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序 言

我在此,請抱了一種希望來欣賞我這小書的不相識者。讓我為下邊作一些說明:文學應怎樣算對?怎樣就不對?文學的定則又是怎樣?這個我全不能明白的。不讀過什麼書,與學問事業無緣的我,只知道想寫的就寫,全無所謂主義,也不是為我感覺以外的某種靈機來幫誰說話,這非自謙也不是自飾,希望有人相信。

我為了把文學當成一種個人抒寫,不拘於主義,時代,與事物論理的東西,故在通常標準與規則外,寫成了幾本書。

《阿麗思中國遊記》,尤其是我走我自己道路的一件證據。第一卷陸續在《新月》登載以後,書中一些象譏諷又彷彿實在的話,曾有人列舉出來,以為我是存心與誰作難,又以為背後有紅色或綠色(並不是尖角旗子),使我說話儼然如某類人——某類人,明白來說,則即所謂革命文學家是也。在外國,有了革命家以外,是不是還有革命文學家,不拘這名號是自稱或同輩相稱,我可不知道。但我知道在中國,把革命文學家而再加上無產字樣,則更其驚心動魄聳人聽聞。

近來似乎這類人並不少了,天才之多亦可幸。魯人孔某曰:“富而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在目下,則從文固曾常常患窮患病矣,又知在某種天氣下談某種文學之人,皆生意興隆,麵糰團具富家翁模樣,然鄙拙如自己,吶喊喝道非所長,終其生與窮病作緣,亦命而已。說話象小針小刺,不過酸氣一股,憤懣所至,悲憫隨之。疑心從文為專與上流紳士作戰,便稱為同志者,實錯誤。擔心從文成危險人物,而加以戒備者,也不必。

然而在這樣的聲明下,亦用不着一些善於活動的青年文學家,把我強迫安置在什麼復辟派與反動派的地位下。我的作文章,在求我自己美型的塑捏,與悲憤的擺佈,成功后的歡喜外,初初不曾為誰愛憎設想的。

我能自知我自己,比別的朋友為多的,是我不是適宜於經營何種投機取巧事業的人,也不能成為某種主義下的信徒。

我不能為自己宣傳,也就不能崇拜任何勢利。我自己選定了這樣事業寄託我的身心,可並無與人爭正統較嫡庶的餘裕。文學在招牌下叫賣,只是聰明的販賣西洋大陸文學主張,於時行主義下註冊的文學家作的事。對帝國主義者與偽紳士有所攻擊,但這不是要好於某種階級而希望從此類言行上得人捧場叫好。對弱者被侮辱覺得可悲可恨,然而自己也缺少氣力與學問找到比用文字還落實的幫忙辦法,為圖清靜起見,我願意別人莫把我下蠻列在什麼系什麼派,或什麼主義之下,我還不曾想到我真能為某類人認為“台柱”“權威”或“小卒”。

我不會因為別人不把我放在眼裏,就不再來作小說,更不會因為幾個自命“革命文學家”的青年,把我稱為“該死的”以後,就不來為被虐待的人類畜類說話。總之我是我自己的我,一切的毀譽於我並無多大用處,凡存了妒心與其他切齒來隨意批評我的聰明人,他的聰明真是白用了。

我需要,是一種不求世所知的機會。一切青年天才,一切大作家,一切文壇大將與一切市儈,你們在你們競爭叫賣推擠揪打中,你們便已經將你們的盛名建立了。能在這種情形下把我除外,我倒可以從你們的疏忽中,得到一種開釋的幸福,這不是誑話!

但是上面的話又近乎存心在諷刺誰了,這樣說來又近於牢騷。所謂牢騷,把悲憤放在一淺薄事情上出氣,我真不應當再有,我且應學着用力來克制這東西的生長機會。我應當告讀者的,是這書與第一卷稍稍不同。因為生活影響於心情,在我近來的病中,我把阿麗思變換了一種性格,卻在一種論理顛倒的幻想中找到我創作的力量了。這在我自己是象一種很可珍的發見。然而也就可以說是“失敗”,因為把一貫的精神失去了。

時當南北當局同用戒嚴法制止年青人對日本在山東暴行以及管領濟南的行為加以反抗之日,凡表示悲憤者即可以說是“共產黨”,很容易得到殺頭機會。從報紙消息上,則知道中國各處地方,每日殺共產黨不少,想亦間有非共產黨在冤枉中順手承情叨光的。可感的是日本人給當局以這樣一好機會,一面既可以將有血氣的能夠妨害政治上惰性加深的年青人殺掉一些,一面又可以作進一步之中日共存共榮表示,嗚呼,我賭咒,說此後外交政策尚可以用於英國,鞏固兩國之邦交!

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於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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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麗思中國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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