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必須過情人節
是。情人節是必須的。因為如果沒有情人節,就不會有教室和辦公室里“誰收到最多花”的殘酷競賽,就無法培養危機感和羞恥心了,就很少人會“平日儲備,以備不時之需”了,就很少人會“養兵千日,用在一朝”了。
否。情人節是多餘的。因為所有為“某種身份”設計的節日,都是多餘的,都只是讓“那種身份”的人,更勞累罷了。父親節讓“父親”更勞累,軍人節讓“軍人”更勞累,勞累於表態、感恩,以及允諾擔起更多的責任。
是。情人應該要過情人節的。這個節日逼得許多閃爍其詞、得過且過的情人,起碼得表面上打一次卡。這有助於正確數據的建立。
否。情人應該不要過情人節的。愛情自有其高標準和低標準,通不過測試的人,何必硬要矇混過關?你看好好一條白蛇、瞎起鬨去過什麼端午節,任它修鍊千年,還不是當下現了原形。
情人節呢,還是要過的。你這樣想——情人節是和清明節、植樹節同類的紀念性節日,是為了追念那些戀愛殉職人員的日子。這麼一來,這個節日立刻就定位清楚,對象明確,而且符合絕大多數人的需要了。
情人節呢,還是算了吧。你這樣想——大部分人是一輩子都談不到什麼真戀愛的,他們已經整年都在過沮喪的日子了,你又何必再指定一天,落井下石的叫他們為模範生們鼓掌呢?!沒有機會上台接受表揚的人,也應該有權不做觀眾吧。
情人節一定要過,尤其是第二次。因為第一次往往是糊裏糊塗就過了,到第二次還能過的,才算敲釘轉腳、略具規模,算是有過節的資格了。
情人節少過才好,尤其是第二次。論語說的“不二過”,叫你同樣的過錯,不要犯第二次了。當然,解釋成“不二次過節”也可的,如果這“節”是錯的。
既然號稱情人,就該過過情人節吧。即使是把錢存在銀行,也有一年一次的利息結算日啊。
既然號稱情人,就不該過情人節吧。我知道秘書有秘書節,勞工有勞工節,可是,談戀愛雖是辛苦的工作,卻無從聯合同行、組成工會、爭取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