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纏身可也!
十九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WilhelmNietzsche),在他的名著《查拉圖士特拉如是說》(AlsoSprachZarathustra)里寫道:"要到女人那兒去嗎?別忘了你的鞭子!"這段活,據尼採的妹妹說,是得自屠格涅夫(IvanTurgenev)《初戀》(PervayaLyubov)中父親鞭打情人的景像,這顯然有着"虐戀"(algolagnia)的痕迹。靄理士(HenryHavelockEllis)在《性心理學》(PsychologyofSex)中說:
我們在一個純粹的受虐戀者的身上雖不容易找到一些施虐戀的成分,但是在施虐戀者的身上卻往往可以找到一些受虐戀的成分。即就沙德侯爵(MarquisdeSade)自己而論,他也並不是一個純粹的施虐戀者,在他的作品裏,我們很清楚地發現了不少的受虐戀的成分。所以說,虐戀中的主動與被動的成分是可以有很密切的聯繫的,說不定兩種成分實在是一種,也未可知。有一個大體上是施虐戀的人,在他的心目中,鞭子是一件富有刺激性的戀物,寫着說:"我的反應是偏向於鞭笞行為的主動的一方面的,但對於被動的一方面,我也養成了少些的興趣,但此種興趣的所以能成立,是靠着在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一番心理上的扭轉功夫或移花接木的功夫,結果是,鞭子雖由別人加在我的身上,我的潛意識的想像卻以為是我自己操着鞭子在撻伐別人。"還有一,或也是有注意的價值的,就是,一方面有的受虐戀者在一般的性情上雖見得很剛強、很壯健,施虐戀者的人格,在另一方面,卻往往是很畏縮、懦弱,而富有柔性的表現。
由此看來,尼采對女人的鞭子論,正好符合這一解釋。據尼採的情人莎樂美(LouSalome)說,尼採的雙手纖細柔美如女人。為人也溫和如女人。他顯然"富有柔性的表現"。他的鞭子論,其實絕非字面上的粗獷意義,而是性心理學上分析的一個有趣例子,是一個可以解開的謎題。
在心理學的分析之外,尼採的鞭子論,顯然又有他對女人性格的痛苦理解,他認為女人是不能做朋友的,女人不過是貓、是烏、是最好的母牛。因為女人頭腦中只有跳舞、廢話和衣服。在女人性格中,有許多做作、膚淺、驕矜、放肆的因子,這些因子,只有由於對男人的畏懼,才有以局限和控制。在這一方面,他顯然比孔夫子女人難養論更為細膩。尼采相信女人是令人快樂的,但他相信除了訓練女人來誤樂戰士外、在使緊張的男人開心外,其他皆為蠢事。因此,他的鞭子論,在性心理學的分析外,又可有倫理學、社會學的分析,他的鞭子,顯然具有抽象的鎮壓女人的意味,因為女人那一套劣根性一旦不能鎮壓,一切就都不可收拾了。
孔夫子是離過婚的、尼采是獨了身的,他們在與女人相處上面,都有着一定程度的勝負。尼采相信男女是永遠處於敵對地位的,並要人一定要記得,這是一種必然的現象。他大罵那些侈談"男女平等"的思想家,認為他們所以會對這一根本問題看走了眼,是由於他們的頭腦都太平整簡單,因此才無法深入這個人生的根本問題。尼采本人當然比這些思想家略勝一籌,但是,羅素(BertrandRussell)卻笑在實際上,十個女人有九個可以把尼採的鞭子拿開,而尼采自己也知道,所以,尼采只是"聊以虛聲慰創痕"而已(“Forgetnotthywhip”——butninewomenoutoftenwouldgetthewhipawayfromhim,andheknewit,sohekeptawayfromwomen,andsoothedhiswoundedvanitywithunkindremarks。)。
我寫這些話的結論是:女人不是孔夫子或尼采之流所能對付的,雖然他們比一般人多了解一點女人,但這些只是理論,不是實務,實務上,他們並不高明。
真正解決這種"鞭下愛情"的,似乎仍有待於有幾分Philanderer氣質的花花公子型人物,而不是哲學家。花花公子型人物對女人最能佔上風,他們不用鞭子打女人,只是鞭子纏身而已。他們能主動的僅受女人之利。不蒙女人之害,而女人也因他們的熟練、從容和自如而委身相向。而皆大歡喜。我相信最後解決亞當夏娃以來男女糾纏不清問題的,是花花公子,而不是哲學家。花花公子可以說你的是我的,女人可以說我的是你的,但哲學家卻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他媽的。這就是"李敖如是說",鞭子纏身的女人是我人證。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