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很早以前靳征就說過這樣的話,他說未來他會娶一個世界上最完美的姑娘,冰清玉潔,笑靨如花。而他此生最神聖的使命就是愛她、給她幸福和歡樂,並且沉醉於世俗生活。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正在公園的大樹底下打撲克,那時我們都年少,書包就扔在不遠處的草地上,風吹過來,樹葉子沙沙響。靳征清澈而堅定的目光看向很遠的地方,臉上帶着我們都看不懂的笑容,似乎他的姑娘就站在目光的盡頭,裙角飛揚。
儘管我們為他那肉麻的表達感到臉紅,情緒卻受到感染,不約而同沉浸到對未來生活的幻想中,各自用詩歌一樣的言語表達了對愛情的企望。我發誓,那是我這一輩子最應該感到害羞的一天,為我們搜腸刮肚地說出那樣動聽的文藝腔調的言語而感到害羞。然而當時我們深陷其中,對此渾然不覺。
陳喆說他相信書上關於“一個人生下來就有另外一個跟他相對的愛人在世界某處等他”的說法,生活里經過的每一天都是兩個人向彼此邁出的一步,直到相遇。他是一個天生就充滿浪漫氣息的、在音樂上有着非凡天分的大男孩,那時他的長滿青春痘的女同桌正瘋狂迷戀着他,陳喆就在半推半就之下,對青春痘女生獻上了初戀。
丁慧敏仰起臉,對着藍天白雲想了半天,最終毫無新意地套用了電影對白,她說“我的意中人是一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身披鎧甲、踏着五彩祥雲來娶我”。現在想來,這想法傻得冒泡,然而誰沒有做過那樣的夢?夢想原本是攥在手心的最珍貴最斑斕的水晶,在時光侵蝕下變得醜陋廉價,直到有一天攤開掌心發現空空如也,只剩一滴睫毛抖落下的淚滴,究竟為了祭奠什麼?青春或是美夢?
說真的,我已經不記得那一天自己說過的話,人們對於深藏心底的那些讓自己感到臉紅的往事總會選擇刻意忘記,我真的忘了。
最近我發現了一個好的去處,就在我們醫院太平間對面樓頂,夜班開始之前我常去那坐一會兒,安靜極了。我就坐在那想我內心許多的困惑,反思我已經度過的那些生活,青春、理想和愛情,以及永遠忙不完的工作和一團亂麻似的人際關係,想愛情的時候居多,因為缺什麼就會想什麼。
我上一次談戀愛是什麼時候的事?我的上一個男朋友是王小二還是劉小三?我們是為什麼在一起,又為什麼分開?誰先說的分手?後來我又找過他嗎?他找過我嗎?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麼時候?我們在什麼地方分手?我哭了嗎?分別的時候說了祝福彼此的話嗎?怎麼說的?如果一早就知道那會是無疾而終的愛戀,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們許下過諾言嗎?他是怎麼說的?我又是怎麼說的?男人和女人到底為什麼走到一起?就為了彼此溫暖、短暫的歡愉?為了不寂寞?一定還有別的理由。大概是太年輕,還以為靠得近一點兒,再近一點兒就永遠也不會分離;還以為擁抱、親吻、手拉手躺在草地上看星星就可以拯救彼此;還以為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是彼此間永遠不改變的循環;還以為從此以後人世間再也找不到更懂得疼惜彼此的愛人;還以為兩個人分手以後一輩子也不能忘懷彼此……那孫子長什麼樣來着?我早已經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