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六朝之鬼神志怪書(上)
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書(上)
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
《隋志》有《列異傳》三卷,魏文帝〔1〕撰,今佚。惟古來文籍中頗多引用,故猶得見其遺文,則正如《隋志》所言,“以序鬼物奇怪之事”者也。文中有甘露年間事,在文帝后,或後人有增益,或撰人是假託,皆不可知。兩《唐志》皆雲張華撰,亦別無佐證,殆後有悟其抵犧者,因改易之。惟宋裴松之〔2〕《三國志注》,後魏酈道元《水經注》〔3〕皆已徵引,則為魏晉人作無疑也。
南陽宗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鬼也。”鬼曰,“卿復誰?”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數里,鬼言步行大亟,可共迭相擔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大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曰,唯不喜人唾。……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至頭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索下。不復聽之,徑至宛市中,着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便化,乃唾之,得錢千五百。(《太平御覽》八百八十四,《法苑珠林》六)
神仙麻姑降東陽蔡經家,手爪長四寸。經意曰,“此女子實好佳手,願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見經頓地,兩目流血。(《太平御覽》三百七十)
武晶新縣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者。相傳雲,昔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而形化為石。(《太平御覽》八百八十八)
晉以後人之造偽書,於記注殊方異物者每雲張華,亦如言仙人神境者之好稱東方朔。張華字茂先,范陽方城人,魏初舉太常博士,入晉官至司空,領著作,封壯武郡公,永康元年四月趙王倫之變〔4〕,華被害,夷三族,時年六十九(二三二——三○○),傳在《晉書》。華既通圖緯,又多覽方伎書,能識災祥異物,故有博物洽聞之稱,然亦遂多附會之說。梁蕭綺所錄王嘉《拾遺記》〔5〕(九)言華嘗“捃采天下遺逸,自書契之始,考驗神怪,及世間閭里所說,造《博物態》四百卷,奏於武帝”,帝令芟截浮疑,分為十卷。其書今存,乃類記異境奇物及古代瑣聞雜事,皆刺取故書,殊乏新異,不能副其名,或由後人綴輯復成,非其原本歟?今所存漢至隋小說,大抵此類。
《周書》曰,“西域獻火浣布,昆吾氏獻切玉刀,火浣布污則燒之則潔,刀切玉如蠟。”布漢世有獻者,刀則未聞。(卷二《異產》)
取鱉銼令如棋子大,搗赤莧汁和合,厚以茅苞,五六月中作,投池中,經旬臠臠盡成鱉也。(卷四《戲術》)
燕太子丹質於秦,……欲歸,請於秦王。王不聽。謬言曰,“令烏頭白,馬生角,乃可。”丹仰而嘆,烏即頭白,俯而嗟,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為機發之橋,欲陷丹,丹驅馳過之而橋不發。遁到關,關門不開,丹為雞鳴,於是眾雞悉鳴,遂歸。(卷八《史補》)
老子云,“萬民皆付西王母;唯王,聖人,真人,仙人,道人之命,上屬九天君耳。”(卷九《雜說》上)
新蔡干寶字令升,晉中興後置史官,寶始以著作郎領國史,因家貧求補山陰令,遷始安太守,王導〔6〕請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四世紀中)。寶著《晉紀》〔7〕二十卷,時稱良史;
而性好陰陽術數,嘗感於其父婢死而再生,及其兄氣絕復蘇,自言見天神事,乃撰《搜神記》〔8〕二十卷。以“發明神道之不誣”(自序中語),見《晉書》本傳。《搜神記》今存者正二十卷,然亦非原書,其書於神祇靈異人物變化之外,頗言神仙五行,又偶有釋氏說。
漢下邳周式,嘗至東海,道逢一吏,持一卷書,求寄載,行十餘里,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君船中,慎勿發之!”去后,式盜發視,書旨諸死人錄,下條有式名。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忽視之!”式叩頭流血,良久,吏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卿名,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得度也。勿道見吾書!”式還,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鄰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已,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門,知復奈何?吾求不見連累為鞭杖,今已見汝,可復奈何?后三日日中,當相取也。”
……至三日日中,果見來取,便死。(卷五)
阮瞻字千里,素執無鬼論,物莫能難,每自謂此理足以辨正幽明。忽有客通名詣瞻,寒溫畢,聊談名理,客甚有才辨,瞻與之言良久,及鬼神之事,反覆甚苦,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聖賢所共傳,君何得獨言無?
即仆便是鬼!”於是變為異形,須臾消滅。瞻默然,意色大惡,歲余而卒。(卷十六)
焦湖廟有一玉枕,枕有小坼。時單父縣人楊林為賈客,至廟祈求,廟巫謂曰,“君欲好婚否?”林曰,“幸甚。”
巫即遣林近枕邊,因入坼中,遂見朱樓瓊室。有趙太尉在其中,即嫁女與林,生六子,皆為秘書郎。曆數十年,並無思歸之志,忽如夢覺,猶在枕傍,林愴然久之。(今本無此條,見《太平寰宇記》一百二十六引)
續干寶書者,有《搜神後記》十卷。題陶潛撰〔9〕。其書今具存,亦記靈異變化之事如前記,陶潛曠達,未必拳拳於鬼神,蓋偽托也。
干寶字令升,其先新蔡人。父瑩,有嬖妄。母至妒,寶父葬時,因生推婢著藏中,寶兄弟年小,不之審也。經十年而母喪,開墓,見其妾伏棺上,衣服如生,就視猶暖,輿還家,終日而蘇,雲寶父常致飲食,與之寢接,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輒語之,校之悉驗,平複數年後方卒。
寶兄常病,氣絕積日不冷,后遂寤,雲見天地間鬼神事,如夢覺,不自知死。(卷四)
晉中興后,譙郡周子文家在晉陵,少時喜射獵。常入山,忽山岫間有一人長五六丈,手捉弓箭,箭鏑頭廣二尺許,白如霜雪,忽出聲喚曰,“阿鼠!”(原注,子文小字)子文不覺應曰“喏”。此人便牽弓滿鏑向子文,子文便失魂厭伏。(卷七)
晉時,又有荀氏作《靈鬼志》,〔10〕陸氏作《異林》,〔11〕西戎主簿戴祚〔12〕作《甄異傳》,祖沖之作《述異記》〔13〕,祖台之作《志怪》,〔14〕此外作志怪者尚多,有孔氏殖氏曹毗〔15〕等,今俱佚,間存遺文。至於現行之《述異記》二卷,稱梁任昉〔16〕撰者,則唐宋間人偽作,而襲祖沖之之書名者也,故唐人書中皆未嘗引。
劉敬叔字敬叔,彭城人,少穎敏有異才,晉末拜南平國郎中令,入宋為給事黃門郎,數年,以病免,泰始中卒於家(約三九○——四七○),所著有《異苑》〔17〕十餘卷,行世。
(詳見明胡震亨所作小傳,在汲古閣本《異苑》卷首)《異苑》今存者十卷,然亦非原書。
魏時,殿前大鐘無故大鳴,人皆異之,以問張華,華曰,“此蜀郡銅山崩,故鐘鳴應之耳。”尋蜀郡上其事,果如華言。(卷二)
義熙中,東海徐氏婢蘭忽患羸黃,而拂拭異常,共伺察之,見掃帚從壁角來趨婢床,乃取而焚之,婢即平復。(卷八)
晉太元十九年,鄱陽桓闡殺犬祭鄉里綏山,煮肉不熟。神怒,即下教於巫曰,“桓闡以肉生貽我,當謫令自食也。”其年忽變作虎,作虎之始,見人以斑皮衣之,即能跳躍噬逐。(卷八)
東莞劉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褫取飴邕。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落,常以給膳。(卷十)
臨川王劉義慶〔18〕(四○三——四四四)為性簡素,愛好文義,撰述甚多(詳見《宋書》《宗室傳》),有《幽明錄》三十卷,見《隋志》史部雜傳類,《新唐志》入小說。其書今雖不存,而他書徵引甚多,大抵如《搜神》《列異》之類;然似皆集錄前人撰作,非自造也。唐時嘗盛行,劉知幾(《史通》)雲《晉書》多取之。
宋散騎侍郎東陽無疑有《齊諧記》〔19〕七卷,亦見《隋志》,今佚。梁吳均作《續齊諧記》〔20〕一卷,今尚存,然亦非原本。
吳均字叔癢,吳興故鄣人,天監初為吳興主簿,旋兼建安王偉記室,終除奉朝請,以撰《齊春秋》不實免職,已而復召,使撰通史,未就〔21〕,普通元年卒,年五十二(四六九——五二○),事詳《梁書》《文學傳》。均夙有詩名,文體清拔,好事者或模擬之,稱“吳均體”〔22〕,故其為小說,亦卓然可觀,唐宋文人多引為典據,陽羨鵝籠之記,尤其奇詭者也。
陽羨許彥於綏安山行,遇一書生,年十七八,卧路側,雲腳痛,求寄鵝籠中。彥以為戲言,書生便入籠,籠亦不更廣,書生亦不更小,宛然與雙鵝並坐,鵝亦不驚。
彥負籠而去,都不覺重。前行息樹下,書生乃出籠謂彥曰,“欲為君薄設。”彥曰,“善。”乃口中吐出一銅奩子,奩子中具諸肴饌。……酒數行,謂彥曰,“向將一婦人自隨。今欲暫邀之。”彥曰,“善。”又於口中吐一女子,年可十五六,衣服綺麗,容貌殊絕,共坐宴。俄而書生醉卧,此女謂彥曰,“雖與書生結妻,而實懷怨,向亦竊得一男子同行,書生既眠,暫喚之,君幸勿言。”彥曰,“善。”女子於口中吐出一男子,年可二十三四,亦穎悟可愛,乃與彥敘寒溫。書生卧欲覺,女子口吐一錦行障遮書生,書生乃留女子共卧。男子謂彥曰,“此女雖有情,心亦不盡,向復竊得一女人同行,今欲暫見之,願君勿泄。”彥曰,“善。”男子又於口中吐一婦人,年可二十許,共酌,戲談甚久,聞書生動聲,男子曰,“二人眠已覺。”
因取所吐女人,還納口中。須臾,書生處女乃出謂彥曰,“書生欲起。”乃吞向男子,獨對彥坐。然後書生起謂彥曰,“暫眠遂久,君獨坐,當悒悒耶?日又晚,當與君別。”
遂吞其女子,諸器皿悉納口中,留大銅盤可二尺廣,與彥別曰,“無以藉君,與君相憶也。”彥大元中為蘭台令史,以盤餉侍中張散;散看其銘題,雲是永平三年作。
然此類思想,蓋非中國所故有,段成式已謂出於天竺,《酉陽雜俎》(《續集》《貶誤篇》)雲,“釋氏《譬喻經》雲,昔梵志作術,吐出一壺,中有女子與屏,處作家室。梵志少息,女復作術,吐出一壺,中有男子,復與共卧。梵志覺,次第互吞之,柱杖而去。余以吳均嘗覽此事,訝其說以為至怪也。”所云釋氏經者,即《舊雜譬喻經》,吳時康僧會譯,〔23〕今尚存;而此一事,則復有他經為本,如《觀佛三昧海經》(卷一)說觀佛苦行時白毫毛相〔24〕雲,“天見毛內有百億光,其光微妙,不可具宣。於其光中,現化菩薩,皆修苦行,如此不異。菩薩不小,毛亦不大。”當又為梵志吐壺相之淵源矣。魏晉以來,漸譯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於有意或無意中用之,遂蛻化為國有,如晉人荀氏作《靈鬼志》,亦記道人入籠子中事,尚雲來自外國,至吳均記,乃為中國之書生。
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國來,能吞刀吐火,吐珠玉金銀,自說其所受師,即白衣,非沙門也。嘗行,見一人擔擔,上有小籠子,可受升余,語擔人云,“吾步行病極,欲寄君擔。”擔人甚怪之,慮是狂人,便語之雲,“自可耳。”……即入籠中,籠不更大,其人亦不更小,擔之亦不覺重於先。既行數十里,樹下住食,擔人呼共食,雲“我自有食”,不肯出。……食未半,語擔人“我欲與婦共食”,即復口吐出女子,年二十許,衣裳容貌甚美,二人便共食。食慾竟,其夫便卧;婦語擔人,“我有外夫,欲來共食,夫覺,君勿道之。”婦便口中出一年少丈夫,共食。籠中便有三人,寬急之事,亦復不異。有頃,其夫動,如欲覺,婦便以外夫內口中。夫起,語擔人曰,“可去!”即以婦內口中,次及食器物。……(《法苑珠林》六十一,《太平御覽》三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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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文帝即曹丕(187—226),字子桓。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曹操次子。操死,丕襲位為魏王。後代漢稱帝,國號魏。撰有《魏文帝集》。
〔2〕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聞喜(今屬山西)人,任國子博士。奉命注晉陳壽《三國志》,博採群書一百四十餘種,保存不少文史資料。
〔3〕酈道元(466或472—527)字善長,北魏范陽(今河北涿縣)人,官御史中尉、關右大使。所撰《水經注》四十卷,系我國古代具有文學價值的地理名著。
〔4〕趙王倫之變趙王倫,即司馬倫(?—301),字子彝。晉司馬懿第九子,晉武帝時封趙王。據《晉書·孝惠帝紀》載,永康元年(300)四月,趙王倫等“矯詔廢賈後為庶人,司空張華、尚書僕射裴頠皆遇害”。
〔5〕蕭綺南朝梁南蘭陵(今江蘇常州)人。關於他節錄王嘉《拾遺記》事,參看本書第六篇。
〔6〕王導(276—339)字茂弘,東晉琅琊臨沂(今屬山東)人。
出身士族,歷仕元、明、成三帝,官至丞相。
〔7〕《晉紀》《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三卷,東晉干寶撰。
記晉宣帝至愍帝前後五十三年間事。《晉書·干寶傳》載:“其書簡略,直而能婉,咸稱良史。”
〔8〕《搜神記》《隋書·經籍志》著錄三十卷,題干寶撰。今本二十卷,系後人從類書中輯錄而成。
〔9〕《搜神後記》《隋書·經籍志》著錄十卷,題陶潛撰。陶潛(約372—427),又名淵明,字元亮,東晉潯陽柴桑(今江西九江)
人。
〔10〕荀氏生平不詳。所撰《靈鬼志》,《隋書·經籍志》著錄三卷,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
〔11〕陸氏據《三國志·鍾繇傳》裴松之注稱陸氏為陸雲之侄。
生平不詳。所撰《異林》,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記鍾繇遇鬼婦事。
〔12〕戴祚參看本卷第13頁注〔29〕。
〔13〕祖沖之(429—500)字文遠,南齊范陽薊(今北京大興)人,官至長水校尉。他在數學、曆法等方面均有很高的成就。所撰《述異記》,《隋書·經籍志》著錄十卷,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
〔14〕祖台之字元辰。祖沖之曾祖父,東晉安帝時官至侍中、光祿大夫。所撰《志怪》,《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卷,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
〔15〕孔氏指孔約,晉人,生平不詳。所撰《志怪》,《隋書·經籍志》著錄四卷。殖氏,生平不詳。所撰《志怪記》,《隋書·經籍志》著錄三卷。曹毘,字輔佐,譙國人,官至光祿勛。所撰《志怪》,《隋書·經籍志》及兩《唐志》均未著錄。三書均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各有輯本。
〔16〕任昉(460—508)字彥升,南朝梁樂安博昌(今山東壽光)人。歷仕宋、齊、梁三朝。《述異記》,《宋史·藝文志》著錄二卷,題任昉撰。
〔17〕《異苑》《隋書·經籍志》著錄十卷,題宋給事劉敬叔撰。
〔18〕劉義慶南朝宋彭城(今江蘇徐州)人。襲封臨川王。撰有《世說》、《徐州先賢傳》等。《幽明錄》,《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劉知幾關於唐修《晉書》多取《幽明錄》等書的話,見《史通·采撰》:“晉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詼諧小辯,或神鬼怪物。其事非聖,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皇朝新撰晉史,多采以為書。”
〔19〕東陽無疑生平不詳。所撰《齊諧記》,《隋書·經籍志》著錄七卷,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有輯本。
〔20〕《續齊諧記》《隋書·經籍志》著錄一卷,原本久佚。今存明輯本,系從《太平廣記》等書鈔合而成。
〔21〕關於吳均撰《齊春秋》不實免職事,見《梁書·吳均傳》:
“均表求撰《齊春秋》,書成奏之,高祖(梁武帝蕭衍)以其書不實,使中書舍人劉之遴詰問數條,竟支離無對,敕付省焚之,坐免職。尋有敕召見,使撰《通史》,起三皇,訖齊代,均草本紀、世家,功已畢。
唯列傳未就。”
〔22〕“吳均體”《梁書·吳均傳》載,吳均“文體清拔有古氣,好事者或斅之,謂為‘吳均體’”。
〔23〕《舊雜譬喻經》二卷,經文以譬喻宣揚教義。康僧會(?—280),三國吳僧人,世居天蘭,后移居交趾。吳赤烏十年(247)至建業(今江蘇南京),孫權為之建塔寺,使譯經。譯有《六度集》、《舊雜譬喻經》等。
〔24〕《觀佛三昧海經》十卷,東晉佛陀跋陀譯。白毫毛相,系佛教所說佛的三十二種形象之一,謂佛眉長有白色毫毛,長一丈五尺,平時縮卷於眉毛旁。以下所引經文,源於佛家圓融互攝理論。其說以為世界萬事萬物均發源於心,心無大小,“相”亦無大小,故毛內有菩薩,菩薩不小,毛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