕微的響聲。

她不再是一個冷漠的小女孩。

她比當初那個小女孩美麗得多,寬鬆的白袍已經遮掩不住她如成熟果實般的身軀。

像一朵接近盛開的玫瑰,最美的那一剎那。

林祖寧卧房裏全是玫瑰。淺紅、淺橘、淺紫……他自己將房間佈置成玫瑰花園,只為等待她來。

她卻愁眉苦臉的來。不過,連憂愁也蓋不住她出乎世俗的清新美麗。

“人少了。”他指的是,曠雨蘭與林張瓊子已先後搬走。

“你會因此而孤獨嗎?”

“不,我喜歡孤獨,因為你只在我孤獨的時候來到。”

“我的時間不多,我不能這樣下去,我已經受到警告。如果我不努力把自己變回小女孩,我就得再下去走一遭!”

“對不起。可是你答應說叄個故事給我聽。你會守信用吧!”

天使點點頭,“我守約,我不說謊。”

“這一次你要了智慧?”

“是的,我要了最後一朵玫瑰。我想財富是不能使一個女人真正快樂的。回顧那一生,我怨嘆自己不聰明,如果我懂得抓時機,未必如此遺憾。”

電話鈴竟在午夜時分響了。

“明天再說,再見。”

天使連忙告別。她這次一直站得遠遠的,不敢靠近他,把他當毒蛇猛獸一般。離開也匆忙。

“喂,那一位?”

“我啦!小范。”

“你怎麽有閒情逸緻在這時候打電話給我,不是不約會到半夜不回家嗎?”

“我……是還沒回家,喂,賀雅問你有沒有空,明天是星期天,一起去烤肉如何?”

“還玩大學生遊戲?”

“拜託,拜託,賀雅有興緻嘛!你就捨命陪君子。”

唉!戀愛中的男人!女友叫他去跳樓,地也會去學優美的跳水姿勢。

“你怎麽知道我沒事?”

“我想你一定沒事。據可靠消息表示,曠雨蘭昨天搬進李大泯的豪華住宅去了。”

“哇!恭喜她,很好呀!”

“你少酸了你。”

似乎沒有人相信林祖寧會放得下。

“好了好了,明天綠野山莊入口見,要不要請賀雅派車接你?”

“不用,我會租一輛車。”林祖寧可不想繼續被當作殘廢。

“那說定了。”

才放下電話,又有刺耳鈴聲跟進。

“小范,又是你嗎?忘了什麽事?”

“誰是小范?你的新女友?”電話那頭的聲音是林張瓊子的,語氣略帶興奮,好像抓住了什麽把柄,“阿寧啊!有女朋友可要帶回來給媽看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你上次就是沒得到我同意就跟那個母夜叉來往--看,搞得人財兩失!”

“媽,你怎麽說得那麽難聽,我哪裏人財兩失!”

林祖寧被林張瓊子的措辭搞得啼笑皆非。母親的個性他再明白不過,如果鄰居打死了一隻老鼠,在她嘴裏會變成毒死了一群貓。總之有天壤之別。她的嘴巴不但是揚聲器還有放大鏡功能。

“你看,你為她浪費幾天,摔斷一條腿,電器用品被她帶走一半,還落個不清不白的罪名,不是人財兩失是什麽……”

如果他是個女孩,林張瓊子大概會要求他跳井自殺以謝罪天下。

“明天要不要媽去幫你煮頓飯打牙祭?”

當然是敬謝不敏。

他起身咕嚕咕嚕喝了幾口白蘭地,才慢慢有了睡意。拿酒精當催眠劑的習慣已由來久遠。

第二天一大早,他到租車公司租了車,開到綠野山莊去。

人山人海。在停車場兜了好幾圈才找到一個小空位。

事不疑遲,搶!

在台灣,搶車位的本事比開車技術要重要得多。

碎!

一聲擦撞,他的手差點給震離方向盤。車子給撞了一下,原來也有人看上這個位子。

有驚無險。但遭遇這種狀況,脾氣再好的人也會大罵叄字經。

他搖下車窗大嚷:“喂,這個車位是我先看到的,你懂得禮貌嗎?”

對方也搖下車窗。

林祖寧無限後悔。一個很面熟的女人正對他看。

是賀湄!原來賀雅也約了妹妹--他,竟然對自己的“救命恩人”咆哮,天殺的不知感恩圖報!

“對不起,”賀湄聳聳肩,“我開車一向不太專心,沒看見你的車--”

“沒關係,沒關係--”他笑得十分尷尬:“我不知道是你!”

“反正我是給人罵習慣了,每天開車聽人罵叄字經幾十回,聽不見才奇怪!”

賀湄替他打圓場。

她緩緩把車停好下車來。

“你好像跟上次見面時有點不一樣……”林祖寧打話題講。

“哪兒不一樣?”

他仔細觀察思考了一下。沒有答案。

“你不太注意我,”賀湄笑道:“我剪了頭髮。”

原來她把及肩長發剪成黛咪摩兒頭。襯托出她漂亮的臉型,整個人顯得精神抖擻。

“房子改裝好了,美崙美奐”賀雅和范弘恩早在入口處等。

這兩姐妹雖然鼻眼略相似,但氣質十分不一樣。

“我姊姊想跟范弘恩結婚。”

賀雅和范弘恩親親熱熱的生火烤肉時,賀湄很知趣的靠過來,幫他起另一個烤肉灶。

“哦?真的?很好啊!小范絕對是個好丈夫。”

林祖寧可沒嫉妒心理,他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

“我也知道他好,”賀湄:“但我替姐姐擔心,怕沒那麽容易。”

“只要相愛,又有什麽不能解決的事情?有了愛情就有勇氣。”

“你比我還不看重現實,唉!姐姐走錯一步路,受多少年折磨。”賀湄欲言又止。

“什麽走錯一步路?”

“你不知道?姐姐恐怕沒跟范弘恩說過。”

“小范談戀愛時是沒有朋友的。”林祖寧笑笑,“他起初連對象是誰都不肯說。”

其實,像賀雅這樣的女人,無論如何粉妝玉琢,從她眼睛中都可以讀出滄桑。

賀湄沒再說下去。

“你在教繪畫?”

“姐姐告訴你的,”賀湄相當不以為然,“她總是把我說得太好,我這叄腳貓功夫不過能教教一些想念美術系的孩子。”

她看起來有點卓稱不群的傲氣,但表現出來卻很謙虛。

林祖寧一下子便升起了火。賀湄蹲下來烤肉,還不忘早上的事:“對不起,搶了你的車位。”

不久賀雅叫賀湄幫范弘恩的忙,自己神秘兮兮的踱過來,在林祖寧耳邊說悄悄俏話:“你覺得我妹妹怎麽樣。”

“很好,氣質很好。”這是林祖寧的一貫評語。

“我真怕她嫁不出去,到二十五六歲了,一個要好的男朋友也沒有,腦袋全放在畫畫上。人家送她玫瑰花,她從不疑有他,沒想到其他意思,只會留下來畫靜物花卉,真頭痛。”

“你和弘恩什麽時候結婚?”

林祖寧怕賀雅再提起賀湄,製造兩人間的許多尷尬。

“賀湄說的?這丫頭,”賀雅嬌嗔,“八字沒一撇。”

“小范可是真心。”

這會兒換他當介紹人。

“我的問題很多,”賀雅淡淡的說,“我是個有過去的女人。”

林祖寧無意深究,“小范只要有你便不在乎。”

“問題那麽簡單就好。”

“無論如何,我樂觀其成。對了,你的房子要不要我再去審查一遍?”林祖寧送佛送上西天。

“小范有你這種朋友真幸福。”

“我靠他的也不少。”

朋友嘛!提不上肝膽相照,守望相助也是必需。林祖寧又和賀雅約了時間看房子去。

我又因粗心而犯了錯。這一次,我和另一個離魂天使聊天,晚了,忘掉差事。

這是罪不可赦,於是我叄度下凡塵。

這時人世間鬧轟轟,有槍有炮,時局洶湧。

天賜我耳聰目明。

我無奈跳下命運海。污污沈沈的命運海--太多冤魂使它混濁不堪。我的掌心有一朵玫瑰幽幽發著亮光,照亮我的前路。

循着黑夜無邊的甬道,我等投胎。未投胎之前,我已有意識,有意識之後,等待變成漫長而孤獨。

我被放進一個幽閉的皮囊,我的身體隨皮囊長大,等得不耐煩,我便敲擊四壁:“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母胎中溫暖潮,但無事可做。原來,當聰明人打未出世前得先學會孤獨。

好不容易等到呱呱落地。有人狠狠打我屁股。

我的聲音宏亮且帶喜氣,重見天日的我多麽歡喜。歡喜中又有恐懼:

命運待我將如何?

我又將待命運如何?

旁邊有個尖拔的女聲說:“哭了,哭了,恭喜夫人!”

又有人問:“是男是女?”

我認得那個聲音,那是我娘的聲音。我在她肚子裏的時候,只聽見這個聲音對我說心事。她憂愁的時候我知道,地快樂的時候找他知道。我感覺得到她的一切。

她卻對我一無所知,不知我是男是女!

“是個女孩!”

“聲音那麽大,卻是女孩,將來可別成了力士!”

娘的聲音疲憊,有些微失望。

“恭喜,徐先生,得了千金!”

“好,好,好!”

他是我爹嗎?當未睜眼見世,我就知道他歡迎我。

隔幾天,我便知道,娘只是二娘,我的生父徐英,是個讀書人,書香傳家數代。他有一妻一妾。

清末年。爹是最後幾屆的科舉進士。我幼年時,改朝換代,爹雖失了舊日官職,卻仍擁有相當的家產,夠他一世不愁衣食。他從京城回到湖南鄉下,過着半隱士的生活,不問世事糾紛。

娘是湖南鄉下女子。俗話仍說,無後為大,爹的元配不能生育,自做主張把娘迎娶入門。

娘不是個聰明人,或者因為她從未受過教育,她的聰明無處出。人家叫她生個男孩,她生不出來就以為是自己的錯。她是典型的鄉下女子,粗壯純。

爹爹很喜歡我。他或許不愛娘,但他愛我。

隔一年,娘生下一個弟弟。我五歲時,下頭已有叄弟一妹。娘還想努力生孩子。

爹最疼我,他不重男輕女,他愛我聰明。

兩歲半我誦完叄字經,二歲能默念菜根譚,五歲唐詩叄百首已背得大半,還會跟爹說:“這首是好詩!”“那首迂腐,我不喜歡!”

“小小年紀即有見地,”爹總在人前誇我,“若是男孩,將來必可光宗耀祖!”

“女孩為什麽不能?”我抗議。

“畢竟不同,”爹說。他望天沈沈嘆一口氣:“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時局這麽亂,當了男人,恐怕才沒好運氣!”

大娘也疼我,視我如己出,我反而瞧不起自己的娘,和她疏遠。我記得她問我是男是女時的失望。

大娘雍容華貴,溫柔賢淑,說話一口京片子,抑揚頓挫像唱歌。大娘比我的親娘大十歲,但我親娘卻比大娘老得多。因為她不重視自己。

親娘在六歲時想幫我纏腳,被爹罵了一頓:“你懂什麽,現在流行天足!”

親娘自己就是一雙天足,可是在她那個時代,還被人瞧不起。

“時代變了,早就變了!”爹是個識時務的人,雖然有時也不免書空咄咄,一肚子不合時宜。

爹還是送我上學堂。我是當地唯一上學堂的女孩。我不容別人強過我,即使是男孩。

他們只能在先生誇我時裝做聽不見;趁我回家路上揪我的辮子。我不搭理,反正那只是嫉妒。

“你運氣好,夢蝶,時代愈來愈開放了,將來也許你也可以像男人一樣做大事。”

爹送我到武漢念中學。找了一個叫於大媽的寡婦照顧我生活起居,一起住在叔叔嬸嬸家。

學校里的女同學不超過二十個,我當然是最出類拔萃的,在學業上。

那時我有個最好的女同學叫劉司棋,她是湘潭一個大地主的女兒。她的功課絕無我出色,但她有出色的外貌,個兒嬌小,是男孩子都會喜歡的小美人。

本來我們是一起哭一起笑的好友,曾盟誓要成結拜姐妹。

一封信折裂我們之間的友誼。

那是一封情書。寄信人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黎大。

這封信先轉至我的手中。

他從背後叫住我:“徐夢蝶同學。”

我回頭,見是他,大吃一驚。在學校中誰不認識他呢?他的體育一級棒。

也沒有人不認得我,我是學科狀元。

我臉紅心跳,以為他有事對我說。不然為何喚住我的名。當時男女還是不大來往,風氣末開。

我故作矜持:“有事嗎?”

他羞澀的遞給我一封信。我考慮了叄秒鐘,才伸出手接過。我以為他寫情書給我,天上掉下來好事,我思慕他已久。

“請幫我……轉給劉司棋同學……”

他期期艾艾的說。

我雖未失態,但失望已極。原來他喜歡的是劉司棋。

劉司棋收到這種情書,少說也有百封,偏沒一封寫給我。我心中總有不平:我雖然不如司棋甜美,但也絲毫不醜怪,為何沒有人青睞?

“你太好了,他們不敢抬頭看你。仰之彌高,望之彌堅!”司棋安慰我。

司棋是個善良的女孩。

我也信以為真,對自己不受男孩喜歡並不在意。但當我得知黎大也追求司棋時,我的怨氣已無法抑制。

男人為何都喜歡美麗而沒有頭腦的女人?

我掙扎許久,才把信給了司棋。我以為,司棋處理這封信的態度會像處置前一百封信一樣,當笑話念給我聽。

她沒有這麽做。顯然她有受寵若驚的感覺。她發了半晌呆,問我:“該怎麽回?”

這下子,兩個巴掌可拍得響了。

她無助的看着我:“我的文科不行,字也丑,你幫我出個主意好了。”

司棋本性良善,但不夠聰慧,父親送她來念中學,是為炫耀他新派作風,為女兒買個文憑,嫁個文化人,反正家中不缺這筆錢。

我猶豫一下便答應了。至少,我可以把我的情以文辭達意,交在黎大手上。

寫了第一封,還有第二封,第叄封。

黎大回信盛讚我文學素養。發信人雖是劉司棋,但我只覺得他在誇讚我。

一往一覆許久,雙方都未要求正式約會。

我動了手腳。發了一封劉司棋未過目的信函給黎大,我約他某日七時在城垛下見面,而且未曾告訴司棋這件事。

他自然守約。女人約男人,男人哪有不到的道理?

他自然空等,因為司棋並不曉得。

當日寒風刺骨,到了八時,我偽裝無意經過,叫住冷得縮頭縮腦的他:“喂,你怎會往這裏?”

黎大不隱瞞:“劉司棋叫我在這兒等。”

“她怎麽會不來?”我故作吃驚。

“我也不知道。”

“怪事,啊!我知道了。是我的錯!”

“什麽怪事?跟你又有什麽關係?”

“是這樣的,”我細心解釋,“司棋的信一直都由我代回。寫信的對象除了你,還有市中心那所大學的一個生物科學生,她叫我今天寫信約那生物科學生,明天約你在這裏,我把日期全搞在一起?”

“不只我?”他是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身上氣得一臉通紅:“豈有此理!”

“你要原諒她,司棋什麽都好,就是貪玩。”

“原來她是那種女人!”他氣憤大喊。

“我代她向你賠罪。”

黎大氣呼呼的轉身要走,我叫住他:“喂,你吃飯沒有。”

“沒有,哪有心情?”他一臉倒霉狀。此刻他必恨死了劉司棋,我幸災樂禍的想。

“我代她陪罪,請你到城南陝西館子吃羊肉膜子!”我找了好藉口。“你在信里說你愛吃這種東西!”

“她連信都給你看?”

“不只,還是我回呢!”

“原來與我通信的人是你?”他面色漸和煦,“唉!可麻煩了你這位高材生。”

一夜相談甚歡。我是他在那絕望的夜裏唯一一盞溫暖的燈,他對我有了好感。

從此他寫信的對象轉為我。我當然不肯把信與司棋分享。可憐的司棋,她一點也不知道發生什麽事。

中學畢業,他要到北京念大學,來信告知我。

我回鄉告訴爹,爹欣然同意。只有我的親娘不大高興,怕我書念了太多,念成老姑婆。

“夢蝶可以給弟妹做個榜樣。”大娘也支持我。

其實,讀書哪比得過黎大對我的吸引力。我只想到北京為我的未來步步為營。到北京,我可與他出雙入對,劉司棋不會發覺。日久生情,我和他順利修完學業。我又以極機巧的方式暗示他提親。

黎大父親也是地方鄉紳,與我爹一談即合,婚事順利無比。

我成了黎大的妻子,和他回鄉當教書匠。時局不靖,無處比家鄉好。

日子安安穩穩過了一年。

為什麽沒有人教過我呢?無論有多少聰明,不該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即使拜了洞房都一樣。

回家鄉後我有了劉司棋的消息。據說她老早成了婚--嫁給當地一個老富翁做填房夫人,俗話叫抱棺材板兒。棺材板抱不了多久,夫婿歸天,她成新寡。

這樣成為寡婦,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她原本不該嫁得如此落魄。有人告訴我,是因她父親後來吸上鴉片,賣田賣產,家道中衰。把她當成抵押品。

我並不想再見她,為了試探我的夫婿是否還眷戀司棋,我把司棋的遭遇告訴他。

他只是淡淡的“哦”了一聲。

“你早就知道了?”

“沒有。”

脫離學生生活的黎大,活得有些無精打采。跟他說話,他未必搭理。看不見他的情緒起伏。

只有與叄五好友秉燭夜談時才見他激動論國事。我不肯他有任何干政舉止,我知道,話說愈多的人死得愈早。

“你就希望我做個胸無大志的男人!”

他常抱怨。

他憑什麽抱怨?我為了他,也成為一個胸無大志的女人。我把我的聰明分了八成在他身上。

我學了一手好廚藝,看管他的胃。他的腹圍,可比念書時多了好幾寸。他的朋友來訪,也多會稱讚:“嫂夫人不但知書達理又賢慧,融合舊時代與新時代優點,難得難得!”

我自認為自己做得相當好。我是好女兒,好媳婦,好妻子。

黎大的爹娘與他大哥住鄉下。每逢年過節回去,我總會帶上討兩者歡心的賀禮。人住得不近,就容易討好。

一切完美無缺,就等讓他成為孩子的爹。那他的心就更定了。像孫悟空被念上緊箍咒一樣。

我計劃我的一生,也計劃他的一生。

我的生命中怎能容許如此的醜聞?

他說家中有事要回去,不讓我跟。“兄弟間討論將來分田產事宜,姑嫂不宜參與。”

多響亮的理由--黎大可不笨。

他沒有回老家。

他到了湘潭,找劉司棋。

你知道我如何知曉--我看了報才知道。報上都有了我才知道。

工整的印刷字排上:《湘潭訊》小姑率親族捉姦,其校教員黎×大與寡婦劉×棋醜事曝光……

如果我還看不出來,那個黎×大是我的夫婿,而劉×棋就是我中學同學的話,豈不枉我聰明一世。

我聰明一世又如何?我丈夫還是可以騙我,他回老家,然後到了湘潭,多少年來朝夕與共,而他對劉司棋的一張美麗臉龐未曾忘情。

悄悄放下報紙,我趕到那個城市。

我將他保出來。他低頭不肯見我。我以為他知羞恥,那我會說服自己原諒他。

“我對不起你,”他終於開口說話:“你其實不必來。”

“為了你我一定會來。忘掉這件事,好嗎?我們可以重新生活。”

“不,”他忽爾咬牙切齒,兩眼紅絲瞪着我:“我無法忘記你的卑鄙!”

我不用思考就知道他在說什麽。

他與劉司棋對質過了?我卑鄙?他怎麽可以用那種字眼形容我?我不過犯了一個小錯!那麽多年前,微不足道的一個小錯!

我用一個小錯來贏得他。他不知我的苦心,反道我卑鄙。

“你打算怎樣?”我冷冷的問。

“劉司棋會放棄所有財產跟我,所以我有責任照顧她。”

“你要她做妾?新時代了,沒這個規矩!”

“不,我要離婚!”

“你……你……”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離婚?我知道這是個新時代新名詞。

“我給你機會,大,”我盡量維持溫婉語氣:“你再想一想,你的父母、名譽、地位!你的聲名已經給那個女人毀於旦夕了,難道你還要賠更多進去!你放聰明點想想好不好!”

“覆水難收!”

他真的不再回頭。我也有我的自尊,我同意簽字。

劉司棋的小姑,只是因妒恨她能享受大量的遺產而出此下策,劉司棋的丈夫已死,此案自不成立。

黎大真同劉司棋逍遙去了。唉,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我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

黎家翁姑再同情我也沒用。我守着宅院,日日等待一個變心的人回來。

心情頹喪,無以再續教職。我染上了煙癮。當時要弄鴉片可不難。

早在大動亂來臨之前,我的心早已給蟲蛀了千百回,我的人,只剩下一具還能嘆氣的皮肉骷髏。

爭亂來臨的時候,他們都逃,唯我不走。

走不動。走不走也沒有差別。走也是行走肉。搜刮的人來了。帶走一切值錢的財富,不理我,當我是個死人。我在炕上緩緩吸着煙,眼皮也不曾抬過。

我連自己什麽時候死的都不知道。

“愛一個人能愛成這個樣子?何苦!”林祖寧說。

“我想那不是愛,是恨。”她的眼神帶着月圓時的清輝,“愛情,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他的眼神沒有離開過她。

她是個成熟的女人了,她的哀怨和美麗一樣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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