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筆三篇

匪筆三篇

今之“正人君子”,論事有時喜歡講“動機”〔2〕。案動機,我自己知道,紹介這三篇文章是未免有些有傷忠厚的。旅資將盡,非逐食不可了,許多人已知道我將於八月中走出廣州。七月末就收到了一封所謂“學者”的信,說我的文字得罪了他,“擬於九月中回粵后提起訴訟,聽候法律解決”。且叫我“暫勿離粵,以俟開審”。命令被告枵腹恭候於異地,以俟自己雍容佈置,慢慢開審,真是霸道得可觀。第二天偶在報紙上看見飛天虎寄亞妙信,有“提防劍仔〔3〕”的話,不知怎地忽而欣然獨笑,還想到別的兩篇東西,要執紹介之勞了。這種拉扯牽連,若即若離的思想,自己也覺得近乎刻薄,——但是,由它去罷,好在“開審”時總會結帳的。

在我的估計上,這類文章的價值卻並不在文人學者的名文之下。先前也曾收集,得了五六篇,後來只在北京的《平民周刊》〔4〕上發表過一篇模範監獄裏的一個囚人的自序,其餘的呢,我跑出北京以後,不知怎樣了,現在卻還想搜集。要誇大地說起來,則此類文章,於學術上也未始無用;我記得Lombroso〔5〕所做的一本書——大約是《天才與狂人》,請讀者恕我手頭無書,不能指實——後面,就附有許多瘋子的作品。然而這種金字招牌,我輩卻無須掛起來。

這回姑且將現成的三篇介紹,都是從香港《循環日報》〔6〕上採取的。以其都不是韻文,所以取阮氏《文筆對》〔7〕之說,名之曰:筆。倘有好事之徒,寄我材料,無任歡迎。但此後擬不限有韻無韻,並且廓大範圍,並收土匪,騙子,犯人,瘋子等等的創作。但經文人潤色,或擬作贗作者不收。其實,古如陳涉帛書〔8〕,米巫題字〔9〕,近如義和團傳單〔10〕,同善社乩筆〔11〕,也都是這一流。我想,凡見於古書的,也都可以抄出來編為一集,和現在的來比照,看思想手段,有什麼不同。

來件想托北新書局代收,當擇尤發表,——但這是我倘不忙於“以俟開審”或下了牢監的話。否則,自己的文章也就是材料,不必旁搜博採了。

閑話休題,言歸正傳:一撕票佈告潘平廣州佛山缸瓦欄維新碼頭髮現爛艇一艘,有水浸淹其中,用蓑衣覆蓋男子屍身一具,露出手足,旁有粗碗一隻,白旗一面,書明云云。由六區水警,將該屍艇移泊西醫院附近。驗得該屍頸旁有一槍孔,直貫其鼻,顯系生前轟斃。查死者年約三十歲,乃穿短線衫褲,剪平頭裝者。

南海紫洞潘平佈告。

為佈告事:昨四月念六日,在祿步共擄得鄉人十餘名,困留月余,並望贖音。茲提出祿步筍洞沙鄉,姓許名進洪一名,槍斃示眾,以儆其餘。四方君子,特字周知,切勿視財如命!此布。(據七月十三日《循環報》。)二致信女某書金吊桶廣西梧州洞天酒店相命家金吊桶,原名黃卓生,新會人,日前有行騙陳社恩,黃心,黃作梁夫婦銀錢單據,為警備司令部將其捕獲,又搜獲一封固之信,內空白信箋一張,以火烘之,發現字跡如下:今日民國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呂純陽先師下降,查明汝信女系廣西人。汝今生為人,心善清潔,今天上玉皇賜橫財四千五百兩銀過你,汝信享福養兒育女。但此財分作八回中足,今年七月尾只中白鴿票七百五十元左右。

老來結局有個子,第三位有官星發達,有官太做。但汝終身要派大三房妾伴,不能坐正位。今生條命極好。汝前世犯了白虎五鬼天狗星,若想得橫財旺子,要用六元六毫交與金吊桶先生代汝解除,方得平安無事。若不信解除,汝條命得來十分無夫福無子福,有子死子,有夫死夫。但見字要求先生共汝解去此凶星為要可也。汝想得財得子者,為夫福者,有夫權者,要求先生共汝行禮,交合陰陽一二回,方可平安。如有不順從先生者,汝條命冇好處,無安樂也。……(據七月二十六日《循環報》。)

三詰妙嫦書飛天虎香港永樂街如意茶樓女招待妙嫦,年僅雙十,寓永吉街三十號二樓。七月二十九日晚十一時許,散工之後,偕同女侍三數人歸家,道經大道中永吉街口,遇大漢三四人,要截於途,詰妙嫦曰:汝其為妙玲乎?嫦不敢答,閃避而行。詎大漢不使去,逞凶毆之,凡兩拳,且曰:汝雖不語,固認識汝之面目者也!嫦被毆,大哭不已,歸家后,以為大漢等所毆者為妙玲,故尚自怨無辜被辱,不料翌早復接恐嚇信一通,按址由郵局投至,遂知昨晚之被毆,確為尋己,乃將事密報偵探,並告以所疑之人,務使就捕雪恨雲。

亞妙女招待看!啟者:久在如意茶樓,用諸多好言,毆辱我兄弟,及用滾水來陸之兄弟,靈端相勸,置之不理,與續大發雌雄,反口相齒,亦所謂惡不甚言矣。昨晚在此二人毆打已捶,亦非介意,不過小小之用。刻下限你一星期內答覆,妥講此事,若有無答覆,早夜出入,提防劍仔,決列對待,及難保性命之虞,勿怪書不在先,至於死地之險也。諸多未及,難解了言,順候,此詢危險。

七月初一晚,卅六友飛天虎謹。(據八月一日《循環報》。)

BB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十年九月十日北京《語絲》第一四八期。

〔2〕“動機”陳源的話,見《現代評論》第三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閑話》:“一件藝術品的產生,除了純粹的創造衝動,是不是常常還夾雜別種動機?是不是應當夾雜着別種不純的動機?”

〔3〕劍仔廣州話:匕首。

〔4〕《平民周刊》即《民眾文藝》,北京《京報》附出的周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九日創刊。魯迅曾為該刊撰稿,並校閱過自創刊號至第十六號中的一些稿件。一個囚人的自序,即《一個“罪犯”的自述》,該文曾由魯迅加上按語,發表於《民眾文藝》第二十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日),后收入《集外集拾遺》。

〔5〕Lombroso龍勃羅梭(1836—1909),意大利精神病學者,刑事人類學派的代表。他認為“犯罪”是自有人類以來長期遺傳的結果,提出荒謬的“先天犯罪”說,主張對“先天犯罪”者採取死刑、終身隔離、消除生殖機能等以“保衛社會”。著有《天才論》、《犯罪者論》等。他的學說曾被德國法西斯採用。

〔6〕《循環日報》香港出版的中文報紙,一八七四年一月由王韜創辦,約於一九四七年停刊。

〔7〕《文筆對》清代阮福為回答他父親阮元的提問而作。它“綜合六朝唐人之所謂文所謂筆與宋明之說不同而見於書史者,不分年代類列之,以明其體”。阮福認為:“有情辭聲韻者為文”,“直言無文采者為筆”。這篇文章收入他所編的《文筆考》,又見阮元的《"C經室三集·學海堂文筆策問》。

〔8〕陳涉帛書陳勝(?——前208)字涉,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人,秦末農民起義領袖。秦二世元年(前209),他和吳廣被派戍守漁陽,走到蘄縣大澤鄉(今安徽宿縣東南),因雨誤期,按秦代法律將被斬首,於是揭竿起義。據《史記·陳涉世家》,起義前夕,“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

〔9〕米巫題字據《後漢書·劉焉傳》,東漢張陵於“順帝時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造作符書,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輒出米五斗,故謂之‘米賊’”。後來,張陵被尊為“張天師”,並奉為道教的創始人,他的道徒與巫覡一樣,都以符籙為術。符籙,是在紙或布上划的似字非字的圖形,他們用以“祭禱”、“治病”和“驅使鬼神”。〔10〕義和團傳單十九世紀末,反帝愛國組織義和團的活動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在一些宣言和傳單中,往往借用神靈、符咒來號召群眾:如“口頭咒語學真言,升黃表,焚香煙,請來備等眾神仙。神出洞,仙下山,扶助人間把拳玩。兵法易,助學拳,要擯鬼子不費難。”(見《拳匪紀事》)

〔11〕同善社封建迷信的道門組織。乩筆,扶乩的人假託鬼神降臨,用木錐在沙盤上劃出的“文字”。內容是與人唱和、示人吉凶,或為病人開具藥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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