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2009年09月24日15:02
每次到屏東去看媽媽,還沒到時先給她電話:“你知道我是誰嗎?”
她愉快的聲音傳來:“我不知道你是什麼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歡的人。”
“猜對了,”我說,“我是你的女兒,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說,帶着很濃的浙江鄉音,“你在哪裏?”
帶她去“鄧師傅”做腳底按摩,帶她去美容院洗頭,帶她到菜市場買菜,帶她到田野上去看鷺鷥,帶她到藥房去買老人營養品,帶她去買棉質內衣,寬大但是肩帶又不會滑下來的那一種,帶她去買鞋子買乳液買最大號的指甲刀。我牽着她的手在馬路上並肩共行的景象,在這黃狗當街懶睡的安靜小鎮上就成為人們記得的本村風景。不認識的人,看到我們又經過他的店鋪,一邊切檳榔一邊用眼睛目送我們走過,有時候說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伊查某仔轉來嘍!”
見時容易別時難,離開她,是個複雜的工程。離開前二十四小時,就得先啟動心理輔導。我輕快地說:“媽,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許正用空濛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這時馬上把臉轉過來,慌張地看着我,“要走了?怎麼要走呢?”
我保持聲音的愉悅,“要上班,不然老闆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種被打敗的神情,兩手交握,放在膝上,像個聽話的小學生。跟“上班”,是不能對抗的,她也知道。她低聲自言自語:“喔,要上班。”
“來,”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幫你擦指甲油。”
買了很多不同顏色的指甲油,專門用來跟她消磨卧房裏的時光。她坐在床沿,順從地伸出手來,我開始給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兩層。她手背上的皮,抓起來一大把,是一層極薄的人皮,滿是皺紋,像蛇蛻掉棄置的干皮。我把新西蘭帶回來的綿羊油倒在手心上,輕輕揉搓這雙曾經勞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燈盡油枯的手。
塗完手指甲,開始塗腳指甲。腳指甲有點灰指甲癥狀,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腳放進熱水盆里──她縮起腳,說:“燙。”我說:“一點也不,慢慢來。”浸泡五分鐘后,腳指甲稍微鬆軟了,再塗色。選了艷麗的桃紅,小心翼翼地點在她石灰般的腳指甲上。效果,看起來確實有點恐怖,像給殭屍的臉頰上了腮紅。
我認真而細緻地“擺佈”她,她靜靜地任我“擺佈”。我們沒法交談,但是,我已經認識到,誰說交談是唯一的相處方式呢?還有什麼,比這胭脂陣的“擺佈”更適合母女來玩?只要我在,她臉上就有一種安心的平靜。更何況,胭脂陣是有配樂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們從《夜上海》一直聽到《鳳凰于飛》、《星心相印》和《永遠的微笑》。
塗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腳指甲,輪到我自己。黃昏了,淡淡的陽光把窗帘的輪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種顏色,每一隻指甲塗一個不同的顏色,從緋紅到紫黑。她不說話,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塗自己的指甲,從一個指頭到另一個指頭。
每次從屏東回到台北,朋友總是驚訝:“嗄?你塗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氣里全是指甲油的氣味。我說:“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點茫然,“要走了?怎麼要走了?那──我怎麼辦?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妝鏡前,拿出口紅,“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傷心的。來,我幫你化妝。”她一瞬間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對着鏡子做出矜持的姿態:“我啊,老太婆了,化什麼妝哩。”
可是她開始看着鏡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頭髮。
她曾經是個多麼耽溺於美的女人啊。六十五歲的時候,突然去紋了眉和眼線,七十歲的時候,還問我她該不該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妝鏡前,她說:“女兒,你要化妝。女人,就是要漂亮。”
現在,她的手臂佈滿了黑斑,黑斑在乾枯的衰老的皮膚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幫她擦了口紅,說:“來,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幫她上了腮紅。
在她紋過的眉上,又畫上一道彎彎淡眉。
“你看,”我摟着她,面對着大鏡,“冬英多漂亮啊。”
她驚訝,“咦,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兒嘛。”我環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對着鏡子裏的人,說,“媽,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馬上會回來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