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黃土地情歌
我總覺得自己還年輕呢,跟20幾歲的人在一起玩不覺得有什麼障礙,偶爾想起自己已經40歲,倒不免心裏一陣疑惑。
某個周末,家裏來了幾個客人,都是20出頭的小夥子。小夥子們沒有辜負好年華,都大學畢了業,並且都在談戀愛,說起愛情的美妙,毫不避諱,大喊大笑。本該是這樣。不知怎麼話題一轉,說起了插隊。
可能是他們問我的腿是怎麼殘疾的,我說是插隊時生病落下的。他們沉默了一會兒,其中一個說:我爸我媽常給我講他們插隊時候的事。
我說,什麼什麼,你再說一遍!他又說了一遍:我爸我媽,一講起他們插隊時候的事,就沒完。
“你爸和你媽,插過隊?”
“那還有錯兒?”
“在哪兒?”
“山西。晉北。”
“你今年多大了?”
“21.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你爸你媽他們哪屆的?”
“六六屆,老高三。今年45了。”
不錯,回答得挺內行。我暗想:這麼說,我們這幫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談情說愛的年齡?這麼說,再有三五年,我們都可以當爺爺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愣愣地看他,還是有點兒不信。
“70年。”他說,“我爸我媽他們68年走的,一年後結婚,再一年後生了我。”
我還是愣着,把他從頭到腳再看幾遍。
“您瞧是不是我不該出生?”他調侃道。
“不不不。”我說。大家笑起來。
不過我心裏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難的處境。
“你爸你媽怎麼給你講插隊的事?”
他不假思索,說有一件事給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媽回北京探親,在農村幹了一年連路費都沒掙夠,只好一路扒車(扒車,就是坐火車不買票或只買一張站台票,讓列車員抓住看你確實沒錢,最多也就是把你轟下來)。沒錢,可那時年輕,有一副經得起摔打的好身體,住不起旅館就蹲車站,車上沒你的座位你就站着,見查票的來了趕緊往廁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轟下去。轟下去就轟下去,等一輛車再上,還是一張站台票。歸心似箭,就這樣一程一程,朝聖般地向京城推進。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媽累着了。有一次扒上一趟車,謝天謝地車上挺空,他爸他媽一人找了一條大椅子納頭便睡。接連幾個小站過去,車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來,說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個人睡,他爸點點頭讓人家坐下。再過一會兒,又有人去叫他媽起來。他爸看着心疼。愛情給人智慧,他爸靈機一動,指指他媽對眾人說:“別理她,瘋子。”眾人於是退避三舍,聽任他媽睡得香甜。
我說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單是指經濟方面,主要是指輿論。20年前的中國,愛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認為是一種不得不犯的錯誤;尤其一對知識青年,來到農村的廣闊天地尚未大有作為,先談情說愛,至少會被認為革命意志消沉。革命、進步、大有作為、甚至艱苦奮鬥,這些概念與愛情幾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樣板戲裏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獨身。那時候,愛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場合無處容身;戲裏不許有,書里不許有,歌曲里也不許有。不信你去找,那時中國的歌曲里絕找不到愛情這個詞。所以,我看着我這位年輕的朋友,心裏不免佩服他父母當年的勇敢,想到他們的艱難。
但是20歲上下的人,不談戀愛尚可做到,不嚮往愛情則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當年我們一同去插隊的20個人,大的剛滿18,小的還不到17.
我們從北京乘火車到西安、到銅川,再換汽車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覺就像是去旅遊。冷靜時想一想未來,浪漫的詩意中也透露幾分艱險。但“越是艱險越向前”,大家心裏便都踏實些,默默地感受着崇高與豪邁。然後互相鼓勵:“咱們不能消沉。”“對對。”“咱們不能學壞。”“那當然。”“咱們不能無所作為。”“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們不能抽煙。”“誰抽煙咱們大夥抽誰!”“更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唏——”所有人都作出一副輕蔑或厭惡的表情,更為激進者甚至宣稱一輩子不做那類庸俗的勾當。但是插隊的第二年,我們先取消了“不能抽煙”的戒律。在山裏受一天苦,晚上回來常常只能喝上幾碗“錢錢飯”,肚子餓,嘴上饞,兩毛錢買包煙,夠幾個人享受兩晚上,聊補嘴上的慾望,這是最經濟的辦法了。但是抽煙不可讓那群女生看見,否則讓她們看不起。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志獨身,何苦又那麼在意異性的評價呢?此一節不及深究,緊跟着又紛紛唱起“黃歌”來。所謂黃歌,無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卡秋莎》呀,《燈光》、《小路》、《紅河村》等等。不知是誰弄來一本《外國名歌200
首》,大家先被歌詞吸引。譬如:“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我要沿着這條細長的小路,跟隨我的愛人上戰場……”譬如:“有位年輕的姑娘,送戰士去打仗。
他們黑夜裏告別,在那台階前。透過淡淡的薄霧,青年看見,在那姑娘的窗前,還閃爍着燈光。”多美的歌詞。大家都說好,說一點都不黃,說不僅不黃而且很革命。於是學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燈下認真地學唱,認真的程度不亞於學《毛選》。推開窯門,坐在崖畔,對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腳下就是那條清平河,嘩嘩啦啦日夜不歇。“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蕩柔漫的輕紗,卡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歌聲在大山上撞起回聲,順着清平川漫散得很遠。唱一陣,歇下來,大家都感到了,默不作聲。感動於什麼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愛人”時都不那麼自然。意猶未盡,再唱:“走過來坐在我的身旁,不要離別得這樣匆忙,要記住紅河村你的故鄉,還有那熱愛你的姑娘。”難道這歌也很革命么?管他的!這歌更讓人心動。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對我們之中的不管誰,表示與那歌詞相似的意思,誰都會走過去坐在她的身旁。對20歲上下的人來說,愛情是主流,反愛情的反動只是一股逆流。不過這股逆流一時還很強大,仍不敢當著女生唱這些歌,怕被罵作流氓。愛情的主流只在心裏涌動。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擋。有幾回下工回來,在山路上邊走邊唱,走過一條溝,翻過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頭撞上了一個或是幾個女生,雖趕忙打住但為時已晚,料必那歌聲已進人姑娘的耳朵(但願不僅僅是耳朵,還有心田)。這可咋辦?大家慌一陣,說:“沒事。”壯自己的膽。說:“管她們的!”撐一撐男子漢的面子。
“她們聽見了嗎?”“那還能聽不見?”“她們的臉都紅了。”“是嗎?”“當然。”“聽他胡說呢。”“嘿,誰胡說誰不是人!”“你看見的?”“廢話。”這倒是個不壞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讓人微微地激動。不管怎麼說,這歌聲在姑娘那兒有了反應,不管是什麼反應吧,總歸比僅僅在大山上撞起回聲值得考慮。主流畢竟是主流。
不久,我們聽見女生們也唱起“黃歌”來了:“小夥子你為什麼憂愁?
為什麼低着你的頭?是誰叫你這樣傷心?問他的是那趕車的人……”
想來,人類的一切歌唱大概正就是這樣起源。或者說一切藝術都是這樣起源。艱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鮮活的生命需要愛情,數不完的日子和數不完的心事,都要訴說。民歌尤其是這樣。陝北民歌尤其是這樣。“百靈子過河沉不了底,三年兩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見了面,知心的活兒要拉通。”“蛤蟆口灶火燒乾柴,越燒越熱離不開。”
“雞蛋殼殼點燈半炕炕明,燒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窮。”“白脖子鴨兒朝南飛,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裏想起乾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後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佔着很大的比例,說到底,愛是根本的希望,愛,這才需要訴說。在山裏受苦,熬煎了,老鄉們就扯開嗓子唱,不像我們那麼偷偷摸摸的。愛嘛,又不是偷。“牆頭上跑馬還嫌低,面對面睡覺還想你。把住哥哥親了個嘴,肚子裏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愛情的逆流什麼時候都有:“大紅果子剝皮皮,人家都說我和你,本來咱倆沒關係,好人攤上個賴名譽。”“不怨我爹來不怨我娘,單怨那媒人X嘴長。”“我把這個荷包送予你,知心話兒說予你,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綉下的。”不過我們已經說過了,主流畢竟是主流:“你要死喲早早些死,前晌死來后響我蘭花花走。”“對麵價溝里拔黃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腦,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遲來早去是你的人,跌倒一起再結婚。”真正是無法無天。但上帝創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據法,很可能是根據愛。老鄉們真誠而坦率地唱,我們聽得騷動,聽得心驚,聽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這三個字呢。我在《插隊的故事》那篇小說中說過,陝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歡快嘹亮的吶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裡,這拖腔或吶喊便可隨意短長。比如說《三十里鋪》:“提起這家來家有名……”比如《趕牲靈》:“走頭頭的那個騾子兒喲三盞盞的那個燈……”“提起”
和“騾子兒喲”之後可以自由地延長,直到你心裏滿意了為止。根據什麼?我看是根據地勢,在狹窄的溝壑里要短一些,在開闊的川地里或山頂上就必須長,為了照顧聽者的位置嗎?可能,更可能是為了滿足唱者的感覺,天人合一,這歌聲這心靈,都要與天地構成和諧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長久不衰,因為它原就是經多少代人錘鍊淘汰的結果。民歌之所以流傳得廣泛,因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從不試圖揪過耳朵來把你訓斥一頓,更不試圖把自己裝點得那麼白璧無瑕甚至多么光彩奪目,它沒有嚇人之心,也沒有取寵之意,它不想在眾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間,因而它一開始就放棄拿腔弄調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時顛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腳下跪倒一群乞討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蘊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長地久中去體味。
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誠和素樸為美。真誠而素樸的憂愁,真誠而素樸的愛戀,真誠而素樸的希冀與憧憬,變成曲調,貼着山走,沿着水流,順着天游信着天游;變成唱詞,貼着心走沿着心流順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實,流行歌曲的起源也應該是這樣——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牽念,喜怒哀樂都是真的、刻骨銘心的、魂牽夢縈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靈的作用,而不是喉嚨的集市。也許是我老了,怎麼當前的流行歌曲牟打動我的那麼少?如果我老了,以下的話各位就把它隨便當成什麼風刮過去拉倒,我想,幾十幾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麼旋風似地東南西北地刮過(比如大躍進時期的、文化革命時期的),因其不是發源於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駐於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實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來一直流傳在民間因而後人叫它民歌。我想,經幾十甚至幾百年而流傳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許當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來也就不會流傳下去),它們所以沒有隨風颳走,那是因為一輩輩人都從中聽見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門前有棵菩提樹,站在古井邊,我作過無數美夢,在它的綠蔭間……”“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總是沉默……”不管是異時的還是異域的,只要是從心裏流出來的,就必定能夠流進心裏去。可惜,在此我只能例舉出一些歌詞,不能讓您聽見它的曲調,但是通過這些歌詞您或許能夠想像到它的曲調,那曲調必定是與市場疏離而與心血緊密的。我聽有人說,我們的流行歌曲一直沒有找到自己恰當的唱法,港台的學過了,東洋西洋的也都學過了,效果都不好,給人又作偷兒又裝闊佬的感覺;於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專門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揚一把在腦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士要麼乾脆是灰塵。“我家住在黃土高坡,大風從門前刮過。”雖然“高”和“大”都用上了,聽着卻還是小氣;因而您再聽:“不管是東南風還是西北風,都是我的歌……”
這無異於是聲稱,他對生活沒有什麼自己的看法,他沒心沒肺。真要沒心沒肺一身的仙風道骨也好,可那時候“風”里恰恰是能刮來錢的,掙錢無罪,可這你就不能再說你對生活沒有什麼看法了。假是終於要露馬腳的。歌唱,原是真誠自由的訴說,若是連歌唱也假模假勢起來,人活着可真就絕望。我聽有人說起對流行歌曲的不滿,多是從技術方面考慮,技術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說。但是單純的技術觀點對歌曲是極不利的,歌么,還是得從心那兒去找它的源頭和它的歸宿。
寫到這兒我懷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許是我錯了?我老了?
一個人只能唱他自己以為真誠的歌,這是由他的個性和歷史所限定的。
一個人儘管他虔誠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與一代人的歷史是不同的,這是代溝的永恆保障。溝不是壞東西,有山有水就有溝,地球上如果都是那麼平展展的,雖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實那很可能全是沙漠。此文開頭說的那位21歲的朋友——我們知青的第M
代,他喜歡唱什麼歌呢?有機會我要問問他。但是他願意唱什麼就讓他唱什麼吧,世上的一些事多是出於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變為窮干涉。我們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戀愛的季節,我們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觀念干涉別人愛情的行為,都只是一股逆流。
一九九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