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4 玩物也可養志

1992 4 玩物也可養志

友人送我一本三聯新近出版的董橋的小書,書名是《這一代的事》。曾在《讀書》雜誌上看到一個很誘惑的題目——《你一定要讀董橋》,當時不服氣,世上哪有一定要的事?現在讀了,感到的確好。一個身居香港的文化人,能夠寫出這等雋永的文字,算難能可貴了。

我對香港文化一向不喜歡,嫌它商業氣,俗。萬一雅起來,也是附庸風雅,比老實的俗更敗興。真正的雅倒不一定避俗,而是能在俗中見雅。界限在哪兒呢?董橋所說的“品味”、“生活情趣”、“對人性的無限體貼”庶幾近之。

生活在現代商業社會裏,文人棄文從商也好,亦文亦商也好,賣文為生也好,都無可非議。“現代人看到不食周粟而餓死在首陽山的伯夷,實在應該發笑。”真有一位當代梵高枯守在象牙塔里,窮困潦倒而終,當然可歌可泣,但這是不能要求於並非天才的一般文化人的。我們應該也能夠做到的是,在適應現代社會的同時有所堅持,在捲入商品大潮的同時有所保留。堅持和保留什麼?當然是原來就有的東西,毋寧說是人之為人的某種永恆的東西。董橋談園林,談藏書,談文壇掌故,都是文人喜談的題目,卻不落俗套,談得可愛動人,就是因為有這種東西在其中閃光。“不會懷舊的社會註定沉悶、墮落,沒有文化鄉愁的心井註定是一口枯井。”單憑這句話,就足以把他既與時髦的文化商販、又與落伍的文化遺民判然區別開來了。

在品玩藏書、箋譜之類“物”的趣味時,董橋承認自己“玩物喪志”,不過他有新解。一方面,“這所謂‘志’,本來就沒有什麼太大的道理”,“老老實實出去找飯吃之餘,關起門來種種花,看看書,寫寫字,欣賞欣賞《十竹齋箋譜》之類的玩意兒,充其量只能把一個人的‘火藥味’沖淡,再要他去搞‘革命’大概是不太容易了,不過,說他會破壞革命事業,似乎就把他抬舉得過高了。”另一方面,“一個人寄情山水,隱姓埋名,也是一種‘志’。”我很喜歡他的這個解釋。人各有志,何必“革命”?時至今日,胸懷“革命”壯志者日益稀少,倒使我對其中真誠者生出了一分敬意。多數人的“志”是更實際了,天下滔滔,皆想發財。我不懷疑發財在有的人也可以是一項嚴肅的事業,但我更相信蒙田的話:“我們最豪邁光榮的事業乃是生活得寫意,其餘一切,包括從政、發財、經營產業,充其量只是這一事業的點綴和附庸罷了。”據說凱撒、亞歷山大都把享受生活樂趣看作自己的正常活動,而視威武戰事為非正常活動。倘真如此,他們在我心目中就更是偉人了。人活世上,主旨應是享受生活樂趣,從這意義上理解“玩物”,則“玩物”也可養志,且養的是人生之大志。因它而削弱、沖淡(不必喪失)其餘一切較小的志向,例如在權力、金錢、名聲方面的野心,正體現了很高的人生覺悟。

“玩物”可能會成癖,不過那也沒有什麼不好。一個人能夠長年累月乃至一生一世迷戀於某種大自然的或人類的作品,正說明他有真性情真興趣。癖造不了假。有癖即有個性,哪怕是畸形的個性。有癖的人不是一個只知吃飯睡覺的傢伙。相反,正如袁宏道所說:“世上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之人皆無癖之人。”巴爾扎克說得更斬釘截鐵:“一個毫無癖好的人簡直是魔鬼!”可悲的是,如今有癖之人是越來越少了,交換價值吞沒了一切價值,人們無心玩物,而只想佔有物。過於急切的佔有欲才真正使人喪志,喪失的是人生之大志,即享受生活樂趣的人生本來宗旨。

董橋懷着對現代社會發展既贊同又憂慮的矛盾心情寫道:“經濟、科技的大堂固然是中國人必須努力建造的聖殿,可是,在這座大堂的後面,還應經營出一處後花園:讓台靜農先生抽煙、喝酒、寫字、著述、聊天的後花園。”願他的夢想不落空。如果落空了呢?那就願台靜農先生們在自己心中為自己保留一個後花園,一個可以在那裏沉思遐想的後花園,一小片鄉愁縈繞的精神故土。

出門時發現,擱在樓道里的那輛新自行車不翼而飛了。兩年之中,這已是第三輛。我一面為世風搖頭,一面又感到內心比前兩次失竊時要平靜得多。

莫非是習慣了?

也許是。近年來,我的生活中接連遭到慘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丟輛自行車真是不足掛齒。生活的劫難似乎使我悟出了一個道理:人生在世,必須習慣於失去。

一般來說,人的天性是習慣於得到,而不習慣於失去的。呱呱墜地,我們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後,我們不斷地得到:從父母得到衣食、玩具、愛和撫育,從社會得到職業的訓練和文化的培養。長大成人以後,我們靠着自然的傾向和自己的努力繼續得到:得到愛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錢、財產、名譽、地位,得到事業的成功和社會的承認,如此等等。

當然,有得必有失,我們在得到的過程中也確實不同程度地經歷了失去。但是,我們比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應該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應該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們暗暗下決心要重新獲得,以補償所失。在我們心中的藍圖上,人生之路彷彿是由一系列的獲得勾畫出來的,而失去則是必須塗抹掉的筆誤。總之,不管失去是一種多麼頻繁的現象,我們對它反正不習慣。

道理本來很簡單:失去當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現象。整個人生是一個不斷地得而復失的過程,就其最終結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為本質。我們遲早要失去人生最寶貴的贈禮——生命,隨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過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意外損失,但也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人有旦夕禍福”,既然生而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禍福的精神準備和勇氣。至於在社會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尋常遭際了。由此可見,不習慣於失去,至少表明對人生尚欠覺悟。一個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於進取心,實際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後一蹶不振。

為了習慣於失去,有時不妨主動地失去。東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說。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義是教人去除貪鄙之心,由不執著於財物,進而不執著於一切身外之物,乃至於這塵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為“六度”之首,即從迷惑的此岸渡向覺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橋樑。俗眾借布施積善圖報,寺廟靠布施斂財致富,實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經。我始終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徹的人生哲學,對它後來不倫不類的演變深不以為然。佛教主張“無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這回事了。無物屬於自己,連自己也不屬於自己,何況財物。明乎此理,人還會有什麼得失之患呢?

當然,佛教畢竟是一種太悲觀的哲學,不宜提倡。只是對於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劑。我們在社會上盡可以積極進取,但是,內心深處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分超脫。有了這一分超脫,我們就能更加從容地品嘗人生的各種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丟車引發這麼多議論,可見還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樂意承認。試想,對於人生中種種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財,大至死亡,沒有一點阿Q精神行嗎?由社會的眼光看,盜竊是一種不義,我們理應與之作力所能及的鬥爭,而不該擺出一副哲人的姿態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會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風是否會好一些呢?那麼,這也許正是我對不義所作的一種力所能及的鬥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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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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