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洪峰小說有感

讀洪峰小說有感

這只是一篇讀後感。——這八個字不表達這八個字之外的任何意思。首要原因是我不懂評論之道,其餘的原因如下:如果我給洪峰的小說作一回簡介,洪峰大半要罵我,因為大凡不是靠講故事取勝的小說,你都沒法把它簡寫(譬如他的《奔喪》),一簡寫就不再是它了,無異篡改。要是將洪峰的小說作一番歸屬呢?說他的這一篇是東南西北流派的,那一篇是上下左右主義的,(譬如《湮沒》、《生命之流》),免不了他還得罵我,說我要是自個兒沒主意不如換碗飯吃。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把他的作品同一些好政策等等密切地聯繫着,弄些表揚與批評樣式的文字出來(譬如《蜘蛛》),這下他非打我不可,打我既沒讀懂他的作品又沒學習好政策。我甚至不知道洪峰的小說應被算在通常所稱的哪種題材中去。我甚至認為,工業題材、農業題材、軍事題材,不如改稱工人題材、農民題材、軍人題材,因為文學的出發點是人或民,不是事或業。

洪峰,一個東北漢子,比我年輕又比我生得結實。我寧可少評論他的作品,多寫我自己的感想,當然這些雜七雜八的感想都是跟讀了他的作品有關係的。這樣,說對說錯都是我自己的事,他管不着了。

一個人(譬如說:爹)死了,怎麼辦?儘快燒掉然後完事,然後活着的人去追求自己的生路,別讓死人的死把活人的活搞壞。《奔喪》中有這個意思。看似作者對死不大感興趣。其實未必,他要不是覺得死這件事很值得想一想,又何至於寫了這一篇《奔喪》呢?有位先哲曾說(大意):“真正的智慧不是對死的默想,而是對生的沉思。”不過“想必此人是有過對死的默想的”,否則他沒法知道那遠不及“對生的沉思”來得明智。而且他的這句話本身就是包含了“對死的默想”的對生的沉思。生之中必包含了死,你一出生就已經面對了死。您怕死這很正常,可您遲早得死這也很正常,您要是活一百年就這麼怕一百年,您實在就作了一百年死神的活囚犯,生被搞得一籌莫展還不算,到了還得驚慌失措地死了拉倒。您不談死,也不去想死,甚至討厭別人說起死,您貌似豁達實際卻與走夜道而怕見磷火的人一樣。您生來不怕死,您這是拿大夥開心,沒人信。生來不怕死的人最好別生孩子,倘若這種遺傳基因發達下去,人類將因為不懂得保護自己而完蛋得相當快。您要是聲稱“活着還不如死了好”而您其實又活着,您這是發牢騷:生活中有時是需要發發這類牢騷的,說不定有助於人類進步。可您要是七八十年如;日地這麼發牢騷,別人就光覺得您碎嘴嘮叨的挺討厭並且奇怪您怎麼還老是活着。看來死不簡單,需要認真想,因為您總歸得對死取一種態度。認真想的結果大約有兩種:一種是終於想得糊塗結果就急着去死了。——我必不能說這是聰明,我活着而說這是聰明豈不等於說我是糊塗了么?又因為,一切所謂價值所謂意義所謂聰明與糊塗的標準,都是活着的人根據人類要長久地生存下去的切望所制定的。另一種呢?準是經過了對死的默想而轉向了對生的沉思,發現這是唯一的明智之舉。當一個人不願意死也不懼怕死時,他就活得更自覺更自由更多歡樂而且膽大包天。洪峰的小說《降臨》中的那兩位老人顯然是做到了這一步的,他們鎮靜地等待着死之降臨,然而他們又是絕不泄氣地讚美自己的一生並且希望明天仍然屬於他們,他們抗拒死神的方法不是乞求長生,而是在最後的時刻也不放過實現人之歡樂人之價值的機會。這叫作悲壯,也叫作輝煌,悲壯得勝過戰死沙場的元帥,輝煌得彷彿是神給萬千生靈的最重要的啟示。

談論死是什麼,勢必碰到一個無法解決的悖論:活人不可能對此有充分的證據,而死人對此又不再能夠談論。但這不影響各人可以按各人的口味對死作出種種猜測。但這也不妨礙所有的猜、測無非就是兩類:靈魂不死和萬事皆空。但這兩類都只意味着人必得在生之中尋求意義。生的標誌即是靈魂的存在,那麼靈魂不、死就仍然生;死後萬事皆空即是說人並不能從死里獲取什麼,所以人只具有生。看洪峰的《奔喪》明顯有這意思:沒有理由讓死(或死人)把活人支使成一群糊塗蟲。又有這樣一種意味:在僵死的虛偽的不講道理又毫無意義的觀念中花費生命的人,等同於死;而生在於對鮮活的坦誠的健而美的事物的追求中實現歡樂與價值,這是萬難阻擋得了的。人類要存在下去並且要愈加美好地存在下去,則永遠意味着對舊觀念的突破與擯棄,此事若遭到死人和糊塗蟲的壓制,那是不足為奇也不足多慮的。

洪峰常以性愛作為美好追求的象徵,這不新奇這也很對,生髮端於此,甚至宇宙間的一切都在這相背相吸的兩極間獲得力場,於是日月運行,於是大海涌盪,於是花落花開,於是人奔走於天地之間、相攜相愛幻想迭出,這才創造了燦爛文化,這才悟出無數真理,這才使一種動物成為了人。

人當然是超越了動物的單純繁殖的傾向,無論在形式(肉體)還是在內容(愛情)中,都感受、展示和實現了美的境界。況且形式即內容,對人體乃至性愛的美的感受已不僅僅是形式了,因為除非是人,則不能賦予性以這樣的內容。美不同於漂亮,美是對自身與世界的感悟與升華。一般來說,倒是那種認為性活動是骯髒醜惡是流氓的人,還未把自己和動物區分開,他們脫離了動物的無知狀態又還未升華出人的智慧,於是可能還沒看出除了流氓行為,人還具備其它層次的性意識。

另外,盡人皆知,性是活力的象徵,商性相背相吸是自然的和諧。企圖以滅欲來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諧,但慾望若不能消滅乾淨便終不能逃脫痛苦,只好一步步退下去直至雖生猶死,結果找到的不是和諧而是毀滅。中國上千年來的步步落後肯定與此有關,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閉關自守;譬如教育後代要滿足於糠窩頭已經變成了白饅頭,甚至寧可在窩頭中得片刻安寧也不要去想蛋糕以自尋煩惱;再譬如,倘愛情伴有痛苦便不如不要愛情而專門去製造孩子,倘世上有強姦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監。世界上的另一種文化則主張進一步去找和諧,進一步而又進一步,於是遙遙地走在我們前頭,而且每進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諧,永遠進一步便永遠在和諧中。我絕不相信人想找到的是不和諧。和諧不是穩定和僵死。唯退一步去找和諧者趨向僵死。進一步去找和諧,則必生氣勃勃富於創造精神,唯此謂之和諧。唯對不和諧的超越(而非逃避)是人的光榮,而不和諧作為這超越的背景才顯示其意義。

可是問題又來了:倘人終不免一死而死後萬事皆空,任何追求終歸能得到什麼又有什麼意義呢?是呵,您得不到別的您只能得到這麼一個生之過程。看洪峰的《生命之流》,《生命之覓》,使我加深了這種看法。但這不說明您應該沮喪,恰恰相反您應該以全部熱情投入到這個過程中去,使這一過程煥發光彩,使50億個人的50億個過程最大限度地稱心如意。說人只能得到一個過程,這絕不與人的任何偉大目標偉大理想相違背,因為在這過程中倘無各種壯麗的目標和理想作前引,人又靠什麼實現歡樂與價值呢?

況且,還有比使所有人的生之過程最大限度地稱心如意,更偉大的目標和理想么?對於一個人是這樣,對於全人類也是這樣,目標和理想只有當其使這個過程變得美好時才堪稱偉大。所以生前是一個流,生命的意義在於覓。生命的目的不在物界而在心界,在“乘物以游心”,在人的精神的步步解放、升華、實現。而這種解放、升華和實現的無窮性,註定人只可在尋覓的過程中來獲取。您若想在這過程之外(譬如終點)得到什麼,您就太看重那一把骨灰了。

至於人的局限,至於人有必要為了全體的進步而作出某些犧牲,這是另一個題目下當作的文章。真的,就連死這個終點的價值,也是由生這個過程的狀態來決定的,故有“重於泰山”和“輕如鴻毛”之分,有“死得其所”和“枉活一世”之分。

“靈魂不死”或者“人死後靈魂可進天國倍享歡樂”等等說法,古已有之,今亦不衰。辯論是否真有此事,無異冒一頓傻氣。我想,這些說法實質是表達了人們對平等的嚮往。不是怎的?當人赤條條來去之時,皇帝和叫花子不是就一樣了么?當人於神界感悟到平等時,才有了“天賦人權”的覺醒。單在物界中尋歡樂的人,太可能被異化為守財奴。單在現世的人界中求功名的人,很容易走向對宦途的崇拜和對皇上的唯命是從,或者弄到自己作了皇上卻沒了人的平等和自由。人需要常常跳出人界來看人界——只好將此命名為神界,於是你能看到一支悲壯的大軍在前赴後繼追尋着精神的樂園。作為人,他們是絕對平等的,雖然作為一支大軍他們的職責有不同。沒有“天賦人權”的覺醒、大約很難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得通。這便是宗教的意義之一。

神是什麼?多種多樣。有傳說中的神,有宗教的神,有斯賓諾莎的哲學神,有愛因斯坦的科學神,也有相當於文化大革命所造的那種神。但總的來說無非又是兩種:一種是把神的權利落實到每一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一種是把所有人的權利都出讓給一個人(倒成了那種最要不得的神權)。

每一個人都有的神名曰精神。有獨立精神的人才是人。若把精神出讓給別人去指揮,自己就只剩一副皮囊,狗和死狗也都有的,不能算人。獨立精神是絕對自由的,你不讓她自由,她倒要積累起反抗。自然造化令人讚歎,天賦的人權何其平等何其公道!

於是想到人道主義。人最主要的標誌既是精神,那麼僅僅地救死扶傷顯然不能算徹底的人道。救死扶傷僅僅是關心人的肉體,而忘記了人的精神。把一個要死的人弄活,把一個受傷的人治癒,然後不給他舒展精神的權利,豈非最大的不人道么?無期徒刑比死刑更可怕的道理即在此,“士可殺,不可辱”的道理亦在此,屈原的投江和張志新的殉難,也均因此光彩照人間。

至於什麼樣的理想、目標可以使生之過程壯麗輝煌,這又是另一個題目下當作的文章。但有一點,如果人們普遍感到活得壓抑,便足說明理想和目標出了毛病:也許不是字面上的毛病,而是實質性的歧途。

我從洪峰的《湮沒》裏聽到一個聲音:你每天的24小時及每年的365天的生活,出了什麼毛病沒有?荒誕派——《湮沒》使我想到這個詞——其實是非常積極的傾向,他無非是看出了生之過程出現了某種偏差吧?眼見了歧途而予辛辣的笑罵,當然比步於歧途之上還麻木地哼着甜歌更有希望。

我感覺,洪峰主要不是想寫小說,主要是在領悟死生,以便看清人的處境,以便弄清一個熟而又熟卻萬古不滅的問題:生之意義。我不贊成就文學談文學的意圖,文學的起點不應該是文學或者文學諾貝爾獎。假設人類窮竭了上述那個問題,文學肯定會以二分錢以下的價格被拍賣。然而,只要人類存在着那個問題便不滅,這才決定了象洪峰這樣的作家應該得一點稿費,偶爾吃一點絕上不了國宴的美味佳肴以保持充沛的精力。不過,就是給一億元或者一分不給,文學也不可能被出賣給其它行業。為藝術而藝術的合理之處僅在於她必得保持自身的特點和權利,倘有喪失也就不在是她。(譬如文化革命中,其實是沒有文學的。)就象誰也沒辦法讓人作什麼夢和不作什麼夢一樣。你逼着他作這種夢別作那種夢,他可能就作不出任何夢而光是整夜地瞪着睛眼只剩下一個被迫的想法,或者他就作出一個反抗威逼的夢來令你大為不滿意。這是沒辦法的事。

藝術是有意味的形式。我想,藝術活動就是人在尋找自身與外部世界的最佳相處形式(與此同時也必然發現人與外部世界的最糟相處形式)。人在這種發現和尋找中感悟到生命的神秘、美妙與悲壯,從而使苦難的靈魂走向(不是達到)解放,這便是藝術的意味。這形式有多種層次:社會的、自然的、個人與全人類的、全人類與全宇宙的等等,多至無窮。人的語言面對這一現實,顯得過於蒼白無力,因而無法靠語言的內容把它說清楚,只好靠語言的形式顯示意味以便讓人們去感悟了。因為不管您說出多少真理,面對無窮的世界也仍然等於0(注意,這兒說的不是法律之類,而法律之類永遠需要修正這一點也是有意味的)。您不妨把您那些無窮的感受藉助形式的力量暗示給眾人,讓別人也面對着無窮來沉思。幸虧我們面對了無窮,這樣我們才永遠有路可走。幸虧我們又有感悟的本事,這樣我們才在路上走得有滋有味。謝謝自然之神的巧安排。走吧,無論是苦難還是歡樂,都是神賜予我們獲得美感的機會。不能停滯,停滯一刻便有一刻的厭倦;不能倒退,倒退讓人精神不正常;只有走,走進一步便獲得新的美感。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沒了。話說回來了:人只有這麼一個追尋的過程,或者說是這個過程規定了人的含意。靈魂可以達到(不僅是走向)徹底解放么?似乎可以,把這過程就看成目的,把過程中的一切困境都看成實現自身價值的機會,靈魂的枷鎖就打碎了。又似乎不可以,因為若無靈魂的痛苦感又何謂困境呢?要是乾脆到達到無困境的境地怎麼樣?對不起無矛盾乃是玩完的徵兆。也謝謝自然之神這殘酷的安排吧,否則咱們也就沒了歡樂的機會。我常常想,是醜人兒造就了美人兒的,漂亮姐和英俊小伙應感謝醜丫頭和賴漢子,萬勿恩將仇報。同理,一切想實現自身價值的人都應當感謝困境。

文學就是人學。人命定要在這充滿困境的過程中突圍,要在這突圍的過程中獲得意義,因而文學天生來對這困境有興趣。藝術不是科學,或者是最不科學的科學,因為我們如果確切地知道如何擺脫困境它也就不再是困境了。所以應該讓藝術自由想像與思考。在任何現代科學成就之先,差不多都有一個與之合拍的古代神話和哲學猜想,這說明想像是重要的,思考應該是自由的,而這是對若干暫時還不懂其妙的人也最終有益的。

有人說洪峰的小說(還有其他人的一些小說)看不懂,說“我尚且不懂,何況大多數人呢”?因而對這樣的小說竟可以發表感到惱怒,這個“我”有可能比。“大多數人”來得高明,但這個“我”的不高明處是,他不知道相對論一問世時只有極少數人懂,或者他知道卻無能從中多懂得一點道理。這件事不值得多說。藝術家只該記住一句話——心誠則靈,其它都可以不顧。

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是按照世界的本來面目去行事的,而是按照自己對世界的理解去行事的。意義是人賦予世界的。甚至世界的無限性也只是說人的發現力是無止境的。美更沒有純客觀的,美正是人對包括人在內的全部存在的感受思考與覺悟。美不同於漂亮,因而鮮花可以是丑的,糞便可以是美的,老娼婦被人們感悟出一種涉及生命本身的意義時,美便呈現出來。譬如罵人的話,當它只意味着侮辱人格時便為丑,當它引導人對一些荒唐的處境進行沉思時便產生美感。洪峰小說里頗有些罵人的話,不過至少我覺得寫到那兒是非罵不可的,否則這篇小說便味同嚼蠟了。所以語言美在藝術中應該有另外的標準。總有人愛好從一篇文學作品中計算出有多少句罵人的話來否定這篇作品,這是因為沒弄懂言語和語言的不同。言語僅僅表達一種感情(狗在高興時和悲傷時叫聲亦不同),語言則意味着對生活意義的思考了。譬如,您學別人的語言,說明您僅僅是崇拜別人及別人對生活的看法。您有了自己獨特的語言了,您必定堅信自己對生活的理解了。因而語言又不能勉強改變,假若您對世界沒有一種新的更美好的態度,您從哪兒去找新的更精彩的語言呢?您不能在通常的生活中看出深刻的含意,您到哪兒去找有意味的形式呢。這便可以明白為什麼一些大作家的作品中甚至出現“病句”,那是因為他感到非如此不足以表達他的感覺與思想,於是乎他竟能創造出空前的語言來。

語言的發展無疑說明了人類思維水平的進步。用一套死的語言規範來扼殺這種進步,是他媽的丑的。至於那些思維水平並無進步而專在文字上玩花活的文章,也沒他娘的什麼可美的。

有一回洪峰和我說起了五維世界。我們懂了:一維二維都是抽象的,一旦具體起來便必佔有空間;三維也是抽象的,一旦具體起來則要佔有時間;四維呢,還是抽象的,唯與精神連接才能具體。所以,想找到純客觀的美的考慮,不免傻得多餘。所以,從對周圍環境的探討,到對包括自身在內的結構的探討,是一個進步。但我們也別忘記傻子,您掉進井裏,很不可能是由於一個傻子的指引;傻子也是這結構中的一個點,也在起作用。這樣看來,真實的世界是無數維的,我理解這叫作歷史。

洪峰的小說是很注重語言的。他的語言常常是散散漫漫,輕鬆自如,一點不緊張。這很讓我羨慕。就是我不認識他,我也能知道他活得是多麼不畏人言,多麼輕視世俗的規矩。可是他的語言又常常因為太一律,結果仍未完全擺脫雕琢。(我亦如此)一個活得毫不雕琢的洪峰,何以在小說語言上又未免雕琢呢?為此我百思似得其解:“洪峰對語言的注重,大約更多的是在字詞的選用和句型的建造上,然而他又突出地偏愛那麼一兩種有意味的句型(譬如《湮沒》、《生命之覓》),這就單調了。生活並不單調,至少對生活的思索一旦單調就有失美感,結果雕琢畢露了。在此,我非常推崇馬原的《疊紙鷂的三種方法》。也許,洪峰更該看到,全篇文字的構成是更重要的語言。音符是重要的,樂章也是重要的,但要成為交響就不能總重複一兩種節奏和旋律。七律唐詩總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之類,單調了。宋詞就變了長短句,譬如”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豐富了。下棋如何?能把車和卒都用得恰如其分者,棋道;准高明。排球總是三鎚子買賣,漸漸沒了看頭。足球變化萬千,除去罰點球很難找出兩次進球是一樣的,於是觀眾那渴望自由的心理被調動得如醉如痴。

審美心理一定是和這個世界的形式相關的。大概話又得說回來:您對世界是什麼態度?您愛鮮花,愛黃土,都可以,但您不能無視大糞。世界就是有大糞在其中的一個大結構,您得整個熱愛它。心理也是一個大系統,您得全部承認它。然後您發現單用一種句型即便是金子也將有損其美。就是我不認識洪峰,我也能知道他是愛憎分明嫉惡如仇的。也許,藝術更該接近宗教的悲憫,把壞蛋和傻瓜也看成迷途的羔羊(這不妨礙法律應該制裁某些惡人)。希特拉作為一個人是不幸的,作為一個戰犯理當絞死。——這又是一種結構,文學要表現他顯然不宜用一種句型(或類)。所以,語言歸齊是對人類生活意義的覺悟,而絕不是字詞和句型本身。

寫到這我心裏打鼓。語言之複雜,絕非我一個靠寫小說餬口的人能說清的。好在這不是學術文章。好在不學無術者也都可以有感想。幸虧我這篇文章的標題選得恰當。但還是不能往下寫了,怕日後連自己的營生也不敢作了。

說了半天,洪峰的小說到底怎樣?願意看的自己留心找來看看吧,有可能得出跟我完全不一樣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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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鐵生散文、隨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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